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师颖[1](2021)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数字化已成主流发展趋势,我国不断加强网络强国建设,互联网基础建设与互联网应用飞速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购物习惯、出行习惯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巨大改变。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有近9.9亿网民,约70.4%比例的人口经常使用互联网,其中有近99.70%的网民是利用手机上网的,从以上数据中不难看出互联网已经深入社会大众的生活。随着互联网产业发展成熟,电子商务的市场效率与范围不断扩大。C2C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模式之一,因其全面参与的特点逐渐走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并已深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法》在2019年1月1日施行,破解了之前电子商务无法可依的难题,颁布条款中明确界定电子商务领域课税主体与课税客体,将“以票控税”贯彻到底,施行“信息控税”以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推动电子商务在规范和创新中稳健发展,也能保证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有稳定的财政收入。然而网络建设水平的提高使得电子商务飞速发展,C2C交易额也大幅增长。目前的《电商法》对征税范围、税务登记制度等的设定仍有不足,换言之,目前的税收征管体系难以与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相匹配。且由于其支付手段电子化、交易流程在线化、交易资料电子化、电商注册地址虚拟化等特征,给税收征管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我国目前C2C电子商务的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故论文以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对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税收征管出现的若干问题及改革建议进行了系统化分析。论文首先开展梳理电子商务的基本内涵,对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为后文梳理C2C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的挑战夯实理论基础。其次,在梳理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及《电商法》施行背景下C2C网络零售税收征管现状的基础上,对我国C2C零售电商税收流失的规模进行估算。在此之后,本文从税收原则、税制要素、税务管理的视角剖析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现有困境。最后,根据美国以及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措施的介绍以及经验的总结,从坚持税收原则、创新征管业务流程、优化C2C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适当运用税收激励六个方面系统性提出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改革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税制科学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建议。
门泽辉[2](2020)在《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十年来,在国家倡导“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战略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的行业可谓是如鱼得水,发展迅猛。随之对我国经济的经济的影响也是与日俱增,改变了大多数居民的消费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络购物人数已达6.3亿人,可见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国现阶段与之配套的相关法律政策并不健全,特别是C2C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更是有很多漏洞。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的探讨,希望在对该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一些针对C2C电子商务征税制度的对策和建议,能够为我国在未来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全文一共分成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整理了国内外机构和学者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建议,介绍了本论文涉及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创新点。第二章主要简述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相关理论,包括C2C电子商务的含义及特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含义和理论依据。第三章介绍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并分析了目前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从课税要素、征管程序、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第四章梳理了国外其他国家在电子商务税收领域的优秀经验,为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一些启示及借鉴。第五章就是针对我国目前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一是健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要素。二是优化我国C2C税收征管程序。三是加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第六章结论对本文的全部内容做了总结。
项莹[3](2020)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在最近的十多年间发展水平不断上升,并且已经涉及到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电子商务因其便捷、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受到人们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企业或者个人开始选择网络销售渠道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这就为它们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一股新鲜强劲的血液,但是这其中引发的税收问题必须要引起大家的注意。电子商务税收存在着法律不健全,税负不公平,与以往的税收体系产生诸多矛盾等问题。电子商务与现有税种没有衔接之处,而我国目前的电商税收法律建设又没有及时跟进,在电商行业蒸蒸日上的背景下,若是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不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这对于国家来说将是重大的经济损失,非常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先概述了电子商务税收的一些理论知识,梳理了我国电商发展的一些现状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然后以化妆品为例,从企业层面了解某化妆品企业涉及电子商务税收的内容,指出目前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问题之处,包括法律体系不健全,征管难度大,信息建设较为滞后等,再借鉴国外几个有代表性国家的经验,例如日本、韩国、美国等,并根据我国的现有的电子商务税收情况,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提出几点优化建议,比如完善电商税收法律体系,明确税收制度要素,进行征收系统的升级,提高税务工作者的专业化素质等,为电商事业创造宽松有利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电商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王世杰[4](2020)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字经济是目前全球经济新的大背景,跨境电子商务借助网络的力量实现了快速无纸化交易、线上商务洽谈等不同于传统国际贸易的新模式,并逐渐成为我国对外经贸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早年伴随着互联网应运而生的电子商务,货物贸易变得更加简便快速,交易方式也更加灵活。