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九大陷阱(论文文献综述)
余孟珍[1](2021)在《社会排斥视角下新市民住房保障制约因素及破解路径研究》文中提出
李思特[2](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李如跃[3](2020)在《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民族地区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中国政府关于消除贫困的目标是坚定的,一贯的。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大面积的贫困状况已经基本得到消除,这就要求今后的扶贫工作必须进一步下沉到村、精确到户。传统的以区域性经济增长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宏观扶贫思路,暴露出不少问题,对贫困社会复杂性的认识还不足够全面,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村寨旅游扶贫的基层细节和具体落实轨迹,科学分析其中的减贫路径,探索实现旅游扶贫中精准对焦村寨中的目标主体的有效途径。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旅游扶贫已经发展了30多年,在探索减贫效果、培育地方产业、保护传统文化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本文选取了贵州黔东南州郎德上寨、西江苗寨和肇兴侗寨三个民族村寨为案例地,分析了他们进行旅游扶贫开发的历程、经验及问题,对于探索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民族地区旅游产业扶贫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综合运用经济学、政治学、民族学和旅游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通过文献梳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本次研究的思路。首先,提出研究问题,分析研究背景和意义,针对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和研究方法,对案例地进行选择和调研计划。第二,厘清相关概念和分析理论,掌握贫困、旅游扶贫的内容和特点,并确定反贫困理论、分配正义理论、社区参与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精准扶贫理论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的理论基础,为之后的研究开展提供理论指引。第三,对贵州省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状况,从贫困现状、资源禀赋到民族村寨特点都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纳了贵州民族村寨进行旅游扶贫开发的条件,并梳理了其旅游扶贫开发的主要历程。第四,调查了黔东南州郎德上寨、西江苗寨和肇兴侗寨三个案例地的社区概况、旅游资源分布状况、社区旅游扶贫的发展情况,以及贫困人口的经济受益情况;调查了村寨居民在旅游扶贫的多方面感知,发现当地居民对旅游扶贫整体上持支持态度,但对旅游扶贫政策满意度不高,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第五,对黔东南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中存在的经验以及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根据三个村寨的实际调查情况归纳并发现在旅游扶贫过程中存在着贫困人口在村寨旅游扶贫活动中受益不足、社区参与不足且贫困人口发展机会被剥夺、利益分配机制存在不合理、村寨旅游扶贫可持续发展缺乏保障等现实问题,并梳理了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第六,在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及案例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未来减贫的任务及特点,构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实现长效发展的机制,重点明确了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中的核心主体地位,并构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长效机制。为了实现贫困人口为主体的多元合作,须对六大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在旅游扶贫中进行清晰的定位,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构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长效发展机制:打造合适的旅游扶贫动力机制,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旅游收益分配机制要向贫困人口倾斜;建立方便贫困人口表达观点、融入旅游扶贫发展的参与机制;从金融、产权等制度角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利益所得等。通过系统分析,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村寨旅游扶贫是贵州黔东南州的重要选择,是民族地区减贫的重要经验;第二,虽然目前在民族村寨开发旅游之后,当地获得了客观上的经济效益,但由于真正的贫困居民往往无法有效从旅游开发中得到更多发展机会,实际上他们没有成为旅游扶贫的重点对象,这就使得旅游扶贫的靶向性不足。第三,作为当地公共利益的重要代言人,基层政府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第四,贫困人口是旅游扶贫的核心主体,要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人力资本,使其具备起码的参与旅游接待或相关产业链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常识;并增加各类扶贫贷款或专项资金投入,强化民族地区社区和贫困居民的旅游经营能力。第五,围绕着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发展中贫困人口如何获得公平的参与机会,激发其自身发展动力,完成自身能力提升,最终获得长期发展的可能性,要构建起来一套完整的旅游扶贫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在民族地区旅游扶贫活动在未来较长时期中的健康、稳定发展。
