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再次取消和规范一批收费(基金)项目(论文文献综述)
郭立忠[1](2021)在《中国现代漆画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现代漆画是从中国传统漆绘发展而来的一个年轻的新画种,经过近百年、几代人的不断努力探索,逐渐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发展体系,伴随现代漆画教育、官方展览、组织机构等诸多因素的推动,终于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文章主要从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产生、发展、繁荣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以中国传统漆艺术发展的历史传承性作为主线,系统的整理、研究中国现代漆画完整的发展脉络,理清其血脉基因联系。并将中国现代漆画放在世界范围内的漆艺术交流中整体去研究,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入手,将对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欧洲、日本和越南等国的漆画、漆艺术纳入到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研究过程中,从历史的纵向长度和横向宽度两条路径作系统分析研究,以提高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研究的全面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文章主要运用设计学、美术学、考古学、艺术学、社会学等研究方法来研究和探讨中国现代漆画所涉及的诸多内容,试图通过对中国现代漆画发展过程中的众多事件、人物、工艺、展览等等方面的全面分析,阐释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的完整路径,发掘其中必然联系和发展规律,进而对中国现代漆画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支持,以期逐步完善中国现代漆画的理论体系建设,为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历史经验和启迪意义。
肖雄[2](2021)在《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研究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十七年间,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的针灸推广运动从开始实施到广泛普及的历史进程,勾勒针灸推广运动的社会图景;结合时代背景、政治动因、社会环境等进行历史分期研究,探讨不同历史时期针灸推广运动的阶段性特点;剖析针灸推广运动数次高潮起伏的原因及国家力量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并对运动中的典型事例进行个案研究;全面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为相关卫生政策的制定和针灸(中医)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参考。方法:在掌握丰富史料和文献材料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前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的针灸推广运动全过程进行系统考察,力求再现“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基本历史面貌。同时,结合这一时期政治动因、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变迁,采用分析归纳法、比较研究法和数据统计法等,对“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数次高潮的发生原因、主要内容和阶段性特色进行研究;并运用个案研究法、历史考据法对针灸推广运动中产生的技术革新和典型临床运用进行分析考察。成果:将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置于宏大历史叙事角度下,分析领导组织力量、参与群体、学习内容、推广方式诸要素,全面考察了针灸推广运动的社会图景,客观再现了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基本史实。确定了针灸推广运动开始的时间与标志性事件;将推广运动分为四个历史时期:针灸推广运动初期(1951年2月《人民日报》发出号召至1954年中医政策调整之前)、中期(1954年中医政策调整后至1958年“大跃进”正式发动前)、高潮期(1958年“大跃进”正式发动至1962年底)和后期(1963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并分别客观分析、总结了各时期的阶段性特色和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对“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中出现并普及使用的电针、水针、耳针、梅花针四种典型新针法和针灸治疗疟疾、针灸治疗血吸虫病、针刺治疗阑尾炎、针刺治疗聋哑四项典型临床运用进行个案研究和历史考证。重新梳理了电针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与推广情况,水针发明过程、代表人物及推广情况,耳针被介绍至国内并被推广和经典化的过程,梅花针的发明、推广应用与更名争议等。从国家政策和卫生建设需要的角度分析研究针灸推广治疗疟疾和血吸虫病的史实;梳理了针刺治疗阑尾炎的历史进程;并对针刺治疗聋哑的发明情况、政治推动因素等进行了考察。同时,对针灸推广运动中出现的“针灸休克”治疗精神病、首例针刺麻醉的学术争议以及“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对“文化大革命”时期针灸工作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历史研究。从国家建设、政治领导、针灸特质等角度深度剖析了“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原因;总结归纳了针灸推广运动的政治特点和组织特点;考察了针灸推广运动对不同参与群体在思想意识、政治品格和医学认知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对当代针灸发展和国家卫生建设的影响;客观总结了“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论:“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中医药参与卫生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典型事例,在不同历史条件和环境下呈现出阶段性特色和数次高潮起伏。其不仅是一项卫生工作,振兴并重塑了中国针灸学和当代针灸业;更被上升为国家行为和政治任务,产生了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新中国卫生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中共领导人对针灸的信任与重视和针灸疗法“多、快、好、省”的特质是这场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重要原因。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和政治保障,采用培养骨干、层层推广的模式以及大力开展群众性运动是针灸推广运动的主要特点。通过针灸推广运动,针灸医师接受了社会主义政治规训和现代医学知识,改变了传统从业与受业方式;西医接受了政治身份的重新塑造,培养了无产阶级政治品格,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待中医的态度;普通民众增强了对针灸的认知,基层、边远地区人民的卫生健康得以有更多医疗保障。针灸推广运动也影响了疗法自身的形塑,使针灸学走向科学化、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为当代针灸的传承发展和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参与构建了新中国中医药事业基本框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的卫生面貌,有助于强化政治宣传,巩固国家治理。其历史经验在于:自上而下、分级培养、逐步扩大的推广模式值得借鉴,推广中医疗法有助于增进社会主义医疗福祉,保障人民健康。其历史教训提示:医学技术推广工作应贴合实际需要,统筹规划,以科学为依归;同时应科学使用行政手段,注意过度行政干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研究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有助于深化考察中共领导下的中医工作和新中国卫生事业建设,可为当代针灸及医疗卫生技术的进一步普及、中医工作开展和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参与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提供参考。
林明灯[3](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表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李源泉[4](2020)在《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研究》文中认为采矿业是指直接取自自然资源挖掘加工的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而对于哈尔滨市阿城区这一有着丰富矿产资源的地区来说,采矿业始终是当地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研究采矿业税源监控有利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采矿业税收秩序,保证地方财政收入和税款应收尽收。本文先是对采矿业的概念、特点和主要税种做了基本介绍,从市场、政府和税务机关三个层面分析了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的发展现状和税源监控现状。随后,根据当地采矿业税源监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归纳总结了其主要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论文还通过借鉴行业税源监控先进经验,重点选取了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和重庆市奉节县,并适度参考了国外该项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做法,进而提出构建采矿业制度规范体系、综合治税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三个体系的对策建议,并就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和建议对于强化哈尔滨市阿城区税源监控,推动地区采矿企业依法、有序、合理、健康、规范发展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郭建华[5](2019)在《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文中认为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指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体系,其广义概念包括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涉及的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房地产税)等税种。