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虑需求价格弹性的销售电价帕累托优化折扣(论文文献综述)
赵振利[1](2020)在《电动汽车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及效益分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于节能减排以及战略发展需求,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2009年我国将发展电动汽车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受政策影响,我国电动汽车产销量得到迅猛提高。大量电动汽车的使用将激发巨大的充电需求。201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布,指出为了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480万个充电桩。但是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方面存在两方面矛盾:一方面电动汽车车主面临“充电难”,充电设施建设难以满足持续快速增长的充电需求;另一方面,居民区私人充电设施利用率低,闲置时间长。“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共享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也为私人充电桩参与共享运营服务提供了基础技术条件。私桩共享可以提高私人充电桩利用率、缓解城市充电供需矛盾、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多样化充电选择,减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数量,给政府、电动汽车车主、私桩主和运营商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带来效益,达到多方共赢。因此,本文围绕私桩共享运营模式,构建多角度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并提出私桩共享效益分配模型,为私桩共享充电运营提供借鉴,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梳理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私桩共享等研究成果和相关基础理论,论证了私桩共享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突出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首先,从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充电行为选择、充电定价机制和有序充放电模式四个维度总结了论文研究内容和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然后,在厘清共享经济的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明晰了私桩共享运营的定义。最后,结合博弈理论,说明私桩共享关键问题,如私桩共享充电电价确定和共享效益分配的解决思路,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依据。(2)提出了考虑消费者行为选择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首先,对电动汽车消费者充电行为选择要素进行了分析,构建包括经济性、快速性、接驳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在内的消费者充电行为选择影响因素层次结构。其次,将这五种影响因素进行量化,构建消费者充电选择概率非集计模型。然后,引入非合作博弈模型,建立私桩共享与公桩充电运营双矩阵博弈模型,论证均衡解的存在性。最后对上述相关模型进行算例分析,验证所提模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并选取关键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为私桩共享充电定价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的方法支撑。(3)构造了考虑政府补贴模式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首先分析了私桩共享财政补贴经济性,说明政府补贴介入对实现私桩共享充电资源配置的“帕累托优化”的作用,进而证明私桩共享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其次,引入委托—代理理论,论证私桩共享财政补贴中的两种委托代理关系,包括电动汽车车主与政府的隐性委托—代理关系,以及政府与私桩共享运营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提出根据运营商运营效率进行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最后,提出共享私桩运营效率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基于效率水平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分析不同参数因子对私桩共享运营定价的影响。(4)构建了考虑引导充电策略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针对电动汽车大规模参与私桩共享充电对运营商运营管理带来的困难,研究区域私桩共享动态充电定价机制。首先,针对电动汽车充电特性和出行规律,提出私桩共享电动汽车引导充电流程。其次,构造私桩共享引导充电函数,制定私桩共享的基准充电电价,在此基础上设计区域动态充电电价机制。最后,通过算例分析验证了所提模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为制定动态私桩共享充电价格提供模型参考。(5)设计了私桩共享效益分配模型。首先,分析私桩共享核心利益主体的行为,包括政府、运营平台、私桩主和物业等,明确各个参与者的作用和目的。其次,在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原则的基础上,从风险大小、资源投入和服务质量三个维度建立私桩共享利益分配指标体系。然后,在明晰Shapley值在私桩共享效益分配的适用性基础上,利用云重心评价法解决评价过程中的随机性和模糊性等问题,引入云模型改进Shapley值法。最后,通过算例分析,证明修正后的Shapley值法在私桩共享效益分配问题中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付成然[2](2020)在《降价减负形势下的两部制电价优化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中国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一些企业需要适应新形势,不断优化生产结构。从短期看,企业用电成本较高,基本电费用电比例提高等现象明显。为了减少这种情况,政府需采取措施支持企业的发展以降低实体企业的经济运行成本。在2018年、2019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国家要求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目前,根据相关政策,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必须执行两部制电价,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下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执行单一制还是两部制电价。优化两部分电价是降低电价、减轻用户用电负担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两部制电价的基本结构难以满足降价减负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对目前的两部制电价进行优化,对两部制电价的容量成本进行重新分摊,根据用户的负荷特性结果,设计出符合用户负荷特性的两部制电价,这对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用户负担的合理分摊具有重要意义。结合降价减负的背景,本文首先分析国内外学者关于两部制电价的研究现状,介绍了电价的基本理论,进而分析两部制电价的应用现状,指出我国现行两部制电价的不足;接着介绍电力系统和电力负荷特性指标体系,在分电压等级下,采用k-means聚类模型选取某省167个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进行以电压等级和负荷率为主要指标的市场细分,并对用户进行需求价格弹性分析;然后分析在降价减负形式下的两部制电价相关主体的成本效用,分析基于福利函数的角度分析电力用户的成本效用,在电网公司的成本效益方面,首先依据BARY曲线分析容量成本在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中的分摊比例,接着从电网公司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电网的售电收入和电网公司的购电成本及输配电成本;然后在两部制电价优化方面,基于降价减负原则、持续发展原则、公平负担原则,分析了影响大用户两部制电价优化的各方面因素,根据未来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面对电力用户需求的多样性,提出了单维度和多维度的两部制电价优化模型,即分阶段地将负荷率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季节电价与两部制电价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分析了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分电压等级分负荷率的两部制电价的优化模型,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电压等级、负荷特性选取合适的两部制电价优化模型。最后选取110kV工商业电力用户为研究对象,测算优化模型的合理性,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并提出了两部制电价的优化策略。
