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50年的基本结论 下50年的基本着力点(论文文献综述)
刘莹莹[1](2021)在《东中国海海温对中国东部土壤湿度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表明,海洋和陆地对气候都具有“记忆”作用,海温和土壤湿度都是重要的气候驱动因子。因此,研究海温和土壤湿度的演变特征及两者可能的联系对于气候预测、天气预报、水文循环等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再分析数据,着重研究海温和土壤湿度的时空分布特征,并试图找到这两要素之间的联系。利用HadISST数据分析了东中国海海温的演变特征,结果表明:1969-2018年东中国海海温是呈上升趋势的,通过99%的Mann-Kendall显着性检验,四个季节的海温也均为显着上升,其中,冬季海温的增温趋势最明显。近50年东中国海平均海温场在13-26℃之间,等温线呈现“西南-东北”走向,等温线的水平梯度靠近陆地部分要比外海大。而1969-2018年中国东部土壤呈现出显着变干的趋势。中国东部平均土壤湿度场在8-40kg/m2之间,整体呈现南湿北干的分布格局。其中,土壤湿度的高值区为江南地区,土壤湿度的低值区是华北地区。利用GLDAS数据分别考察了中国东部降水、蒸发和水分盈亏量的时空演变特征,发现近50年以来,三个因子都呈现上升趋势,且降水和蒸发的上升趋势是显着的。利用区域相关分析方法分别分析了这三个因子与土壤湿度和海温的相关关系,结果表明:海温、土壤湿度与降水和水分盈亏量之间均在淮河以南地区表现出显着的正相关性。利用相关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和合成分析方法,研究了我国东部土壤湿度与东中国海海温的关系,可以看出,东中国海海温对于中国东部土壤湿度的影响集中在淮河以南地区,呈现显着的正相关。因果分析的结果表明,海温对土壤湿度的影响大于土壤湿度对海温的影响。此外,当东中国海海温异常偏高时,我国南方地区、华北东部地区土壤湿度呈现正异常。结合降水的异常合成结果认为海温影响土壤湿度可能的机制为:当东中国海海温异常偏高时,会影响大气环流异常,大量水汽输送到淮河以南地区,导致该地区的降水异常偏多,从而导致表层土壤湿度的上升。
黎育生[2](2021)在《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1949-1978)》文中研究说明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从1951年开始的。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不但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精神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而且是一项典型的中国高等教育制度。然而,当我们回顾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70年来的历史时发现,人们对高校辅导员制度中国首创性历史地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显然,这是一种缺少历史知识和文化自信的表现。史实表明,前苏联并没有高校辅导员制度。不过,前苏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并且业已成为事实。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被默认为从清华大学开始,但最早建立实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高校并不是清华大学。对这些观点进行学理爷正,这绝非件小事易事,因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不但是一项历史科学工作,而且一项科学历史工作。而这些工作恰恰证明,高校辅导员队伍是中国共产党红色工作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力量,是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艰辛探索者、勇敢创新者和坚强奋斗者。遗憾的是,当我们在推动伟大工程稳步前行时,人们还没有真正清醒认识到站起来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的重要性,至少目前实践探索层和学术研究界是这样。尽管当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已进入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快车道,但对于一个具有近70年实践探索的历史进程来说,这仍然难说是一个满意的交代,更不能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庆幸的是,我们没有忽略对改革开放以来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总结和价值发挥。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研究改革开放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不管从历史角度说还是从现实视角看,不管是从实践角度看,还是从理论角度说,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有重要价值和深远意义。本文以“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1949-1978)”为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政策制度和具体史料为依据,坚持以时间为线索,以史带论,史论结合的原则,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1949到1978年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践进行历史梳理和理论分析,力图从史学角度揭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规律,总结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获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启示,有效推动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新发展。文章由导论、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阐明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分析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现状,提出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为深入开展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提供了前提。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的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开端问题,主要探索了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逻辑起点和历史流变,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确证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始于我国之历史地位,介绍了清华大学“双肩挑”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了初创时期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第二章论述的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艰辛探索问题,主要透视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艰辛探索历史背景,通过分析清华大学“双肩挑”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生命力和局限性,探索了高校辅导员队伍专职化制度化建设的曲折历程,考察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治挂帅”倾向,分析了艰辛探索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第三章论述的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曲折发展问题,主要考察了“文化大革命”发生使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遭遇的曲折发展,探讨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缺失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分析了挫折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第四章论述的是改革开放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及启示问题。改革开放前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之所以能取得较好成绩,最关键的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理论品质;最基本的是坚持了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最主要的是坚持了服务中心工作的发展逻辑。不过,受“左倾”错误思想泛滥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遭遇曲折发展,教训十分深刻,主要表现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由此,我们得到这样的重要启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实现持续新发展,就要坚持历史、现实和将来相结合的发展定位;要坚持选拔、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发展价值;要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相结合的发展目标;要坚持老新、专兼和红专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要坚持以点为先、由点及面和点面相结合的发展程序;要坚持顶层设计、分类实施和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发展机制。结论部分对文章的研究理路、主要内容、创新观点、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进行了归纳点拨。选择“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1949-1978)”这样一个还没有人系统研究过的问题作为论题,这是一个大胆的创新,简称为“选题新”。没有前人研究可借鉴,新研究就显得非常困难,这主要表现在对文献史料的搜集与把握难,学界之所以避而让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而本研究能克难而成是因为充分占有了1949到1978年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历史文献史料,其中包括党和国家政策文件、高校校史和地方年鉴等,大量文献史料的占有与引用使文章内容丰新,这简称为“内容新”。通过对大量文献史料的对比、分析与研究发现,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从我国开始的,而并不是从原苏联传入;清华大学“双肩挑”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被大众默认为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开始,但最早开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高校却并不是清华大学,等等,这简称为“观点新”。新选题的完成所带来的新内容和新观点,必将使人们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带来新认识,从而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新发展。