其中,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以下简称房地产税)通常形成其狭义概念,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包容性视角,以促进房地产的包容性发展为聚焦目标,在全面考察分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理论命题,并对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内涵特征、功能定位等作了系统阐述;为探索房地产税制变迁规律及路径依赖特性,本文对国内外房地产税制变迁进行了总结回顾和比较分析,归纳出房地产税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和包容性经验;为进一步验证按照包容性理念指导下构建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框架是否满足包容性制度特征和目标定位,本文结合CGE模型最新研究成果,设计了一个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的房地产税CGE模型,对以扣除面积、税率等为主要变量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构建方案进行了模拟分析。根据模拟结果,本文提出了一套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议方案,核心是房地产税制度的供给,以期为我国房地产税立法提供参考。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性认识和研究成果是:第一,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表现出的利益分配不平衡、个别利益集团享受过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等问题,反映和揭示了房地产经济制度的包容性缺失。作为房地产经济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税收制度,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税,轻(免)保有环节征税等问题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调节功能缺位甚至存在逆向调节,制度供给呈现出较强的包容性短板。第二,为构建包容性的房地产经济制度,需要以包容性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与之匹配,作为其相关制度安排的重要和关键组成部分。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是以税收制度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房地产供给更好适应全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社会成员都“住有所居”,实现包容性发展,从而推动实现社会公平包容、和谐共赢;同时作为房地产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致力于促进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其他组成部分结构优化、相得益彰,引导健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和公共选择机制的制度安排。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以弥补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包容性短板、助力构建房地产长效治理机制为基本任务,以促进包容性发展、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为基本目标,以构建中性、功能更加健全、税收遵从度高的税制要素为主要途径,同时满足“公平、共享、激励兼容、法治化”等基本特征。第三,作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房地产税面临多重功能和使命,包括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但在现阶段,凸显与注重房地产税的调节功能,是政府开征房地产税的现实出发点,要以征收房地产税为手段,向全社会发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强烈预期。而从中长期来看,房地产税也将逐步充实财政收入功能。因此,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现阶段可以立足于高端调节,采取税基扣除和累进税制,同时给予农村房地产免税和城镇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实现量能纳税、激励兼容;长期来看,应该是一个简单便利、公平高效的普遍课税的税收制度,总体框架为“宽税基、低税率、高遵从”。第四,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实目标是“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制度供给的方式将以强制型供给为主导。具体的制度供给思路包括:同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交易环节税收改革,优化房地产税收制度结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税制的扭曲效应;按照“宽税基、低成本、优惠得当、遵从度高”的原则,逐步将所有不动产纳入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将土地与房屋合并课税,并采取面积和价值综合扣除的税基减免方案,保障公平性的同时,增强税收的调节功能。第五,模拟分析发现,同步实施交易和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比单独开征房地产税的制度供给方案更加包容。开征房地产税,有助于房地产价格恢复理性,降低房价上升曲线的斜率,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配套实施交易环节税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经济增长(GDP)、投资、居民消费、就业等需求侧和供给侧重要经济指标都具有促进作用。因此,联动改革方案可以实现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兼容,符合包容性的制度供给取向。第六,考虑到制度供给的包容性要求,开征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难以大幅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对“土地财政”的完全替代,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不太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要税源。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包容性发展成果不断累积,正如个人所得税发展轨迹一样,因税基等要素的成长,房地产税未来具备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潜力。
王探[6](2019)在《资源税改革后对煤炭行业税收负担与经营状况的影响 ——以湖南省娄底市为例》文中指出煤炭,作为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之一,其能源消费量达到了我国总能源消费的70%以上。从2012年起,受到各种各样因素影响,如:煤炭库存上涨、价格下跌、新能源快速发展,煤炭企业出现了产能过剩、经营亏损的情况,并且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恶化了情况。对煤炭征收资源税,指的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煤炭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该税在中国自1984年首次开征,历经多次改革,至今已经35个年头。本文主要研究的是2014年实施的资源税改革,此次改革在我国范围内实行将煤炭行业的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量改为从价,同时推进了煤炭行业清费立税,目的在于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本文通过对湖南省重要的产煤城市娄底市及娄底市的一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煤炭企业的实地调查研究,探讨此次资源税改革的效果,并根据资源税改革情况,对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及利用税收政策提出相关建议。首先,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比对了国内、国外关于煤炭税费制度、行业税收负担和经营管理的相关资料数据,为本文提供理论研究前提,再理顺了我国对煤炭征收资源税相关政策改革的历程。其次对娄底市煤炭行业的情况做了简要介绍,介绍了娄底市煤炭资源的分布情况及生产情况,针对煤炭行业在资源税改革前后的资源税征收进行比较,再介绍了本轮实行资源税改革以来涉及到娄底煤炭行业的具体政策变化以及带来的影响。接着,为了更直接的体现资源税改革的效应,选取娄底市煤炭企业的代表——XX矿业有限公司为例,对资源税费改革的效果采取了实例分析,其中,重点、详细地分析了公司改革前与改革后税费结构、税负、利润、成本方面的变化,得出存在的问题,总结取得的成效。最后对资源税改革进行了总结和建议,结合娄底市煤炭行业在资源税改革的情况提出了完善资源税制度的政策建议,健全新时期的财税体制改革。
冯志峰[7](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董战峰,李红祥,葛察忠,王金南,程翠云,龙凤,李晓亮,郝春旭,璩爱玉,周全,段赟婷,邬波,翁智雄,贾真,吴琼,任雅娟,李娜,姚珏,王蕾[8](2017)在《环境经济政策年度报告2016》文中研究指明绿色发展实质上是发展方式的转型,是一种系统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环境经济政策作为一种调控环境行为、促进经济人理性选择的政策工具,被视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核心内容。从2016年度进展来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环境保护税等重点环境经济政策取得重大突破。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标志着自2010年生态补偿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以来,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我国下一阶段深入推进生态补偿探索与制度建设提供了蓝图,是全国各领域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行动纲领。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表明了我国政府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决心。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历经9年终于问世,我国深入推进绿色税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总体来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逐步健全,不断向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延伸,价格、财税、金融等关键性的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质量改善中的调控效用日益明显。