林宇菁[4](2020)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一方面人们对金融业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网络金融如新生芦笋般长出冲击着传统银行业,让传统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力和挑战力。如何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让银行业务综合化,全能化,实现新时代传统银行转型目标,成为目前商业银行的一大重点。恰逢党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连续三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重要定位。这一定位,不仅对中国未来经济走势和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为商业银行带来住房租赁领域的全新市场。建行在住房领域已有30多年的沉淀经验,在中央一次次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影响下,建行希望能通过积极履行国有大行应有的社会责任,发挥其传统优势,并结合其新金融科技创新优势,创新住房租赁业务条线,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业务,完成向全能型银行的转化。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率先提出和制定二次房改相关政策,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伫立于政策变革的特殊时期,更有其先天的优势,现需后天的人力从多方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来实现住房租赁业务的推广。考虑到目前深圳住房租赁市场鱼目混杂,各大中介各自打造自身产品却缺乏一个统一,覆盖全流程的服务平台以满足客户从始至终的全部需求。建行深圳市分行如何利用这一契机和市场空隙做好产品研发和推广,达到市场营销效果,同时也象征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住房租赁市场迈出强有力的一步。本论文以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现有的发展情况结合营销战略相关的理论综述进行科学分析,发现其优势劣势及机遇和威胁,对其业务发展进行一个精准的市场细分及定位,并制订了适合其业务发展的市场营销策略和对应的保障措施。除此以外,本文的创新之处还在于考虑其市场的真实情况和需要及产品的可行性,创新出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可以切实投入开发和使用的产品。同时该市场营销策略具有可参考性和通用性,值得其他地区建行分行学习和借鉴,共同为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建行智慧和力量。
夏果平[5](2020)在《乡村振兴的难点及对策分析》文中认为乡村振兴是我国新时代意义长远的全局性事业,面临诸多难点,需综合施策,促进乡村持续兴旺发展。建议通过改善乡村人居条件,打破非农居民下乡定居政策壁垒,破解活力人口流失难点;不拘一格组建村班子,解决村支"两委"战斗力不强难点;发挥村骨干作用,公开透明处理乡村事务,融洽干群关系,解决干群疏离难点;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协调农民流转意愿,解决土地统一流转难点;政策引导,推动资源按市场规律下乡,解决资源下乡难点。
孙茜[6](2020)在《《民法典》视野下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文中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住房体系的要求,我国《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为引入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审理居住权纠纷案件,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人民法院为现代经济社会服务、维护公序良俗的审判职能,引导居住权制度回归消费居住属性。本文将居住权制度的讨论置于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框架下,以《民法典》居住权专章规范为基础,结合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审判实务,检索居住权所涉的合同编规范、物权编规范以及适用场景等,以期对居住权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董晓宇[7](2020)在《比较视域下村庄治理体制改革实践研究 ——基于城郊村X村和城中村D村的考察》文中研究表明农村是重要的基层组织治理和管理单元,在新时代承载着自治、管理、服务等功能越来越多,当前村庄治理体制改革是解决村庄突出问题,实现村庄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国家宏观政策要求乡村治理体制改革向多元化和融合性方向发展,探索有效的治理方式。学术界基于中国的复杂性,提出应该走差异化的道路。不同地区的村庄在改革实践中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了不同的体制改革路径探索。从国家政策中的因地制宜到学术界的差异化道路再到现实乡村多样化改革实践,对于我国村庄治理体制改革没有形成一个共识和定论。村庄治理体制改革差异性路径形成原因和是否呈现出一定的共性规律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对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未来建立城乡生活共同体具有借鉴意义。基于此,论文旨在探讨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性路径形成及其一般性规律问题。通过比较的和实践调研的方法选取与农村城市化进程发展最接近的城中村和城郊村两种类型的村庄进行研究,且选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虽然不能代表整个乡村社会的治理体制改革情况,但是可以有针对性的从中寻找规律和思路。在既有理论研究和实证材料的基础上,制定写作框架,选取领导体制、自治体制、经济发展体制和管理服务体制四个维度,对两个案例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容、运行效果进行横向比较,总结两者在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积极和不足效果,进而对两者之间存在的共性和差异性特征进行分析,为之后的思考与反思提供内容和材料铺垫。最后在两个案例村庄的治理体制改革比较的基础上,思考影响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因素,反思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性路径形成原因,并最终归属到差异性的村庄治理体制改革应该遵循的一般性规律,为未来的村庄治理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理论来源于实践,将学术理论与农村现实考察相结合,通过比较的视角下,可以对不同村庄治理体制改革中发现其差异性原因与一般性规律进行探讨与分析,认识当前村庄治理体制改革要在遵循一般性规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把握当前和今后不同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思路,为更好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借鉴。
