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论文文献综述)
石萌[1](2020)在《纪委监委派驻制效果研究 ——以甲省A部门派驻组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做出顶层设计,纪委监委派驻制度是其中重要一环。经过长期发展和多次改革,派驻监督的运行机制、权力构成等内容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特别是2013年以来,纪委监委派驻制度逐渐成型。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制度,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超大型科层组织内控机制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本文以2013年至2019年甲省A部门派驻组为例,分析纪委监委派驻制的运作机制和权力构成,研究制度设计导致的独立性不足和随之而来的监督冲突。从权力监督和制约角度,结合派驻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情况和具体案例,运用两个责任、四种形态等理论,从日常监督效果、执纪审查效果和追责问责效果等方面研究探讨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实效,写实评价+数据分析的效果评价方式为派驻机构效果评价提够了新的思路。经过综合分析认为,该派驻组在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开展源头治理方面取得成效。但是,在实践中派驻组也存在不足,单列一章研究监督短板和原因分析,如监督“一把手”能力较弱、党风政风问题禁而不绝等,揭示了当前派驻监督的困境,挖掘了制度背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还提出了以政治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提升对“一把手”的监督效果等5方面优化建议,为当前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仇禄琪[2](2020)在《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研究 ——基于地方治理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县委书记县长在地方治理中拥有较大的公共权力,具有较高的主观能动性,权力涉及范围较广、责任较重,对地方治理的效果具有较重要的影响,因此,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比较重要,但当前还存在诸多问题。由于县委书记县长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地方治理的关系,很有必要从地方治理的视角对其经济责任审计的完善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采用文献归纳、案例分析及实地调研等方法,首先,以地方治理理论、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为基础,对地方治理、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及地方治理与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其次,通过查询国家政策及审计机关官网中的资料等,对当前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进行归纳,同时基于地方治理的视角提出当前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审计力量势单力薄;地方治理复杂,审计深度有限;地方治理责任划分不明,审计责任界定难;地方治理不透明,审计结果利用率低。再次,以F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为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审计力量势单力薄、审计深度有限、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在地方治理中对审计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最后,基于地方治理视角,结合当前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以及案例分析提出的问题,提出匹配地方治理内容,组建审计综合型团队;以治理为导向,拓宽审计深度;明确责任划分,确定经济责任;建设透明政府,健全审计成果利用制度;加强地方治理,提高审计重视程度的完善建议。本文以地方治理为视角及以F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为案例是本文的两大创新点。以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研究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也更具有现实意义;基于地方治理视角对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完善研究,可以丰富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体系,优化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且提升审计质量。
谢鹏[3](2020)在《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度形塑个人,人是制度的产物。根据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是了解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的关键,也是建构社会主义特色政治学需要重点研究的领域。制度变迁理论则认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了“制度集成”。这种“制度集成”倒映在基层社会,一方面是文本式的正式制度的规范和制约,另一方面是传统社会残留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和侵染。然而,基层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有着自身的“情境”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层干部既是制度体系中的个人,深受政策法规条例等正式制度的规约,也是制度文化中的个人,深受“官本位”“乡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基层干部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关键和核心要素,但作为“情境理性人”,有着追逐个体理性、寻求机会成本的目的和需求。加之,压力型体制的现实存在,势必会产生高度的挤压状态,基层干部很可能不堪重负,担当作为动力不足。因此,亟待进行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修复完善制度体系中的不合理成分,解除基层干部的制度和“情境”困扰。本文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制度变迁理论,聚焦“制度”这一变迁因素,全面梳理基层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总结提炼基层干部人事工作的现实困境,力图探究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历经近百年,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干部工作实践经验,其制度体系建设既是传统吏治思想的扬弃,也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提炼而成。但是,当前现行的制度安排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从中央到省市县(区)一以贯之的现行的正式制度存在政策体系供给不足的困扰,制度缺位有待完善、制度衔接有待加强、制度理念有待提升;基层社会“情境”之下非正式制度约束存有的短缺和失衡,传统文化下的“官本位”倾向、“熟人社会”下的说情打招呼、思想观念局限下的“为官不为”、政绩观错位下的形式主义作祟等因素,深刻影响着干部工作的开展、作用的发挥;基层干部人事制度存在执行不力与实施机制不畅等问题,选拔任用精准度不高、教育培养针对性不足、管理监督系统性不够、激励约束实效性不强;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存在路径依赖,非制度化因素的消极影响造成了观念障碍,传统体制惯性导致改革滞后于社会转型步伐造成了体制障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错位、缺位的现象客观存在造成了组织行为障碍,缺乏科学论证、分析研判、吐故纳新等保障机制造成了机制障碍。因此,必须探究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应然路径,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自有其价值取向。总体设想重在“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选拔任用重在提高精准度,教育培养重在提升能力素质,管理监督重在严格执纪监督,激励约束重在促进担当作为。
