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建立方便、有效的工作风险分析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宗德媛,朱炯,李兵[1](2021)在《理论仿真实验相融合的电工学教学方式研究》文中提出电工学是学生理解、掌握及应用电学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专业基础课。在电工学教学中,将EWB虚拟仿真技术、传统实验技术及理论教学相结合,通过仿真计算、实验演示,让学生理解掌握电路的组成、工作原理和性能特点。EWB仿真软件开展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电子技术理论,同时为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打好基础。
孙冲[2](2021)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文中研究表明人民调解是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在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当中,人民调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的短板逐渐显露出来。从组织体系上看,传统人民调解的组织体系过于碎片化,不同的调解组织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处于“多中心”管理的涣散状态之下。这造成组织间的联动性差,调解效率低,调解资源容易被浪费。除此以外,在调解手段和规则体系上,传统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一些策略性的调解手段,在调解规则的适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缺乏体系性,造成调解结果的差异化明显,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常常受到外界质疑。因此,传统人民调解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法治话语逐渐取代政治话语,成为主导人民调解的话语体系,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实践形态也都需要随着话语体系的转化而发生转变。在当事人看来,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统一、协作、高效的。在治理者看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对接司法系统、执法系统的专门纠纷解决体系,来分流司法、执法体系当中的纠纷解决压力,满足社会治理的“维稳”需要。此外,地方政府在“法治竞赛”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对纠纷治理机制进行一番改革和创新。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治理者,都有动力推动人民调解的进步,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产生的。部分地方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最具特色的是通过建立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方式使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在人民调解的管理上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制度内部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立,顺畅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机制,便利内外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外部纠纷治理体系之中。在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人民调解的调解手段更为法治化和规范化,人民调解的规则体系也更加完善,人民调解逐渐摆脱了“边缘化”和“碎片化”。人民调解纵向体系可以分为“县(市、区)—镇(街)—村(社)”的三级网络,从横向体系上看,村(社)一级包括品牌调解室、村(社)治调主任、网格员等;镇(街)一级主要包括司法所管理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警调”和“诉调”等附设型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一级包括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镇(街)和村(社)两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县(市、区)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则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兼任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领导职位。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过程是在由行政主导的“高位推动”下,运用了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对权威体系的整合和对调解组织工作空间的整合三种手段完成的。人民调解通过体系化运行的方式达到了对纠纷分级分类处理的精细化需求,达到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出相似的调解结果的体系化追求。人民调解的这种体系化运行模式与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官僚制如出一辙。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呈现出了层级化与专业化,规范化与司法化,联动常态化和“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这四个特点。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层级的提高,其化解纠纷的手段方法和运用的规则体系都与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层级越高,其专业化程度越高,系统的开放性程度越高,规范化与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高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倾向于使用法律作为其调解的规则与手段。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动呈现常态化的运行模式,人民调解组织不但与其它纠纷治理组织联动,甚至还嵌入到其它纠纷治理组织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警调”“诉调”之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民调解似乎已经承担了司法与行政的部分纠纷解决功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化运行后,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能够促进溢出纠纷和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能够既分流纠纷,又确保纠纷解决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其它组织机构进行对接。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编织起一面纠纷解决的大网,能够结合大数据平台有效排查矛盾纠纷并利用和调动起基层治理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改善了人民调解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当中的定位,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且促进了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体系的顺畅。消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科层化弊端明显,韦伯笔下官僚制的不足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充分暴露出来。层级化结构分工导致部分人民调解组织面临悬浮性危机,人民调解灵活性受限。由于层级管理的需要和组织衔接的需要,文牍化现象愈发严重,文牍化的发展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重心与重点。此外,系统的开放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系统的兼容性也需要越来越强,人民调解体系需要在规则的适用上尽量与其它纠纷治理机构相统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要求日益增加。体系化运行加强了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高层级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追求与规范化追求间接影响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实践活动,具体表现包括: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与法治化上表现出了教条主义的特点,忽略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全体系都在追求调解结果的“类案同调”,因而,忽视个案中的特殊性,导致“个案正义”问题频出,上述问题进而影响到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调解实效;人民调解在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纠纷治理体系中时,就已经被拟定了相应的分工与职能。但分工意味着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个功能的减损。人民调解从过去蕴含着促成“调解—履行”等案结事了机制的独立纠纷解决闭环系统,逐渐演变成为大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局部环节,并且只负责发挥调解这一局部功能。协议的履行已经不在人民调解者需要考虑的范围之中。因此,签订协议却得不到履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案结事却未了的困境逐渐显现。为此,要反思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源自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主要是为了能够让人民调解顺利融入到社会纠纷治理的体系之中,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调解被单纯的理解为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工具。人民调解制度原本是一项面对基层的“底层设计”,人民调解原本具有社会动员、政治教化、传统激活等复合性功能,因此,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解纷需要,是“国家—社会”间缝隙的弥合机制。