高云峰[3](2020)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文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自2015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合作成果卓着。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国情各异,政治、文化、经济、宗教差异明显。同时,中国企业技术要素输出带来的专利海外保护等问题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伴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内在需求。随着合作逐渐深入到制度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转型发展以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移出催生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体化需求,然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差异化明显,各国规则合作意愿不强严重制约合作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已成当务之急。由此,存在两个需要考量的问题:第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和差异性可能导致的各国收益差异或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是否与当下以TRIPS协定为核心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困境具有同质性;第二,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能否成为阻却“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实施及规则建构的重要因素?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巨大差异并且缺乏美欧发达国家权力作用因素的背景下,中国如何建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以及如何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写作。首先,在提出问题阶段,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不足、差异较大可能引发一定程度利益失衡的现实。其次,本文在分析问题部分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话语权;第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基本矛盾研判;第三,在收益差异的客观情势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依据理性选择仍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最后,本文在解决问题阶段探讨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进路及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本文除绪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区域和双边条约的实证分析,进而梳理总结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复杂性、差异性及可能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这是本文逻辑展开的起点。首先,本部分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进行了分析梳理、归纳总结。其次,在前述归纳总结基础上,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的背后是利益失衡的实质;并指出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态势已经不能满足各国转型发展和平衡发展需求,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也可能存在的收益差异,即利益失衡的问题。第二部分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建构和实施提供理论指引。首先,本部分从话语权理论出发,揭示当今国际知识产权话语权由美欧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且服务于其利益的实质,进而提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话语权建构的问题。其次,本部分运用辩证分析及动态利益平衡理论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进行了分析,指出现有基本矛盾是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各国转型发展需求,保护和培养创新能力以及维系创新与传播的相对动态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重要功能。最后,本部分运用国家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指出即使存在收益差异的客观现实,各国也能基于获得绝对收益而积极参与合作;同时,亦强调不应混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客观差异与当今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公平不合理造成的人为差异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提出基于客观差异性现实不应追求绝对的发展平衡。第三部分探讨了如何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首先,本部分在反思现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足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差异性和规则合作缺失的基础上,立足法律内部视角,指出规则建构应当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相对动态利益平衡的正当性基准。其次,就法律规则构建的外部动态视角,应当遵循的路径为,不断挖掘和完善符合沿线国家共同的规则,对于超TRIPS条款可以先设置为任择性规则或概括性规则,再逐渐向强制性规则和具体规则过渡。最后,本部分提出未来我国有可能会遵循高低两个标准的文本路径拓展知识产权协定,但无论哪个版本都应在坚持原有的稳定条款基础上突出核心利益条款和中国知识产权条款文本的建设重点,包括稳定范式、核心条款遴选、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条款的设置、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与投资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协调以及商号、商誉和原产地名称若干术语的界定和澄清问题。最后一个部分探讨了在规则建构基础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首先,本部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坐标系的方法将知识产权保护逻辑的各个要素予以呈现,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阐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在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其次,阐释了中国政府层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并基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提出柔性合作模式。最后,阐述中国企业在实施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问题。
卢元超[4](2020)在《新建城市泄洪道景观构建模式研究 ——以雄安新区新盖房泄洪道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雄安新区成立后,突出强调城市建设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将新盖房泄洪道作为淀东片区的核心生态带。目前,国内外对泄洪道景观构建模式研究甚少。传统泄洪道治理上仅关注几十年一遇的突发性洪涝灾害,硬化河道工程便于短期内快排泄洪。同时,长期闲置宝贵的土地空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受到农耕地、城市灰色基础设施侵占,致使泄洪道的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了破坏,为下次行洪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泄洪道建设涉及水利工程学、恢复生态学、河流生态学、河流地貌学、景观生态学等学科,构建城市泄洪道景观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系统构建泄洪道景观模式。首先,基于风景园林学科视角,以新盖房泄洪道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场地调研、理论归纳总结法相结合,界定“泄洪道景观”及相关概念,为其提供理论依据与方向指导;其次,提出泄洪道景观构建模式,分为三个方面的研究:(1)泄洪道景观构建原则;(2)泄洪道纵向防洪功能区划分模式;(3)泄洪道横向景观功能区构成模式。将防洪功能区依据洪水重现期,纵向划分为3个功能区,依次为20年一遇的生态保护区、20-50年一遇的生态缓冲区、50-100年一遇的生态利用区。景观功能区依据泄洪道自然规律及人类区域活动特征,横向划分为4个功能区,依次为生态保育区、生态体验区、康体休闲区、荒野景观区。通过对横纵向交叉结合,得到12个景观异质性空间单元并进行景观构成分析,主要研究泄洪道蓝色空间、绿色空间与人的活动体验空间相结合,塑造洪水调蓄、生态防枯、生态延续、景观游憩、低维护的弹性景观廊道空间;最后,以新盖房泄洪道景观规划设计为例,提出具体的生态景观策略。泄洪道景观构建应充分结合场地规划背景与场地特征,与旱涝为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塑造新型城市泄洪道适应性生态景观。望对今后泄洪道景观生态治理提供借鉴。
