一、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论文文献综述)
陈东文[1](2020)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首先从票据的基础原因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的关系以及二者的分离进行分析和叙述。接着,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最重要的两个内容,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要件进行论述,再者,从民事司法裁判这个角度来深入剖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一些问题。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作为票据法中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其是指基于超出票据时效或因票据保全手续不完备及欠缺进而引发票据权利出现丧失,持票人在法律框架内要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其因此获得的票据利益的一种权利。目前,关于这项权益性质的认识与界定上,世界各国学者并未形成共识,当前主要有四种观点,其一是票据法特别规定请求权说,其二是损害赔偿请求权说,其三是票据上之权利说,其四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说。本文在探究该项权利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来进行相应分析,认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一种债权请求权,并从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这个视角进行一一论述和分析,进而分析认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的请求权。接着,笔者就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成立需要满足的三个前提条件,即持票人曾享有过票据权利、因票据时效已过或手续欠缺不完备的原因导致丧失票据权利和出票人或承兑人因此受益,对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了分析论述。本文主要从司法裁判视野角度来论述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司法裁判相关问题,按照民事诉讼的基本流程,分别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诉讼案件诉讼案由、原告主体资格与被告主体资格问题、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票据抗辩事由问题、公示催告的效力问题、诉讼时效问题和诉讼请求问题等六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论述,并结合司法裁判的案例进行阐述论证,也体现了关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对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立法内容有逻辑错误且前后互相矛盾、过窄的返还义务主体范围、模糊不清的票据利益返还范围、性质不明确、以及诉讼时效不明确等问题。因而,笔者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提出了立法建议,即笔者认为,首先需从立法层面上进行明确,即明确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债权性质、修改利益返还请求权适用条件为票据时效超过以及保全手续不全导致丧失票据权利、增加返还义务人的主体范围、明确利益返还的限度范围以及适用民事普通诉讼时效一年。
曾大鹏[2](2020)在《为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辩护——基于《票据法》第18条的法教义学分析》文中提出较之域外立法,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在法定事由、权利属性及利益范围等方面颇为特立独行,由此备受理论非议并在司法实践中屡屡被误用。法教义学的研究表明,在我国产生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唯一事由是时效经过;该权利的属性非为不当得利请求权或者民事权利等,实属票据法上的特别权利;而其请求返还的利益范围通常为票据金额。在整体上,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制度功能为补救性的,而非惩罚性的,对此不宜将德、日等国的比较法知识与经验错误地"照单全收"甚至"张冠李戴"。故而,废除《票据法》第18条的观点难以成立,但该法条尚有必要予以精简,借此弥补法律漏洞并消除体系矛盾。
孙翠萍[3](2020)在《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票据作为现金支付的替代工具,为商业发展提供了安全快捷的支付方式,已经成为市场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和结算工具。票据的生命力在于流通,要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首先要保证票据的安全性和流通性,因此我国《票据法》特别注重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也是以此为理论基础建立的制度。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大多规定了此请求权,而英美法系国家和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未规定此请求权,这是各国的法律体系不同导致的。我国《票据法》第18条也规定了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但对于其性质、构成要素、权利行使及其他实务问题,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部分学者认为应当废除该制度。本文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分析研究,提出我国现行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和解决。第一部分是对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概述,首先界定其立法定义及学理上的定义,其次讨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制度价值,本文认为该制度主要蕴含了效率和公平两大法律价值。最后对此制度进行必要性分析,并总结出笔者的观点——我国应当在保留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相关规定,使其更好地平衡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制度欠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法律规定存在性质不准确、法定原因有瑕疵、利益偿还义务人范围有欠缺、利益返还范围不合理等问题。笔者对法律条文的逻辑错误加以剖析,以寻求解决之道。第三部分对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笔者从司法现状入手,通过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总结该制度的司法利用程度,制成图表加以分析,阐述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造成的司法实务问题,如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转让、举证责任、行使方式、管辖法院等一系列问题,并提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行使和转让都不需要交付票据,依照民法上普通债权的规定进行即可;举证责任一般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纠纷应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等等。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域外国家(地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立法经验,并印证此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德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国家(地区),规定了较短的时效和严格的保全制度,需要设立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来救济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未规定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也各有原因。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也应参考其他国家(地区)的先进立法,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修改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返还义务人和返还义务范围等问题,使之更加完善。在第五部分中,笔者提出了对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的修改意见:应重新界定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明确该制度发生的法定原因,修改利益偿还义务人的范围,合理界定票据返还范围。最后总结《票据法》第18条应修改为: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保全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可以请求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返还其所受利益。
綦敏[4](2019)在《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再构建——基于《票据法》第十八条》文中指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作为票据法上的救济性权利,用以维护票据流通效率、安全与保护持票人利益。基于该制度理论定位不符合一般民法规则,实践运用中又产生众多问题,因此有观点建议废除该制度。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作为具有救济性色彩的特别权利,基于票据的短时效主义、票据保全手续的繁琐、票据金额的庞大,该权利实有存在的必要。对于该权利制度的再构建,应重点关注权利行使的情形、权利救济的范围等,把握救济的限度,避免权利规则被突破及滥用。