综上,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仍然要注重对基层的关心,对个案的回应,分层分级的同时要注重区分不同层级的不同需求,特别是要避免体系化导致人民调解向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手段与调解规则被同构,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价值追求被同质化。最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经验是人民调解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更是未来人民调解发展的方向。针对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注重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要将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从县(市、区)一级降低到镇(街)一级,注重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提升网格员等自治性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其次是要发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合一,特别是要坚持赋予人民调解更多的自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利。避免体系化发展导致在规则理念等方面形成法治对道德风俗的消解。最后,是要加强党组织的统筹与联动。通过党组织的力量简化组织联动的程序、文案工作,增强体系化过程中的联动能力。
姚桐[3](2021)在《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文中认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即“约定分别所有”之基本含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而是以口头或默示形式进行约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稳定地以实际行为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各自所有、独立管理和处分。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是狭义、绝对、约定的夫妻分别所有财产关系,是有实无名的约定分别财产制。通过访谈和案例研究发现,我国民众多数以口头或默示形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如果仅因欠缺书面形式就一律否定当事人分别所有的财产关系,不仅与当事人实际财产关系状态严重不符,而且违背了当事人自主选择财产关系的自由意志,甚至危及个人合法财产权益。更严峻地是,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认定为共同共有可能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故应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问题予以深切关照。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在现实层面、价值层面和规范层面都可获得正当性依据。就现实层面而言,生产力发展使个人财富积累增多;女性地位提升导致男女日趋平等;丁克、再婚等多元婚姻形态弱化了男女双方合作程度;独生子女政策强化代际关系的同时对夫妻关系造成冲击。其结果是,无论感情牢固与否,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开始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就价值层面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法律约束力提供了价值泉源和检测标尺。对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赋予法律效力,符合自由价值、和谐与友善价值以及公平价值。就法律规范层面而言,首先,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存在相关规范上的漏洞,依其性质可以经由《民法典》合同编第464条转介,在合同编“找法”。其次,对《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的参照适用为其法律约束力认定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包括如何认定双方达成财产分别合意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就一般规则而言,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是认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先决条件;当事人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是其必要条件。就特别规则而言,再婚、一方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和特殊婚姻状态下的典型财产分别行为有其特定的认定条件和举证责任分配。在承认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基础上,其对内效力包括以下几方面:个人财产方面,以财产分别发生的时间为界确定个人财产范围。个人无偿处分较大数额的财产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共同财产方面,财产分别发生前的共同财产一般遵循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则,没有必要的可先不予分割,以节省司法成本;确有分割必要的,以均分为原则,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离婚财产规则为例外。财产分别发生后,双方可以约定按份共有。离婚补偿方面,在对具体补偿标准提出量化计算公式的基础上,结合婚姻类型化,对不同类型婚姻适用不同的比例系数,以发挥不同夫妻财产制的信号功能。同时,将过错、彩礼、经济能力作为自由裁量因素,防止公式的僵化适用。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对外效力主要包括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夫妻一方多个债务的清偿顺序。首先,为了尊重选择财产分别的当事人之意愿,约定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排除《民法典》第1064条但书条款的适用,以日常家事范围作为法定共同债务的唯一标准。其次,约定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可能对另一方和第三人同时产生多个债务。鉴于债务清偿顺序直接影响到交易安全和家庭稳定的平衡保护,故在对债务类型进行梳理的前提下,借鉴运用破产法和继承法清偿顺序原理,确定债务清偿顺序,以实现生存价值优先、平等保护配偶和第三人、防止关联交易等目标。
石贤平[4](2021)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司法部虽然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但评估标准未能涵盖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死刑复核等全部环节,且相应的评估配套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建立,因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尚未构建完成。探讨如何构建以及构建一套什么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来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也能够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与此同时,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正当性的主要体现是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也是法治评估的拓展与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评估指标体系还能够促使政府履行好刑事法律援助义务、增加政府决策的可信度、合法性以及增强政府对决策的调控能力。可行性主要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包括宪法、国际公约、政策法律等法源依据,尤其是《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同时还具有评估试点工作的实践基础,在国家评估标准、评估组织和评估人员保障、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构建条件。考察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现状后发现,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几个阶段,2019年司法部出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其评估说明是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里程碑事件,从此中国有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国家标准。尽管这一标准离评估指标体系尚有距离,但至少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这一标准的出台也使得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增加为两种:一种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另外一种是以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评估的的运行模式。两种模式下的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区别。此外,从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的运行现状看,其自行制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在评估试点运行中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仍存在诸多障碍,其中理念障碍是首要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理念的障碍主要表现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对评估指标体系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重要性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评估标准制定时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指标设置不仅合理,指标体系运用上也较为随意,对评估结果基本不用等。