刘镓伟杰[4](2020)在《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税务总局党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平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税务部门管理垂直化、业务同质化的特点,提出了“数字人事”的理念和思路,将数据管理思维和信息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到干部日常管理中。在国地税机构合并后,成都市税务局于2019年7月1日正式上线“数字人事”。严格来说,“数字人事”分为人事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两个功能模块,本文重点研究的是“数字人事”个人绩效管理的相关内容。本文通过深入学习需求层次理论、系统论、360度绩效考核法、关键绩效指标法等理论知识,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案例研究法,以成都市税务局运用“数字人事”实施干部个人绩效管理为案例,介绍并分析“数字人事”在个人绩效管理方面的具体运用,并对“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可能存在的制约因素进行总结,据此提出改进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八章,第一章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相关概念和理论;第二章阐述了我国税务系统“数字人事”的发展沿革和部分地区的探索实践经验;第三章对成都市税务局总体概况以及“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运行现状进行了介绍;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分别从组织实施、考评体系、结果运用三个环节对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七章针对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可能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了改进建议;第八章基于前面七章内容,对“数字人事”绩效管理进行了总结与展望。通过对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实例研究,可以看出“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是符合当下公务员队伍管理和干部激励相关制度要求的,是符合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发展趋势的,虽然目前存在着些许不足,但只要持续优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还是值得被推广和借鉴的。
杜俊奇[5](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庞远福[6](2020)在《论党内法规立规目的之基本类型》文中提出依据党内法规立规目的之性质,可划分出直接的现实目的、间接的现实目的和政策目的三大基本类型。直接的现实目的主要体现为提倡、规范、加强某种行为,或推进某种制度、机制的建设;间接的现实目的体现为促进某种政治状态、发扬某种优良作风、弘扬某种社会价值等,是需通过党内法规之整体实施,才能逐步推进和实现的目标;政策目的即立规者预期贯彻落实的思想、路线、原则、方针或政策,因为党内法规有很强的政策属性,政策目的也是立规者予以重点考量的因素。
史鑫茹[7](2020)在《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文中研究表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设、国家监察法的制定,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事,对于构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监察委员会实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模式,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和治理效能,一个更加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颇具中国特色的监察体制正在发展。笔者以《人民日报》为基础,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过梳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对国家监察委员设想、试点、创设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论述,试图从多个维度对其创设的意义进行思考。论文第一章阐述了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历程,包括“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纪检体制的改革”,实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这些反腐经验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情况进行了整理。笔者按照时间顺序,对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试点进行考察与评述,选取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为论述重点,详细叙述了山西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过程。为避免重复,针对北京、浙江的监察体制改革的特色之处进行了论述,并且反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第三章是对试点推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国家监察法》诞生部分的考察论述。从三省试点到全国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法》从无到有,这些大事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成果。第四章主要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继承性与时代创新性、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三个维度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展开思考,揭示其重要意义。结语部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整个发展历程进行了简要总结。作为一个新型的制度设计,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国家监察法》不可避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