杨琴[8](2020)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文中认为乡村旅游业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经。一方面,旅游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表达,旅游业是随着时代变迁、社会转型而衍生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是实施启动消费、强化投资、稳定出口等供给侧改革的战略举措。另一方面,作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和现代农业的价值延伸,乡村旅游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俨然成为新一轮市场投资的热点。其三,乡村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还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然而,经济效益差却使得乡村旅游业呈现出开发火热但成长不足,进而资源开发泛滥、生态环境恶化、利益主体矛盾尖锐等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建设新农村大背景下,作为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乡村旅游业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促进乡村旅游业高效、持续、生态与开放协调,已经成为全社会和各级政府的统一共识,研究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律,探究并实证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资源特色和有效投资,这是乡村旅游业供给创造需求的特殊性决定的;但相关文献的理论研究,却主要集中于乡村旅游资源空间分布、发展阶段、存在问题的调研分析。针对这种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供给行为及其内在机制的研究不足,本文运用半结构的田野实验方法,通过构建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结合微观博弈均衡及其拓展分析,我们揭示了乡村旅游业发展必须遵循供给侧改革的投入产出规律,得出了资源特色和投资力度(有效投资)是决定乡村旅游发展的两大核心要素。深入剖析了乡村旅游业成长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及其微观供给机制,顺着这种逻辑进路,本文深入展开乡村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检验,验证了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抓住资源特色和有效投资的差异化战略,发挥好经济发展、信息化、特色资源和政府保障等四个因素的正向显着性作用。最后,基于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态位理论,本文给出了一个旅游业开发保护的特殊路径的案例分析,试图得出一种关于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景式理论描述。研究发现:(1)乡村旅游业与传统产业的供需均衡不同,旅游业拥有独特的文化内涵,犹如优秀作品能够创生自己的观众一样,高质量的乡村旅游业供给也能创造自己的需求。(2)基于乡村旅游业的特殊属性,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需从微观主体合作协调、中观产业效率协同到宏观政府调控等三个层面构建分析框架。(3)乡村旅游产业正处于全面提质、转型的关键期,产业发展面临着重塑社会规范、转换价值结构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大压力,不仅受制传统社会规范的影响,就像乡村生活方式、交往模式乃至不愿被打扰的风俗习惯等;也受制人们思想意识价值观结构转换;更受制资源配置的比较效率,它们均制约着乡村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4)乡村旅游产业因产业集聚、产业融合、公平分配、价值表达、资源获取及居民生活方式转变等多方面的利益矛盾,亦制约着乡村旅游业发展。(5)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的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结论表明,全国仅有浙江省乡村旅游业质量值超过了“及格线”,多达23个省的乡村旅游业高质量测度值还未达到50%。(6)随着各利益主体博弈关系、特别是多方参与人的讨价还价博弈的三类解的动态博弈解得出市场条件、市场预期制约、投资效率以及政府产业政策等四因素,对于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机制有显着性作用。(7)无论是静态效率还是动态效率,都显示省级行政区域之间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关联度并不高,但综合效率呈现空间集聚效应。(8)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特色性资源、政府宏观调控对乡村旅游产业综合效率呈显着性正向影响,城镇化水平对乡村旅游产业呈现显着性负向影响。(9)实践中大多数成功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项目,本质上一定是跨学科背景的实践探索,而绝非某种单纯管理学的理论规划所能企及,景观型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如同乡村旅游业的普遍镜像案例,处理好景观与乡村旅游目的地之间的关系,让微观主体产生合力,才会有助于乡村旅游业产业效率的提升以及整体评价的提高,才会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本文的研究结论富含政策含义,为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乡村旅游业高质量政策提供了理论和实证依据。首先,坚持以差异化战略为主线推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挖掘资源优势,寻求差异化主题;注重主题升级,实现差异化价值创新;强化共创共生,营造乡村旅游业氛围。其次,以现代化市场体系为导向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倡导政府简政放权;建立组织机构;构建合作平台;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再次,以完善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为保障推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如加快建设资源“权利”保护制度;制定有效的乡村旅游发展布局规划;监督保护乡村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最后,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线加快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无形要素的投入;加大社会资本的引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税收激励。
刘勃男[9](2020)在《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正在以金融手段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两种金融支持手段分别是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住房租赁开发商融资的模式和金融机构单独或与长租公寓联合为承租人提供贷款的模式,由于我国在住房租赁金融方面正处于初级阶段,没有配套针对性的完善法律制度,不加以规制很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和金融风险。因此,对住房租赁金融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很有必要。我国目前对住房租赁金融的法律监管多以宏观的,与此相关的其它现有法律进行规制,但如美国这种住房租赁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都已经建立针对性的立法,并且监管机构的责任也更加明确,通过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我国可以在他国的基础之上找到属于适合我国的规制模式。