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尚未建立独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遴选机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方法、尚未建立评估异议审查制度和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经费未纳入专门经费序列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等。通过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中外评估指标既具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两者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等。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等。因此,中国在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注意借鉴吸收域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和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在以人民为中心和平等保护原则的指引下,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和技术构造性原则,满足全部评估指标构建要素的前提下,解决由谁来评估、什么时候评估、评估哪些阶段、在哪里评估等评估适用问题,构建出一套能够有效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保证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构建完成后需要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这需要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理念转型的前提下,首先对指标体系提供运行机制保障,多措并举地推进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不断完善运行配套制度。此外,要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要在中国法律援助立法中正确定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保障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作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辉[5](2021)在《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因素及其发展轨迹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的:了解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整体水平及影响因素,验证现有理论对理解我国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适用性,探索理论驱动下的癌症复发恐惧与影响因素间的路径关系;探寻乳腺癌患者术后癌症复发恐惧的发展轨迹,以及癌症复发恐惧与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的因果预测关系,根据现有研究发现制定对策与建议,为制定此方面的预防策略和干预措施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方法:研究一: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本研究为横断面研究设计,以某省四所三级甲等医院的乳腺癌术后5年内的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选取符合纳入和排除标准的945位患者进行调查,最终收回有效问卷857份(有效回收率为90.7%)。采用的调查工具包括:一般资料调查表、癌症复发恐惧量表简表、简明疲劳量表、疾病感知问卷简表、认知情绪调节策略问卷、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社会限制量表、医院焦虑抑郁量表和经济毒性综合评分量表。采用SPSS 24.0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单因素分析,采用R软件4.1.0版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随机森林回归模型,分析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因素。研究二: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路径分析本研究为横断面研究设计,以研究一的有效样本为研究对象。分别以疲劳、社会支持和社会限制为自变量,以疾病感知和非适应性认知策略为中介变量,以癌症复发恐惧为因变量,采用SPSS-PROCESS 3.3宏程序和基于偏差校正的百分位Bootstrap法,检验疾病感知和非适应认知策略在每个自变量与癌症复发恐惧的关系上的链式中介效应,采用AMOS 24.0软件建立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多个自变量同时存在的整体路径作用。研究三: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发展轨迹及其与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的关系本研究为纵向研究设计,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从研究一的有效样本中选取300名术后第3个月的患者进行了三次追踪调查,最终有267人完成全部调查(失访率为11.0%)。采用Mplus 8.3软件,构建潜变量增长模型以描述乳腺癌患者术后癌症复发恐惧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构建交叉滞后模型分别验证癌症复发恐惧与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的跨时间因果预测关系。研究四: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质性研究采用目的抽样方法,结合增加样本多样性原则和饱和原则,对857名有效样本中的17人进行了质性访谈。采用现象学研究法和半结构式访谈,应用Nvivo 12.0软件对资料进行逐层整理、编码和分析。结果:研究一: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1)857位乳腺癌患者的癌症复发恐惧量表总分平均为(14.95±7.22)分;其中523人报告了高水平的癌症复发恐惧,占样本总人数的61.0%。(2)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个人平均每月可支配收入、手术方式、化疗史和放疗史患者的癌症复发恐惧总分的分布具有显着性差异(P<0.05);癌症复发恐惧与疲劳、疾病感知、非适应性认知策略、社会限制、焦虑症状、抑郁症状和经济困境呈显着正相关(r=0.255~0.572),与社会支持呈显着负相关(r=-0.511)。(3)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中,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预测因素根据贡献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社会限制、疲劳、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年龄、焦虑症状、社会支持、疾病感知、化疗史和放疗史,上述变量总共可以解释癌症复发恐惧61.5%的变异,社会、认知、心理因素分别可以解释癌症复发恐惧19.8%、18.2%和11.6%的变异;在随机森林回归分析中,按重要性评分对影响因素由大到小排序,依次是疾病感知、社会限制、社会支持、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年龄、经济困境、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疲劳、受教育程度、个人每月可支配收入、职业、放疗史、化疗史和手术方式。随机森林模型发现,不同年龄段乳腺癌患者对影响因素重要性评分结果不同。研究二: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路径分析链式中介分析结果显示:疾病感知和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在疲劳和癌症复发恐惧之间起链式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值为0.389,占总效应的28.81%;疾病感知和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在社会支持和癌症复发恐惧之间起链式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值为-0.153,占总效应的48.88%;疾病感知和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在社会限制和癌症复发恐惧之间起链式中介作用,中介效应值为0.088,占总效应的28.58%。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发现,疲劳、社会限制和社会支持相互关联的情况下,疾病感知与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同样起到链式中介作用,癌症复发恐惧被上述变量共同解释的变异量为60.0%。研究三: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发展轨迹及其与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的关系潜变量增长模型发现,乳腺癌患者在术后3~9个月期间的癌症复发恐惧水平呈线性下降,且初始水平与后期的发展趋势存在显着关联。交叉滞后分析结果显示,焦虑症状和抑郁症状分别对癌症复发恐惧有显着的正向预测作用。研究四: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质性研究经过半结构化访谈和主题分析,最终确定了三个主题:癌症复发恐惧的感受、癌症复发恐惧的态度以及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因素。其中,影响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因素主要包括外部因素(媒体的报道、复查、认识人的复发或死亡消息),个人因素(躯体症状和疾病特点)、家庭因素(家庭支持和家庭情感负担)和医疗因素(医生支持和医疗体验)。结论:(1)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整体平均水平较高,高水平癌症复发恐惧检出率也较高,现状不容乐观。(2)年龄<39岁的患者其癌症复发恐惧水平显着高于其他年龄组,且不同年龄段患者对影响因素的重要性评价不同,提示我们应根据各年龄段患者的特点采取适龄的、灵活的干预措施,有的放矢地开展个体化的支持服务。虽然化疗史和放疗史对癌症复发恐惧的预测能力较低,但也为寻找最佳干预时机和重点干预人群提供了科学指导。(3)社会、认知和心理因素对癌症复发恐惧的预测能力明显超过人口、疾病与治疗因素对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提示我们应重点关注上述这些可通过干预进行改善的影响因素,从而促进相关防控措施的开展和扶持政策的改进。其中,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和社会限制在两种模型中都表现出最强的对癌症复发恐惧的预测能力,提示我们应重点关注患者的认知应对方式和社会环境因素。尽管疾病感知与社会支持在多元线性回归中预测能力较低,却出现在随机森林模型重要性排序的前三位,这可能与随机森林模型能考虑变量间的交互作用有关,提示我们应结合多种统计方法的优缺点综合分析影响因素的预测能力,并深入探索重要因素间的路径关系。