王娟[5](2020)在《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绿色建筑综合效益评价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发展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开始逐渐被推广。目前,我国绿色建筑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由于建设方和受益方信息不对称,绿色建筑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而绿色建筑综合效益是衡量其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鉴于此,如果能识别出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影响因素,对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则有助于对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提升。但是在现有的关于绿色建筑的研究中,对于其综合效益的研究较少,大多是从经济效益、增量成本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研究,对综合效益的影响因素和测算指标相对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从系统角度对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识别出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影响因素,通过主成分分析法得出了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因素,对绿色建筑的综合效益从经济、环境、社会三个方面分别进行探讨,并构建了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其次,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和Vensim软件建立了绿色建筑综合效益仿真模型。最后,结合赣州市某绿色建筑住宅项目案例,对该项目未来的综合效益情况进行模拟仿真,通过调整“可再生能源节能、使用高效节水器具、利用可循环建材、采用透水地面”的应用比例,进行多次模拟仿真,并观察该项目后期综合效益变化趋势,进一步对各影响因素的敏感性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在绿色建筑项目的运营阶段,绿色建筑的综合效益会随着时间的累积逐年增长,最后其波动范围逐渐减小;通过引入系统动力学所建立的绿色建筑综合效益模型,定性描述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定量分析模型中的状态变量,将案例数据代入模型,预测该项目综合效益未来变化趋势;在该项目中平均医疗费、提高工作效率、节电量对综合效益有着正向敏感性,且敏感程度依次增强,绿色建筑的相关建设者可通过各因素的敏感性来确定最终的综合效益情况,进而为今后的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脱颖[6](2020)在《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政策研究(1978-1992) ——以学校教育为中心》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现了历史性变革、创造了历史性奇迹。教育事业的飞快发展离不开党的政策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初期(1978至1992年),教育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健康发展的教育事业在“文革”中遭到严重破坏,教育质量严重下降;另一方面,“文革”的结束使教育发展迎来新契机,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对教育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教育事业迫切需要面向现代化,实现大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1978年至1985年,主要致力于对教育进行全面的拨乱反正;1985年至1989年,主要致力于从体制出发,开启教育改革;1989年至1992年,主要致力于治理和整顿前期教育改革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改革走向深化。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基础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层面上取得了显着成效,使其在教育结构、管理办法、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实现了快速发展,满足了新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发现,这一时期党的教育政策虽着力点不同,但总体来说蕴含着三个特点,其一是前所未有地突出教育的战略高度,其二是注意领导方式的科学转变,其三是开始注意动员社会力量办教育。1978年至1992年,党的教育政策除了有效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高速发展外,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经验对新时代中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首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确保教育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其次,要坚持政策紧密契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把人民对教育发展的根本愿望作为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教育。最后,要坚持通过改革开放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既通过不断改革实现教育的创新,也要在开放的过程中处理好继承传统与面向世界的关系。
黄建良[7](2020)在《区域性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预测方法研究》文中认为地震是对人类社会冲击最为强烈的自然灾害,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运用巨灾保险来承担地震经济风险的探索方兴未艾,但如何科学评估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是困扰业界发展的一大基础性难题。基于上述的社会需求,本文针对居民住宅地震保险标的,提出一种区域性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预测方法,旨在打通结构工程与金融保险之间的“最后一英里”,将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理论成果转化至区域地震经济风险评估当中,科学预测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风险。本文以逆向演绎为主线思路,由无人机勘测获取区域居民住宅几何信息并映射在数据库中,以此快速预测该区域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总体上本文以“构件、单体、区域”三层次逐步推进研究。(1)构件层次:得出适用的修复工法针对结构构件柱、墙、梁,以及非结构构件填充墙和设备管线,兼顾构件性能状态及应用场景特征而筛选出适用的修复工法,通过回归统计各修复工法的工程量公式,提出了一套构件直接经济损失快速测算方法。(2)单体层次:评估单体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结合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了修复工法归并方法,可形成一定目标之下的工法修复策略,使直接经济损失计量科学合理。通过刻画地震危险性概率分布,并结合Weibull分布对单体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分布的拟合,从而构建了单体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概率分布,得出各周期年的直接经济损失期望值。(3)区域层次:预测区域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通过整合无人机勘测与三维重建技术,形成便捷获取区域建筑几何信息的技术方案。利用基于加权海明距离的模糊识别方法对区域住宅建筑与数据库进行匹配,获取每一栋住宅的损失期望,继而进一步预测区域总体直接经济损失。本文通过广州某典型城镇社区算例分析,证明了所述预测方法能系统性地完成一定区域内住宅群的勘测、识别、匹配及预测的全过程工作,为基本实现结构工程与金融保险专业之间的衔接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并为地震巨灾保险的保费定价提供参考,也为公共防震减灾决策提供了基础数据。
王婧怡[8](2020)在《“双一流”建设中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四维量化表征和评价方法》文中研究指明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是高校办学质量的基础,也是影响高校教育事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我国提出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由此开始了“双一流”建设引领下的高校建设新发展。没有一流的图书馆,办不成一流大学。新的办学目标和要求、新信息技术的发展,图书馆用户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等新变化对图书馆服务质量产生了新的冲击,特别是高校图书馆内涵发展的急迫要求,需要新的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这些都将影响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新形势下影响图书馆服务质量的诸多因素也产生了变化,其中图书馆的共享空间、学科服务、用户状态与成分这三个方面尤其明显。因此,新形势下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其精准评价方法的研究已成为提升我国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研究命题之一。对此,本文针对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影响因素和考虑到评价方法研究对高校建设的重要意义,依据现代质量管理的用户满意核心理论,基于国家社科基金(No.14BTQ018)和江苏省高校社科基金(No.2018SJA1051)的支撑,面对高校发展新形势的迫切需要,以图书馆服务质量影响因素的分析研究为基础,从用户感知视角出发,提出“双一流”建设中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四维量化表征和评价方法的研究命题。拟通过本文的研究,给出适用于当今形势下我国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全面、准确、可分类剖析的新评价方法,以提升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的评价水平,为“双一流”高校建设提供一流的图书馆服务,即是一流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提升,促进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发展。