李元勋[8](2019)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脱胎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萌发起来的,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力量介入高位推动的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形式,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及有效方式,是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民主实践和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之初,这种发韧于农村的由村民创造的民主改革实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国家逐步通过立法形式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设计,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使之上升为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形式和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同时又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变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甚至文字表述都会发生某些变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实现了从村民自治向乡村治理话语体系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十八大后要求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特别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实现了从自治到共治的转变。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与具体实践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概括出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论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由绪论和正文五章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缘起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并梳理了本论文的理论渊源。第一章是村民自治的萌生。本章对村民自治产生前的乡村治理作了梳理与分析;对其产生的背景作了深度剖析,这些背景主要包括宽松的政治环境、包产到户的推行、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等因素。梳理了村民自治兴起的过程,从建立第一个村委会到在全国的普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村得以全面建立。第二章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本章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发动和村民自治的发展作了论述,这一时期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为起点的,主要是开始建章立制,推进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与村民自治相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和选举模式的创新。第三章是村民自治的深化。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进行了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开展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选举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第四章是村民自治的提升。在这一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实践场域,开启了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开始了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广大基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开始了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探索与实践。在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针对“三农”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第五章是村民自治的成效和历史经验。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40年的发展,成效显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各项民主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本得以实现。通过考察村民自治40年的进程得出了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推动制度革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道路。
苏绍龙,高欣然[9](2019)在《论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文中认为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是党内法规中用以规定其解释机关、具体工作承办单位及其职责等内容的条款。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及其设置蕴涵着党的组织制度、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和法规范制定技术等方面的基本原理,解释权条款是其解释机制的表征。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解释权设置、解释机关选定的技术逻辑和解释权条款的表述模式。然而,目前各层级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的设置和表述尚存在一些问题。对此,需要从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和制度建设实践等层面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提炼党内法规制定技术规范,规范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和其他条款的设置及其表述,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维护党内法规的解释等实施机制的运行秩序。
褚楚[10](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论文提纲范文)
(1)纪委监委派驻制效果研究 ——以甲省A部门派驻组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基本概念 |
1.2.1 派驻监督制度 |
1.2.2 派驻监督制度改革 |
1.3 研究意义 |
1.3.1 学术价值 |
1.3.2 实践价值 |
1.4 研究思路、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可能取得的创新之处 |
1.6 理论框架 |
1.6.1 两个责任理论 |
1.6.2 权力监督制约理论 |
1.7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7.1 国外研究综述 |
1.7.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2章 驻省A部门派驻组监督机制及权力构成 |
2.1 设立与发展 |
2.1.1 甲省开展派驻监督的历史沿革 |
2.1.2 驻省A部门纪检监察组基本情况 |
2.2 派驻监督的运作机制 |
2.2.1 与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 |
2.2.2 与驻在部门党组关系 |
2.3 派驻监督权力构成 |
2.3.1 纪检权与监察权 |
2.3.2 日常监督的权力 |
2.3.3 查办案件的权力 |
第3章 派驻监督实践效果研究 |
3.1 强化日常监督,压实两个责任 |
3.1.1 做细做实政治监督 |
3.1.2 把牢把准关键环节 |
3.1.3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 |
3.2 突出执纪审查,担起监督责任 |
3.2.1 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 |
3.2.2 保持与上级机关步调一致 |
3.2.3 提升案件质量,主动容错纠错 |
3.3 启动追责问责,推动源头治理 |
3.3.1 明确责任,坚持一岗双责 |
3.3.2 缕清责任,坚持一案双查 |
3.3.3 追究责任,坚持问责见效 |
3.4 派驻监督综合实效研究 |
3.4.1 派驻监督综合实效显着 |
3.4.2 派驻监督实效案例分析 |
第4章 派驻效果短板分析与困境归因 |
4.1 派驻效果短板分析 |
4.1.1 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