在多元线性回归中没有显着意义的经济困境,在随机森林中却比较重要,为今后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弥补了从癌症的经济副作用角度探索癌症复发恐惧的研究空白。(4)疲劳、社会限制、社会支持与癌症复发恐惧的关系均受到了疾病感知与非适应性认知策略的链式中介影响,验证了疾病自我调节模型和社会认知加工模型对理解我国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强化了认知与应对在癌症复发恐惧发生机制中的关键作用。此外,疲劳、社会限制与社会支持之间存在互动关联,提示当内部和社会因素同时作为触发因素时,也可以通过激活认知与应对过程,对癌症复发恐惧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一步验证了本研究提出的理论框架,提示我们应从生理、社会与认知多个角度综合理解癌症复发恐惧的发生机制,从而采取更有效的干预措施与社会支持服务。(5)在术后3~9个月期间,乳腺癌患者的癌症复发恐惧水平先快速下降,后缓慢下降,且初始水平低者其后期下降速度较快,提示我们术后尽早开展干预措施将有助于控制后期癌症复发恐惧的进展。(6)焦虑水平和抑郁水平的升高可以引起癌症复发恐惧水平的升高,为明晰癌症复发恐惧与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的关系提供了实证依据,并提示我们从改善焦虑症状和抑郁症状的角度寻找控制癌症复发恐惧的突破口将会大有裨益。(7)乳腺癌患者对癌症复发恐惧有着积极和消极的感受,并采取着乐观、寻找意义或逃避的态度,合理运用其积极态度,为其寻找正向意义,可能有利于促进患者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减轻癌症复发恐惧。影响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因素主要包括外部因素、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和医疗因素。分析结果提示我们,为乳腺癌患者增强支持网络,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干预措施,将是缓解癌症复发恐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同时,临床医生对患者的态度及其能提供的支持,可以帮助患者减少对癌症复发的恐惧。
孙肖坤[6](2021)在《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方法及信息系统设计》文中认为随着全球范围内经济形势的动态稳定发展,复杂大型建设项目在国内外均呈持续增长的态势,国际工程项目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复杂大型建设项目事关民生和经济效益,其开发建设会对国家和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工程建设领域,许多投资主体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开发建设经验,并开始涉足复杂大型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设周期越来越长,参与建设的单位越来越多,不确定性带来的项目风险也愈发复杂。随着时代的发展,复杂大型建设项目逐渐成为项目管理领域的研究热点。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资效率低下、费用超支等现象屡见不鲜,项目执行情况在各层面上不尽如人意,传统的项目管理理论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管理实践的需求。因此,从复杂性视角出发对项目管理领域进行研究就成为一种新的解决思路。如何对项目复杂性进行科学、系统以及深入的分析,如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动态、全面地掌握项目费用状态,如何判断工程费用实际状态与计划的偏差严重程度,如何对项目费用偏差做出科学的警报和预测,如何有依据地对工程项目的费用偏差进行有效纠偏控制,就成为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更加科学有效地针对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实施监控管理,本文运用系统动力学相关理论和方法,建立了基于复杂性视角的建设项目费用偏差影响因素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了项目费用偏差的警报及预测模型,梳理了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同费用偏差程度下的纠偏流程,进而分析并设计了以理论模型为基础的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信息系统。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基于系统动力学的费用偏差关键影响因素识别研究。首先,对复杂大型建设项目的费用监控模式进行概述;在此基础上,对系统动力学相关基础理论及其应用在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领域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然后,将复杂大型建设项目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对项目建设各阶段内费用偏差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识别,构建系统动力学反馈图模型,确定主要变量,内生变量、外生变量,建立各变量之间方程关系;最后,通过Vensim软件模拟仿真,建立动态控制模型并验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识别出费用偏差关键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并对模拟结果进行分析。(2)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警报及预测模型研究。首先对复杂大型建设项目不同阶段费用偏差计算的需求及特点进行分析,据此选取适用于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警报的方法模型;然后对K-Means聚类算法进行缺陷分析,引入贴近度概念,并将边界均值算子作为主要方法对经典K-means聚类进行改进,有效克服了主观随意性和警情区间不连续的问题;最后通过算例分析证实了本模型的有效性。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预测模型是偏差警报模型的后续研究。首先,全面论述了神经网络模型的相关原理,对其在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预测研究中的可行性和适用性进行了分析;然后,利用仿生算法对传统BP神经网络进行改进,优化神经网络模型中的初始网络权值和阈值,并将历史数据输入模型中进行训练获得成熟模型;同时,将现阶段的费用偏差进行子目费用分析,将总偏差最终分摊至每一个子目费用的扰动因素,深度分析复杂大型建设项目中不同活动对费用偏差的影响,在当前费用偏差情况已知的情况下,研究其对未来费用偏差的影响程度并予以量化,判定即将发生的项目警情及其位置,有效辅助项目费用管理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项目费用事前控制。(3)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策略及效果评价研究。首先,针对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策略,挖掘了流程再造和协同理论与之相适应的契合点,梳理了费用偏差控制中流程再造和协同的目标和原则;其次,针对复杂大型建设项目在前期决策阶段、中期实施阶段、后期运维阶段所面临的不同费用偏差警情,明确各阶段责任方,梳理并总结出具体的纠偏操作流程和控制策略;为了增强该纠偏流程的适用性,本节首次提出了纠偏效果评价,从控制能力、控制效果、经济和社会效果等角度构建指标体系,构建了基于支撑度理论的模糊群决策模型,对纠偏效果进行评价,给出反馈结果,推动纠偏策略的持续改进。(4)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系统设计研究。把研究的理论和构建的模型拓展到实际的项目费用管理中,提出了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信息系统设计。首先,对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系统进行了定义,对系统建设目标、系统用户和系统需求进行分析,确定了系统的非功能需求和功能需求;然后构建费用偏差控制系统的总体设计框架结构,从系统开发方法、系统开发平台、系统功能模块、系统数据库四个角度对系统进行详细深入的设计;在涉及到系统关键的实施技术方面,对开发技术选型进行了结构性论述,并对数据仓库的核心设计理念进行了详细介绍,设计了系统模型管理模块的结构和重点功能。该系统包括费用偏差警报、费用偏差预测、费用偏差控制、纠偏效果评价等功能。
王耀辉[7](2021)在《医生道德风险行为发生机理及防范机制研究》文中指出
王月媛[8](2021)在《X区税务局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研究》文中提出
李刚[9](2021)在《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老龄化正持续加深,形势十分严峻。在体育产业和健康产业政策规划引领和市场创新驱动的共同作用下,体医融合不断推进,运动干预、慢病防治、健康促进、体质评估、运动监控、运动康复等产品与服务不断形成,各种运动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涌现,运动健康服务逐渐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渠道。运动健康服务的相关研究日益引起学界和业界的高度重视,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相关研究还是一个相对新兴的研究领域。本文以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服务主导逻辑理论、MOA理论,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逐层进行分析,探讨了运动健康服务、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相关理论,按照“动因-行为-结果”的逻辑主线构建了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路径的分析框架,并系统分析了各要素的内涵与维度,实证揭示了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通过全文的分析论证,得出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运动健康服务是指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健康需求为导向,以运动干预为手段,通过体医部门协同、技术融合、资源整合等方式,提供运动干预慢性病、运动康复、运动促进健康等方面的服务。运动健康服务具有产品混合性、对象广泛性、过程融合性、价值多样性和主动参与性等特征。从功能属性和消费需求角度,运动健康服务可划分为健康修复类、健康维护类和健康促进类;从产业角度,运动健康服务运可划分为运动医疗服务、运动健身服务、运动信息服务、运动保险服务、运动组织管理服务以及运动装备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等。运动健康服务作为一项综合性服务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将其划分为核心、次核心和边缘利益相关者三种类型。