唐峻[9](2015)在《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构成,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可以实现政府收支的科学化,促进财政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为我国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目前非税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非税收入的依赖性很强。近年来,宏观经济趋弱,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一些政府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时,盲目追求非税收入的高速增长,“三乱现象”死灰复燃,侵害了人民的权益。与税收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立法层次较高相比,对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法律,只有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一些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对,导致了从上到下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和功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乱收费、乱开支、无监管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展开研究,既可以促进财政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可以为政府实务部门在非税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首先,从法学角度研究非税收入有一定新颖性,并可开拓财税法学研究领域;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改革是实现政府收入来源和管理法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财税法治不可缺失的一环;最后,政府非税收入法制的完善与否也和财税法相关理论命题的突破大有关联。实践中,通过对其法制改革的研究,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回归财政,为我们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支持,并进一步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税和行政法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二部分比较全面地对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介绍和梳理。第三部分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一是对各种政府非税收入的共性和个性提炼、总结上的不平衡性总结,二是缺乏定量分析的研究。第四部分提炼了本文的部分特色与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在研究视角上、非税立法体系构建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中主要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研究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首先,为更好地展开对非税收入的研究,本文先分析了政府收入的内涵,在阐释政府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对政府收入做了理论上的分类。其次,分四个阶段阐述了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并指出预算外资金向非税收入转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分别从政府管理部门、国际经济组织和理论界做了界定。第三部分以不同的标准对政府非税收入做了分类。第四部分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首先研究了非税收入性质,其次考察了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对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提出本文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实际指政府收取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最后,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第二章,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及成因进行了反思。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如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项目繁多,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等弊端。同时也检视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分中央和地方,对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概况做了大致的介绍,然后指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偏低、立法技术粗糙和操作性不强、非税征收管理存在空白、征收设定违法、预算制度有待完善、收支脱钩效果不明显等。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首先是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其次,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是主观动因,较为明显的有财政压力下的制度变迁、不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地方政府缺乏税权、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匮乏。最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导致非税收入领域乱象纷呈的客观环境。第三部分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是造成非税领域诸多问题的客观环境,包括法治不健全、非税收入自身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等。第三章,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演进、规模状况、收入结构介绍了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概况。第二部分从法律体系、项目设立、收费标准的确定、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收缴电子化等六个方面考察了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提出了国外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国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在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是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二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定位,三是确立法治理念和完善法律制度,四是合理确立非税项目和征收标准,五是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第四章,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治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我们首先应做好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首先,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次,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主要从八个方面展开:第一,应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首先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主要形式,目前来看较为实际和稳妥的做法是采取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折衷做法。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设定权,在确定法律保留原则的合理程度后,对授权立法做限制性规定,然后分解非税收入设定权。最后,分析具体非税收入设定权的归属。第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应取消、可以保留但应规范、改为税收、大力发展四个层次予以规范。第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在将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后,可考虑依托地税机构成了新的非税征管机构。第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第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首先应明确四本预算之间的功能定位,其次加强四类预算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最后,协调基金目录与预算科目不符的地方。第六,提高非税收入法治化运作的透明度,应提高财政信息的法律法规的层级、修改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和建立高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监督体制,从法律体系、监督主体和监督模式三个方面完善。第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对征收主体的利益进行激励,也要通过科学的绩效指标对其考核。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非税收入法治化所必须的配套体制改革,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相符。其次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科学划分政府;最后,要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聂少林[10](2011)在《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调整,中国地方政府逐渐承担了大部分的财政职能,而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并没有进行根本性变革,于是地方政府在正规收入不足的情况下,主要通过增加其预算外财力的方式来实现财政收入的增长,而中央政府实际上也默许了地方政府的各种收费行为。由于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益的推动,我国预算外资金规模膨胀,其增长速度甚至超过GDP与预算内收入的增长速度,成为与预算内资金旗鼓相当的财力资源,1992年预算外资金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7.7%,成为名符其实的“第二财政”预算外收入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财力不足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其正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要使预算外收入真正起到弥补当前我国财政体制在事权和财力安排方面的矛盾和缺陷,必须保证预算外收支活动受到很好的管理和控制。