针对国内外传统图书馆服务质量表征模式及其评价方法的不足,基于影响我国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因素的分析以及新形势对高校图书馆服务新冲击的讨论,通过本文的研究:建立了四维空间下的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表征和评价的新方法;给出了提升图书馆情境共享空间建设效益和新评价方法精准度的情绪分类技术;提出了改进图书馆学科服务质量的学科馆员建设新策略。研究结果得到了理论和局域实验的验证,从而改进了传统评价方法的不足,提升了评价方法的全面性、精准性和分类剖析能力,实现量化用户感知、精准评价、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水平的研究目标。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如下。(1)基于我国高校图书馆应用环境和现状,针对国际图书馆界较成熟的服务质量评估工具LibQUAL+(后改称LibQUAL+TM)中参数设置不完全适应我国现阶段应用的问题,通过增加评价参数设置维度、评价参数等级下的赋值方法、评价参数权重优化设置等内容研究,给出四维维度下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的量化表征方法,该表征方法即是以色度和三维柱坐标空间(N,r,θ)分别表示用户类别、评价人次数、评价等级和参数权重这四个维度参量。(2)为了增强评价效益,建立了各个量化表征参数与校内各部门工作效能的关联。其次,针对传统评价方法量化精准度低的问题,提出以等级赋值模式取代传统差距或比较模式,建立更为直观、准确的满分评价等效人次数的评价模式,给出满分评价等效人次数等参量的评价结果计算方法,由此产生数值化的评价结果,提升精准性。(3)利用用户身份下(色度表征)的三维(N,r,θ)立体图,建立截面图下的分类剖析方法,从而对图书馆服务质量进行分类分析,实时获取分类评价结果。(4)依据分类评价结果与校内管理部门工作能效的关系,可对图书馆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以充分发挥评价实效。(5)基于用户感知层次的作用效果,通过用户情绪对图书馆服务质量感知结果影响的分析,利用现代信息分析技术,提出基于舌苔图像分析下的用户情绪分类方法。由此可修正不同情绪用户对评价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并可指导图书馆情境空间的设计,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和环境利用率。(6)针对目前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建设的困难,提出加强图书馆学科馆员建设的新策略,以更好地促进双一流建设,突显时代特征,与时俱进。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信度效度因子分析等方法的检验取得了较好的结果,并以某高校图书馆部分师生的调研实证结果为例验证了本方法具有很高的可信度和可靠性。由此可为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的评价和管理效益的提升提供一种新的方法,也为建设我国高水平大学提供有效的基础,以便在双一流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荆洪文[9](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指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唐诗[10](2019)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已经走过70个年头,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经历了国内国际形势的重重考验,已经成为地区性和世界性大国,并稳步向世界强国迈进。新时代的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在经历了不同阶段的继承、总结、发展、探索和创新后,形成了成熟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体系,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作为其精髓也不断发展完善,与中国外交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相配合,与中国外交同步迈向新阶段。自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就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确定为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1953年周恩来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此后中国共产党始终继承和发展这一外交智慧,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环境做出不懈努力。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的判断和国际格局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中国外交政策第一次被明确地概括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写入党代会报告。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和平外交政策的支撑和依据,这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对外理念,这标志着中国外交的目标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外交对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对外为实现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条件服务。随着中国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外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化解压力、抓住机遇也成为新时代中国和平外交必须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作出重要政治论断:“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重要论断开启了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内涵和外延得到进一步升华。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深化发展的进程中,维护国家利益是其基本出发点。从建国之初为维护新中国的政权安全和国家独立,到为扞卫中国的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再到为努力实现国家的统一大业和助推经济建设发展,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始终坚定维护国家利益的根本立场。中国外交战略经历了最初的“一边倒”到“两个拳头打人”再到“一条线、一大片”上的变化,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在外交实践的过程中逐步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外交规范。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始终顺应时代主题的变化和国际局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注重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国际秩序向着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中国外交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构建安全环境的同时,也为世界和平贡献了重要力量。基于上述背景,研究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演变和基本经验十分必要。本文的主要叙述脉络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引言、正文及结语。引言部分主要对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及研究重点与难点进行了论述,是对论文整体架构的把握,为论文的渐次展开提供了依据。正文部分由七个章节构成。第一章主要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其基本内涵、基本属性、影响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相关因素和基本逻辑进行了分析,从整体上对和平外交政策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来源,其一主要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着作,其中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和平观、时代观和国际关系思想;其二来自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平观念;其三来源于近代中国以来晚清、民国、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三个阶段的和平观念,其中以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为重点论述,此外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资源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章主要阐释了建国初期的和平外交政策的确立,在分析了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国内外背景后,详细分析了中国外交原则的确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及其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奠基作用,同时对这一阶段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进行评价。第四章的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在国内政策发生重大转向、国际安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本文以对官方文本的分析得出和平外交政策在这一阶段徘徊发展的结论,但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外交发生了重大转折,以“三个世界”理论的提出和中美关系的突破为关键节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得以继续发展。第五章记述了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发展,其内涵不断深化并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引领中国外交走向全方位发展阶段。此后中国外交延续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基本走向,中国选择了和平发展道路,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在这一阶段,大国关系、周边关系、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以及多边外交全面开展。第六章以习近平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主要叙述内容,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使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迈向新阶段。第七章主要是总结了和平外交政策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对和平外交政策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发展也进行了简要分析。本文的主体部分按时间脉络进行阐述,但不单纯叙述历史事件,在分析不同阶段影响和平外交政策的多种因素,如时代背景、国内外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和平外交政策内涵的丰富与发展进行阐释,对其实践成果加以分析,对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发展历程、不同历史时期的侧重点和阶段性特点进行总结和评价。结语部分对本论文的观点进行了总体概述,再次强调了本论题的研究意义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对中国外交未来走向进行简要说明,同时对中国外交工作满怀希望,其必将走向日益精进与成熟。