张超,赵茜,许钊,尤培培[3](2019)在《基于需求价格弹性的电价交叉补贴理论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为深入分析电价交叉补贴的影响机理,将需求价格弹性纳入电价交叉补贴的理论模型,提出了基于"开口"形态的电价交叉补贴分类标准。研究发现:相对于地区间交叉补贴,不同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对我国电价的扭曲更为严重;"普惠制"和"助推物价"两个特征导致了中国电价交叉补贴的效益"溢出"问题。为准确把握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的关键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
管晓薇[4](2019)在《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文中指出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新电改将全面放开售电业务,力求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形成多元的买卖双方健全的电力市场格局。由此可知,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是如何在这一售电侧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电力用户选择权的保障为导向,通过对售电双方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管制行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期实现售电市场有序、平稳竞争态势。全文的目标在于以制度设计促进国家政策落地,找寻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可能性与政策实施最佳路径。本文从电力商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出发进行研究,兼顾电力商品特性,法律构建设计思路框定于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调整体系范围内。电力法从属性上界于公法与私法之间1,属于经济法的产业法子部门。竞争力量的凸显,使得自然垄断行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跳脱了单一的管制配给模式,遍布售电环节的利益驱动是售电市场引入竞争的最佳“产品”。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方式在整个行业发展缓慢的状态下会稍显“疲软”。关键是市场竞争机制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售电侧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售电侧的体制改革,打破单一销售和单一购买的垄断格局,赋予用户以更多的选择权。售电市场化进程就是售电环节实现竞争的过程。竞争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当以电力行业的特点及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考量,进行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构建考察。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电力商品在可竞争环节的市场调节规制研究,换言之,它是售电环节的电力市场发育与法律体系构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由此推之,电力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调整与一般商品销售环节的法律关系调整有差异亦有本质联系。从宏观上看,电力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竞争与规制这两对关系。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的核心因变量是电力的价格、供求、风险机制。因此,对应法律关系的调整就要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法、反垄断法等多部门法规范,统合电力市场的特性,将其纳入法律规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具象化1研究内容可知,本论题涉及售电市场化改革中售电方多元资本的引入及其过程中售电主体竞争行为规制、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售电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等。可见,本文虽选择电力行业及其市场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电力市场规制问题囊括于产业法相关内容中,该论题与经济法(部门法)的关联性极强,这使本文区别于一般的对电力行业进行经济学解读的经济学专业论文,本文的法学学科属性清晰可辨。选取用户选权为本文进行研究的贯穿视角,主要是因为用户在电力产业链中是处于末端的,用户体量较小,分散度比较大,数量巨大。电力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和价值实现的终端环节就是用户。售电侧是直接为用户服务的最为直接的环节。售电侧改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所有的可能性以实现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售电环节市场竞争的开展使价格信号在需求侧如同在生产侧一样,能够顺畅地传导,厘清市场机制在售电环节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方向。在这一过程当中,售电上游和下游的价格之间就能够实现联动,整个社会的集约化生产以及能源商品消费量的总体就可以实现控制。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用户并不仅仅指大用户,而使要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小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乃至全体用户。当售电环节与垄断环节“解绑”,竞争和选择就是电力产业需要面对的两大新课题,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对竞争行为与选择行为进行了解读和制度框定,并为以后的执法环节打下基础,实现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及社会整体效应。用户选择权的放开需要有可选择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主体的孕育和多样性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强度与竞争环境的良善化。售电市场化不单单包括市场竞争优势使用户获得多样的选择权,还包含了市场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为用户购买电力商品的选择、使用环节提供尽可能多的专门购买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创新培育售电公司和购售电双边竞争主体,是政府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售电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及对售电市场竞争规制问题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售电作为电力产业的一个环节,其本身的竞争现状图景、市场建立的指导原则以及下一步即将突破的重大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成功的售电市场竞争至少应当实现两个目标:其一,短期内,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充分的市场多元主体竞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绩效的实现。具体而言,售电公司专业从事竞争性业务,售电与电网业务分离便于用户根据便利性原则更换是售电公司,用户能够从竞争性售电市场中获取多样化的售电企业的服务,为选择权的实现“加分”。市场竞争法律机制保障售电竞争的平等地位,多家售电公司的存在,能够使中小用户在不同的售电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实现自己的满意度导向下的买电对象选择;其二,合理化电价,保障售电市场供需双方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政府规制转型过程中的良性市场秩序,以便形成长期稳定的售电市场运行和投资环境,培育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目前分类的用户电价规定,电力企业相同电能产品对不同用户性质的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大量的交叉补贴存在,补贴又与普遍服务相混合,使得售电电价如同“戴着脚镣却想跳舞”的人,影响了售电侧改革的时效性与法规可应用型。