第二,运动健康服务情境下的顾客参与具有独特内涵,在参与方式上具有体育参与和服务参与双重属性,在服务生产方式上兼具合作生产和独自生产;其特征包括主动健康、全程参与、沉浸体验;在类型划分方面,按照参与动机可分为被动参与和主动参与,按照参与强度可分为强参与和弱参与。企业不能直接提供价值,只能提供价值主张,顾客在价值共创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需要投入健康知识、运动技能、运动经验等资源;顾客价值内生于合作生产之中,并由顾客感知获得;顾客价值有着较为复杂的高阶结构,包括显性价值(如健康促进、慢病干预、愉悦身心、健康生活、休闲娱乐等)和隐性价值(包括降低医疗支出,提高劳动能力,促进家庭和睦及社区和谐等)。第三,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理论框架涉及参与动机、参与机会、参与能力、顾客参与和顾客价值5个核心范畴及其14个主范畴,其中,参与动机包括健康动机、社交动机,参与机会包括地理可达性、内容可适性,参与能力包括知识储备、身体能力,顾客参与包括人际互动、信息分享和合作行为,顾客价值包括实用价值、享乐价值、学习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参与动机、参与机会、参与能力三者均能显着正向影响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参与动机通过参与机会、参与能力间接作用与顾客参与。顾客参与显着正向影响顾客价值。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新时代我国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逐渐发生变化,健康服务发展逻辑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发展理念,转向预防、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运动健康服务体系,转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模式,由此建议政府部门要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运动健康服务供给体系,完善运动健康服务需求管理。
罗瑞雪[10](2021)在《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研究》文中提出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资本市场对注册会计师高审计质量的需求与日俱增,对审计质量的研究也显得日益重要。但是近几年,关于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如何才能保证审计质量?行业监管部门明确规定事务所需要建立一个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控,让管理层和员工层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审计质量。很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主要因为没有严格遵守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或者有的事务所根本没有按规定设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因此,保障审计质量的前提,需要事务所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为此,本文以XM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为研究课题,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首先,引入审计质量控制相关理论做铺垫,其次,从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情况介绍并结合对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做一个调查问卷,来更好的了解XM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现状,通过对现状的了解概括出存在的问题,如在职业道德规范问题、客户关系和业务的承接与保持问题和审计业务执行问题等,并分析其成因,从内部和外部进行分析。之后,从五个维度出发选取14个关键指标来构建层次模型,结合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量化考核并验证,得出质量控制体系为良好的结论,由此,可以看出该体系还是具有可行性的。最后,就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出优化建议,包括从相关职业道德培训、审计业务的承接与保持、审计业务执行和监控等五方面进行优化,进而得出优化后审计质量控制体系。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为那些规模不同的事务所在通过构建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或优化质量控制体系来提高审计质量方面提供一些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
二、如何建立方便、有效的工作风险分析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建立方便、有效的工作风险分析程序(论文提纲范文)
(1)理论仿真实验相融合的电工学教学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理论计算 |
2 EWB仿真计算 |
3 实验验证 |
4 理论、实验、仿真对比分析 |
(2)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问题意识、研究意义及材料来源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意义 |
(四)材料来源 |
二、研究现状与可能创新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基本概念分析与章节安排 |
(一)基本概念分析 |
(二)论文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背景 |
第一节 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与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调解组织 |
(二)纠纷的发现、处理与解决 |
(三)传统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过于碎片化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效果不佳 |
(三)传统人民调解公平性较差 |
第二节 从人民调解政治论到人民调解法治论的更迭 |
一、法治论逐渐取代政治论 |
二、人民调解功能的再定位 |
三、对接司法与执法更加频繁 |
第三节 社会现实发展的驱动 |
一、客观现实层面的动因 |
(一)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二)纠纷的多样化程度不断加剧 |
二、当事人层面的动因 |
(一)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机制的需要 |
(二)“工具理性”的趋使 |
三、治理者层面的动因 |
(一)地方政府法治竞赛的需要 |
(二)法院与派出所分流纠纷的需要 |
(三)信访部门分流信访压力的需要 |
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
第二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具体内容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模式 |
一、人民调解的类型与分工 |
(一)村(社)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镇(街)一级的人民调解 |
(三)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纠纷的发现与受理 |
(一)社区纠纷的发现与受理:当事人求助与纠纷排查 |
(二)附设型人民调解:委托与流转 |
(三)专业性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单式服务 |
三、纠纷调查的方法 |
(一)走访式调查 |
(二)询问式调查 |
(三)阅卷式调查 |
四、纠纷解决的方法 |
(一)推动式解决 |
(二)压制式解决 |
(三)中介式解决 |
五、纠纷解决的规则 |
(一)人情、面子与舆论 |
(二)道德与地方风俗 |
(三)法律规章制度 |
第二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表现 |
一、调解组织的体系化 |
(一)组织结构的体系化 |
(二)调解权威的体系化 |
(三)组织空间的整合 |
二、调解行为的体系化 |
(一)纠纷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 |
(二)纠纷的类案同调机制 |
第三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特点 |
一、组织内部层级化与专业化 |
二、运作过程规范化与司法化 |
(一)规范化特点 |
(二)司法化倾向 |
三、组织外部联动常态化 |
四、“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 |
第三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作用 |
第一节 促进溢出纠纷与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 |
一、承担纠纷分流解决功能 |
(一)分担化解溢出纠纷的功能 |
(二)分担化解社会剩余纠纷的功能 |
二、确保后续程序的有效对接 |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顺畅 |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顺畅 |
第二节 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 |
一、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资源 |
二、充分调动并利用起基层资源 |
(一)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向更基层延伸 |
(二)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与选拔问题 |
第三节 改善纠纷治理体系的整体生态 |
一、提升了人民调解自身的地位 |
(一)功能性地位得到提升 |
(二)政治性地位得到改善 |
二、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间的关系 |
三、促进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理顺 |
第四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问题及内在逻辑 |
第一节 调解层级化引发的问题 |
一、层级化引发问题的表现 |
二、层级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理想化层级与实践之间的错位 |
(二)层级发展的弊端 |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个案牺牲问题 |
一、个案牺牲的表现 |
二、个案牺牲的内在原因 |
(一)官僚制“工具理性”下的必然 |
(二)忽视了多元化价值追求的重要性 |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文牍化问题 |
一、文牍化问题的表现 |
二、文牍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司法联动和执法联动的需要 |