庞晓[5](2019)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文中研究说明证明责任分配原则预先设定了持票人承担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败诉风险。为了避免这一风险,持票人应积极主动地证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要件事实为真。但是,由于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票据基础关系的价值选择存在偏颇、在理论和实务中对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性质认识不明确,且对出票人或承兑人使用抗辩事由的情形存在认识误区,导致持票人完全地承担出票人或承兑人获得额外利益的证明责任过重。法院推定出票人或承兑人受有与票据金额等额的利益,不合理地加重了推定不利方反驳推定的证明负担。为了保障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需要合理配置,基本思路是:持票人必须对票据权利曾经存在、票据权利因时效期届满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义务人获得额外利益三个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而出票人或承兑人需要承担额外利益不存在的证明责任。
刘江伟[6](2017)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合理性分析——兼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废除》文中研究表明大陆法系中的一些国家规定了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我国《票据法》也紧随其后规定了该制度。从比较法来看,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是一项法政策的选择,而非体系化产物,不是票据法体系所必需具备的。我国在继受和移植该制度时,规则内容发生了变化。通过对现行制度规范的法律构造和法律效果的分析可知,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与票据法中的其他制度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欠缺合理性。因此,未来修订法律时应予以废除,不应该再继续保留此制度。
谢春晖[7](2016)在《2011~201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票据纠纷审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票据的经济职能得以充分发挥。近年来,民间资本通过买卖票据进行资金融通现象越发活跃,商事交易中通过票据进行支付结算的情况亦十分频繁,票据纠纷一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金融案件中占有稳定比重,本文选取20112015年广州中院受理的156件票据纠纷为样本,对案件审理情况以及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分析统计,以期加深对
左海峰[8](2016)在《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文中研究指明关于票据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介绍并分析了几种主要观点。认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基于救济性权利定位而设置的,属于特别请求权。在票据时效期满情形下,利益返还请求权应以票据权利曾经存在过为基础;在欠缺必要记载事项情形下,则不必要求票据权利有效存在过。
付晓[9](2015)在《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情形》文中指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设立有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我国《票据法》第18条规定了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和欠缺票据记载事项时,持票人能够行使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但是该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票据的权利时效经过后,由于我国民事制度的时效期间也是两年,此种情形无规定之必要,否则会造成在商事领域权利因时效丧失存在救济而在民事领域却无救济的冲突,而且持票人自己怠于行使票据权利,理应承担不利后果。对于欠缺记载事项的情形,包括"欠缺非必要记载事项"与"欠缺必要记载事项"的两种不同情形,欠缺非必要记载事项时,票据权利不会因此而丧失,此种情形无需适用利益返还请求权;而当票据上欠缺必要记载事项时,此时从未存在过票据权利,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也就失去了它适用的前提,此种情形亦无需适用利益返还请求权。为了使票据法的规定更合理更规范,能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情形只应当有票据手续欠缺。
许云龙[10](2015)在《关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若干思考》文中认为我国《票据法》第18条从权利取得原因、权利性质、义务主体范围和可主张的利益范围等几个方面规定了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内容。票据法实施20年来,学界对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内容有诸多讨论,甚至有学者主张废止这一制度,笔者试着对这一权利提出一些浅薄看法。
二、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论文提纲范文)
(1)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概述 |
一、票据基础关系和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 |
(一)票据的基础关系 |
(二)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 |
(三)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的分离 |
二、票据权利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产生的基础 |
(一)票据权利的概述 |
(二)票据权利是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前提和基础 |
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概念和功能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概念 |
(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功能 |
小结 |
第二章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性质和构成要件分析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分析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的不同观点 |
(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中的不当得利请求权 |
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分析 |
(一)持票人曾享有票据权利 |
(二)因超过票据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 |
(三)出票人或承兑人必须因此受益 |
小结 |
第三章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探讨 |
一、诉讼案由的选择: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可否选为“不当得利纠纷”作为案由 |
二、原告和被告身份确认问题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的原告主体如何界定问题 |
(二)在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怎样确定被告主体的问题 |
(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的第三人问题 |
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该怎样进行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二)涉案票据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必须提交的最关键证据 |
(三)原告应当证明其曾经合法取得票据权利 |
(四)原告应当明确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
四、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的票据抗辩问题 |
(一)票据抗辩和民事诉讼中的抗辩 |
(二)票据抗辩的事由 |
(三)票据抗辩的限制和除外问题 |
(四)公示催告程序中票据的效力问题 |
五、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
(一)票据权利时效与票据纠纷诉讼时效的区别 |
(二)票据权利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
(三)票据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 |
六、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有关的诉讼请求问题 |
(一)票据付款请求权、票据追索权的金额不同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诉讼请求金额 |
(二)诉讼请求主张的金额为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
(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中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 |
小结 |
第四章 《票据法》第十八条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规定的立法缺陷和完善建议 |
一、《票据法》第十八条存在的立法缺陷 |
(一)《票据法》第十八条在立法逻辑上前后相矛盾 |
(二)返还义务主体范围过窄,仅限于出票人和承兑人 |
(三)票据利益返还范围不明确 |
(四)对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未给出明确规定 |
二、《票据法》第十八条的立法完善建议 |
(一)明确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 |
(二)明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适用条件并作出适当修改 |
(三)增加返还义务人的范围 |
(四)明确利益返还范围 |
(五)明确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为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辩护——基于《票据法》第18条的法教义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正本清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立法理由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立法理由之分歧 |