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正是由于对政府预算外收支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致使其负面效应越来越大。究其预算外资金难以治理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预算外资金的属性问题。在市场经济国家,预算外资金绝对属于政府性资金。而我国在1996年之前,预算外资金都是企事业单位、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自有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供所有者自由支配。第二,预算外收入取得的依据问题。市场经济国家所谓的预算外资金都是依托于正式的立法而存在的,而我国的预算外资金只是依托于政府政令而存在。也就是说,政府想做什么事,就相应地出台一项预算外资金的法规。这和西方国家地方政府有税收开征权是有本质区别的。众所周知,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想做什么事如果缺少资金也是通过开征新税或调整税率来实现的,但必须要经过立法机构的严格审查才能成行。第三,由于前述两个原因,直接导致第三个方面,由于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便利性、支出的随意性,预算约束力不足,使地方政府越来越依赖于预算外资金的增长。因此,必须强化预算外收支的管理,这不单单是预算外资金管理一个方面的问题,必须从深层次解决政府间权责划分、规范财政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才能解决中国的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鉴于非税收入管理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课题,而且,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管理问题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本源,因此笔者选择了“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主题。本文在地方非税收入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全面阐述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进程、基本情况和现存问题,并通过对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的比较,主要着眼于地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探讨,最终提炼出适合我国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创新理论和路径选择。其研究框架主要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基于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理论研究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课题,而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理论研究还是不够系统,实践过程中经常出现管理不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对国内与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现状的分析,从非税收入范围、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和监督机制等角度提出了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理论,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深入探讨非税收入管理的配套改革措施,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具有针对性、实践性的政策建议。在国内外非税收入管理研究文献详细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目标和研究框架,并总结出本文研究中出现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2章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基础从预算外资金的发展演变开始,介绍了非税收入的提出过程,科学界定政府非税收入内涵。在与税收的比较过程中,提出来非税收入的主要特点,即强制性与自愿性并存、有偿性、非固定性等。基于非税收入存在的理论依据,政府对非税收入按其性质不同大致分为四类:成本补偿性、负外部效应矫正性、国家产权综合效益最大化性、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补充性政府非税收入。同时指出非税收入具有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的职能,对一国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3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演进由于我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每项收入的性质、作用、发展历程、当前状况及管理制度都各不相同,因此,本章按照非税收入的不同来源,将政府非税收入划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分别从这几个收费项目的内涵和管理的发展历程介绍我国地方非税收入的历史演进,并从计划经济时代和经济转型时期,阐述地方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第4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现实分析首先,本章分析了我国各地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现实状况,并且特别分析了辽宁省2009年非税收入具体情况;其次,分析地方政府非税收入规模、结构及管理现状,从而便于整体系统把握非税收入目前的发展现状;最后得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5章地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章主要关注地方非税收入中的三个热点和难点项目——土地出让金、彩票公益金和资源性收费。基于其内涵特点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着重指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强这三个收费项目管理的相关建议。第6章地方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借鉴通过介绍几个国家非税收入的发展演进、规模状况和主要来源,对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地方非税收入管理进行详细阐述。从收费项目范围、收费标准、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监督和非税收入使用等方面,比较部分发达国家非税收入管理方式。虽然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资源、经济结构以及经济体制不同,使得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和来源结构情况各异,导致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权限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但同时,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中,又体现出许多共同的特点。在借鉴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经验的基础之上,主张我国地方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应该坚持完善财政体制、推进非税项目的分类规范管理、依法确定非税收入项目及标准、建立严格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加强法制建设等基本思路。第7章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创新针对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现象的存在,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清理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第二,把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其收支管理的透明度;第三,加强对地方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实现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在基本思路的指导下,提出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基本建议,主要从非税收入项目、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票据管理、监督管理和管理信息化方面进行展开分析。同时,本章也提出了与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配套的改革措施,为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二、湖南省再次取消和规范一批收费(基金)项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省再次取消和规范一批收费(基金)项目(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现代漆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现代漆画研究问题的提出及其理论梳理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研究的相关说明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
第五节 研究的基本思路、内容与结构框架 |
第一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源流 |
第一节 中国古代传统漆绘 |
一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历史源流 |
二 中国古代漆艺术的工艺传承 |
三、中国古代漆艺术的文化发展脉络与缺失 |
四、中国古代漆绘的发展沿革 |
第二节 东亚古代漆绘的源流 |
一、汉四郡时代的朝鲜半岛漆艺术 |
二 鉴真东渡与日本古代漆艺术的“师法中华” |
三 南洋漆艺术的“副中心” |
四 琉球与台湾的古代漆艺术 |
第三节 欧洲近现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一 十三世纪始始中欧漆艺交流简述 |
二 欧洲新艺术运动与1900 年巴黎博览会 |
三 欧洲装饰艺术运动与漆画代表人物 |
四 近现代欧洲化学漆及其工艺价值与影响 |
第二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产生 |
第一节 日本江户时代的漆艺术与明代“倭漆”的兴起 |
一 飞鸟时代的漆艺术觉醒与镰仓时代漆艺术的成熟 |
二 江户时代漆艺术的崛起 |
三 中国明代漆艺术的退步 |