商务合作、合同订立、价款支付等等,彼此不需要见面,只需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交易活动。随着近几年“互联网+”和“云生活”等新兴概念的兴起,跨域区间的贸易生活已经开始影响到人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于是跨境电子商务就是在原先电子商务的基础之上,正在悄然作为一种新型国际贸易形式,慢慢成为我国外贸经济当中的新兴增长点。但它的出现同时也给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跨境电子商务本身具有虚拟性、跨国性等特点,使得我国税收制度已无法适应该行业目前的发展需要。首先来讲就是制度上的缺失和盲点,导致无法可依,或者法无依据。其次便是税收征管上,主要面临交易主体确认上的相对困难,例如经常性住所,来自哪里,总部在哪里以及收入的性质等等。税务机关在调查和程序上遇到的程序上的困难非常巨大。此外,一些海外跨境电商公司经常使用诸如常设机构,混合错配和国际税法差距等概念来避免缴纳跨境电商税,这不仅会给中国税收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破坏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研究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和困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着眼于跨境电子商务和传统电子商务的功能,法律关系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介绍并分析域外典型经济组织和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法方面的措施等,通过综合梳理之后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应对之策。本篇文章一共分为了五个部分。首先,第一部分主要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进行定义和界定。从税收法律规制的角度出发,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和分类,然后从发展模式的层面出发分析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与税收征管之间的联系。从而得出结论:跨境电子商务从长远来看,是未来商务行为的发展趋势,因此,对此采取税收政策进行调节是十分必要的。第二部分主要分析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问题。通过对比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子商务的不同,总结并梳理出清晰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有利于之后分析我国存在的税收法律问题和补充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理论体系建设的缺失。第三部分主要探讨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存在哪些问题。通过分析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法律机制的现状,加上前文说叙述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梳理,明确地指出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中对于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依然存在着的法律监管漏洞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列举了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经济组织和国家,通过介绍和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立法逻辑从而得出一些经验,并使这些经验更好地为我们所吸收,从而将一些好的制度和先进的税收监管理念纳入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管理范围之内,有效减少税收流失,鼓励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整体发展,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营商环境,促进我国外贸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文章最后主要是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形势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出发,在目前的税法环境下提出了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体系,坚持税收法律原则,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策略和建议。此外,我们还应当积极与世界其他经济组织和国家加强合作,善于利用国际法途径来共同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主动并积极加入国际多边税收条约,提出符合我国税收利益的建议和方案,并且在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有效的双向税收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交换机制以便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
谭燕玲[5](2020)在《数字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征管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强劲,规模逐年增长,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位列第二的国家。为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进一步推动了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催生了云计算、3D打印、共享经济等新事物。但数字经济在助力我国GDP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如税收管辖权的划分、税基侵蚀、数字鸿沟等。因此,本文以企业所得税为中心,对数字经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主要采用的是理论分析、案例分析两者结合的研究方法。理论分析部分:首先,对数字经济的概念、特点进行了简述,并介绍了相关的经济理论。其次,对数字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相关概念进行论述,主要介绍了税收管辖权、常设机构概念以及税收征管概念。接着,简述了数字经济下税收征管面临的冲击。最后,介绍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情况进行介绍,得出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的反避税工作有所成效,但由于起步较晚仍存在不足和局限的结论。在此基础上,从企业所得税税制要素和税务机关征管技术两个角度具体分析了数字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税制要素的问题主要包括:(1)课税主体不明确;(2)税基不明确;(3)税收管辖权不明确;(4)所得性质难以认定。税务机关征管技术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不到位;(2)信息不对称;(3)征管技术落后;(4)专业人才不足;(5)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不足。在案例分析部分,则以我国电子商务企业A商城为例,对其经营模式、产品交易过程和用户参与过程进行分析,指出该商城经营中存在的数字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最后,在借鉴OECD、欧盟、美国、印度等组织和国家在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方面相关实践的基础上,根据理论分析部分、案例分析部分得出的我国在数字经济背景下面临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1)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制;(2)提高税收征管技术;(3)强化国际合作。