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至今的积弊1为研究切入点,结合售电市场建设的环节个性化特点,从市场运行设计和政府规制优化两个方面,对售电市场进入规制、电价形成规制和售电交易过程中纠纷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构建方案以及法律以外的制度可行性设计配套研究,终极目标是实现我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高绩效成果,规范的市场格局和稳定电价,保障用户选择权利益的实现,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和运营效率。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我国售电市场化中的竞争力“焕发”受制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理论进展以及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售电市场构建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干扰,而自然垄断理论及其发展以及电力经济学相关理论支持(基本理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的“始发站”。因此,构建精确的且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制制度是本文探讨论题的出发点。这一规范性构建从多个方面塑造了我国售电市场改革制度的生成、变化以及实践进程中的制度绩效。每一章的结构及构成如下分布:第一章介绍与售电侧竞争体系的制度构建有紧密关联的几组概念(涵盖售电市场基本概念和电力商品的经济特征),目的是为了下文的理论和经验提相关的背景铺垫,穿插于各章的理论研究之中。同时,提出全文的核心理论基础。在之前的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观点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统摄全篇的产业组织学、电力经济学、管制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相关模型(自然垄断与竞争——资本结构——产权形式——规制方式)。其中资本结构理论决定整个售电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和主要方式,是结构的基础;自然垄断与竞争模型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引出具有引导意义,因而是结构前提;产权形式是具体售电市场竞争开展以及绩效评估的核心原理并与后文的政府管制方式和法律规制体系构建有因果关联,因此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理论内核;规制方式是最终的理论研究外在表述形式,也是整个理论实现的操作性关键环节。四个理论结构要素构建彼此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与耦合。在此过程中,融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观点,应证了对于社会科学理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法律规制的问题研究离不开政治经济学动、法律与社会学互动。在此结构理论基础上,又引出了实现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基本内容:售电市场元竞争理论规制、售电公司治理、政府售电市场规制变迁与优化。第二章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和归纳借鉴述评。本章不是简单地对国外售电市场情况的文献综述,而是通过分析国外售电市场改革的经验,提出借鉴方向的探讨,为找出我国售电市场改革相关问题提供搜寻“路径”(为第三章售电市场化改革问题提出作铺垫)。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历数西方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他们既与我国面临类似的改革挑战,又客观上需要在改革进程中关照各迥异国情下的制度体系个性。虽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售电市场化改革方案,但改革的基本宗旨仍趋于一致,即始终秉承对售电环节竞争强度的持续促进的创新型制度设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管理机制的优化与政府监管改革的动力以吸引在竞争开放端的多元投资成为关键。无论是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本质上,技术进步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绩效达成提供客观可能性。电力改革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在售电环节的经验极具启发性的。一些国家认为,售电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选择权市场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可供选择的零售商只有少数几家。西方国家政府更为注重为那些从管制性公用事业公司转换出来的用户提供选择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用户是市场价格的直接承担者,售电价格成为首要的利益权衡。相关国家对售电量上下限利润市场设计考虑,对不重新选用捆绑服务的部分用户保持封闭;根据一些国家经验,零售商、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通常成立一些联盟,帮助处理售电市场初期的问题。各国都较为注重避免售电市场设计中的结构性缺陷。所列举的相关国家都致力于在电力市场重组后取得售电竞争制度推进的可能性。各国的特色迥异,可借鉴角度也多元。以美国为例,多元的售电模式,最重要的市场设计要素是保底服务采购机制等经验。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关经验引入可以增加国内市场适当地、可能的对售电市场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度变迁中所反映的理性经验归纳,将为后文的具体问题解析、法律规制构建性常识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本章总体上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实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第三章研究归纳出我国售电侧竞争性市场格局建构过程中,所亟待法律制度进行解决的问题,并具象化到几类难题。本章是全文提出问题的部分,界定全文理论研究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构建市场法律规制谱系的核心范围。越是不健全的市场参与动力机制,市场主体的竞争参与率和竞争实力就越低,削弱了整体市场化进程,尤其对于售电这类产业转型阶段的“试验期”市场形成,更是如此。改革的过程是迂回曲折的,一些问题会逐步在售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暴露”出来,亟待政府、市场两个方面的协力互动与完善。售电侧改革仍任重而道远----分离于原公用事业公司的电力零售商仍占领大部分的零售市场;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等探索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的优势尚未在电力市场中予以体现;辅助价格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电力系统频率和电压控制的调价功能尚处于“价值化”的尝试阶段;根据第一章的范围框定,本文旨在对直接影响售电市场竞争的例如资本多元化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垄断、电力用户选择权未展开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制约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瓶颈:售电市场资本结构单一、国有售电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均衡导致的地位差异、政府对电力市场管制缺陷问题(局部管制过度、局部管制失序);同时,提出售电市场化机制不成熟问题最终引发的电价市场合理化难题。最终统一于对电价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规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阻碍售电市场发展的政策限制主要是电价上线没有依据市场为导向或者零售电力的上线比例固定。电价制定和电价监管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根本权益,这其中既有知情权维度的保障缺失、又有选择权方面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电力价格形成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商品选择权的行使缺乏必要且完善的市场信号支持。贯穿全文的视角是用户选择权的保障,这一视角与目前我国需求侧市场建立的规划有密切关联。芝加哥学派认为,反垄断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利益。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已将政策目标调整为增进用户的福利,其他目标也必须与用户福利最大化一致。(martin,2005:57)反垄断法正朝着纯粹用户权益措施的方向演变。相对于保护用用户选择权益的终级目的,维护开放竞争的政策目的更是工具性。目前就售电环节而言,用户选择权依然处于“苗苗”状态,其“发育”程度与售电市场竞争发展进度相去甚远。售电市场是复杂的,对其竞争的观测常常不那么容易。例如,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电网容量约束以及相关的企业数据的保密性等因素,使对电力市场力评估、竞争规模的衡量等问题都增加了难度。