四 福州沈家脱胎与薄料工艺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洋血统” |
一 密陀绘工艺 |
二 螺钿镶嵌工艺的历史传承 |
三 明清时期漆器的“和风”盛行 |
四 近现代欧洲漆艺崛起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三位奠基人 |
一 雷圭元:“代用品”与新观念的首倡者 |
二 沈福文:西洋绘画与古代漆绘的合成者 |
三 李之卿:古代漆艺现代化的推陈出新者 |
第三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发展 |
第一节 越南磨漆画的影响 |
一 越南磨漆画的源起 |
二 抗法抗美战争中的越南漆画家 |
三 越南磨漆画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系列美展的影响 |
四 五十年代末越南磨漆画对中国美术界引起的轰动 |
第二节 艺术魅力、时局影响与体制因素 |
一 由“漆绘”到“漆画”、由“手艺人”到“画家” |
二 20 世纪新材料、新技法和新工艺的突破 |
三 “美展体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鼓励、扶植 |
四 现代绘事与古代工艺的契合点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时期的人和事 |
一 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现代漆画创作群体 |
二 领军人物乔十光 |
三 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价值 |
四 20 世纪后半叶的中国漆画展事活动 |
第四章 中国现代漆画的繁荣 |
第一节 中国现代漆画发展现状 |
一 全国院校现代漆画教育现状评估 |
二 代表人物与代表作品 |
三 漆艺企业总体没落与工作坊的兴起 |
四 “院体派”的艺术高度 |
第二节 中国现代漆画得失谈 |
一 “美展体制”退潮的巨大影响 |
二 画廊的市场主导作用 |
三 东西洋漆艺术的启示 |
四 漆画家的“内修”与“外功” |
第三节 中国现代漆画的评估与前瞻 |
一 不可遏止的潮流: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 |
二 传统绘事技法的保留与革新 |
三 漆艺术在艺术表现体系中的生存与定位 |
四 坚守“以漆画世”的宗旨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2)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一) 选题依据 |
(二) 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新中国“十七年” |
(二) 针灸与针灸推广 |
(三) 运动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对象与内容 |
(二) 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材料 |
(一) 材料来源 |
(二) 材料的甄选 |
五、国内外研究进展述评 |
(一) 当代针灸史研究现状 |
(二) 当代中医史研究现状 |
(三) 当代医疗社会史(医学发展与政治方向)研究现状 |
(四) 简要评议 |
第一章 楔子:近代针灸境遇的不同面向 |
第一节 针灸生存危机与业者自强举措 |
一、民国政府统治下针灸生存危机频现 |
二、针灸业者尝试“科学化”革新 |
第二节 中共领导下普及针灸的尝试 |
一、毛泽东重视发挥中医力量 |
二、中共领导下根据地及军队普及针灸的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曲折行进:针灸推广运动的初期 |
第一节 新中国“针灸推广”的提出 |
一、卫生部确立“团结中西医”方针 |
二、《人民日报》揭开针灸推广帷幕 |
第二节 针灸疗法实验所探索推广针灸 |
一、在北京先行培训针灸师资 |
二、在多地推广针灸培训模式 |
三、针灸疗法实验所推广针灸的成效 |
第三节 针灸推广在国内的初步实践 |
一、针灸教学开始普及 |
二、组织针灸医师开展临床工作 |
第四节 新针灸学:推广初期的核心内容 |
一、“新针灸学”的学术特点 |
二、“新针灸学”的推广情况 |
第五节 针灸推广初期的成效与困难 |
一、针灸推广初期取得的成绩 |
二、针灸推广初期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步入正轨:针灸推广运动的中期 |
第一节 中医政策调整,针灸推广迎来新阶段 |
第二节 推广针灸的四大主要途径 |
一、西医学习针灸 |
二、改进中医针灸教育 |
三、培训基层卫生人员掌握针灸技术 |
四、“中医带徒弟”助力培养针灸人才 |
第三节 典型事例:江苏省针灸推广与教学革新 |
一、分设中、西医班级培养针灸师资 |
二、开展短期针灸巡回教学,培养校外医务人员 |
三、承担委托教学任务,培养更多针灸人才 |
四、编写《针灸学》,为统编针灸教材确立范式 |
第四节 推广中期的主要成效:临床应用取得进展 |
一、应用范围扩大,治疗病种增加 |
二、推动献方工作,发掘民间针灸 |
第五节 推广中期潜在的问题与新的趋势 |
一、中、西医间的龃龉与“整风运动” |
二、“技术革命”催生针灸新方向,“跃进”苗头初现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跃进”与“革命”:针灸推广运动的高潮 |
第一节 “大跃进”历史背景下的针灸推广 |
一、“大跃进”正式发动,《健康报》呼吁进一步推广针灸 |
二、河北省开展“普及针灸”群众运动 |
三、保定会议组织中医药界“大跃进” |
第二节 “人人学会针灸” |
一、学习主体:干部带头,医务人员广泛参与 |
二、学习形式及主要内容 |
三、针灸出版物大量涌现 |
第三节 掀起针灸“技术革命” |
一、以“土”为主的医药卫生技术革命 |
二、积极开展针灸经络科学研究 |
三、新式针法与器具大量涌现 |
第四节 针灸“跃进”的高潮与后续 |
一、针灸“跃进”达到高潮 |
二、形势发生变化,针灸工作转入调整阶段 |
第五节 “大跃进”时期针灸推广的特点 |
一、强调党的领导,政治挂帅 |
二、提倡短期速成,大放“卫星” |
三、开展群众运动,影响广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面向农村:针灸推广运动的后期 |
第一节 “把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 |
一、卫生工作新方向 |
二、毛泽东发布“六·二六”指示 |
第二节 农村成为针灸推广重点场域 |
一、鲁之俊重提针灸推广 |
二、山西省在农村推广针灸的经验 |
第三节 农村地区针灸推广的具体情况 |
一、针灸推广的培养对象与师资力量 |
二、针灸推广的主要传授形式 |
三、针灸推广的主要学习内容 |
四、在农村推广针灸的成效与影响 |
第四节 城镇针灸教育与科学研究趋于规范 |
一、针灸教育进一步普及与规范 |
二、针灸在科技领域的发展 |
三、针灸学术交流活跃,政府加强统一领导 |
第五节 针灸推广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针灸工作 |
一、赤脚医生与针灸术在农村的继续传播 |
二、新针疗法的出现与普及 |
三、针刺麻醉热潮出现及后续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针灸推广运动中的创新针术 |
第一节 电针的发明与推广 |
第二节 水针的发明与推广 |
第三节 耳针在国内的推广与经典化 |
一、临床普及耳针运用 |
二、围绕耳针的技术革新 |
三、耳针的经典化过程 |
第四节 梅花针的发明与推广 |
一、孙惠卿与“刺激神经疗法” |
二、在各地的推广: 以上海市和江西省为例 |
三、推广中的争议——“梅花针”之名 |
第七章 针灸推广运动中的典型应用 |
第一节 针灸治疗疟疾 |
一、1956年前针灸治疟的使用情况 |
二、1956年后针灸治疟在各地推广 |
三、针灸治疟的后续发展 |
第二节 针灸治疗血吸虫病 |
一、严峻疫情要求中西医合作治疗 |
二、推广针灸用于血吸虫病防治 |
三、“血防大跃进”中针灸推广的高潮及后续 |
第三节 针灸治疗阑尾炎 |
一、针灸治疗阑尾炎的缘起与演进 |
二、推广中关于针刺治疗机理的研究与讨论 |
三、推动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研究 |
第四节 针刺治疗聋哑 |
一、吴芝升等人初试针治聋哑 |
二、“大跃进”时期针治聋哑迎来高潮 |
三、推广针治聋哑高潮下的问题 |
第八章 分析与讨论 |
第一节 针灸推广运动得以实施的原因 |
一、新中国卫生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客观需要 |
二、中共领导人对针灸的信任与重视 |
三、针灸疗法具备大范围推广的特质 |
第二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特点 |
一、依靠党的领导和政治保障 |
二、采用自上而下、培养骨干、层层推广的模式 |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运动 |
第三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影响 |
一、对参与群体的影响 |
二、对当代针灸学形塑的影响 |
三、对针灸普及和中医工作的影响 |
四、对卫生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影响 |
第四节 针灸推广运动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
一、自上而下、分级培养、逐步扩大的推广模式值得借鉴 |
二、推广中医疗法有助于增进社会主义医疗福祉,保障人民健康 |
三、推广工作应贴合实际需要,统筹规划,以科学为依归 |
四、科学使用行政手段,注意过度干预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
结语 |
一、本研究创新之处与主要成果 |
二、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与后续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群众迫切要求推广针灸疗法》 |
附录2: 《有组织地研究与推广针灸疗法》 |
附录3: 《认真地学习和推行针灸疗法》 |
附录4: 《进一步学习推广针灸》 |
附录5: 《广东省卫生厅召开的农村中医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参与课题与获奖情况 |
致谢 |
附件 |
(3)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4)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目的 |
1.1.3 论文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税源监控的研究现状 |
1.2.2 行业税源监控的研究现状 |
1.2.3 采矿业税源监控的研究现状 |
1.2.4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论文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3.1 论文的研究思路 |
1.3.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3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研究特色 |
第2章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现状分析 |
2.1 采矿业的概念、特点及涉税的主要税种 |
2.1.1 采矿业的概念 |
2.1.2 采矿业特点分析 |
2.1.3 采矿业涉税的主要税种 |
2.2 税源监控理论分析 |
2.2.1 税源监控的概念 |
2.2.2 税源监控的意义 |
2.2.3 税源监控的对象和主体分析 |
2.2.4 当前税源监控方式的主要理论分析 |
2.3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发展简述 |
2.3.1 哈尔滨市阿城区经济发展简述 |
2.3.2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收发展简述 |
2.4 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部门采取的主要监控举措 |
2.4.1 区政府采取的税源监控举措 |
2.4.2 区税务局采取的税源监控举措 |
2.5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存在的问题 |
2.5.1 采矿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