赵珂艺[6](2020)在《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制度研究及启示》文中研究表明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创新着商业模式的种类,也不断刷新着我们对数字经济潜藏的巨大发展潜力的认知。率先抓住时代发展机遇的互联网企业,在社交媒体、在线零售平台、流媒体广告播放、协作式参与平台等新兴商业模式中向前领跑,借助数字经济的高渗透性、数据即价值以及无需物理空间等特性,不断成长并扩充全球市场规模,赢得数字经济发展巨大红利,占领全球数字市场相当一部分地位。然而,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突破了现行收入定性方式以及常设机构概念等传统规则,造成企业部分应征收入处于税收征管之外的游离真空,形成税收流失问题;另一方面,也正是这些大型跨国互联网企业激进的税收筹划造成数字企业与传统企业间税负不公的问题,市场国较多的“价值贡献”却得不到应有利润,触及了收入来源国(市场国)与居住国关于数字经济在税收利益上的分配问题,迫使现行国际税收体系亟需变革。对此,OECD承诺将在2020年年底提交一份全球统一的解决方案,然而由于现实中国际利益协调一致的困难性以及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紧迫性,部分国家已率先探索对大型跨国互联网特定数字服务收入征税的方式,如:以英国与法国为代表的数字服务税。本文着眼于率先开征数字服务税解决部分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英法两国方案给我国带来的经验与启示,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首先介绍数字服务税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其次,基于我国国情分析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及相关税制现状;再次,深入对比分析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的开征背景、税制要素和影响效应;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开征该税的可能性,并分析该税给我国解决部分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带来的经验与启示,以期更好的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及税制完善。本文的研究发现:英法两国的数字服务税制度在征税对象等方面与我国所面临的数字经济发展局面有所不同,因此,在短期内,该方案有一定局限,基于我国现有税制在应对数字经济税收问题上的情况及税制改革方向等因素,我国应重点完善现行税收规则体系;长期内,仅当具备一定的开征条件,我国可考虑吸收数字服务税的优点结合我国实际转化为解决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备选方案之一。
查炎炎[7](2019)在《C电子技术公司税务筹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的同时规模较大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始构建生态系统,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工作,降低税务成本,增强竞争力。但大量存在的小规模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未进行税务筹划,税负重,融资难,缺乏竞争力,难以发展壮大。实际上对企业经营活动予以合理的安排,对税务筹划活动加以规范,使得从业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提升工作的质量;结合风险预警机制,针对潜存的风险,及时调整方案,确保顺利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企业需对防范税务风险意识予以增强,降低风险,可使得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得以进一步的完善;结合未来的发展角度而言,企业开展战略布局时,还需对税收优惠政策这一因素加以考虑,并在战略管理之中加入税务筹划。合理的税务筹划,利于企业的战略布局、完善的规划,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进而推动企业长远发展。论文选取C电子技术公司作为具体的案例,针对税务筹划工作开展优化的设计以及探究工作,通过新方案的执行,不仅可实现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且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这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而言都具有极为积极的意义。本文通过深入了解及研究国内外平台类电子商务企业的纳税特点以及税务筹划的相关概念,同时对研究对象C电子技术公司的经营及纳税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使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文在对税收制度以及现有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C电子技术公司的实际运营及税收情况,分析C电子技术公司因税负原因造成的发展阻碍和融资困难等,通过对各项业务的分析包括网站浮窗广告业务、会员业务、平台发布业务的增值税的税务筹划设计;通过对企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行企税的税务筹划设计;通过合理设计C电子技术公司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员工的薪酬制度以及员工奖励制度,对C电子技术公司的企业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设计,特别是结合最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提出了针对C电子技术公司进行税务筹划的改进意见,为小规模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降低税负做好筹划。
黄玉莲[8](2019)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促进了就业的增加及经济的发展。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些相关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和海关监管政策的引导。本文研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有参考性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等;第二部分阐述跨境B2C电子商务的内涵、涉税特征以及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遵循的基本税收原则;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梳理现行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和海关监管政策,基于税收原则分析其存在的税收制度和征管问题;第四部分主要介绍国外行李及邮递物品、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制度,征管流程的简化、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模式、海关通关规则等征收管理经验;第五部分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提出统一跨境B2C进口政策、优化行邮税等税收制度建议,以及完善平台征收模式、确立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规则等税收征管建议。