二、上50年的基本结论 下50年的基本着力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50年的基本结论 下50年的基本着力点(论文提纲范文)
(1)东中国海海温对中国东部土壤湿度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海温资料的研究进展 |
1.2.2 海温及其气候效应的研究进展 |
1.2.3 土壤湿度资料研究进展 |
1.2.4 土壤湿度及其气候效应的研究进展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本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数据与方法 |
2.1 研究区域 |
2.2 研究数据 |
2.3 研究方法 |
2.3.1 标准化指数 |
2.3.2 M-K趋势检验 |
2.3.3 经验正交函数 |
2.3.4 相关分析 |
2.3.5 因果关系分析 |
第三章 海温和土壤湿度的时空分布特征 |
3.1 海温时空分布特征 |
3.1.1 海温时间分布特征 |
3.1.2 海温空间分布特征 |
3.2 土壤湿度时空分布特征 |
3.2.1 土壤湿度时间分布特征 |
3.2.2 土壤湿度空间分布特征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土壤湿度的主要影响因子分析 |
4.1 影响因子的时空分布特征 |
4.1.1 降水和蒸发的时空分布特征 |
4.1.2 水分盈亏量的时空分布特征 |
4.2 影响因子与土壤湿度和海温的相关性分析 |
4.2.1 降水、蒸发与土壤湿度的相关性分析 |
4.2.2 降水、蒸发与海温的相关性分析 |
4.2.3 水分盈亏量与土壤湿度和海温的相关性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海温对土壤湿度的影响分析 |
5.1 海温和土壤湿度的异常分布特征 |
5.2 海温对土壤湿度的影响分析 |
5.2.1 相关分析 |
5.2.2 因果分析 |
5.2.3 合成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主要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将来工作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硕士期间文章发表情况 |
(2)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1949-197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问题的研究 |
(二)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历史起点问题的研究 |
(三)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历史分期问题的研究 |
(四)关于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历史经验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开端(1949-1956)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孕育萌芽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逻辑起点 |
(二)萌芽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流变 |
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辅导员的呼唤 |
(一)主渠道的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 |
(二)主阵地的开辟:高校党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的提出与落实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的提出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的落实 |
(三)“双肩挑”:清华大学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 |
四、开端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
(一)实行“双肩挑”,培养与使用相结合 |
(二)示范典型突出,借鉴创新一脉相承 |
(三)多重角色并存,工作任务指向统一 |
第二章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艰辛探索(1956-1966)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艰辛探索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政治革命:整风运动和“反右”斗争 |
(二)经济技术革命:重视知识分子和高举“三面红旗” |
(三)文化教育革命:“双百”方针和“教育大革命”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的发展演变 |
(一)“双肩挑”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生命力与局限性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专职化建设的学理分析与历史演进 |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专职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三、“政治挂帅”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影响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政治首要性地位的重申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政治挂帅”的批判定性 |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政治挂帅”的实践分析 |
四、艰辛探索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
(一)“唯政治”倾向出现 |
(二)“专职化”模式初显 |
(三)“大众化”状态显现 |
第三章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曲折发展(1966-1978)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曲折发展的历史透析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思想出现错误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机构瘫痪 |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被宣传队取代 |
(四)高校辅导员身份角色发生颠倒 |
(五)高校辅导员队伍工作成绩遭否定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缺失造成的严重影响 |
(一)严重影响了一代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
(二)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 |
(三)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三、曲折发展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
(一)队伍建设遭受环境影响 |
(二)队伍建设一度停滞中断 |
(三)队伍建设缺失影响很大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及启示 |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最关键的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最重要的是秉承了实事求是的理论品质 |
(三)最基本的是坚持了实践检验真理的判断标准 |
(四)最主要的是坚持了服务中心工作的发展逻辑 |
二、改革开放前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历史教训 |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 |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 |
三、改革开放前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启示 |
(一)坚持历史、现实和将来相结合的发展定位 |
(二)坚持选拔、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发展价值 |
(三)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相结合的发展目标 |
(四)坚持新老、专兼和红专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
(五)坚持以点为先、由点及面和点面相结合的发展程序 |
(六)坚持顶层设计、分类实施和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后记 |
(3)“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基本框架 |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现实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证分析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考量 |
(二)中国双边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 |