2.5.2 税源监控部门之间缺少协调配合 |
2.5.3 缺少统一、公允的矿产品税基核定口径 |
2.5.4 采矿业涉税数据核实存在困难 |
2.5.5 采矿业专业化税源监控人才队伍匮乏 |
2.6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产生问题的原因 |
2.6.1 采矿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 |
2.6.2 税源监控制度设计不够健全 |
2.6.3 开采地点地域偏远,税源监控设施落后 |
2.6.4 对税源监控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不足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采矿业税源监控先进经验借鉴 |
3.1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
3.1.1 基本情况介绍 |
3.1.2 通过矿业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源头监控 |
3.1.3 经验总结 |
3.2 重庆市奉节县 |
3.2.1 基本情况介绍 |
3.2.2 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打牢税源监控数据基础 |
3.2.3 经验总结 |
3.3 国外采矿业税源监控先进经验 |
3.3.1 基本情况介绍 |
3.3.2 经验总结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体系设计 |
4.1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体系设计基本思路 |
4.2 采矿业税源监控制度规范体系 |
4.3 采矿业税源监控综合治税体系 |
4.3.1 健全采矿业综合治税组织机构 |
4.3.2 搭建采矿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 |
4.3.3 开展采矿业综合治税联合执法 |
4.4 采矿业税源监控风险管理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体系有效运行的保障措施 |
5.1 强化偏远地区税源监控基础设施的建设 |
5.2 完善矿产品计价和换算标准 |
5.3 持续提高税务干部人员素质 |
5.4 强化采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
5.5 注重采矿业税源分析和应用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 |
1.4.2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包容性理论研究综述 |
2.1.1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1.2 包容性经济制度理论 |
2.1.3 包容性理论研究述评 |
2.2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综述 |
2.2.1 制度需求—供给理论分析框架 |
2.2.2 制度失衡与均衡 |
2.2.3 制度变迁与路径选择 |
2.2.4 转轨经济理论与新供给经济学 |
2.2.5 制度供给理论研究述评 |
2.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与需求研究综述 |
2.3.1 房地产税收理论 |
2.3.2 房地产税收制度需求与供给 |
2.3.3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方案研究 |
2.3.4 房地产税收理论研究述评 |
2.4 房地产税收制度实证研究综述 |
2.4.1 传统实证研究方法 |
2.4.2 CGE模型与房地产税模拟分析 |
3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现状考察与问题分析 |
3.1 我国不动产物权及税收制度的历史变迁 |
3.1.1 中国古代的土地与赋税制度 |
3.1.2 近代中国租界的土地及房地产税制 |
3.1.3 民国时期的土地制度与房地产税制 |
3.1.4 新中国以来土地制度及房地产税制变革 |
3.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 |
3.2.1 我国房地产制度建设现状:汲取性特征明显 |
3.2.2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现状分析:面临包容性短板 |
3.3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面临的具体问题和障碍 |
3.3.1 供求存在失衡 |
3.3.2 功能定位争议大 |
3.3.3 征税对象和范围难以合理设定 |
3.3.4 税收征管落地难 |
4 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4.1.1 国外不动产物权制度现状 |
4.1.2 国外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比较分析 |
4.2 我国港澳台地区不动产物权及房地产税制比较分析 |
4.2.1 中国香港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2.2 中国台湾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2.3 中国澳门不动产物权与税制现状 |
4.3 国外及港澳台房地产税制供给的包容性经验借鉴 |
4.3.1 以公平为导向,将“平均地权”作为不动产物权制度建设的立足点 |
4.3.2 制度设计趋于中性,“宽税基、低税率”成为普遍趋势 |
4.3.3 “涨价归公”,房地产税是地方公共收入的主要来源 |
4.3.4 因地制宜,根据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课税模式 |
4.3.5 健全征管制度及评税体系,改善征纳关系和税收遵从度 |
4.3.6 实行收入与公共服务挂钩,以利于纳税人和地方政府激励相容 |
5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理论分析与制度选择 |
5.1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的提出 |
5.1.1 包容性房地产经济制度及其供给路径 |
5.1.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理念及其内涵特征 |
5.2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 |
5.2.1 目标原则 |
5.2.2 功能定位 |
5.2.3 制度创新的路径与模式选择 |
6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模拟分析 |
6.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分析 |
6.1.1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经济的影响 |
6.1.2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居民收入的影响 |
6.1.3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
6.1.4 房地产税收制度变革对金融的影响 |
6.2 基于MONASH-TYPE的房地产税CGE模型的构建 |
6.3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模拟分析——基于省级行政区域样本 |
6.3.1 模拟分析有关前提假设 |
6.3.2 模拟分析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
6.3.3 政策模拟方案及冲击设定 |
6.4 模拟分析结果 |
6.4.1 模拟分析结果 |
6.4.2 两类制度方案模拟结果的对比分析 |
6.4.3 模拟分析简评 |
7 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的方案建议 |
7.1 制度供给的总体思路 |
7.2 保有环节房地产税的包容性制度方案 |
7.2.1 按照公平原则,设计房地产税的主要税制要素 |
7.2.2 按照共享原则,合理设定房地产税收优惠方案 |
7.3 交易环节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包容性方案 |
7.3.1 降低房地产增值税税率,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 |
7.3.2 降低契税名义税率,促进税收政策公平统一 |
7.3.3 推进房地产转让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发挥税收调节功能 |
7.3.4 实施房屋转让印花税改革,增强印花税调节功能 |
7.3.5 推进房地产收费基金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7.4 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包容性方案 |
7.4.1 建立公平有效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 |
7.4.2 产权不合法、不完整及交易受限的住房评估征税方案 |
7.4.3 优化房地产税纳税申报制度 |
7.4.4 推进房地产税相关信息全面共享 |
7.4.5 房地产税违法处理与税收救济 |
7.5 房地产税收立法的包容性实施路径 |
7.5.1 立法先行 |
7.5.2 充分授权 |
7.5.3 分步实施 |
7.6 相关配套制度的包容性解决方案 |
7.6.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方案 |
7.6.2 房地产税开征后土地定价问题的解决方案 |
7.6.3 关于“租”与“税”的过渡衔接方案 |
7.6.4 优化地方公共支出方案,引导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选择机制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和突破 |
8.1.1 主要研究结论 |
8.1.2 取得的主要成果 |
8.2 研究展望 |
8.2.1 探索构建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评价体系 |
8.2.2 优化房地产税模拟分析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资源税改革后对煤炭行业税收负担与经营状况的影响 ——以湖南省娄底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对煤炭征收资源税的发展历程 |
2.1 对煤炭征收资源税的理论基础 |
2.1.1 地租理论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对煤炭征收资源税的发展改革 |
2.2.1 初创时期(1984-1994 年) |
2.2.2 发展时期(1994-2004 年) |
2.2.3 新一轮改革时期(2004 年-今) |
第3章 娄底市煤炭行业资源税改革分析 |
3.1 娄底市煤炭行业概况 |
3.1.1 煤炭资源总量及构成 |
3.1.2 煤炭分布及品种 |
3.1.3 煤炭资源开采技术条件 |
3.2 娄底市煤炭行业资源税征收情况 |
3.3 资源税改革对娄底煤炭企业的政策变化 |
3.4 资源税改革对娄底市煤炭行业的影响分析 |
3.4.1 有利影响 |
3.4.2 不利影响 |
第4章 资源税改革对娄底市煤炭企业的影响——以XX矿业有限公司为例 |
4.1 XX矿业有限公司概况 |
4.1.1 XX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4.1.2 XX矿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
4.2 煤炭资源税改革对XX矿业有限公司的影响 |
4.2.1 对税费结构的影响 |
4.2.2 对税负的影响 |
4.2.3 对利润的影响 |
4.2.4 对成本的影响 |
4.3 资源税改革对XX矿业有限公司税负和经营情况影响小结 |
第5章 完善对煤炭征收资源税的政策建议 |
5.1 准确掌握计税价格 |
5.2 加大洗选行业监控 |
5.3 实行动态弹性税率 |
5.4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8)环境经济政策年度报告2016(论文提纲范文)