4.1.2 执纪问责结构不均衡 |
4.1.3 监督“一把手”能力较弱 |
4.1.4 党风政风问题复杂严峻 |
4.2 派驻监督困境归因 |
4.2.1 政治监督的工作定位不准 |
4.2.2 执纪问责的政策供给匮乏 |
4.2.3 监督“一把手”的资源整合不足 |
4.2.4 纠治党风政风的主体责任乏力 |
第5章 派驻监督制优化建议 |
5.1 各地派驻监督的经验 |
5.1.1 创新管理体制的山西经验 |
5.1.2 “网络化+项目化”监督的杭州经验 |
5.1.3 压实两个责任的河津经验 |
5.1.4 解决干部后顾之忧的浙江经验 |
5.1.5 解决监督难点的娄烦、泽州经验 |
5.2 优化派驻监督制的工作建议 |
5.2.1 以政治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
5.2.2 充分赋权派驻机构,一体推动“三不”机制 |
5.2.3 推进“一把手”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
5.2.4 周延两个责任边界,推动派驻监督独立 |
5.2.5 完善派驻制度法规,畅通干部成长通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研究 ——基于地方治理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图 |
第三节 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视角创新 |
二、案例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文献述评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地方治理理论 |
二、经济责任审计理论 |
第三章 地方治理与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
第一节 地方治理 |
一、地方治理的目标 |
二、地方治理的主要内容 |
三、地方治理的方式 |
四、地方治理的法律依据 |
五、地方治理的运行机制 |
第二节 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
一、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及客体 |
二、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及评价标准 |
三、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及程序 |
四、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
五、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结果运用 |
六、县委书记与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
第三节 地方治理与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关系 |
一、地方治理决定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 |
二、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反作用于地方治理 |
第四章 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
一、相关法规和政策 |
二、开展情况 |
三、取得的成绩 |
第二节 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 |
一、审计力量势单力薄 |
二、地方治理复杂,审计深度有限 |
三、地方治理责任划分不明,审计责任界定难 |
四、地方治理不透明,审计结果利用率低 |
第五章 F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
第一节 案例介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二、F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素 |
三、F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一、值得肯定的做法 |
二、F县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
三、F县地方治理对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
第六章 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匹配地方治理内容,组建审计综合型团队 |
一、扩大审计队伍 |
二、加强学习培训 |
三、提高部门间的合作 |
第二节 以治理为导向,拓宽审计深度 |
一、确定审计重点内容 |
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
三、创新审计技术方法 |
第三节 明确责任划分,确定经济责任 |
一、权责对等 |
二、细化经济责任分类 |
三、建立责任界定评分系统 |
第四节 建设透明政府,健全审计成果利用制度 |
一、落实整改情况 |
二、健全结果公告制度 |
三、提高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任用的作用 |
第五节 加强地方治理,提高审计重视程度 |
一、成立被审计单位领导小组 |
二、科学制定审计规划 |
三、加强地方财务人员培训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内相关研究述评 |
二、国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三节 论文框架、研究方法和问题与不足 |
一、论文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三、所遇问题 |
四、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干部 |
二、基层干部 |
三、干部人事制度 |
第二节 理论依据及主体框架 |
一、宏观层面:马克思主义干部学说 |
二、微观和中观层面:制度变迁理论 |
三、搭建理论依据与主体架构的桥梁 |
第二章 政治现代化、基层治理与干部行为模式 |
第一节 现代化进程下的基层治理结构 |
一、基层权威结构的历时嬗变 |
二、基层社会规则及其运行逻辑 |
三、基层政权结构与治理形态 |
第二节 基层干部的行为动机及其模式 |
一、关于人性的三种理论假设 |
二、“情境理性”:基层干部的人性假设 |
第三节 压力型体制与干部行为逻辑 |
一、数量化的任务分解机制 |
二、指标化的责任考评体制 |
第三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传统吏治思想及其扬弃 |
一、尊重人才,选贤任能 |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
三、注重基层,历练培养 |
四、加强考核,严格监管 |
五、廉洁奉公,节操自爱 |
第二节 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初创阶段:解放思想,破旧立新 |
二、探索阶段:打牢基础,破冰前行 |
三、改革阶段:积极探索,深化前行 |
四、“新时代”:建章立制,全面发展 |
第三节 基本经验及其启示 |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
二、秉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强化理论武装和基层历练 |
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
第四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正式制度下政策体系供给不足 |
一、制度缺位有待完善 |
二、制度衔接有待加强 |
三、制度理念有待提升 |
第二节 社会“情境”下非正式制度约束失衡 |
一、传统文化下的“官本位”倾向 |
二、“熟人社会”下的说情打招呼 |
三、思想观念局限下的“为官不为” |
四、政绩观错位下的形式主义作祟 |
第三节 制度执行不力与实施机制不畅 |
一、选拔任用精准度不高 |
二、教育培养针对性不足 |
三、管理监督系统性不够 |
四、激励约束实效性不强 |
第四节 制度改革存在路径依赖 |
一、观念障碍:非制度化因素的消极影响 |
二、体制障碍:传统体制惯性导致改革“迟滞” |
三、组织行为障碍:党委及组织部门错位缺位 |
四、机制障碍:缺乏吐故纳新的保障机制 |
第五章 基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总体设想:“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 |
一、涵盖选育管用四个方面 |
二、“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效管用”是关键 |
三、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目标任务 |