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不足之表征 |
(一)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阙如 |
(二)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软性特征 |
(三)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差异性 |
(四)一带一路沿线个别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不稳定性 |
三、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背后利益失衡实质 |
(一)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阙如与各国发展需求之间失衡 |
(二)知识产权保护差异性与平衡发展之间失调 |
第二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建构 |
(一)话语的权力本质 |
(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实践 |
(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解析 |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的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研判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辩证分析 |
(二)基于相对公平正义与动态利益平衡理论之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国家理性选择考量 |
(一)基于混合博弈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二)基于集体行动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收益差异性辨析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的内部视角 |
(一)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反思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考量要素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外部视角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重点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之中国规则体系化建设 |
(一)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综述 |
(二)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文本评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国文本建设的重点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施路径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逻辑及其展开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基本逻辑 |
(二)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链视角下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
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实施路径 |
(一)规则建设层面实施路径 |
(二)合作谈判层面实施路径 |
(三)合作方式层面实施路径 |
三、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 |
(一)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方式 |
(二)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
(三)中国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建议与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新建城市泄洪道景观构建模式研究 ——以雄安新区新盖房泄洪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政策高度关注 |
1.1.2 传统泄洪道缺乏生态设计方法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现状 |
1.3.1 国外现状 |
1.3.2 国内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泄洪道相关概念与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泄洪道 |
2.1.2 泄洪道景观 |
2.1.3 泄洪道流量模式 |
2.1.4 泄洪道防洪 |
2.1.5 泄洪道防枯 |
2.2 理论基础 |
2.2.1 景观生态学理论 |
2.2.2 河流地貌学理论 |
2.2.3 洪水脉冲理论 |
2.2.4 河流四维系统理论 |
2.2.5 生物群落演替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案例分析 |
3.1 中国迁安三里河生态廊道景观整治 |
3.1.1 背景介绍 |
3.1.2 策略分析 |
3.1.3 经验启示 |
3.2 美国基西米河近自然化生态整治 |
3.2.1 背景介绍 |
3.2.2 策略分析 |
3.2.3 经验启示 |
3.3 新加坡碧山加冷河景观生态修复 |
3.3.1 背景介绍 |
3.3.2 策略分析 |
3.3.3 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4 泄洪道景观构建模式研究 |
4.1 泄洪道景观构建原则 |
4.1.1 防洪安全原则 |
4.1.2 景观防枯原则 |
4.1.3 生态持续原则 |
4.1.4 景观游憩原则 |
4.2 泄洪道纵向防洪功能区划分模式 |
4.2.1 防洪功能区划分原则 |
4.2.2 防洪功能区划分 |
4.3 泄洪道横向景观功能区构成模式 |
4.3.1 景观功能区属性 |
4.3.2 景观功能区分区原则 |
4.3.3 景观功能区分区 |
4.3.4 景观功能区构成 |
4.3.4.1 生态保育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构成 |
4.3.4.2 生态体验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构成 |
4.3.4.3 康体休闲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构成 |
4.3.4.4 荒野景观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构成 |
4.4 本章小结 |
5 新盖房泄洪道景观生态规划设计 |
5.1 项目背景 |
5.1.1 规划背景 |
5.1.2 区位概况 |
5.1.3 现状问题 |
5.2 规划设计概要 |
5.2.1 规划目标 |
5.2.2 指导思想 |
5.3 景观规划设计 |
5.3.1 防洪功能区划分 |
5.3.2 景观结构设计 |
5.3.3 景观功能区分区 |
5.3.4 景观功能区构成 |
5.3.4.1 生态保育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设计 |
5.3.4.2 生态体验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设计 |
5.3.4.3 康体休闲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设计 |
5.3.4.4 荒野景观功能区20、20-50、50-100年一遇景观设计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部分 |
图片索引 |
表格索引 |
附录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辞 |
(5)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绿色建筑综合效益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绿色建筑相关理论基础 |
2.1 绿色建筑理论 |
2.1.1 绿色建筑的概念界定 |
2.1.2 绿色建筑的特点 |
2.2 绿色建筑效益界定 |
2.3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3.1 系统动力学概念及原理 |
2.3.2 系统动力学建模方法 |
2.3.3 系统动力学建模步骤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绿色建筑综合效益评价体系的分析与构建 |
3.1 绿色建筑综合效益的分析 |
3.2 绿色建筑综合效益影响因素分析 |
3.2.1 经济效益影响因素分析 |
3.2.2 环境效益影响因素分析 |
3.2.3 社会效益影响因素分析 |
3.3 绿色建筑综合效益评价体系的构建 |
3.3.1 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
3.3.2 绿色建筑综合效益指标体系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绿色建筑综合效益模型的构建 |
4.1 系统目标及边界的确定 |
4.1.1 系统目标 |
4.1.2 系统边界 |
4.2 建立绿色建筑综合效益模型 |
4.2.1 因果关系图的构建与分析 |
4.2.2 模型变量的确定 |
4.2.3 建立系统流图 |
4.2.4 建立系统动力学方程 |
4.3 模型检验与测试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例仿真分析 |
5.1 项目概况 |
5.2 模型参数的确定 |
5.3 绿色建筑项目综合效益模拟仿真 |
5.3.1 模拟结果与分析 |
5.3.2 情景仿真与分析 |
5.4 绿色建筑项目敏感性分析 |
5.4.1 节电量的敏感性分析 |
5.4.2 提高工作效率的敏感性分析 |
5.4.3 平均医疗费的敏感性分析 |
5.4.4 多因素敏感性分析系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政策研究(1978-1992) ——以学校教育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学术史和研究概况 |
(二)研究的主要问题 |
(三)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主要内容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教育政策制定的基本背景 |
一、新中国成立以后教育事业的革故鼎新 |
(一)“文革”前十七年党的教育政策 |
(二)“文革”前十七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
二、“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发展迎来新契机 |
(一)“文革”严重破坏了党的教育事业 |
(二)教育指导思想初步拨乱反正 |
三、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对教育提出新课题 |
(一)教育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 |
(二)改革开放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1978年至1985年:对教育进行全面拨乱反正 |