环境财政投入还存在一定差距, 以质量为导向的资金机制尚未建立 |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量及占GDP比重双双下降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为环保投资主体部分, 但占比小幅下降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投资总量及占污染治理投资的比重双双上升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上涨 |
新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助力《土十条》实施 |
专项资金使用强化绩效管理, 但尚需进一步规范使用 |
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不断完善, 但体系尚不健全 |
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稳步推进, VOCs差额收费和提高标准成发展趋势 |
排污收费制度面临重大变革 |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试点稳步推进, 差额收费、提高标准是政策趋势 |
污水处理费改革稳步推进 |
江苏、上海等地区因地制宜上调污水处理费标准 |
江苏等地针对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实施加价惩戒激励 |
目前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用的地区较少 |
多地强化垃圾处理费征管 |
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推进 |
各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水价改革 |
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 |
各省市实施补贴政策扶持秸秆发电项目 |
进一步完善环保电价、新能源、农业补贴政策 |
生态环境补偿路线图明确, 地方积极推进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
生态补偿改革框架搭建, 明确了2020年实施路线图 |
结合地方扶贫与可持续生计, 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 |
积极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探索加快推进 |
中央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
山东省提升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与赔偿标准 |
河南、湖北等地推进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进一步提高 |
海洋生态补偿仍以地方试点为主 |
湿地生态补偿力度加大 |
推进规范矿产资源治理与补偿资金管理 |
环境权益交易积极推进, 《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填补了我国水权交易的制度空白 |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深入推进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 |
全国水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进 |
环境保护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征, 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 |
环保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
水资源费税改革试点启动 |
绿色金融是“十三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
第三方治理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各部委积极推动PPP应用发展 |
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顶层设计 |
国家继续推进第三方治理试点 |
地方积极开展第三方治理探索 |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加大 |
环保PPP项目还需进一步推进 |
财政部推广环保PPP示范项目力度加大 |
环保PPP项目执行情况较好 |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PPP项目落地实施 |
环境与贸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环保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
圆满完成WTO对中国第六次贸易政策审议工作 |
积极推动环境产品协定谈判和强化环境管理措施的合规性审查 |
积极推动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 |
启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为环保产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
试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绿色GDP2.0计划进入第二阶段 |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 |
一些地方自发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
绿色GDP2.0试点稳步推进 |
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实施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制, 推动节能环保领跑者制度建设 |
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常用信息手册 (第一辑) 》 |
积极推进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建设 |
(9)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中的不足 |
四、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五、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
一、研究非税收入的基础:对政府收入内涵的分析 |
二、我国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 |
一、政府管理部门的界定 |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界定 |
三、理论界的界定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统计口径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标准 |
三、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分类 |
第四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分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
第五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
一、正当性和合法性概念辨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 |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合法性 |
第二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与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 |
一、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繁多 |
二、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 |
三、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 |
四、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立法检视 |
第二节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 |
一、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 |
二、主观动因: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
三、客观环境: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 |
第三章 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在近现代的发展 |
二、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 |
三、国外政府非税收入来源分析 |
第二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考察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 |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法治化 |
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的科学化 |
四、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收支 |
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六、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市场化程度较高 |
第三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启示 |
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改革我国非税收入法律制度 |
二、对政府非税收入应科学合理定位 |
三、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
四、依法合理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和确定征收标准 |
五、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 |
第四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路径 |
第一节 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 |
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 |
二、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 |
一、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 |
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 |
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 |
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 |
五、优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 |