(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动选择 |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执行难问题 |
一、人民调解“执行难”的表现 |
二、“执行难”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人民调解分工的必然 |
(二)人民调解法治化的影响 |
第五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与优化路径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 |
一、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人民性 |
二、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本土性 |
第二节 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力 |
一、将镇(街)一级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 |
(一)完善镇(街)“矛调中心”下的人民调解组织 |
(二)下沉专业纠纷调解力量到镇(街)一级 |
二、提升基层网格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
(一)增强“微网格”中人民调解的供给能力 |
(二)充实“大网格”中的法治力量 |
第三节 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合一 |
一、用自治破除人民调解行政官僚化的弊端 |
(一)赋予人民调解员更多自治自由 |
(二)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自由 |
二、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制度规定 |
(一)明确“自由决定权”的适用条件 |
(二)设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条款 |
三、坚持法治的同时重视道德风俗的现实价值 |
(一)注重传统风俗习惯 |
(二)注重道德正义观念 |
第四节 简化衔接程序与完善执行机制 |
一、发挥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功能 |
二、精简文牍负担与简化衔接程序 |
(一)精简不同类型的文牍 |
(二)在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简化衔接程序 |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机制 |
(一)建立前置“执行和解”程序的机制 |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执行间的联动 |
结语 |
一、行政主导下的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 |
二、深化分类治理与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体系 |
三、基层人民调解需要“人民性”“本土性”与“自治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B 部分政府文件材料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界定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基本内涵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的分类 |
第二节 否定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弊端 |
一、违背当事人意志、损害个人合法权益 |
二、加剧夫妻矛盾、扭曲人的价值观 |
第二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当性证成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现实基础 |
一、生产力的发展 |
二、女性地位的提高 |
三、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 |
四、家庭形态多元化 |
第二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价值泉源 |
一、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自由价值 |
二、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和谐、友善价值 |
三、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平价值 |
第三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依据 |
一、《民法典》第464 条的解释适用 |
二、《民法典》第490 条的参照适用 |
第三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一节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一般规则 |
一、先决条件:夫妻双方均无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 |
二、必要条件:夫妻双方财产分别的客观行为 |
第二节 典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认定的特殊规则 |
一、再婚者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二、个人债务清偿不能后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三、特殊婚姻状态下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认定规则 |
第四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内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的个人财产范围及其权利行使 |
一、个人财产的范围 |
二、个人财产权利行使的限制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的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 |
一、按份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二、共同共有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
第三节 分别所有下的离婚补偿:兼与共同财产制比较 |
一、离婚补偿的计算公式 |
二、离婚补偿计算的裁量因素 |
第五章 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法律约束力的外部效力 |
第一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法定范围 |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对外清偿与内部分配 |
第二节 分别所有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类型梳理 |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基本原理 |
三、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规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实证检验法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五、主要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评析 |
一、概念解读 |
二、相关概念界分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石 |
一、法治指数理论 |
二、有效辩护理论 |
三、控辩平衡理论 |
四、指定辩护理论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司法正义价值分析 |
一、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 |
二、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正当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 |
二、法治评估的拓展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 |
三、行政管理模式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一、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法源依据 |
二、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实践基础 |
三、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条件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现状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沿革 |
一、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阶段 |
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评述 |
三、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述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 |
二、司法裁判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三、两种模式下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理论的异同 |
第三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现状:以H省试点工作为例 |
一、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基本概况及其评估指标 |
二、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数据样态及主要指标评估得分情况 |
三、对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障碍及其成因 |
第一节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障碍 |
一、理念障碍 |
二、机制障碍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障碍成因分析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目标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 |
二、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 |
三、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 |
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中外评估指标相似性分析 |