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研究我国住房租赁的发展现状、金融手段支持住房租赁的类型以及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内涵,从基础上了解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各方面的内容,为接下来打好基础。第二,介绍了我国住房租赁金融法律监管的现状,通过对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各种监管制度分析,由基础逐步深入到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并明确要进行法律监管的现实需求。第三,对国外住房租赁金融的发展现状和法律监管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通过国外的相关经验再对比我国目前的情况,提出了对我国住房租赁金融法律监管的借鉴目标和启示。第四,明确相关的法律关系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对我国住房租赁金融法律监管的完善建议,分别从住房租赁金融主体的准入及运行监管、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机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监管、住房租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来完善。
胡日[10](2020)在《长租公寓“租金贷”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中,“租金贷”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创新工具,从本质上来说,是有利于我国消费金融市场更加繁荣发展的。P2P网络借贷机构与长租公寓租房中介组成一种“金融+长租公寓”的模式。表面上,“押一付一”比传统的“押一付三”更能缓解租房人的短期房租压力,也可以让房东收租不再艰难。然而,“租金贷”在运营中却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本文拟对我国长租公寓“租金贷”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法律建议。具体而言,本文共有三个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主要是基本理论的阐述。分为两个方面:首先对“租金贷”进行简单介绍,通过对比它与P2P网贷的不同,得出“租金贷”的概念,并总结出“租金贷”形成的原因;其次,对主要的业务模式展开分类研究,同时分析“租金贷”所涉及的各个法律关系,理顺“租金贷”的运作模式和相关主体。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租金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长租公寓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为依托,总结“租金贷”各方主体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分为以下几个主体:一是长租公寓租房中介存在的法律问题,租房中介法律性质不明,资金池缺乏监管等等;二是网贷机构运营不规范,信息披露机制缺失;三是监管机构职责模糊,缺少统一规制标准等等。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相关法律建议。本文列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和职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等;二是完善对长租公寓的管理,设置准入门槛,明确长租公寓的法律性质;三是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等。
二、房屋租赁九大陷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房屋租赁九大陷阱(论文提纲范文)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旅游扶贫问题的相关研究 |
1.2.2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田野调查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田野调查地点的选择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和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本文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贫困 |
2.1.2 贫困的类型 |
2.1.3 贫困线 |
2.1.4 绝对贫困的衡量方法 |
2.1.5 旅游扶贫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反贫困理论 |
2.2.2 分配正义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社区参与理论 |
2.2.5 旅游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6 精准扶贫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概况 |
3.1 贵州民族地区贫困概况 |
3.1.1 贵州贫困状况较严峻 |
3.1.2 扶贫工作难度大 |
3.2 贵州民族村寨实施旅游扶贫开发的条件 |
3.2.1 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 |
3.2.2 可开发旅游资源丰富 |
3.2.3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基础广泛 |
3.2.4 国内外旅游市场需求旺盛 |
3.3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 |
3.3.1 探索起步阶段 |
3.3.2 初步发展阶段 |
3.3.3 快速发展阶段 |
3.3.4 攻坚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4章 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案例调查 |
4.1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发展调查 |
4.1.1 西江苗寨概况 |
4.1.2 西江苗寨旅游资源概况 |
4.1.3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历程 |
4.1.4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状况 |
4.2 郎德上寨旅游扶贫发展调查 |
4.2.1 郎德上寨概况 |
4.2.2 郎德上寨旅游资源概况 |
4.2.3 郎德上寨旅游扶贫历程 |
4.2.4 郎德上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状况 |
4.3 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发展调查 |
4.3.1 肇兴侗寨概况 |
4.3.2 肇兴侗寨旅游资源概况 |
4.3.3 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4.3.4 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状况 |
4.4 西江苗寨、郎德上寨和肇兴侗寨居民对旅游扶贫的感知调查研究 |
4.4.1 研究设计 |
4.4.2 被调查居民的基本情况 |