(一)全面恢复教育秩序 |
(二)协调发展各级教育事业 |
(三)坚持“两条腿走路” |
(四)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
二、1985年至1989年:开启教育体制改革 |
(一)把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
(二)调整优化教育结构 |
(三)改革教育管理体制 |
(四)确保教育经费到位 |
三、1989年至1992年:对教育进行治理整顿 |
(一)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 |
(二)开展地区教育综合改革 |
(三)鼓励和吸引留学生回国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教育政策的实施成效及主要特点 |
一、教育政策的实施成效 |
(一)基础教育方面 |
(二)高中教育方面 |
(三)高等教育方面 |
二、党的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主要特点 |
(一)突出教育事业的战略高度 |
(二)注意领导方式的科学转变 |
(三)开始动员社会力量办教育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一)确保教育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 |
(二)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
(三)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首位 |
二、坚持政策紧密契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
(一)把人民对教育的根本需求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二)相信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教育 |
三、坚持通过改革开放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
(一)勇于通过改革不断实现教育的创新 |
(二)在开放过程中处理好继承传统与面向世界的关系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读研期间科研成果 |
(7)区域性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预测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单体建筑损伤 |
1.3.2 区域建筑损失 |
1.3.3 研究方法比较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建筑构件层次分析 |
2.1 修复工法特征化 |
2.1.1 常用修复工法 |
2.1.2 修复工法特征体系 |
2.2 非结构构件破坏与修复 |
2.2.1 砌体填充墙 |
2.2.2 室内附属设施 |
2.3 单构件修复的工法筛选 |
2.4 单构件修复的工程量计算 |
2.4.1 基本假设 |
2.4.2 修复工程量计量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单体层次分析 |
3.1 修复工法归并 |
3.1.1 归并原则 |
3.1.2 归并流程 |
3.2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布 |
3.2.1 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地震烈度与地震峰值加速度的关系 |
3.2.2 地震烈度概率分布 |
3.3 单体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分布 |
3.3.1 单体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分布 |
3.3.2 单体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概率分布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区域建筑层次分析 |
4.1 无人机勘测区域建筑 |
4.1.1 倾斜摄影测量 |
4.1.2 无人机航空摄影 |
4.1.3 建筑三维模型建立 |
4.2 建筑几何信息提取 |
4.2.1 建筑高度 |
4.2.2 建筑平面边缘 |
4.3 建筑物与数据库匹配 |
4.3.1 单体建筑直接经济损失数据库 |
4.3.2 区域建筑与数据库匹配 |
4.4 区域居民住宅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风险分布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典型城镇社区算例分析 |
5.1 概述 |
5.1.1 算例选取说明 |
5.1.2 无人机勘测及三维建模 |
5.2 广州市天河区某城镇社区算例分析 |
5.2.1 城镇社区基本信息 |
5.2.2 无人机勘测成果 |
5.2.3 居民住宅建筑几何信息提取 |
5.2.4 数据库匹配结果 |
5.2.5 区域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风险分布预测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主要研究成果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修复工法工程量统计回归 |
附录B 修复工法相关定额 |
附录C 单体建筑直接经济损失数据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双一流”建设中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四维量化表征和评价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名词解释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我国高校图书馆用户感知服务质量评价的意义 |
1.1.2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图书馆服务的新形势 |
1.1.3 图书馆建设与服务中新技术应用的发展 |
1.1.4 影响我国图书馆服务质量与评价效果的一些因素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图书馆服务质量的用户感知研究综述 |
1.2.2 国内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及其评价方法的研究综述 |
1.3 本文研究目的 |
1.4 主要研究方法与章节结构 |
1.4.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1.4.3 主要章节内容 |
1.5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理论基础 |
2.1 图书馆用户感知服务质量概念 |
2.1.1 服务与服务质量 |
2.1.2 顾客感知服务质量 |
2.1.3 用户感知的层次 |
2.1.4 图书馆用户感知服务质量 |
2.2 服务质量差距模型及评价工具 |
2.2.1 服务质量差距模型 |
2.2.2 SERVQUAL模型 |
2.2.3 LibQUAL模型 |
2.3 情绪与用户感知 |
2.3.1 情绪及其一般作用 |
2.3.2 情绪与高校图书馆服务空间 |
2.3.3 情绪对用户感知判断结果的影响 |
2.4 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原则与步骤 |
2.4.1 构建原则 |
2.4.2 构建步骤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髙校图书馆用户感知服务质量四维量化表征方法 |
3.1 用户感知服务质量评价表征方法机理分析 |
3.1.1 方法的形成 |
3.1.2 研究方法的主体分析 |
3.2 新形势下影响高校图书馆传统服务评价表征模式的因素分析 |
3.2.1 用户背景因素 |
3.2.2 学科发展因素 |
3.2.3 人才队伍建设因素 |
3.3 服务质量评价表征方法的完善 |
3.3.1 本文侧重所考虑的影响因素 |
3.3.2 增加用户状况参数维度 |
3.3.3 科学设置学科参数权重 |
3.3.4 开辟动态响应途径 |
3.4 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四维感知量化表征方法的构建 |
3.4.1 高校图书馆服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
3.4.2 高校图书馆服务管理机构设置与评价参数的关系 |
3.4.3 基于四维模式下的感知量化表征方法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髙校图书馆用户感知服务质量的四维评价方法 |
4.1 表征参数设计的可信度与可靠性分析预调硏 |
4.1.1 样本概况 |
4.1.2 预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 |
4.1.3 参数设置的完善 |
4.2 正式调研 |
4.2.1 正式调查问卷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对正式调研结果信度和效度检验 |
4.3 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四维评价方法 |
4.4 四维评价方法的实验验证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方法下的读者情绪作用与分类 |
5.1 情绪研究概述 |
5.1.1 情绪分类理论 |
5.1.2 情绪的模型 |
5.2 图书馆服务场景构建和用户情境感知 |
5.2.1 情境感知技术 |
5.2.2 情绪的测量 |
5.2.3 共享空间物理情境与读者情绪的作用关系 |
5.3 基于舌像图识别下的情绪分类识别及其应用 |
5.3.1 情绪的舌像感知分类方法 |
5.3.2 情绪分类下的关联情境构建 |
5.3.3 情绪分类下的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修正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形势下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提升策略 |
6.1 新形势下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建设的作用 |
6.1.1 “双一流”建设下学科馆员制度建设的现状 |
6.1.2 “双一流”建设下学科馆员制度建设的作用 |
6.2 学科馆员学科知识服务能力的构成 |
6.2.1 学科馆员建设的生态环境 |
6.2.2 学科馆员知识服务能力对图书馆服务质量的作用 |
6.3 提升图书馆学科服务的建设策略 |
6.3.1 学科馆员队伍建设新策略 |
6.3.2 评价方法中增加学科影响的建设策略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四维空间下的服务质量评价表征模式的维度确定 |
7.1.2 用户感知服务质量的四维量化评价方法的确定 |
7.1.3 精准评价下的读者情绪作用 |
7.2 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提升的思考 |
7.2.1 用户感官感知的提升 |
7.2.2 用户服务感知的提升 |
7.3 研究不足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及科研项目 |
一、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二、在学期间参与主持的研究项目 |
附录 A 问卷 |
附录 B 问卷 |