一、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二、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 |
三、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 |
四、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 |
第二节 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 |
第三节 域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经验借鉴 |
一、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 |
二、探索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 |
三、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 |
四、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构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机理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要素 |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范畴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内容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级指标设置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设置:以一审审判阶段为研究对象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保障 |
一、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和运行能力现代化的理念转型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机制保障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的法律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中文专着(含外文译着) |
(二)中文论文类(含案例,报刊,文件) |
二、外文文献 |
(一)英文专着 |
(二)英文文献 |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议稿)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一、作者简介 |
二、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5)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因素及其发展轨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理论基础和理论框架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 研究内容 |
第2章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调查方法 |
2.3 研究工具 |
2.4 统计分析与方法学基础 |
2.5 质量控制 |
2.6 伦理准则 |
2.7 技术路线 |
第3章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因素分析 |
3.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3.2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
3.3 基于多元线性回归的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分析 |
3.4 基于随机森林回归的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路径分析 |
4.1 条件检验 |
4.2 疲劳、疾病感知、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对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路径 |
4.3 社会支持、疾病感知、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对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路径 |
4.4 社会限制、疾病感知、非适应性认知策略对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路径 |
4.5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作用路径的整体模型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发展轨迹及其与焦虑症状、抑郁症状的关系 |
5.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5.2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发展轨迹 |
5.3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与焦虑症状的关系 |
5.4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与抑郁症状的关系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影响因素的质性研究 |
6.1 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 |
6.2 信效度检验 |
6.3 主题分析框架 |
6.4 质性资料分析结果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讨论与对策建议 |
7.1 讨论 |
7.2 对策建议 |
第8章 结论与创新点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6)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方法及信息系统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研究现状 |
1.2.2 项目费用控制研究现状 |
1.2.3 预警方法研究现状 |
1.2.4 纠偏策略研究现状 |
1.2.5 信息系统应用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特点及费用控制分析 |
2.1.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特点分析 |
2.1.2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参与主体 |
2.1.3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复杂性分析 |
2.2 费用偏差控制相关理论研究 |
2.2.1 费用偏差控制内涵 |
2.2.2 费用偏差影响因素分析 |
2.2.3 费用偏差控制基本原则 |
2.3 费用偏差控制模型及方法研究 |
2.3.1 偏差特征系统动力学理论 |
2.3.2 神经网络模型 |
2.3.3 费用偏差预警聚类方法 |
2.3.4 费用偏差控制策略及评价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费用偏差影响因素识别研究 |
3.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监控模式 |
3.1.1 费用监控模式特征分析 |
3.1.2 费用监控模式构建 |
3.1.3 费用监控模式运行流程 |
3.2 费用偏差影响因素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
3.2.1 系统动力学的基本理论 |
3.2.2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费用偏差控制的可行性分析 |
3.2.3 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
3.3 费用偏差影响因素的子系统方程式建立 |
3.3.1 系统动力学建模中涉及到的数学方法 |
3.3.2 影响因素的子系统方程式建立 |
3.4 系统动力学模型仿真和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改进神经网络模型的费用偏差控制方法研究 |
4.1 工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计算需求及特点分析 |
4.2 基于K-means算法的费用偏差警情计算模型研究 |
4.2.1 K-means聚类理论及缺陷分析 |
4.2.2 K-means聚类方法改进及适用性研究 |
4.2.3 基于改进K-means算法的费用偏差计算模型构建 |
4.3 基于改进神经网络模型的费用偏差计算模型研究 |
4.3.1 神经网络模型原理分析 |
4.3.2 神经网络模型的改进及适用性研究 |
4.3.3 基于改进神经网络模型的费用偏差计算模型构建 |
4.4 算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流程再造的费用偏差控制策略及效果评价 |
5.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中的流程再造与协同 |
5.1.1 费用偏差控制中流程再造与协同的目标 |
5.1.2 费用偏差控制中流程再造与协同的原则 |
5.2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各阶段费用偏差控制策略 |
5.2.1 前期决策阶段的费用偏差控制策略 |
5.2.2 中期实施阶段的费用偏差控制策略 |
5.2.3 后期运维阶段的费用偏差控制策略 |
5.3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效果评价 |
5.3.1 费用偏差控制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
5.3.2 基于支撑度理论的纠偏控制效果评价群决策模型 |
5.3.3 算例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复杂大型项目费用偏差控制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
6.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分析 |
6.1.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定义 |
6.1.2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建设目标 |
6.1.3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用户分析 |
6.1.4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需求分析 |
6.2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设计 |
6.2.1 系统的总体设计原则及开发方法 |
6.2.2 系统的平台整体设计 |
6.2.3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功能及模块设计 |
6.2.4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数据库设计 |
6.3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关键技术 |