4.4.3 量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黔东南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的经验和问题分析 |
5.1 黔东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 |
5.1.1 探索不同的旅游发展模式 |
5.1.2 旅游扶贫效果显着,产业带动能力强 |
5.1.3 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
5.1.4 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意识增强。 |
5.1.5 社区居民维权意识和自治能力不断提高。 |
5.2 黔东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
5.2.1 贫困人口在村寨旅游扶贫中受益不足 |
5.2.2 贫困人口社区参与不足 |
5.2.3 旅游扶贫开发利益分配不合理 |
5.2.4 村寨旅游扶贫可持续发展缺乏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6章 民族地区村寨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
6.1 对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认识 |
6.1.1 旅游扶贫动力机制应该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 |
6.1.2 旅游扶贫参与机制应有利于贫困居民发展 |
6.1.3 旅游扶贫利益分配机制应适度向贫困居民倾斜 |
6.1.4 旅游扶贫保障机制应持续有力 |
6.2 旅游扶贫长效机制构建的原则 |
6.2.1 政府主导原则 |
6.2.2 协同发展的原则 |
6.2.3 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
6.2.4 居民主体的原则 |
6.2.5 因地制宜的原则 |
6.3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内容 |
6.3.1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动力机制 |
6.3.2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参与机制 |
6.3.3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利益分配机制 |
6.3.4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保障机制 |
6.4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实施 |
6.4.1 政府要发挥关键性作用 |
6.4.2 贫困居民的积极参与是根本 |
6.4.3 利益分配是核心 |
6.4.4 制度建设是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调查问卷 |
2.访谈纪要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4)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目的、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思路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研究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商业银行的职能和业务 |
2.1.2 住房租赁市场的概念 |
2.1.3 营销相关理论 |
2.2 研究综述 |
2.2.1 商业银行市场营销 |
2.2.2 商业银行服务营销 |
2.2.3 商业银行转型 |
2.2.4 大数据平台下商业银行的平台搭建或业务发展 |
2.2.5 文献述评 |
第3章 建行深分住房租赁业务概述 |
3.1 建行深圳分行情况介绍 |
3.2 建行深分住房租赁业务情况分析 |
3.2.1 业务现状 |
3.2.2 业务目标 |
3.2.3 业务定位 |
3.2.4 业务问题 |
第4章 住房租赁业务营销环境与SWOT分析 |
4.1 业务环境PEST分析 |
4.1.1 政治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2 业务环境微观分析 |
4.3 建行深圳市分行SWOT分析 |
4.2.1 内部优势分析 |
4.2.2 内部劣势分析 |
4.2.3 外部机会分析 |
4.2.4 外部威胁分析 |
4.2.5 SWOT分析总结 |
第5章 建行深分住房租赁业务营销战略分析 |
5.1 市场细分 |
5.1.1 按时间分类 |
5.1.2 按性质分类 |
5.1.3 按房型分类 |
5.1.4 按租金分类 |
5.1.5 按区域分类 |
5.2 目标市场选择 |
5.2.1 目标市场选择标准 |
5.2.2 目标市场选择总结 |
5.3 市场定位 |
5.3.1 市场现有产品分析 |
5.3.2 建行深分自身条件分析 |
5.3.3 定位结论 |
第6章 建行深分住房租赁业务营销策略方案 |
6.1 产品策略 |
6.1.1 根据市场定位进行客户群体业务需求分析 |
6.1.2 根据客户业务需求设计产品 |
6.1.3 结合市场定位和平台设计提供房源产品 |
6.2 定价策略 |
6.2.1 定价目标 |
6.2.2 根据市场定位确定需求 |
6.2.3 估计成本 |
6.2.4 定价方法及最终定价 |
6.3 渠道策略 |
6.4 促销策略 |
6.4.1 促销手段 |
6.4.2 品牌宣传 |
6.5 人员策略 |
6.5.1 做好服务人员管理 |
6.5.2 做好顾客等待管理 |
6.5.3 做好顾客保留工作 |
6.6 有形展示策略 |
6.6.1 优化网点环境 |
6.6.2 加强信息沟通 |
6.6.3 打好价格标签 |
6.7 过程策略 |
6.7.1 总体产品服务流程 |
6.7.2 单个产品服务过程控制 |
6.7.3 效率控制 |
6.7.4 战略计划流程控制 |
6.7.5 制定统一的发展节奏和执行策略 |
第7章 建行深分营销策略实施保障措施 |
7.1 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
7.2 实现人员科学配置管理 |
7.3 跟紧政策引导 |
7.4 确保上下游资源配备齐全 |
第8章 结语和展望 |
8.1 结语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乡村振兴的难点及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乡村振兴的价值 |
(一)为美好生活提供多样供给 |
(二)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
(三)避免落入“现代化陷阱” |
(四)为社会整体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
二、乡村振兴的难点 |
(一)乡村活力人口流失 |
(二)村级班子缺乏战斗力 |
(三)土地统一流转的共同意志难达成 |
(四)干群关系疏离治理低效 |
(五)资源难以下乡 |
三、解决对策 |
(一)创造有利条件,留驻活力人口 |
(二)配强村级班子,提高基层战斗力 |
(三)保障农民权益,协调土地流转意愿 |
(四)融洽干群关系,提高治理效度 |
第一,要透明公正地处理乡村事务。 |
第二,发挥乡村骨干的作用。 |
(五)给予政策支持,引导资源下乡 |
(6)《民法典》视野下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准确把握新增居住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与丰富内涵 |
(一)新增居住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
(二)居住权的定义和性质 |
1. 居住权是居住权人实现长期、稳定生活居住目的的用益物权。 |
2. 设立居住权是权利人发挥房屋经济效用的途径之一。 |