电力零售侧竞争放开能够带来的最为重要的益处就是竞争性的零售商能够根据电力用户的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关于电力用户和消费者的权利,现行《电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法》中唯一与电力用户选择权具有相关性的内容是“普遍服务原则”。本章在深入分析目前售电市场法律构建不足的基础上,为后文提出售电市场化竞争和法律规制可能的发展路径框定规制范围和方向。只有找出问题,才有可能在后文对论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问题解决意识可能是本文特色之一,实现理论研究的应用性落地。第四章提出构建售电竞争性市场可以顺利开展的法律规制体系。本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认为,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在可竞争环节大有作为,更由于政府规制理论的单一、利益集团的角力等原因,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必然是轻微、缓慢和无法深入竞争本质的,上述观点关注的是电力产品的本质特征局限、公用事业的管制局限。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制定的规则,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构建零售竞争型的市场模式。零售竞争型市场模式需要有宏观性有不失重点的制度设计,尤其突显售电市场化的竞争性市场构建特质。售电市场的竞争性法律规制设计是一系列前提条件下的动态规划。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建立与科学、明晰的规制框架、公正且独立的规制机构、完善中的被规制者这三方面成正相关关联。电力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或者具有相应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强加在人们头上的风俗习惯等)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运行活动。经济运行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包括土地、机器,还包括法律。因为,如果不运行,土地和机器就毫无价值。法律是市场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秩序调拨下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就无法生产机器,使用者无法从生产者手中获得该机器产品,使用权无从谈起,使用价值就得不到实现。法律秩序在此种情形下,本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1售电市场规制制度的必要性,需求理论以及规制激励理论,结合整个规制制度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理论。售电侧竞争是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必经之路。本文将以电力市场竞争资本多元化触发为视角,以自然垄断理论最新进展为元理论依据,对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优势、售电竞争性市场缺陷的克服、政府新一轮市场管制优化的方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定制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售电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体系,并辅之以法律规制以外的制度规制参考构想,以期对售电市场的制度健全和规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路径,并尽早地实现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意义上的售电侧改革目标。本章的逻辑脉络以“纵横交织”为特点。涉及到市场微观主体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横向市场主体之间以及纵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并以此为基本法律制度设计构建。重点研究了市场竞争主体引入法律保障机制、售电市场用户选择权保障、以电价规制为核心的政府售电市场法律管制转型及制度对接等问题。售电市场的的发达需要助推动力,各种综合因素将融为一体,遵循市场机制向前发展并在过程中深化、完善。这些助推动力主要来源于:用户层面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赋予用户独立的市场用电选择权,实现电能完全的使用价值;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引导投资质量和效益;以电价改革为驱动,放开电量、电价的管制,引导市场化交易数量、价格、方式等方面的消费者、生产者双向选择机制。通过市场运行性制度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体系的设计,阐明整体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法律方案,实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五章阐明本文的结论与余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章内安排,旨在以辩证的观点看待本文的研究结果,本文的结论只是作者主观所选取的研究视角导引下的一种制度研究可能性“产品”,作为社会科学论题的研究成果,必然有其不周延、其可扩展或可修正的空间。本文结论部分指出:第一,售电市场的法律体系构建应当明确规制理念。售电市场竞争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售电市场化竞争是电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垂直一体化经营必然带来低效率、社会福利损失并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售电侧改革赋予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全新的意义,具有“领头羊”效应成为电力市场化机制构建的必然选择。第二,售电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应当强调立法先行。售电市场化竞争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且售电市场要素的法律构建是实现竞争性售电市场的必由之路。其中包括售电市场进入保障、需求侧选择权保障、政府规制优化保障。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对竞争机制各个要素环节进行调整,既有市场微观主体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塑造,又包含政府公权力对市场影响范围等规制性构建。只有竞争机制在法律框定的组织机制中合理运行,才能最终实现售电市场化改革后的竞争性市场稳健运行,市场中的电价稳定问题、电力商品供需和谐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售电市场法律设计的最终目标还落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控制、响应惩处机制的作用发挥以及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过渡机制。第三,政府应当在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机制构建过程中,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考虑多元利益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解制的浪潮,有助于竞争性市场格局的构建,然而,为实现电力安全保障的行业底线,对新型售电体系的政府监管依然不能放松,监管方式的创新不代表核心环节的放松或者不予管制。适当的幅度的监管足以排除售电侧竞争的阻力,并实现电力产业的稳健发展。监管不足会造成电力市场秩序混乱。多元竞争主体和不同的市场角色实施不同的法律控制。法律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体现于多元主体适用。售电方、需求方、政府方在售电竞争性规制法律体系中“各得其所”,各有所制,各有所为才是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其行为模式、激励动力不同进行分层次的法律制度涉及,从立法、执法多个层面加以解析。竞争性主体,需要从价格和信息方面进行控制,对政府价格管制需要从电力安全、市场开放程度进行制度设计衡量。由于市场改革并不容易,尤其是如同电力这类技术含量高、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产业改革。售电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市场规制者应当思考从这些使大众一知半解、客观上复杂多样,有时相互影响“碰撞”的电力法律规制理论中,辨别哪些是公众所认可与期望的,而从中又能引申出何种新兴的政策和规则。售电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的设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优良规则和制度体系的筛选与选择,再造与演绎。售电供给侧改革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新制度体系尝试,必然会遵循制度革新,制度归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壁垒或屏障制度的有效性依赖其运行的准确性。制度并不从初始状态时期就假设当然有效。余论部分将以客观视角审视本文结论,从社会学、制度演化进程、电力市场改革周期等角度对结论进行可行性预判,以非正式制度视角补充阐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简化性制度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将以能源革命为背景,售电市场改革还应当考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领域的步伐。展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进程,以售电环节为范围,探讨未来新能源发电情况下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诸如可再生能源变化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建设的法律体系构建要“与时俱进”,因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新能源进入市场的选择之一。这样的做法为今后用户选择权的行使提供了信息服务与硬件设备更新上的可能性,也使前文结论增添一些开放性的空间,为售电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探讨的可能性。