李芳[9](2019)在《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微商是一种移动社交电商,是近年来新兴的电子商务,泛指通过互联网,在以社交为主要功能的移动社交平台上,进行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商务行为。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B2C微商和C2C微商,C2C为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缩写,即个人模式的微商,最典型的如微信上个人微店、个人代购等。从促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这些方面来看,C2C微商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随着C2C微商的快速发展,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电子商务必须征税,虽把C2C微商纳入征税范围,但法条规定简单笼统,存在不足。且由于C2C微商本身的特殊性等,使得现行税收程序法和执法体系对C2C微商征税适用性有限,执法过程中存在纳税主体难以确定、税基难以明确等问题,实践中对其征税依然存在较大难度。基于此,笔者以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为研究点,运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查阅相关文献,到税务执法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分析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本文针对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梳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简要阐述研究内容和方法;第二部分是对C2C微商及其税收征管进行概述,先从电子商务概念出发,通过归纳C2C微商的特点,详细地解释何为C2C微商,再叙述C2C微商的发展现状,最后对C2C微商税收征管的概念进行界定;第三部分是通过C2C微商的可税性和税收必要性两个方面的阐述,对C2C微商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征税作理论解释;第四部分是C2C微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首先分析我国对C2C微商进行税收征管的立法不足,其次是分析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分析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涉及主体守法问题,阐明了相关主体税法意识缺乏也是导致征税难的重要原因;第五部分是针对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理性客观地借鉴一些优秀的国外经验,从健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加强税务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税务监管、提高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及消费者税法意识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建议。
张晖[10](2019)在《县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永安市为例》文中认为在“互联网+”时代的经济背景下,借助网络兴起的电子商务活动,给县域经济带来了巨大机遇,但由于新业态的电商交易复杂、地点隐蔽等特点,加上对其税收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由此在税收管理“真空”下引发较为严重的电商偷漏税现象,给传统经济实体造成了强烈的冲击。本文首先就目前互联网发展趋势下,推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义和目的进行阐述。其次,介绍了电子商务及涉及的相关税收和公共管理理论。并通过对永安市电子商务发展和税收征管现状的调查,分析了目前县域电子商务行业整体税负较传统商业差异大、税收零申报率高等现象,提出当前县域经济环境下需要解决的该行业税制要素界定难、征管手段缺失、税收流失严重等问题。然后,结合国内其他县级税务部门征管经验,在完善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合理界定电子商务税制要素、加快完善税收法律、制定差别化税收政策;在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方面,增加税务登记源头密匙、推广电子发票使用、完善纳税评估手段、提升稽查信息化水平;在推进多方管理协作方面,加强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推进“互联网+”税务管理、建议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构建个体电商纳税管理、提升税务人员业务素质,正确引导县域电商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最后,从税收扶持的角度,提出加快县域电商发展的三点建议。并希望县级公共管理部门主动作为,面对出现的新经济业态,一方面给予充分发展空间,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增加地方可支配财力。同时,尽量避免出现相关部门管理脱节,错误引导新业态经济去钻管理的“真空”。
二、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文献回顾 |
二、 国内文献回顾 |
三、 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创新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电子商务概念 |
二、 电子商务的分类 |
第二节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基础 |
一、 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 纳税遵从理论 |
三、 税收公平与中性理论 |
第三节 税收流失概述 |
一、 税收流失的界定 |
二、 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的界定 |
第三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前景 |
一、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一) 互联网基础建设情况 |
(二) 网民规模 |
(三) 网络购物用户情况 |
(四) 网络零售发展情况 |
(五) C2C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
二、 C2C零售电子商务发展前景 |
第二节 《电商法》施行背景下 C2C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一、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主体 |
二、 确定电子商务课税客体 |
三、 贯彻“以票控税” |
四、 明确电商平台的税收义务 |
五、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
第三节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流失估算 |
一、 估算税收流失规模常用方法 |
二、 税收流失规模估算 |
(一) 我国C2C电子商务增值税税收流失规模 |
(二) 我国C2C电子商务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规模 |
第四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从税收公平与中性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税收公平原则 |
二、 税收中性原则 |
第二节 从税制要素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纳税人 |
二、 征税对象 |
三、 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第三节 从税务管理看C2C电子商务的问题 |
一、 观念问题 |
二、 税收立法相对滞后 |
三、 税源监管困难 |
四、 发票管理面临的困境 |