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七、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体系 |
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所需的配套制度改革 |
一、建立科学的财政分权制度 |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三、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基础 |
2.1 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界定 |
2.1.1 中国预算外资金的发展演变 |
2.1.2 中国政府非税收入概念的提出 |
2.1.3 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沿着预算统一的路径转变 |
2.1.4 政府非税收入分类 |
2.2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2.2.1 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及定位 |
2.2.2 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异同点 |
2.3 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 |
2.3.1 政府提供准公共品的成本补偿 |
2.3.2 政府解决负外部效应的重要方式 |
2.3.3 依据国家财产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根本途径 |
2.3.4 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补充 |
2.4 政府非税收入的职能作用 |
2.4.1 政府非税收入的财政收入功能 |
2.4.2 政府非税收入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 |
2.5 非税收入政府间划分的机理 |
2.5.1 非税收入政府间划分的基本原则 |
2.5.2 非税收入政府间划分导向 |
3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演进 |
3.1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1 行政事业性收费内涵 |
3.1.2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2 政府性基金 |
3.2.1 政府性基金内涵 |
3.2.2 政府性基金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3 国有资产收益 |
3.3.1 国有资产收益内涵 |
3.3.2 国有资产收益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4 彩票公益金 |
3.4.1 彩票公益金内涵 |
3.4.2 彩票公益金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5 罚没收入 |
3.5.1 罚没收入内涵 |
3.5.2 罚没收入及其管理的发展历程 |
3.6 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
3.7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
3.7.1 计划经济时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
3.7.2 经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
4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现实分析 |
4.1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概况 |
4.1.1 中国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和结构 |
4.1.2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展情况及成效 |
4.2 地方政府全口径非税收入规模、结构与管理考察——基于辽宁样本 |
4.2.1 辽宁省全口径非税收入规模现状 |
4.2.2 辽宁省全口径非税收入结构分析 |
4.2.3 辽宁省全口径非税收入管理分析 |
4.3 中国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
4.3.1 现行财政体制缺陷和部门利益加速非税收入的无序膨胀 |
4.3.2 部分政府非税收入性质界限不清,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
4.3.3 非税收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管理手段需要加强 |
4.3.4 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管理中关键而薄弱的环节 |
4.3.5 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多头分散导致效率低下 |
4.3.6 非税管理相关法制尚未健全,缺乏有效监督 |
5 地方非税收入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5.1 土地出让金管理 |
5.1.1 土地出让金产权性质 |
5.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内涵 |
5.1.3 我国土地出让金现状 |
5.1.4 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5 强化土地出让金管理的建议 |
5.2 彩票公益金管理 |
5.2.1 彩票公益金管理运行现状 |
5.2.2 我国彩票公益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5.2.3 西方发达国家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经验 |
5.2.4 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的建议 |
5.3 资源性收费管理 |
5.3.1 矿产资源补偿费 |
5.3.2 水资源收费 |
5.3.3 排污收费 |
6 地方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借鉴 |
6.1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概况 |
6.1.1 国外非税收入的发展演进 |
6.1.2 国外非税收入的规模状况 |
6.1.3 国外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结构 |
6.2 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的规范性管理 |
6.2.1 国外非税收入管理的主要内容 |
6.2.2 联邦制国家地方非税收入管理 |
6.2.3 单一制国家地方非税收入管理 |
6.2.4 部分发达国家非税收入管理方式的比较 |
6.3 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与借鉴 |
6.3.1 国外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启示 |
6.3.2 借鉴国外经验规范我国非税收入管理 |
7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创新 |
7.1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现实必要性 |
7.1.1 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 |
7.1.2 增强非税收入管理完整性和透明度,契合公共财政各项基本原则的需要 |
7.1.3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
7.1.4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 |
7.1.5 清理和归并各项非税收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 |
7.2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基本思路 |
7.2.1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项目清理与范围界定 |
7.2.2 政府非税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 |
7.2.3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主要问题 |
7.3 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
7.3.1 进行非税收入项目的清理和归并 |
7.3.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 |
7.3.3 完善非税收入财政体制 |
7.3.4 实现复式预算,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
7.3.5 实施严格的票据管理 |
7.3.6 强化对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 |
7.3.7 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信息化 |
7.4 同步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配套改革 |
7.4.1 非税收入管理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相结合 |
7.4.2 非税收入管理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合 |
7.4.3 非税收入管理同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 |
7.4.4 非税收入管理同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相结合 |
7.4.5 非税收入管理同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湖南省再次取消和规范一批收费(基金)项目(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现代漆画研究[D]. 郭立忠. 南京艺术学院, 2021(02)
- [2]新中国“十七年”针灸推广运动研究[D]. 肖雄.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1(02)
- [3]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4]哈尔滨市阿城区采矿业税源监控研究[D]. 李源泉.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5]包容性房地产税收制度供给研究[D]. 郭建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6]资源税改革后对煤炭行业税收负担与经营状况的影响 ——以湖南省娄底市为例[D]. 王探. 湖南大学, 2019(07)
- [7]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8]环境经济政策年度报告2016[J]. 董战峰,李红祥,葛察忠,王金南,程翠云,龙凤,李晓亮,郝春旭,璩爱玉,周全,段赟婷,邬波,翁智雄,贾真,吴琼,任雅娟,李娜,姚珏,王蕾. 环境经济, 2017(11)
- [9]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D]. 唐峻.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10]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创新研究[D]. 聂少林.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