第二节 选拔任用:提高精准度 |
一、考实政治素质,注重群众公论 |
二、完善考核评价,加强实绩考量 |
三、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分析研判 |
四、细化完善机制,健全过程保障 |
第三节 教育培养:提升能力素质 |
一、分层分类分级推进培训 |
二、完善学习培养系统方案 |
三、强化基层一线实践历练 |
第四节 管理监督:严格执纪监督 |
一、严格遵守监管原则 |
二、细化层级管理规定 |
三、实施立体监管制度 |
四、完善宽严相济体系 |
五、正确处理各项关系 |
第五节 激励约束:促进担当作为 |
一、健全考核激励制度 |
二、推进职务职级并行 |
三、完善身心关爱机制 |
结语:通往现代干部人事管理之路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4)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评价 |
1.3 相关概念 |
1.3.1 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 |
1.3.2 数字人事 |
1.4 理论支持 |
1.4.1 需求层次理论 |
1.4.2 系统理论 |
1.4.3 360度绩效评估法 |
1.4.4 关键绩效指标法 |
1.4.5 目标考核法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技术路线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税务系统“数字人事”的发展历程与实践探索 |
2.1 我国税务系统“数字人事”的发展历程 |
2.1.1 “数字人事”的发展沿革 |
2.1.2 “数字人事”的初步成效 |
2.2 “数字人事”在部分省市的实践探索 |
2.2.1 J省原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的实践探索 |
2.2.2 S省原国家税务局“数字人事”的实践探索 |
2.2.3 “数字人事”地方实践的评价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案例描述 |
3.1 成都市税务局总体概述 |
3.1.1 成都市税务局组织概况 |
3.1.2 成都市税务局干部队伍概况 |
3.2 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实践 |
3.2.1 推行“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
3.2.2 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运行概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组织实施环节关键要素分析 |
4.1 组织实施 |
4.1.1 强化组织领导 |
4.1.2 健全工作机制 |
4.1.3 完善配套制度 |
4.1.4 规范职能职责 |
4.1.5 强化宣传引导 |
4.2 关键要素分析 |
4.2.1 统筹协调 |
4.2.2 运行保障 |
4.2.3 宣传渠道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考核评价环节关键要素分析 |
5.1 考核评价 |
5.1.1 平时考核 |
5.1.2 公认评价 |
5.2 关键要素分析 |
5.2.1 考核主体多元化 |
5.2.2 考核内容日常化 |
5.2.3 考核指标多维化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果运用环节关键要素分析 |
6.1 结果运用 |
6.1.1 日常管理运用 |
6.1.2 干部管理运用 |
6.2 关键要素分析 |
6.2.1 结果可比 |
6.2.2 正向激励 |
6.2.3 负向约束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的思考 |
7.1 “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的制约因素 |
7.1.1 考评指标体系还不够健全 |
7.1.2 工作记实、领导评鉴效果不佳 |
7.1.3 结果运用正向激励体现不够充分 |
7.1.4 系统功能整合性不高,使用便捷度不够 |
7.1.5 人员管理有漏洞 |
7.2 “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的对策建议 |
7.2.1 丰富完善考评指标体系 |
7.2.2 强化干部正面引导 |
7.2.3 优化考核划段和结果运用方式 |
7.2.4 做强信息系统功能 |
7.2.5 扩大“数字人事”绩效管理人员范围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6)论党内法规立规目的之基本类型(论文提纲范文)
一、直接的现实目的 |
(一)加强或规范某类具体工作、活动,存在如下四种主要情形及其条文表述方式: |
(二)规范或加强对特定事务、活动或主体的管理或监督,存在以下五种常见情况及其条文表述方式: |
(三)预防、处理、反对或禁止某类行为或现象,如: |
(四)提倡、确保或规范某类行为,引导特定主体作出某项积极行为,有如下几种情形: |
(五)保障、确保或促进特定主体的安全、权利或利益,如: |
(六)明确特定机关或相关党内主体的职务、职责、责任,或确保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如: |
(七)为继续坚持、推进建设或完善某项制度,如: |
二、间接的现实目的 |
(一)坚持和发扬党的理想信念、优良作风、传统美德,如: |
(二)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 |
(三)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廉政建设,发扬廉政价值,如: |
(四)确保、提升党员及党员干部的素质,如: |
(五)确保党的性质,维护党的团结,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如: |
(六)促成特定领域的良好或更优状态,进而促进某种社会价值。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及其表述方式: |
三、政策目的 |
(一)以学习和贯彻某种理论、思想、精神、路线、方针等为目的,如: |
(二)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等原则为目的,如: |
(三)以适应特定形势需求、贯彻落实某项政策及要求、推进某项运动部署等为目的。有以下三种情形: |
(四)以维护国法党规,严格法律实施,确保法纪统一、政令畅通为目的。有如下三种情形: |
(7)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3 研究现状 |
4 研究方法 |
5 创新点与不足 |
1 设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 |
1.1 雷厉风行的反腐 |
1.1.1 制定八项规定 |
1.1.2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
1.1.3 推进反腐五年规划工作 |
1.1.4 .不敢腐初有成效 |
1.2 纪检体制的变革 |
1.2.1 巡视全覆盖 |
1.2.2 纪检机构及其体制改革 |
1.2.3 派驻全覆盖 |
1.3 党内监督向公权力监察延展 |
1.3.1 把好干部任用的闸门 |
1.3.2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
1.3.3 监督体系的新构想 |
2 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尝试 |
2.1 《方案》·《决定》·路线图 |
2.2 从“重灾区”到“试验田” |
2.2.1 转隶组建 |
2.2.2 建章立制 |
2.2.3 评估深化 |
2.3 北京、浙江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 |
2.3.1 北京的探索 |
2.3.2 浙江的探索 |
2.4 试点经验的同与异 |
3 创设: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监察体系的形成 |
3.1 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 |
3.2 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 |
3.3 《监察法》:国家监察体系构建及其运作依据 |
4 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多维度思考 |
4.1 传统监察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
4.2 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机制的新型设计 |
4.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 |
六、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萌生 |