五、 难以获取第三方平台信息 |
六、 税务稽查难以获得准确税收凭据信息 |
第五章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 |
第一节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二节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制度框架 |
第三节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基本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 税收理念 |
二、 税收立法 |
三、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
四、 电子商务信息化征管 |
第六章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坚持税收原则 |
一、 坚持公平原则 |
二、 坚持中性原则 |
第二节 创新征管业务流程 |
一、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 |
二、 重视C2C电子商务税收宣传 |
三、 强化C2C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管理 |
第三节 改进 C2C 电子商务相关税收制度 |
一、 优化增值税的相关条款 |
二、 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条款 |
第四节 培养创新型税收征管人才 |
第五节 建设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制度 |
第六节 适当运用税收激励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概述 |
2.1 我国C2C电子商务的含义及特点 |
2.1.1 我国C2C电子商务的含义 |
2.1.2 我国C2C电子商务的特点 |
2.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含义界定 |
2.3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依据 |
第3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现状 |
3.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1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要素无法确定 |
3.2.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程序存在缺陷 |
3.2.3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滞后 |
第4章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及借鉴 |
4.1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相关规定 |
4.1.1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1.2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1.3 加拿大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1.4 其他国家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2 国外C2C电商税收征管对我国的启示 |
4.2.1 以立法的方式明确征税要素及流程 |
4.2.2 适当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
第5章 完善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及对策 |
5.1 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要素 |
5.1.1 推行电子工商税务登记 |
5.1.2 利用电子发票实施信息控税 |
5.1.3 合理划分C2C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 |
5.2 优化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程序 |
5.2.1 落实电子纳税申报制度 |
5.2.2 建立完善的税务稽查体系 |
5.2.3 调整C2C税收优惠政策 |
5.3 加强税务信息化系统建设 |
5.3.1 建立C2C电子商务网络税收征管平台 |
5.3.2 加强税务部门信息协作及人才培养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理论基础 |
2.1 电子商务概述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的特征 |
2.1.3 电子商务的分类和模式 |
2.2 税收相关理论 |
2.2.1 税收法定原则 |
2.2.2 税收公平原则 |
2.2.3 税收效率原则 |
2.2.4 税收中性原则 |
2.2.5 财政收入职能 |
第3章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
3.1 中国电商整体发展情况 |
3.1.1 发展特点 |
3.1.2 发展机遇 |
3.1.3 面临挑战 |
3.2 电商税收相关文件梳理 |
3.3 电商涉及主要税种业务处理 |
3.3.1 国内环节:增值税处理 |
3.3.2 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处理 |
3.3.3 企业所得税处理 |
3.3.4 个人所得税处理 |
第4章 化妆品案例分析与我国电商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 化妆品电商发展现状 |
4.2 案例1:珀莱雅纳税分析 |
4.2.1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基本情况 |
4.2.2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经营情况 |
4.2.3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 |
4.3 案例2:个人行为纳税分析 |
4.4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4.1 相关的电商税收法律体系尚未建立 |
4.4.2 税负存在不公平现象 |
4.4.3 税制要素有待调整 |
4.4.4 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
4.4.5 信息化建设跟不上发展 |
第5章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2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3 日本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4 韩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5 对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启示 |
5.5.1 明确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 |
5.5.2 逐步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
5.5.3 及时完善税制结构 |
5.5.4 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流与合作 |
第6章 优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建议 |
6.1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
6.2 合理规划税制要素 |
6.3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
6.3.1 完善税收登记制度 |
6.3.2 全面推广电子票据系统 |
6.3.3 推行网上申报纳税 |
6.3.4 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缴制度 |
6.4 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
6.5 加大电子商务税收宣传力度 |
6.6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概述 |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分类 |
1.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