6.3.1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开发技术选型 |
6.3.2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数据仓库设计 |
6.3.3 复杂大型建设项目CDMIS的模型管理模块设计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发展诉求:人口老龄化急需发挥运动的健康促进价值 |
1.1.2 现实审视:“体医融合”催生多样化运动健康服务模式 |
1.1.3 国际经验:全民参与是政府完善健康保障体系的政策主张 |
1.1.4 趋势研判:健康社区是实现主动健康的重要阵地 |
1.2 研究问题 |
1.2.1 实践问题 |
1.2.2 理论问题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结构安排 |
1.7 本章小结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要点梳析:运动健康服务研究内容检视 |
2.1.1 运动干预、体力活动和科学健身的概念辨析 |
2.1.2 体医融合 |
2.1.3 运动健康意涵的演变历程 |
2.1.4 运动健康服务内涵的多视角审视 |
2.2 实践审视:国内外运动健康服务推进工作探索 |
2.2.1 政府在运动健康服务发展中富有成效的政策探索 |
2.2.2 运动健康服务发展的实践探索 |
2.3 总体概览:老年运动健康服务研究剖析 |
2.3.1 老年运动健康服务发展现状与困境 |
2.3.2 老年运动健康服务需求与供给 |
2.4 他山之况:顾客参与研究回顾 |
2.4.1 顾客参与的内涵 |
2.4.2 顾客参与的维度构成 |
2.4.3 顾客参与水平 |
2.4.4 顾客参与的前因变量 |
2.4.5 顾客参与的结果变量 |
2.5 理论基础 |
2.5.1 服务主导逻辑 |
2.5.2 MOA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基本理论 |
3.1 运动健康服务的概念界定 |
3.1.1 运动健康服务概念的要素结构 |
3.1.2 运动健康服务概念要素分析 |
3.1.3 运动健康服务的概念表达 |
3.2 运动健康服务的特征 |
3.2.1 产品混合性 |
3.2.2 对象广泛性 |
3.2.3 过程融合性 |
3.2.4 价值多样性 |
3.2.5 主动参与性 |
3.3 运动健康服务类型 |
3.4 运动健康服务的利益相关者 |
3.5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理论分析 |
3.5.1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分析框架 |
3.5.2 运动健康服务情境下顾客参与内涵、特征与类型 |
3.5.3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动因的理论分析 |
3.5.4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的理论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探索性案例分析 |
4.1 研究方法 |
4.1.1 方法选择 |
4.1.2 案例选择 |
4.1.3 研究资料收集 |
4.2 案例介绍和研究发现 |
4.2.0 案例介绍 |
4.2.1 研究发现 |
4.3 案例研究结论 |
第5章 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路径的质性分析 |
5.1 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及其研究流程 |
5.2 基于扎根理论的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分析 |
5.2.1 研究设计 |
5.2.2 质性分析过程 |
5.2.3 范畴提取与模型构建 |
5.3 模型阐述 |
5.3.1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前因变量分析 |
5.3.2 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维度阐释 |
5.3.3 运动健康服务情境下顾客价值内涵及维度阐释 |
5.3.4 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价值共创路径的量化分析 |
6.1 研究假设推导 |
6.1.1 基于MOA理论的运动健康服务参与研究假设 |
6.1.2 顾客参与对顾客价值的影响 |
6.2 研究量表设计 |
6.2.1 初始量表设计 |
6.2.2 研究量表纯化 |
6.2.3 正式量表设计 |
6.3 调查问卷设计与小样本测试 |
6.3.1 调查问卷设计 |
6.3.2 小样本测试 |
6.4 大样本数据收集与分析 |
6.4.1 数据收集 |
6.4.2 样本特征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3 信度、效度检验 |
6.4.4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6.4.5 结果分析与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
7.2.2 优化运动健康服务供给体系 |
7.2.3 完善运动健康服务需求管理 |
7.3 研究的创新点 |
7.4 研究局限与研究展望 |
7.4.1 研究局限 |
7.4.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审计质量含义及其衡量标准 |
2.1.1 审计质量的含义 |
2.1.2 审计质量衡量标准 |
2.2 审计质量控制的含义 |
2.3 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含义 |
2.4 审计质量控制的理论基础 |
2.4.1 委托代理理论 |
2.4.2 过程控制理论 |
2.4.3 声誉理论 |
第三章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现状及问题 |
3.1 XM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概况 |
3.1.1 XM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
3.1.2 XM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架构 |
3.1.3 XM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范围 |
3.1.4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调查 |
3.2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现状分析 |
3.2.1 对业务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
3.2.2 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
3.2.3 客户关系和业务的承接与保持 |
3.2.4 人力资源 |
3.2.5 审计业务执行 |
3.3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
3.3.1 职业道德规范问题 |
3.3.2 客户关系和业务的承接与保持问题 |
3.3.3 审计业务执行问题 |
3.4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存在问题的成因 |
3.4.1 外部原因分析 |
3.4.2 内部原因分析 |
第四章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评价模型构建 |
4.1 构建思路 |
4.2 构建原则 |
4.3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评价指标选取 |
4.3.1 相关职业道德维度 |
4.3.2 客户关系和业务的承接与保持维度 |
4.3.3 审计业务执行维度 |
4.3.4 监控维度 |
4.3.5 项目结束检查维度 |
4.4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 |
4.4.1 层次分析法 |
4.4.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5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模糊综合评价 |
4.5.1 模糊综合评价法 |
4.5.2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评价结果 |
第五章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优化设计 |
5.1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的原则及思路 |
5.1.1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的原则 |
5.1.2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的思路 |
5.2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建议 |
5.2.1 优化相关职业道德培训 |
5.2.2 优化审计业务的承接与保持 |
5.2.3 优化审计业务执行 |
5.2.4 优化监控 |
5.3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构建优化 |
第六章 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建议实施保障 |
6.1 事务所审计人员理念控制方面 |
6.2 事务所管理层政策控制方面 |
6.3 事务所监督管理方面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评价指标重要性的调查 |
附录2模糊综合评价法 |
附录3 问卷调查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四、如何建立方便、有效的工作风险分析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 [1]理论仿真实验相融合的电工学教学方式研究[J]. 宗德媛,朱炯,李兵. 电子世界, 2021(22)
- [2]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D]. 孙冲. 吉林大学, 2021(01)
- [3]论夫妻非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及其法律约束力[D]. 姚桐. 吉林大学, 2021(01)
- [4]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D]. 石贤平. 吉林大学, 2021(01)
- [5]乳腺癌患者癌症复发恐惧的影响因素及其发展轨迹研究[D]. 任辉. 吉林大学, 2021(01)
- [6]复杂大型建设项目费用偏差控制方法及信息系统设计[D]. 孙肖坤.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1(01)
- [7]医生道德风险行为发生机理及防范机制研究[D]. 王耀辉. 中国矿业大学, 2021
- [8]X区税务局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研究[D]. 王月媛.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
- [9]老年顾客参与运动健康服务的价值共创路径研究[D]. 李刚.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10]XM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优化研究[D]. 罗瑞雪.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