张冠群[5](2019)在《可选择性销售电价定价方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放开用电计划的过渡期,一方面要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对于进入售电市场的电力大用户,给予其选择供电商的权利,激励需求侧响应,促进供电商降低成本、提高电力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对于未进入市场的中小电力用户(以下简称非市场化用户),也应该给予其选择电价菜单的权利,引导其合理用电、提高电力设备利用率,从而降低供电成本。因此,本文就电力体制改革过渡期,分别研究了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范围内非市场化用户的可选择性销售电价定价方法,以及竞争性售电公司与其代理购电用户之间的可选择性售电合同定价机制,为促进我国销售电价改革和售电侧竞争提供理论方法。本文归纳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可选择性销售电价研究的理论成果,系统地阐述了其经济学原理、选项设计原则和激励相容原理,综述了竞争和非竞争性售电业务中的实践经验,为制定可选择性销售电价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参考。针对电网企业提供保底供电服务的非市场化用户,改进目前所有用户执行统一峰谷电价的模式,提出了一种可选择性峰谷电价定价方法。首先,利用自适应的k-means聚类方法细分用户类型。然后,利用需求价格函数与效用函数之间的刻画关系,基于效用理论建立了用户的用电偏好模型。最后,在保证供电成本回收的前提下,以实现所有非市场化用户的福利最大为目标、引入不同类型用户的权重系数权衡定价的效率和公平性,建立了价比不等的可选择性峰谷电价定价模型。算例分析表明,不同价比的峰谷电价选项能够分别激励不同类型的用户,在保证用电效用的基础上移峰填谷,使供电成本和用户用电效用得到协同优化。针对现货市场运行前的过渡阶段,基于售电公司偏差电量考核风险分担的思想,提出了一种可选择性“保底价差+偏差惩罚”售电合同定价机制。以计及市场份额的售电利润最大为目标,建立了售电价差随机规化模型。算例分析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售电公司为偏差较小的用户提供较大的降价福利,与偏差较大的用户分担考核费用,实现了用户群体的细分、考核风险的降低和售电利润的提高。本文分别为电网企业和售电公司制定可选择性销售电价提供了理论方法,前者有利于促进非市场化用户削峰填谷,降低供电成本;后者有助于促进进入市场的电力大用户提高月度用电量预测精度,降低售电公司的经营风险。
叶泽,吴永飞,李成仁,尤培培,杨少华,孙悦[6](2017)在《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关键问题及解决办法》文中研究说明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种类多、程度大,不仅造成用户间不公平,还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分析了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类型及其相互关系,提出了交叉补贴数额、程度及其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计算方法,并以某省销售电价为例进行测算和分析。在分析和借鉴国外交叉补贴解决方案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主要办法。
丁希辰[7](2017)在《基于城市居民用电需求的电力非线性定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电力是一种以电能作为动力的二次能源,自从其发明并大规模应用以来,电力工业便一直是各国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我国的电力工业在近些年来得到极大的发展,但是在电价形成机制、电价设计方案、环境污染等方面,仍面临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全面梳理了非线性定价、电力定价、电力非线性定价的历史沿革,对我国居民电价设计方案进行了全面研究,指出现行的电价设计方案中存在电量分档、分档电价、计费周期等等可以优化改进的地方。在理论分析阶段,本文主要分析了价格歧视理论、用电需求理论、需求弹性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建立了非线性电价下通用的需求模型、弹性模型和价格模型,而后又推导出了本文需要使用的n阶阶梯电价下的需求模型、效用模型、总需求模型、总收益模型、价格模型以及社会福利模型。在实证分析阶段,本文主要分析了 B市能源相关的消费、弹性现状,明确了采用阶梯电价的必要性以及定价原则,研究了计算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方法和分档电价方法,根据B市选取的居民用户用电数据,对上述模型、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再依据计算出来的电量分档和分档电价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出可行的居民电价方案。在结论与建议部分,本文从引入市场竞争、放开定价权力、合理定价体系、使用清洁能源等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对未来电价改革的方向做了假设和展望。
白玫,何爱民[8](2017)在《美国电力市场监管体系与监控机制》文中指出市场监控是电力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对电力批发市场的强制性要求。本文根据美国电力市场监控实践,对电力市场监控的必要性、监控机构设置及职能、电力市场监控的内容和手段等进行阐述与分析,以期对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与其他商品市场不同,电力市场的实时平衡和需求弹性小特征,决定了电力市场容易受到市场力和操纵行为的影响。美国电力市场运行20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律框架下的市场监管体系、强有力的市场监控机制,是发现电力市场设计缺陷、保障电力市场平稳正常运行的关键。
王大伟[9](2015)在《考虑折扣率的商业客户最优分时段电价模型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电力零售市场还是有待研究的新课题,作为即将出现的市场主体——电力零售商是值得研究的内容。探讨了电力零售商的市场行为,分析了零售商的市场地位和涉及到利润的费用构成,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分时段最优的电价模型,分别对固定电价以及分时段电价进行了讨论,并考虑了具有吸引力的用户折扣率。算例分析表明,采用有折扣率和分时段的电价策略,零售商可以获得较好的利润。
岳海涛[10](2015)在《通过用户侧提高发电侧电力资源效率的优化模型研究》文中提出现阶段,以风电、太阳能为代表的随机性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速度十分迅猛,装机容量和上网电量均已达到世界前列,尤其是风电装机容量已达世界首位。但受制于随机性电源发电随性性、波动性、间歇性的影响,弃风和弃光现象日益严重,这使得投入设备的利用效率较低,不利于投入资本的回收,且没有完全利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随机性性清洁能源环境友好型的特性。鉴于此,为了改变当前随机性清洁能源的发展现状,为提升其发电并网,国内外已从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针对随机性电源并网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发电侧形成了微网、虚拟电厂形势的分布式能源打捆利用消纳模式,在实际运用中已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受制于电能产品供需时时平衡的特性,在研究随机性电源并网优化问题时,若单一考虑发电侧促进其并网,研究成果的适用性将会受到局限,且作为电能的最终消费者,研究用电侧相关措施提升随机性电源并网对于消纳随机性电源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基于用户侧视角,开展发电侧电力资源利用效率优化问题的研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结归纳了国内外关于电力资源优化利用研究的基本成果,介绍了中国电力资源利用现状、趋势,把握了中国电力资源利用的现有问题,从发电侧、用电侧、发电侧和用电侧联动三个角度提出了中国电力资源利用的改善途径。