2.分类 |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 |
(三)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关系 |
1.传统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 |
2.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 |
3.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区别 |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困境 |
(一)税收法律关系未做详细梳理 |
1.纳税责任主体模糊 |
2.征税客体定性无明确法律依据 |
3.纳税地点确认原则难以适用 |
(二)税法原则遭到冲击 |
1.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冲击 |
2.对税收公平原则的冲击 |
3.对税收效率原则的冲击 |
(三)传统税收征管方式难以适用 |
1.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
2.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缺失 |
三、域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经验 |
(一)欧盟 |
(二)美国 |
(三)域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对于我国可借鉴的经验 |
四、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建议 |
(一)税收原则层面 |
1.打击虚假交易,坚持税收法定 |
2.严格依法纳税,坚持税收公平 |
3.加强系统监督,坚持税收效率 |
4.优化资源配置,坚持税收中立 |
5.坚持居民管辖权与来源地管辖权均等的原则 |
(二)税收制度层面 |
1.明确课税对象 |
2.细化纳税环节 |
3.更新纳税地点 |
4.加强平台建设 |
5.推行电子发票制度 |
(三)税收征管层面 |
1.重新定义常设机构概念 |
2.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
3.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登记 |
4.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信体系 |
5.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稽查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数字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征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数字经济相关概念界定 |
一、数字经济的定义 |
二、数字经济的特征 |
三、数字经济下的相关税收概念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外部性理论 |
三、博弈论 |
第三节 数字经济发展对税收征管的挑战 |
一、对税收原则的挑战 |
二、对企业所得税利润划分的挑战 |
三、对国际税收征管方法的挑战 |
第二章 数字经济下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
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及结构 |
二、我国数字经济组成部分 |
第二节 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 |
一、我国数字经济中的“引进来”、“走出去”现状 |
二、数字经济下我国的征管措施 |
三、数字经济下我国征管的国际合作 |
第三节 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一、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征管技术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典型案例分析——以A商城为例 |
第一节 案例简介 |
一、公司简介 |
二、案例情况简述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一、网址和服务器造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问题 |
二、数字产品交易造成的税收征管问题 |
三、线下交易造成的税收流失问题 |
四、支付方式造成的税收征管问题 |
五、用户参与带来的数字经济税收问题 |
第三节 案例总结 |
一、A商城商业模式暴露的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A商城商业模式对税收征管技术的挑战 |
第四章 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际范本指导性建议 |
一、明确税收管辖权划分问题 |
二、明确所得定性 |
三、修订利润分配规则 |
四、防止税基侵蚀 |
第二节 欧盟国家征管实践 |
一、修订常设机构定义 |
二、实行零预提税 |
三、量化数据价值 |
四、提高税收征管技术 |
第三节 美国征管实践 |
一、明确税收管辖权划分问题 |
二、修订利润分配规则 |
三、改进云计算收入定性规章 |
四、提高征管技术 |
第四节 印度征管实践 |
一、修订常设机构定义 |
二、提高征管技术 |
第五节 各国征管实践对我国的借鉴 |
一、对完善税收制度的借鉴 |
二、对改进税收征管技术的借鉴 |
第五章 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数字经济征税的税制规定 |
一、加强课税主体管理 |
二、修订利润分割法,合理划分数字数据税基 |
三、修订常设机构标准 |
四、明确所得性质 |
五、提高反避税立法层次 |
第二节 提高税收征管技术 |
一、完善电子税务登记制度 |
二、创新税收征管数字技术 |
三、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
四、加强税务人才培养 |
第三节 加强国际合作 |
一、提高自身情报交换能力 |
二、主动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
参考文献 |
(6)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制度研究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数字服务与数字经济 |
二、数字服务税 |
第二节 数字服务税的理论依据分析 |
一、税收公平理论——传统模式与在线模式的公平竞争 |
二、公共产品理论——为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做出贡献 |
三、税收管辖权理论——合理分配来源国与居民国税收权益 |
第二章 我国税制在数字经济层面的现状及政策梳理 |
第一节 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 |
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规模及态势 |
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的特征 |
第二节 我国针对数字经济层面的税收征管政策梳理 |
一、间接税层面 |
二、直接税层面 |
三、其他法律层面 |
第三节 我国现行税制在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层面的局限 |
一、部分增值税优惠规则给予税收筹划便利 |
二、所得税征管方面的旧规则面临挑战 |
三、涉税信息收集和监管面临挑战 |
四、缺乏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法规 |
第三章 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制度介绍及效应分析 |
第一节 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的开征背景 |
一、直面困难——应对数字经济税收问题之难 |
二、追求公平——解企业间税负不公问题 |
三、避免垄断——推动数字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
四、财政之压——亟需解决财政压力问题 |
五、配套组合——配合原有政策重拳出击 |
第二节 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制情况介绍 |
一、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开征历程 |
二、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税制要素对比分析 |