3. 居住权制度为建设多元化供给主体的住房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
4. 居住权制度为人民法院处理相关物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
二、关于《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规范体系 |
(一)有关居住权制度的合同编规范 |
1. 合同的形式。 |
2. 合同的主体。 |
3. 居住权是否无偿设立。 |
4. 居住权人行使权利的内容和方式。 |
(二)关于居住权制度的物权编规范 |
1. 关于居住权的登记。 |
2. 关于居住权行使的限制。 |
3. 关于居住权的物权保护。 |
4. 关于居住权的期限。 |
三、在审判实践中适用居住权相关规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一)依法保障婚姻家庭案件中照顾子女方和生活困难者等住有所居 |
(二)依法满足继承案件中生存配偶老有所养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居住需要 |
(三)依法维护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帮助、和睦文明的公序良俗 |
(四)依法回应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 |
(五)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结语 |
(7)比较视域下村庄治理体制改革实践研究 ——基于城郊村X村和城中村D村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性所在及是否存在一般性规律?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述评 |
1.国内外研究现状 |
2.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样本介绍 |
1.选择城中村与城郊村作为样本的原因 |
2.两个案例村庄的基本情况概述 |
一、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村庄治理体制 |
2.村庄治理体制改革 |
(二)理论基础——治理理论 |
(三)村庄治理体制改革路径的争论及何为有效的治理体制改革 |
1.学界对村庄治理体制改革道路的争论 |
2.何为有效的治理体制改革 |
(四)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考察维度 |
二、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及动力比较 |
(一)村庄经济发展——各自经济发展难题需解决 |
1.城郊村X村:村办企业发展困境及村庄经济负债 |
2.城中村D村:底不清与账不明造成干群经济矛盾 |
(二)村庄治理结构——党领导下的治理结构需创新 |
1.城郊村X村:“政经合一”难以保障村民的各类权益 |
2.城中村D村:村庄自治缺乏有效监督及干部腐败 |
(三)村庄管理与服务——管理与服务难落实 |
1.城郊村X村:因利益带来的村民矛盾纠纷多及服务不到位 |
2.城中村D村:村民多样性强带来的管理与服务难度大 |
小结 |
三、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比较 |
(一)领导体制:构建党建引领型体制 |
1.城郊村X村:村社融合型党组织领导体制 |
2.城中村D村:村庄服务型党组织领导体制 |
(二)自治体制:创新多层次型自治体制 |
1.城郊村X村:构建社区—村庄—小组的自治体制 |
2.城中村D村:构建村两委—村民小组及代表—村民的自治体制 |
(三)管理服务体制:强化功能及主体多元的管理服务体制 |
1.城郊村X村:管理上提与服务下放相结合的管理服务体制 |
2.城中村D村:“一站四会”与群众参与的管理服务体制 |
(四)经济发展体制:建立集体经济股份化运行体制 |
1.城郊村X村:以经济实体及租赁为主的集体经济运行体制 |
2.城中村D村:以出租及租赁为基础的集体经济运行体制 |
小结 |
四、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效果比较 |
(一)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积极效果 |
1.治理结构及体制层面:社区治理转型VS自治结构完善 |
2.管理服务层面:管理服务社区化VS干群协同管理服务 |
3.经济层面:解决负债实现增收VS保障村民经济权益 |
(二)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不足之处 |
1.治理结构及体制层面:政经关系仍旧模糊VS自治权力过度集中 |
2.管理服务层面:形式化显着VS矛盾未消且服务缺失 |
3.经济层面:缺乏风险防控VS经济增收受限 |
小结 |
五、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共性特征及差异性特征分析 |
(一)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共性特征 |
1.通过政经分离构建村庄社区生活共同体 |
2.重构党领导下的多层次村庄治理结构 |
3.细化管理强化服务成为村庄转型的重要内容 |
4.实施集体产权改革实现多种类股份化经济运行方式 |
(二)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性特征 |
1.多村联合型社区治理VS强化原有村庄自治 |
2.投资经济实体VS强化集体资产监管 |
3.以社区为核心综合服务供给VS村庄党群协同服务供给 |
小结 |
六、思考与总结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性路径何以形成及改革的一般性规律 |
(一)影响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因素思考 |
1.经济发展条件 |
2.村庄形态与原有治理基础 |
3.农村文化与认同 |
4.地方政策推动 |
(二)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性路径形成原因 |
1.国家宏观政策为改革的差异性探索提供自主性空间 |
2.村庄差异性使得治理体制改革呈现特色实践逻辑 |
3.村庄内生力量影响农村治理体制改革的差异化推进 |
(三)村庄治理体制改革的一般性规律 |
1.改革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的核心 |
2.治理结构: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治理结构 |
3.运行方式:建立开放性和市场化的政经分类运行机制 |
4.发展方向:构建公共生活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型社区治理体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科研情况 |
(8)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乡村旅游业 |
1.2.2 高质量发展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回顾及述评 |
2.1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经济属性研究 |
2.1.1 供给决定需求的特殊性 |
2.1.2 乡村旅游资源的稀缺性 |
2.2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产业关联研究 |
2.2.1 乡村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2 乡村旅游业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2.2.3 乡村旅游业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
2.2.4 乡村旅游业对制度演进的作用 |
2.3 关于乡村旅游业的优化升级研究 |