(2)构建了用户侧需求响应促进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引入了需求响应的基本理论,结合不同电力资源的发电特性,构建了基于需求响应的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对比分析了需求响应前后的系统电力资源利用结果,分析了需求响应对提升系统电力资源利用效率的优化效应。(3)构建了用户侧电价机制协助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介绍了用户侧电价组成体系,分别构建了峰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设计优化模型及基于上述电价机制下的电力资源利用模型,算例结果显示用户侧电价机制的引入能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转移用电时段,降低用电需求量,优化发电侧机组出力,提升系统消纳随机性电力资源的能力。(4)构建了用户侧多元用电途径组合提升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介绍了用户侧多元化用电途径,构建了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电力外送交易和储能系统参与下的电力资源利用模型,实例仿真结果表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电力外送和储能系统均能够提升系统消纳随机性电力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提出了基于投资组合模型的电力资源组合途径消纳优化模型。测算了不同路径对系统提升电力资源消纳的效益,构建了基于投资组合模型的电力资源多元途径组合消纳优化模型。(5)提出了用户侧与发电侧联动消纳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介绍了能效电厂和虚拟电厂的基本概念,构建了能效电厂参与下的电力系统电源规划优化模型,算例结果显示能效电厂的引入有利于延缓机组装机时序,增加随机性电源并网容量,提升电力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构建了能效电厂与虚拟电厂联合调度双层优化模型,上层以虚拟电厂并网容量最大化为目标,下层以能效电厂并网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引入多层次多目标纵横交叉算法进行模型求解,算例结果显示能效电厂与虚拟电厂的联合调度有利于提升系统消纳随机性电源的能力,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二、考虑需求价格弹性的销售电价帕累托优化折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考虑需求价格弹性的销售电价帕累托优化折扣(论文提纲范文)
(1)电动汽车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及效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充电设施发展规划方面研究 |
1.2.2 充电行为选择方面研究 |
1.2.3 充电定价机制方面研究 |
1.2.4 有序充放电模式研究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1.3.1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电动汽车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 |
2.1.1 电动汽车分类 |
2.1.2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
2.1.3 电动汽车发展相关政策 |
2.2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 |
2.2.1 充电基础设施分类 |
2.2.2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
2.2.3 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 |
2.3 居民区私桩共享经济理论及运营模式 |
2.3.1 共享经济理论 |
2.3.2 “共享经济+私桩”运营模式 |
2.4 私桩共享博弈理论 |
2.4.1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
2.4.2 私桩共享博弈关键问题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私桩共享意愿调查和共享能力测算 |
3.1 引言 |
3.2 私桩共享可行性分析和意愿分析 |
3.2.1 私桩共享可行性分析 |
3.2.2 私桩共享意愿分析 |
3.2.3 私桩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 私人充电桩共享服务能力测算模型 |
3.3.1 电动汽车和充电桩的状态函数 |
3.3.2 模型假设和构建 |
3.3.3 算例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消费者行为选择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 |
4.1 引言 |
4.2 私桩共享博弈分析基础 |
4.2.1 核心博弈 |
4.2.2 附属博弈 |
4.3 私桩共享充电博弈关系分析 |
4.3.1 消费者充电行为选择要素分析 |
4.3.2 消费者充电选择行为建模 |
4.3.3 非合作博弈定价模型 |
4.4 算法设计 |
4.4.1 Lemke-Howson算法原理介绍 |
4.4.2 Lemke-Howson算法计算流程 |
4.4.3 算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政府补贴模式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 |
5.1 引言 |
5.2 私桩共享财政补贴经济性分析 |
5.2.1 政府补贴与帕累托效率 |
5.2.2 私桩共享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分析 |
5.3 基于委托—代理模型的私桩共享补贴方式效果分析 |
5.3.1 委托代理理论 |
5.3.2 私桩共享补贴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
5.3.3 私桩共享补贴博弈模型 |
5.3.4 不同私桩共享补贴方式及比较分析 |
5.4 私桩共享运营效率评价模型 |
5.4.1 运营效率评价纳入补贴与定价中的必要性分析 |
5.4.2 私桩共享运营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4.3 私桩共享运营效率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5.5 基于效率评价的私桩共享补贴及定价模型 |
5.5.1 模型构建 |
5.5.2 模型求解 |
5.5.3 数值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引导充电策略的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 |
6.1 引言 |
6.2 私桩共享电动汽车出行特性分析 |
6.3 私桩共享电动汽车引导充电分析 |
6.3.1 私桩共享电动汽车引导充电流程分析 |
6.3.2 私桩共享引导充电函数构建 |
6.4 引导充电策略下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 |
6.4.1 基准电价的确定 |
6.4.2 区域充电价格的确定 |
6.5 数值仿真 |
6.5.1 模型假设 |
6.5.2 基础数据 |
6.5.3 结果分析 |
6.5.4 讨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基于改进Shapley值法的私桩共享效益分配模型 |
7.1 引言 |
7.2 私桩共享核心利益相关者行为及分配原则 |
7.2.1 私桩共享核心利益主体行为分析 |
7.2.2 效益分配原则 |
7.3 私桩共享效益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
7.3.1 风险大小 |
7.3.2 资源投入 |
7.3.3 服务质量 |
7.3.4 私桩共享效益分配指标体系 |
7.4 基于云模型改进Shapley值的私桩共享效益分配模型 |
7.4.1 Shapley值法适用性分析 |
7.4.2 初始利益分配Shapley值模型 |
7.4.3 Shapley 值法的修正 |
7.4.4 算例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私桩共享意愿调查 |
附录2 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选择行为调查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降价减负形势下的两部制电价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电力用户市场细分研究现状 |
1.2.2 两部制电价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第2章 国内外两部制电价发展现状 |
2.1 基本电价理论 |
2.2 国外两部制电价应用现状 |
2.2.1 法国两部制电价制度 |
2.2.2 美国两部制电价制度 |
2.2.3 日本两部制电价制度 |
2.3 国内两部制电价应用现状 |
2.3.1 中国两部制电价改革历程 |
2.3.2 中国两部制电价应用现状 |
2.3.3 典型省份两部制电价应用现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降价减负形势下的电力用户市场细分及需求响应分析 |
3.1 电力系统和用户负荷特性分析指标体系 |
3.2 K-means聚类模型研究 |
3.3 基于负荷率指标的电力用户市场细分研究 |
3.4 不同电力用户的需求响应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降价减负形势下基于两部制电价的相关主体经济效益分析 |