第三节 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的影响效应分析 |
一、对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 |
二、对征纳双方的税收负担的影响 |
三、对国际税收秩序的影响 |
四、对国际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 |
五、对税收—贸易争端的影响 |
第四章 数字服务税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及相关启示 |
第一节 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在我国开征的可行性分析 |
一、征税目标的一致性 |
二、征税对象的可行性 |
三、征税范围的可行性 |
四、征管技术的可行性 |
五、征收时效的可行性 |
第二节 数字服务税制度的开征经验启示 |
一、明确数字服务税的职能作用 |
二、立足国情充分评估税负的合理程度 |
三、与现行税制的兼容性及与税制改革目标的衔接 |
四、注重国际层面税收方案的协调统一 |
五、密切关注国际税制改革动向 |
第三节 数字服务税对我国应对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的相关启示 |
一、总体完善思路 |
二、短期方案思考 |
三、长期方案遐想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相关结论 |
第二节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7)C电子技术公司税务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国外研究现状 |
2.1.2 国内研究现状 |
2.1.3 文献述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税务筹划的概念 |
2.2.2 税务筹划基本要求 |
2.2.3 国外税务筹划方法 |
2.2.4 国内税务筹划方法 |
第3章 C电子技术公司概况及财务管理现状 |
3.1 C电子技术公司概况 |
3.2 C电子技术公司财务管理现状 |
3.2.1 C电子技术公司财务情况 |
3.2.2 C电子技术公司纳税现状 |
3.3 C电子技术公司税负问题分析 |
第4章 C电子技术公司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1 C电子技术公司增值税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1.1 网站广告业务的增值税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1.2 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下增值税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2 C电子技术公司所得税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2.1 固定资产折旧的企税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2.2 研发活动的所得税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2.3 无形资产的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3 C电子技术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问题及筹划分析 |
4.3.1 合理设计员工薪酬制度 |
4.3.2 工资与劳务报酬之间的相互转化 |
4.3.3 关于股权激励的税务筹划 |
4.3.4 关于职工奖励的税务筹划 |
4.3.5 新个税内容介绍 |
4.3.6 新个税下C计税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
4.4 减税降费政策应用 |
4.4.1 减税降费的具体方式 |
4.4.2 减税降费给C电子技术公司带来的影响 |
4.4.3 C电子技术公司应对减税降费提高自身获得感的措施建议 |
第5章 C电子技术公司税务筹划的成效分析和保障措施 |
5.1 C电子技术公司税务筹划成效分析 |
5.2 C电子技术公司税务筹划保障措施 |
5.2.1 设置相应的税务工作岗位 |
5.2.2 建立纳税自查制度 |
5.2.3 要注重税务筹划的可操作性 |
5.2.4 税务筹划应精准施策 |
第6章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论文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理论分析 |
2.1 跨境电子商务基本理论 |
2.1.1 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跨境B2C电子商务涉税特征 |
2.2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理论 |
2.2.1 生产地课税理论 |
2.2.2 消费地课税理论 |
2.2.3 理论评述 |
2.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原则 |
2.3.1 税收公平原则 |
2.3.2 税收效率原则 |
2.3.3 税收法定原则 |
第3章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税收政策分析 |
3.1.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3.1.2 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法律依据 |
3.1.3 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意义 |
3.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 |
3.2.1 现行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分析 |
3.2.2 跨境B2C电子商务征管政策分析 |
3.3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问题 |
3.3.1 不同进口模式税负差异大 |
3.3.2 税收政策法律级次不匹配 |
3.3.3 进境货物和物品难以准确区分 |
3.3.4 行李和邮递物品税收政策存在问题 |
3.3.5 数字产品和服务相关税收政策缺失 |
3.4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 |
3.4.1 课税要素难以确定和监管 |
3.4.2 税收征管方式有待优化 |
3.4.3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征管措施缺失 |
第4章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与借鉴 |
4.1 国外跨境B2C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制度分析 |
4.1.1 明确对跨境B2C电子商务征税必要性 |
4.1.2 逐步减少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优惠 |
4.1.3 确立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法律地位 |
4.1.4 逐步降低行李和邮递物品免税额度 |
4.1.5 出台数字产品和服务单边税收方案 |
4.2 国外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分析 |
4.2.1 确定课税地点和纳税主体 |
4.2.2 简化和创新税收征管流程 |
4.2.3 明确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管理 |
第5章 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
5.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则 |
5.1.1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
5.1.2 以现行税收政策体系为基础 |
5.2 完善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体系设计 |
5.2.1 统一跨境B2C电子商务进口税收政策 |
5.2.2 平衡跨境B2C电子商务与传统进口贸易税负 |
5.2.3 提高税收政策法律级次 |
5.2.4 优化行李和邮递物品制度 |
5.2.5 明确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政策方向 |
5.3 加强我国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