(9)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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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难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重点与难点 |
第一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阐释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内涵与内容 |
(一)外交与外交政策的概念 |
(二)马克思主义外交理论的内容 |
(三)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 |
(四)中国和平外交政策与世界和平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属性与本质属性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属性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本质属性 |
三、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逻辑 |
(一)外交政策演进的一般逻辑 |
(二)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理论逻辑 |
(三)影响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历史逻辑 |
(四)基于二元维度变化的演进逻辑 |
第二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有关和平外交思想的考察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和平观 |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时代观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中的国际关系思想 |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和平观念的承继 |
(一)“和合”思想 |
(二)“和而不同”思想 |
(三)“义利双行”思想 |
三、近代以来中国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一)晚清时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二)民国时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外交往中的和平观念 |
四、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资源 |
(一)国家主权原则的法理依据 |
(二)外交原则和惯例的基本规定 |
第三章 建国初期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初步探索 |
一、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确立初期的背景 |
(一)为巩固政权、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的必然选择 |
(二)“一边倒”的战略选择 |
(三)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及当前国际任务的判断 |
(四)国际环境的重要影响 |
(五)革命惯性的限制 |
二、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初步确立 |
(一)新中国外交原则与框架的建构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理论基石 |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平外交政策的实践评价 |
(一)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取得重要进展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启中国外交崭新局面 |
第四章 和平外交政策在特殊阶段的曲折发展 |
一、影响和平外交政策曲折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国内政策出现转向 |
(二)动荡的国际形势 |
(三)中国共产党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 |
二、和平外交政策在曲折中发展 |
(一)和平外交政策的曲折发展 |
(二)从“两个中间地带”理论到“三个世界”理论的发展 |
三、和平外交政策曲折发展阶段的实践依据 |
(一)中国共产党为扭转“左”倾思想对外交事务冲击的实际行动 |
(二)中美关系的缓和推动中国外交发生转向 |
(三)中国与亚非拉国家开展友好关系为和平外交政策的继承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
(四)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推动中国重新融入国际体系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外交政策的深化发展 |
一、推动中国和平外交政策发展的多重因素 |
(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走向新阶段 |
(二)改革开放的新任务促使中国和平外交政策进行调整 |
(三)对国际局势的精准判断——“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 |
(四)国家定位与国家利益观的调整 |
(五)国际局势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
二、改革开放背景下和平外交政策的深化发展 |
(一)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新内涵 |
(二)“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战略的提出 |
(三)主张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
(四)“和而不同”的新理念 |
(五)“和谐世界”的新构想 |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实施 |
(一)应用和平外交政策处理大国关系 |
(二)积极推动国际军控与裁军,以切实行动维护世界和平 |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 |
(四)实现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改善 |
(五)重视发展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对和平外交政策的全面升华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的背景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
(二)新时代下中国对时代的定位与判断 |
(三)新时代面临的国际形势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与创新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涵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创新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对和平外交政策的升华 |
三、全方位、立体化外交的推进 |
(一)构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型大国关系 |
(二)构建睦邻友好的周边关系 |
(三)秉持正确义利观构建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 |
(四)以结伴不结盟政策带动多边外交发展 |
(五)“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 |
(六)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
(七)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
第七章 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经验 |
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根本保障 |
二、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政策的灵活性相结合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必要方法 |
三、内政外交的互动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内生动力 |
四、坚决扞卫国家利益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出发点 |
五、中国共产党对时代主题的判断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基本依据 |
六、国家角色定位的变化是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发展诉求 |
七、意识形态因素是影响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的重要变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上50年的基本结论 下50年的基本着力点(论文参考文献)
- [1]东中国海海温对中国东部土壤湿度的影响研究[D]. 刘莹莹.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
- [2]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史研究(1949-1978)[D]. 黎育生.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9)
- [3]“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D]. 高云峰. 吉林大学, 2020(03)
- [4]新建城市泄洪道景观构建模式研究 ——以雄安新区新盖房泄洪道为例[D]. 卢元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5]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绿色建筑综合效益评价研究[D]. 王娟. 江西理工大学, 2020(01)
- [6]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政策研究(1978-1992) ——以学校教育为中心[D]. 脱颖. 安徽师范大学, 2020(02)
- [7]区域性建筑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预测方法研究[D]. 黄建良. 华南理工大学, 2020
- [8]“双一流”建设中高校图书馆服务质量用户感知四维量化表征和评价方法[D]. 王婧怡. 江苏大学, 2020
- [9]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10]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演进历程及基本经验研究[D]. 唐诗.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