4.1 两部制电价下的电力市场主体概述 |
4.2 不同细分市场的市场用户成本效益分析 |
4.3 基于两部制电价的电网成本效益分析 |
4.3.1 两部制电价容量成本分摊研究 |
4.3.2 电网公司成本效益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降价减负形势下不同细分市场两部制电价优化模型 |
5.1 两部制电价优化原则 |
5.2 降价减负形势下两部制电价优化影响因素分析 |
5.3 降价减负形势下电力用户分阶段的两部制电价优化模型设计 |
5.3.1 降价减负形势下分阶段的两部制电价优化设计 |
5.3.2 降价减负形势下基于负荷率电价的两部制电价优化模型 |
5.4 降价减负形势下典型省份两部制电价优化模型实证分析 |
5.5 降价减负下两部制电价优化策略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4)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
四、文献综述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电力商品与售电市场化建设 |
一、电力产业的总体特征及电力商品的经济属性 |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售电竞争内涵 |
三、售电市场建设与用户选择权保障 |
第二节 售电市场竞争规制的元理论 |
一、自然垄断理论及其进展分析 |
二、售电环节的可竞争理论 |
三、电力市场资本结构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第二章 售电市场规制域外经验及借鉴述评 |
第一节 售电侧竞争规制的国际经验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俄罗斯 |
四、澳大利亚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总结与借鉴述评 |
一、各国经验总结 |
二、借鉴述评 |
第三章 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难题 |
第一节 售电环节充分竞争尚未展开 |
一、电力市场相关环节的资本结构单一 |
二、国企在售电环节的垄断现状及诱因 |
三、售电侧竞争多元资本引入的制度壁垒 |
第二节 售电环节的用户选择权实践困境 |
一、非居民用户选择权问题 |
二、居民用户的选择权问题 |
第三节 售电价格机制的缺陷 |
一、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 |
二、政府对售电价格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售电竞争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售电市场治理理念及基本原则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理念 |
二、售电市场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运行性市场规则体系 |
一、售电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制度保障 |
二、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调整 |
三、售电公司的用户服务与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售电市场监管的制度优化 |
一、售电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和机构建设 |
二、优化售电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内容 |
第五章 论文总结及余论 |
第一节 总结 |
一、国际售电市场制度建构总结 |
二、本文提出的售电市场法律建构总结 |
第二节 售电市场法律建构体系的可行性预判与补缺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 |
二、售电市场规制体系缺陷的补救 |
第三节 新电力市场发展前景下的售电市场规制展望 |
一、新能源发电对售电市场的意义 |
二、新环境下的售电市场化改革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可选择性销售电价定价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销售电价定价方法研究现状 |
1.2.2 可选择性销售电价研究现状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可选择性销售电价理论与实践 |
2.1 可选择性销售电价相关理论 |
2.1.1 经济学基础 |
2.1.2 激励相容原则 |
2.2 可选择性销售电价实现形式 |
2.3 可选择性销售电价实践经验 |
2.3.1 非竞争性售电业务 |
2.3.2 竞争性售电业务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非市场化用户可选择性峰谷电价 |
3.1 引言 |
3.2 峰谷电价定价方法及其成效 |
3.2.1 定价方法 |
3.2.2 潜在成效 |
3.3 可选择性峰谷电价设计 |
3.3.1 基于价格弹性的用户分类 |
3.3.2 基于效用理论的用电偏好 |
3.3.3 可选择性峰谷电价定价模型 |
3.4 算例分析 |
3.4.1 数据准备 |
3.4.2 定价结果及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可选择性售电合同 |
4.1 引言 |
4.2 现货市场运行前的市场背景 |
4.2.1 偏差电量考核机制及现状 |
4.2.2 售电公司应对策略 |
4.3 可选择性售电合同定价机制 |
4.3.1 用户分类及售电合同推荐 |
4.3.2 用电量允许偏差范围及惩罚机制 |
4.3.3 市场份额 |
4.3.4 “保底价差+偏差惩罚”售电合同随机规化模型 |
4.4 算例分析 |
4.4.1 数据准备 |
4.4.2 定价结果及敏感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局限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6)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关键问题及解决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类型及关系 |
(一) 交叉补贴类型 |
(二) 不同交叉补贴类型之间的关系 |
二、交叉补贴数额、程度及额外损失分析 |
(一) 交叉补贴数额与程度 |
1. 分压分类交叉补贴数额与程度。 |
2. 地区间交叉补贴数额与程度。 |
(二) 交叉补贴的社会福利净损失 |
1. 交叉补贴社会福利净损失的两种形式。 |
2. 社会福利净损失的估算。 |
三、国外解决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主要做法 |
(一) 偏向政府管制定价解决交叉补贴 |
1. 菲律宾交叉补贴普遍费用。 |
2. 印度交叉补贴附加费。 |
(二) 偏向市场定价解决交叉补贴 |
1. 建立成本价格。 |
2. 转型期的信用政策。 |
四、解决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政策建议 |
(一) 把电力市场改革产生的降价空间用于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 |
1. 把输配电价改革产生的全部降价空间用于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 |
2. 把售电市场改革产生的部分降价空间用于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 |
(二) 逐步提高居民、低电压等级用户和低负荷率电价 |
1. 逐步提高居民电价。 |
2. 实施负荷率电价, 提高低负荷率电价。 |
3. 对所有用户实施两部制电价。 |
4. 提高低电压等级电价。 |
(三) 出台独立的电力普遍服务政策 |
1. 出台独立的电力普遍服务政策。 |
2. 明确电力普遍服务的资金来源和性质, 并在相关政策中反映。 |
(7)基于城市居民用电需求的电力非线性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非线性定价的历史沿革 |
1.2.2 电力定价的历史沿革 |
1.2.3 电力非线性定价的历史沿革 |
1.2.4 电力非线性定价的定价方式研究 |
1.2.5 电力非线性定价的定价模型研究 |
1.3 本文的结构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电力非线性定价理论分析 |
2.1 引言 |
2.2 电力非线性定价的经济学分析 |
2.2.1 价格歧视理论 |
2.2.2 用电需求理论 |
2.2.3 需求价格弹性 |
2.2.4 福利经济理论 |
2.3 电力非线性定价的经济学模型 |
2.3.1 非线性定价下的需求模型 |
2.3.2 非线性定价下的弹性模型 |
2.3.3 非线性定价的价格模型 |
2.4 n阶阶梯电价制度研究 |
2.4.1 n阶阶梯电价下的需求模型 |
2.4.2 n阶阶梯电价下的效用模型 |
2.4.3 n阶阶梯电价下的总需求、总收益模型 |
2.4.4 n阶阶梯电价下的价格模型 |
2.4.5 n阶阶梯电价下社会福利计算模型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B市居民电力非线性定价实证分析 |
3.1 引言 |
3.2 B市相关数据现状分析 |
3.2.1 B市居民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分析 |
3.2.2 B市气象数据分析 |
3.2.3 B市居民电价现状 |
3.3 B市居民阶梯电价定价原则及制定方法 |
3.3.1 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 |
3.3.2 居民阶梯电价的定价原则 |
3.3.3 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确定方法 |
3.3.4 居民阶梯电价的分档电价确定方法 |