5.3.1 优化创新税收征管方式 |
5.3.2 初步确立我国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规则 |
5.3.3 加强国际间税收交流与协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二、C2C微商及其税收征管基本概述 |
(一) C2C微商的概念与特点 |
1. C2C微商的概念 |
2. C2C微商的特点 |
(二) C2C微商的发展现状 |
(三) C2C微商税收征管的概念界定 |
三、C2C微商的可税性与税收必要性 |
(一) C2C微商的可税性 |
(二) C2C微商的税收必要性 |
1. 确保国家税收公平 |
2. 实现国家对C2C微商有效监管 |
3. 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
四、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 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立法问题 |
(二) 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执法问题 |
1. 纳税主体身份难以确定 |
2. 课税对象分辨困难 |
3. 税基不易明确 |
4. 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 |
5. 税务执法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不健全 |
6. 税务执法部门税务检查缺位 |
(三) 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涉及主体守法问题 |
五、完善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体系的思考 |
(一) 健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1. 完善税收实体法律法规 |
2. 健全税收程序法律制度 |
(二) 加强税务执法体系建设 |
1. 建立专门执法内设机构 |
2. 设立跨机构合作组织 |
3. 增强税务执法监督 |
4. 培养复合型税务人才 |
(三) 强化税务监管 |
1. 微商平台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 |
2. 执法机关加强对微商平台的监管 |
(四) 提高C2C微商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及消费者税法意识 |
1. 提高征税主体税法意识 |
2. 提高纳税主体税法意识 |
3. 提高消费者税法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县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永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四、研究方法及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永安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 |
第一节 永安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其相关扶持政策 |
一、永安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二、永安市电商产业扶持政策 |
三、永安市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情况 |
第二节 永安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
一、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空白地带 |
二、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及时惠及企业 |
三、税收征管缺位不利企业健康发展 |
四、县级税务部门专业管理人才匮乏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永安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永安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一、电子商务影响税制要素问题 |
二、电子商务冲击税收征管问题 |
三、电子商务引发县域税收流失问题 |
第二节 永安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税收制度不完善导致电子商务影响税制要素 |
二、征管措施不完备导致电子商务冲击税收征管 |
三、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电子商务引发税收流失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其他县市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浙江丽水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 |
第二节 三明尤溪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 |
第三节 县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永安市县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对策及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制度层面解决电子商务税制要素问题 |
一、合理界定电子商务税制要素 |
二、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
三、制定差别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第二节 完善操作层面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 |
一、增加税务登记源头密匙 |
二、推广电子发票使用管理 |
三、完善纳税评估分析手段 |
四、提升税务稽查信息化水平 |
第三节 完善保障层面解决电子商务引发税收流失问题 |
一、加强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 |
二、推进“互联网+”税务管理 |
三、加快完善国家电子税务局 |
四、构建个体电商纳税管理制度 |
五、着力提升税务干部业务素质 |
第四节 完善税收征管加快永安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
一、赋予小微电商税收优惠,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
二、加强电商税收管征措施,增加县级可支配财力 |
三、建议电商税源向县区倾斜,推动县域经济良性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师颖.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2]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门泽辉. 沈阳工业大学, 2020(01)
- [3]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D]. 项莹.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4]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王世杰. 山西大学, 2020(01)
- [5]数字经济下企业所得税征管研究[D]. 谭燕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6]英法两国数字服务税制度研究及启示[D]. 赵珂艺.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7]C电子技术公司税务筹划研究[D]. 查炎炎.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6)
- [8]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D]. 黄玉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9]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D]. 李芳. 云南大学, 2019(03)
- [10]县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以永安市为例[D]. 张晖.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