(二)“一元说”: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立法理由的体系解释 |
1.“保全手续欠缺”不应作为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产生的事由 |
2.“记载事项欠缺”亦非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产生的真正事由 |
3.“时效经过”是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产生的唯一事由 |
二、画蛇添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立法定性 |
(一)“票据权利说” |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说” |
(三)“不当得利请求权说” |
(四)“民事权利说” |
(五)“票据法上特别权利说” |
三、定分止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规范构造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当事人范围之争 |
1.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人 |
2.票据利益返还义务人 |
(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利益判断之争 |
1.票据利益的有无问题 |
2.票据利益的范围问题 |
(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与转让之争 |
(四)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时效适用之争 |
四、结论 |
(3)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及其制度价值 |
一、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概念界定 |
二、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制度价值 |
三、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必要性分析 |
第二章 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制度欠缺 |
一、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界定不准确 |
二、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法定原因有瑕疵 |
三、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义务人范围有欠缺 |
四、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返还范围不合理 |
第三章 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实践问题 |
一、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行使问题 |
二、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司法现状 |
三、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司法实务问题 |
第四章 域外立法经验启示与借鉴 |
一、各国(地区)的立法实践 |
二、各国(地区)立法比较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完善建议 |
一、重新界定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 |
二、明确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发生的法定原因 |
三、增加票据利益偿还的义务人 |
四、合理界定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返还范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再构建——基于《票据法》第十八条(论文提纲范文)
一、 权利性质的定位 |
(一)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属于救济性权利存在的原因 |
1.票据的短期时效主义 |
2.票据的严格保全手续 |
3.票据票面金额较大 |
(二)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为票据法上的特别权利 |
1.民法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
2.不当得利中的因果关系 |
3.出票人或承兑人保有利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原因 |
二、 理论在实践中的困扰 |
(一) 规则的突破造成权利滥用 |
(二) 规则的模糊造成适用困难 |
1.行使权利的起始时间难以明确 |
2.行使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否要求证明存在基础关系 |
3.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否要求持有票据 |
三、权利基本要件的再构建 |
(一)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人 |
(二)票据利益返还义务人 |
(三)行使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情形 |
(四)权利行使的利益范围 |
四、结 语 |
(5)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问题提出:票据基础关系、额外利益、等额利益 |
2 问题分析:价值选择、法律性质、抗辩事由 |
2.1 票据基础关系的价值选择存在偏颇 |
2.2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性质认识不清 |
2.3 出票人或承兑人抗辩事由存在认识误区 |
3 问题解决:重置构成要件 |
3.1 持票人不承担票据基础关系的证明责任 |
3.2 出票人或承兑人承担额外利益不存在的证明责任 |
3.3 持票人承担票据金额等额利益的证明责任 |
4 结语 |
(6)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合理性分析——兼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废除(论文提纲范文)
一、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构造 |
(一)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性质 |
(二)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记载事项欠缺导致票据权利丧失 |
1. 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导致票据权利丧失。 |
2. 因记载事项欠缺导致票据权利丧失。 |
(三)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比较法基础 |
二、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法律效果 |
三、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修改或废除 |
四、结语 |
(8)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 |
(一)民事权利说 |
(二)票据权利说 |
(三)残存物或变形物说 |
(四)特别请求权说 |
二、关于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
三、结语 |
(9)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情形(论文提纲范文)
二、我国关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行使的情形以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行使情形的重新界定 |
(10)关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若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存废之争 |
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认定 |
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原因要件 |
四、利益返还义务人范围 |
五、请求返还的利益范围 |
四、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论文参考文献)
- [1]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研究[D]. 陈东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3)
- [2]为我国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辩护——基于《票据法》第18条的法教义学分析[J]. 曾大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05)
- [3]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制度研究[D]. 孙翠萍. 山东大学, 2020(02)
- [4]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制度的再构建——基于《票据法》第十八条[J]. 綦敏.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6)
- [5]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J]. 庞晓.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 [6]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合理性分析——兼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废除[J]. 刘江伟.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 [7]2011~201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票据纠纷审理问题研究[J]. 谢春晖. 法治论坛, 2016(03)
- [8]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J]. 左海峰.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2)
- [9]论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行使情形[J]. 付晓. 商场现代化, 2015(29)
- [10]关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若干思考[J]. 许云龙. 商, 20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