2.3.1 旅游产业成长的演进因素 |
2.3.2 乡村旅游产业政策的研究 |
2.3.3 乡村旅游业的成长路径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 |
3.1 高质量产业发展的理论兴起 |
3.1.1 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源头 |
3.1.2 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 |
3.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论 |
3.2.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 |
3.2.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
3.2.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特征 |
3.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 |
3.3.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经济机制 |
3.3.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观产业效率 |
3.3.3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政府保障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
4.1 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
4.1.1 乡村旅游业阶段划分的原由 |
4.1.2 假日休闲的萌芽阶段(2002年以前) |
4.1.3 农村观光的起步阶段(2002年—2007年) |
4.1.4 农家乐旅游的成长阶段(2008年—2016年) |
4.1.5 投资带动的转型阶段(2017年至今) |
4.2 乡村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 |
4.2.1 中西部乡村旅游业开发不足 |
4.2.2 中部乡村旅游业的塌陷分布 |
4.3 乡村旅游业的问题与实验分析 |
4.3.1 半结构法访谈实验 |
4.3.2 访谈说明及其理论分析 |
4.3.3 实验呈现的三大发展压力 |
4.4 乡村旅游业的利益与矛盾分析 |
4.4.1 乡村旅游业的多主体利益矛盾 |
4.4.2 资源利用效率的利益冲突 |
4.4.3 一种产权理论的矛盾分析 |
4.4.4 “反公地悲剧”的经验例证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构建及评价 |
5.1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 |
5.1.1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 |
5.1.2 构建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5.2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水平的测算 |
5.2.1 权重的确定 |
5.2.2 指标评分标准 |
5.2.3 指标数据来源及处理 |
5.2.4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微观主体博弈分析 |
6.1 乡村旅游业的合作性质:核、联盟与解 |
6.2 乡村旅游业微观主体合作博弈的逻辑框架 |
6.3 公理化模型与均衡解 |
6.3.1 基本假设和变量设定 |
6.3.2 三类静态博弈最优解 |
6.4 基本模型的拓展分析 |
6.4.1 .市场内生分配率 |
6.4.2 .市场预判准确性 |
6.4.3 .项目投资效率参数 |
6.4.4 .政府产业政策效应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效率实证分析 |
7.1 研究设计 |
7.1.1 样本区选择 |
7.1.2 乡村旅游产业效率测度方法选择 |
7.1.3 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
7.2 乡村旅游业效率测度结果 |
7.2.1 静态效率分析 |
7.2.2 动态效率分析 |
7.3 乡村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 |
7.3.1 基本回归模型 |
7.3.2 影响因素选取 |
7.3.3 数据说明 |
7.3.4 回归结果及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 |
8.1 路径分析的案例式方法论 |
8.2 社区参与资源保护开发的生态特征 |
8.2.1 社区参与的资源新定位 |
8.2.2 社区参与的空间依存性 |
8.2.3 社区参与的结构动态性 |
8.2.4 社区参与的演化变异性 |
8.3 旅游资源生态位的影响因子 |
8.3.1 需求因子 |
8.3.2 资源因子 |
8.3.3 技术因子 |
8.3.4 制度因子 |
8.4 社区参与资源保护开发的“四权”模型 |
8.4.1 基本假设与模型 |
8.4.2 最优解及其相关推论 |
8.5 案例——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与开发 |
8.5.1 培育生态位主体 |
8.5.2 完善生态位定位 |
8.5.3 强化生态位扩展 |
8.5.4 产业生态位协调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促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
9.2.1 以差异化战略为主线推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2 以现代化市场体系为导向实现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3 以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为保障推动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2.4 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主线加快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研究数据 |
附录B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成果清单 |
致谢 |
(9)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 |
一、住房租赁金融相关概述 |
(一)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 |
(二)金融手段支持住房租赁的现存类型 |
(三)住房租赁金融监管的法律关系 |
二、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内涵 |
第二章 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现状和问题 |
一、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的现状 |
(一)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政策法规 |
(二)住房租赁金融监管相关制度分析 |
二、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住房租赁市场准入及运行监管法律缺失 |
(二)金融监管机构主体及法律监管权限不明确 |
(三)缺乏租赁金融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制度 |