3.4 B市居民阶梯电价的实证分析 |
3.4.1 B市选取的居民用电数据描述 |
3.4.2 B市阶梯电价的分档电量结果分析 |
3.4.3 B市阶梯电价的电价分档结果分析 |
3.5 B市居民阶梯电价的电价方案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结论与建议 |
4.1 研究结论 |
4.2 政策建议 |
4.2.1 引入市场竞争,形成有效竞争格局 |
4.2.2 放开定价权力,促进社会福利增长 |
4.2.3 合理定价体系,减少交叉补贴现象 |
4.2.4 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
4.3 进一步的研究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8)美国电力市场监管体系与监控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电力市场及其监管体系 |
(一) 电力市场监管及其职责 |
(二) 美国电力市场监管体系 |
1. 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
2. 北美电力可靠性公司。 |
3. R T O s/ISO s。 |
4. 州公事事业管理委员会。 |
(三) 美国区域电力市场 |
二、电力市场监控及其必要性 |
(一) 电力市场监控 |
(二) 市场监控与市场监管的区别 |
(三) 电力市场监控的必要性 |
三、美国电力市场监控机构设置及职能 |
(一) FERC 719号命令对监控机构的一般要求 |
(二) I SO对监控机构的具体规定 |
1. 新英格兰ISO的电力市场监控机构设计。 |
2. 纽约ISO、中部大陆ISO、德州ISO和PJM的监控机构设计。 |
3. 加州ISO和西南电力库 (Southw est Pow er Pool, SPP) 的电力市场监控机构设计。 |
四、电力市场监控的内容 |
(一) 电力市场规则执行情况监控 |
(二) 电力市场操作行为监控 |
(三) 市场规则与调度响度改善建议 |
(四) 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电力市场实时动态监控 |
1. 电力市场的监控手段。 |
2. 美国电力批发市场在线监控系统。 |
(五) 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
五、经验借鉴 |
(9)考虑折扣率的商业客户最优分时段电价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背景 |
2 零售商市场地位和费用构成分析 |
2.1 市场结构 |
(1)接入网费用构成 |
(2)利润费用构成 |
2.2 用户消费弹性 |
2.3 分时段电价策略 |
2.4 零售电价管制 |
3 分时段电价最优模型 |
3.1 构建零售商的目标函数 |
3.2 约束条件 |
(1)考虑零售电价管制下的售电价约束 |
(2)考虑折扣约束 |
3.3 最优的分时段电价模型 |
4 算例分析 |
4.1 固定电价下零售商的最优电价 |
(1)当折扣率k相同时同,如表2所示。 |
(2)当折扣率k不同时,如表3所示。 |
由于用户A的用电量最大,给予的优惠折扣最多,其最优的电价相应降到5.011欧分/k Wh,比上一种方案下降了0.429欧分/k Wh,体现了电价的吸引程度。用户C的电价稍微有所上升,主要是下调了折扣率的结果。这种情况下,零售商总的利润为423 071欧元。 |
4.2 四种电价下零售商的最优电价 |
(1)当折扣率k相同时,如表4所示。 |
(2)当折扣率k不同时,如表5所示。 |
4.3 4种情况下零售商利润分析 |
5 结束语 |
(10)通过用户侧提高发电侧电力资源效率的优化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用户侧用电价格理论研究 |
1.2.2 用户侧用电途径优化研究 |
1.2.3 用户侧参与需求响应机制研究 |
1.2.4 用户侧参与备用容量需求研究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中国电力资源利用现状、趋势、问题及改善途径分析 |
2.1 中国电力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
2.1.1 电力资源分布状况 |
2.1.2 电力需求分布情况 |
2.1.3 电力资源利用状态 |
2.2 中国电力资源利用趋势分析 |
2.2.1 电力资源未来发展规划 |
2.2.2 电力需求增长预测分析 |
2.2.3 电力资源利用趋势分析 |
2.3 中国电力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
2.3.1 化石能源发电存在的问题 |
2.3.2 再生能源发电存在的问题 |
2.4 中国电力资源利用改善途径分析 |
2.4.1 发电侧促进电力资源优化利用途径分析 |
2.4.2 用电侧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途径径分析 |
2.4.3 发电侧与用电侧联动促进电力资源优化利用途径 |
2.5 小结 |
第3章 用户侧需求响应促进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 |
3.1 需求响应的基本理论 |
3.1.1 需求响应概念 |
3.1.2 需求响应分类 |
3.1.3 需求响应建模 |
3.2 不同电力资源发电特性分析 |
3.2.1 非可再生的电力资源 |
3.2.2 非调节性的可再生电力资源 |
3.2.3 可调节性的可再生电力资源 |
3.3 基于需求响应的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 |
3.3.1 需求响应下系统负荷分布 |
3.3.2 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 |
3.3.3 算例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用户侧电价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 |
4.1 用户侧电价体系构成 |
4.1.1 峰谷分时电价 |
4.1.2 可中断负荷电价 |
4.1.3 居民阶梯电价 |
4.1.4 差别电价 |
4.1.5 其他电价 |
4.2 峰谷分时电价下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 |
4.2.1 峰谷分时电价设计模型 |
4.2.2 峰谷分时下电力资源利用模型 |
4.2.3 算例分析 |
4.3 可中断电价下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 |
4.3.1 可中断电价设计模型 |
4.3.2 考虑可中断负荷的发电调度优化模型 |
4.3.3 算例分析 |
4.4 居民阶梯电价下电力资源优化利用模型 |
4.4.1 居民阶梯电价设计优化模型 |
4.4.2 居民用户促进电力资源利用模型 |
4.4.3 算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用户侧多元化用电途径促进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 |
5.1 用户侧多元用电途径分析 |
5.1.1 大用户直购电 |
5.1.2 电力外送用电 |
5.1.3 储能系统用电 |
5.1.4 其他途径用电 |
5.2 用户侧多元化途径协助电力资源利用优化模型 |
5.2.1 大用户协助电力资源利用模型 |
5.2.2 电力外送协助电力资源利用模型 |
5.2.3 储能系统协助电力资源利用模型 |
5.2.4 算例分析 |
5.3 多元组合途径协助电力资源利用模型 |
5.3.1 投资组合的基本内涵 |
5.3.2 投资组合的典型模型 |
5.3.3 电力资源利用组合优化模型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用户侧与发电侧联动消纳电力资源优化模型 |
6.1 能效电厂与虚拟电厂介绍 |
6.1.1 能效电厂介绍 |
6.1.2 虚拟电厂介绍 |
6.2 能效电厂参与电力资源规划优化模型 |
6.2.1 电源规划模型 |
6.2.2 能效电厂参与电源规划模型 |
6.2.3 算例分析 |
6.3 能效电厂与虚拟电厂联合调度优化模型 |
6.3.1 虚拟电厂上层调度优化模型 |
6.3.2 能效电厂下层调度优化模型 |
6.3.3 多层次多目标纵横交叉算法 |
6.3.4 算例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作者简介 |
四、考虑需求价格弹性的销售电价帕累托优化折扣(论文参考文献)
- [1]电动汽车私桩共享充电定价模型及效益分配研究[D]. 赵振利.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2]降价减负形势下的两部制电价优化策略研究[D]. 付成然.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3]基于需求价格弹性的电价交叉补贴理论问题研究[J]. 张超,赵茜,许钊,尤培培. 中国电力, 2019(08)
- [4]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D]. 管晓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可选择性销售电价定价方法研究[D]. 张冠群.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9(01)
- [6]我国销售电价交叉补贴的关键问题及解决办法[J]. 叶泽,吴永飞,李成仁,尤培培,杨少华,孙悦.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7(04)
- [7]基于城市居民用电需求的电力非线性定价研究[D]. 丁希辰. 东南大学, 2017(04)
- [8]美国电力市场监管体系与监控机制[J]. 白玫,何爱民.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7(04)
- [9]考虑折扣率的商业客户最优分时段电价模型研究[J]. 王大伟.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5(02)
- [10]通过用户侧提高发电侧电力资源效率的优化模型研究[D]. 岳海涛. 华北电力大学,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