一、1949-1978 年乡村治理的简要回顾 |
(一)农民协会和乡—村政权组织 |
(二)合作化时期的乡村治理 |
(三)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产生的背景 |
(一)宽松的政治环境 |
(二)包产到户的推行 |
(三)农村管理出现组织真空与公共权力缺位 |
(四)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 |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逐步建立 |
(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与第一个村委会的成立 |
(二)由点到面建立村民委员会 |
(三)民主选举的初步探索:“海选” |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发展 |
一、村民自治制度化的初步探索 |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 |
(二)“莱西会议”促进村级组织的健全 |
(三)初步建章立制 |
(四)民主选举的进一步探索 |
二、开展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 |
(一)推进达标示范活动的急迫性 |
(二)开展达标示范活动的进程 |
(三)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的成效 |
三、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推进 |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 |
(二)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 |
(三)选举模式的创新 |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深化 |
一、村民自治的全面实践 |
(一)《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 |
(二)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 |
(三)依法罢免民选村官 |
(四)民主选举中暴露的问题 |
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
(一)从国家到地方对制度的逐步规范 |
(二)民主选举的进一步规范与超越 |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与创新 |
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的村民自治实践 |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挑战 |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 |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提升 |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协商民主的诉求 |
(二)基层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 |
(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 |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
(一)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 |
(二)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 |
(三)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成效 |
三、“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探索 |
(一)治理有效提出的背景 |
(二)打造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
(三)“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实践 |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成效与历史经验 |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
(一)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推动着中国政治发展 |
(二)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
(三)民主实践不断规范 |
(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法制观念增强 |
二、村民自治的历史经验 |
(一)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发展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
(二)依法治理是村民自治发展的法理基础 |
(三)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 |
(四)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 |
(五)推进村民自治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9)论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论文提纲范文)
一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的设置原理 |
(一)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设置的基本原理 |
(二)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设置的技术逻辑 |
二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的实证检视 |
(一)没有设置解释权条款的党内法规 |
(二)中央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 |
(三)部委和地方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 |
(四)党政联合发布的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 |
(五)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涉及多个解释机关的表述 |
三规范党内法规解释权条款的表述 |
(10)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一)拟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论文参考文献)
- [1]纪委监委派驻制效果研究 ——以甲省A部门派驻组为例[D]. 石萌. 南昌大学, 2020(01)
- [2]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研究 ——基于地方治理视角[D]. 仇禄琪.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3]基层干部人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探论[D]. 谢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成都市税务局“数字人事”绩效管理的案例研究[D]. 刘镓伟杰.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论党内法规立规目的之基本类型[J]. 庞远福. 决策与信息, 2020(02)
- [7]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D]. 史鑫茹. 东华大学, 2020(01)
- [8]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D]. 李元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9]论党内法规的解释权条款[J]. 苏绍龙,高欣然.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 2019(02)
- [10]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D]. 褚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