(四)缺乏对住房租赁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 |
三、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实需求 |
(一)解决新型租赁贷款纠纷 |
(二)保障各主体资金和住房安全 |
(三)防止监管不利造成的金融炒作 |
第三章 国外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一、美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一)监管机构法律责任明确 |
(二)对住房租赁REITs双规制行为监管 |
(三)房租管制法律严格 |
(四)美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二、日本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一)住房金融公库法律监管 |
(二)严格实行J-REITs法律监管 |
(三)日本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三、德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一)住房储蓄银行融资的法律监管 |
(二)德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四、国外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意义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律监管借鉴 |
(二)住房储蓄方面的借鉴 |
(三)住房租赁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的借鉴 |
第四章 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住房租赁金融主体的准入及运行法律监管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准入及运行法律监管 |
(二)住房租赁贷款准入及运行法律监管 |
二、明确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机构主体及法律职责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机构联合监管 |
(二)住房租赁贷款监管机构及法律职责 |
三、住房租赁金融主体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制度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信息披露 |
(二)住房租赁贷款的信息披露 |
四、住房租赁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后记 |
(10)长租公寓“租金贷”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长租公寓“租金贷”的基础问题 |
第一节 长租公寓与“租金贷”的相关概念 |
一、长租公寓的含义 |
二、“租金贷”的含义 |
第二节 长租公寓“租金贷”的法律关系分析 |
一、房屋租赁法律关系 |
二、资金借贷法律关系 |
第二章 长租公寓“租金贷”产生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长租公寓中介机构产生的法律问题 |
一、租房中介突破信息中介性质 |
二、长租公寓中介未尽到提示注意义务 |
三、信息披露不到位 |
四、长租公寓资金池缺少守夜人 |
第二节 第三方网贷机构涉及的法律问题 |
一、网贷机构主体资格存疑 |
二、贷款流向难以监管 |
三、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
四、与租房中介合谋欺骗承租人 |
第三节 监管机构监管缺位 |
一、监管体系缺乏协调性和针对性 |
二、对网贷机构和长租公寓的运营缺少监管规范 |
三、对网贷机构和租房中介缺乏严格的准入门槛 |
第三章 国外房屋租赁市场和网贷市场的监管制度考察 |
第一节 国外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 |
一、美国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 |
二、德国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 |
三、日本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 |
四、英国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制度 |
第二节 网贷机构监管体制的国外监管制度考察 |
一、美国网贷机构的监管制度 |
二、德国网贷机构的监管制度 |
三、日本网贷机构的监管制度 |
四、英国网贷机构的监管制度 |
第四章 针对长租公寓“租金贷”的监管建议 |
第一节 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和职权 |
一、加强监管体系的针对性和协调性 |
二、网贷机构和长租公寓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
三、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 |
四、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
第二节 加强对长租公寓中介的管理 |
一、完善租房中介的市场准入制度 |
二、明确租房中介的法律性质和责任 |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四、设立资金存管制度 |
五、加大违规惩戒的力度 |
第三节 完善对第三方网贷机构的监管 |
一、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
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
三、加强对贷款流向的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房屋租赁九大陷阱(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排斥视角下新市民住房保障制约因素及破解路径研究[D]. 余孟珍. 南昌大学, 2021
-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3]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D]. 李如跃.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2)
- [4]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 林宇菁. 山东大学, 2020(05)
- [5]乡村振兴的难点及对策分析[J]. 夏果平.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0(06)
- [6]《民法典》视野下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J]. 孙茜. 法律适用, 2020(21)
- [7]比较视域下村庄治理体制改革实践研究 ——基于城郊村X村和城中村D村的考察[D]. 董晓宇.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1)
- [8]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D]. 杨琴. 湖南科技大学, 2020(06)
- [9]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 刘勃男. 沈阳师范大学, 2020(12)
- [10]长租公寓“租金贷”法律问题研究[D]. 胡日.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