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几个问题的认识(论文文献综述)
胡炅坊[1](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1)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高度快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由发展而衍生出来的各种内部问题,以及由国际环境变化而引起的一系列外部问题。从外部环境来看,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始终没有摆脱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走势持续低迷。加之2020年初全球范围新冠疫情的爆发,全球各地区经济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重创。在这种世界历史背景下,政治上的保守主义和经济上的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多个地区抬头,为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了一层浓厚阴影。从内部环境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过去几十年发展所带来的部分问题开始在这一时期集中爆发,如生态环境破坏、产能过剩、贫富差距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等。我国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各种矛盾交织并行的特殊历史背景。为了应对处理国内外面临的这一系列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各种风险挑战、积极求变,在指导新时代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经济指导思想。在2017年12月党中央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并将其作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探索新时代经济建设实践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同时也是对历届中央领导集体经济思想的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这一重大问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既超越了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演变范式,又克服了西方经济学重实证而轻实践的理论缺陷,从根本上解决了市场经济改革以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后带来的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双重矛盾和困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立足于中国发展实际,通过系统总结以往经济发展理论的不足和缺陷,立足于新时代经济建设伟大实践,科学揭示了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规律,准确判断了世界经济的未来发展走势。具体来说,本文一共分文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以及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力图对本研究的总体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明确研究思路,力图通过方法创新和理论创新科学完整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全貌。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概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发展历程。结合相关资料,将其划分为萌芽期、形成期和成熟期。第四部分较为全面地论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具体内容,从逻辑层面将其概括为“1+7+1”的逻辑架构,即为“新发展理念+七个坚持+新发展格局”。第五部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逻辑和理论特征进行了科学概括。在理论逻辑上具体体现为: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发展逻辑;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逻辑;兼顾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全球发展逻辑。在理论特征上体现为科学性、现实性、实践性、人民性和国际性的高度统一。第六部分集中论证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在理论贡献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而且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框架。在实践价值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一方面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另一方面为解决全球经济发展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杨雅崴[2](2017)在《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点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森林是人类的摇篮,在人类生存、发展与进化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林业既是一项基础产业,也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不仅在生态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而且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也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由于非公有制林业成为实现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手段之一,所以,需要不断提倡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而编制合理、科学、有效的森林经营方案是促进非公有制林业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环节。研究采用文献检索、访谈、问卷调查、统计和分析等方法,在分析非公有制林业基本情况的基础,对法律政策环境、森林主导功能、经营能力、相关利益者、公众参与等影响非公有制林场经营方案编制的主要因子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了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要点。在此指导下,对南亩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进行了具体研究。(1)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受4个主要因子影响在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过程中,会受到法律政策、市场需求、林场经营条件以及相关利益者等因子的影响。不同的因子对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影响也会不同。法律政策环境是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依据基础,是所有经营活动的前提;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非公有制林场的经营目标与方向;经营条件影响着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效果;相关利益者多元化是非公有制林场自身的特性,相关利益者的意见与建议会影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内容和实施效果。(2)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把握11大要点通过分析上述影响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因子,提出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十大要点。具体要点有:通过历史沿革回顾林场发展轨迹;明确产权结构,做到责、权、利统一;分析经营环境;森林资源调查与分析;产业产品结构分析;确定方针与目标;森林经营规划设计;森林健康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众参与;保障机制。(3)南亩林场经营目标贯穿方案编制的全过程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点指导着南亩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在编制的全过程中,编制的要点基本上需要考虑到南亩林场的整体发展目标,以目标为基准,控制着南亩林场森林经营整体发展。
高太平,刘靖[3](2012)在《黑龙江省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根据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现状与特点,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对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进行深入理论分析,提出了适合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经营模式以及有效经营模式应遵循的原则。在对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发展对策和措施。
田钒平[4](2012)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文中提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而每一个现实的个人是否有能力实现其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则是这一目的能否实现的根本前提。在现实社会中,公民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的获得取决于个人努力和学习与成长环境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对有主观意愿和客观努力的人而言,由区域性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构成的学习与成长环境的好坏,决定了一个人通过学习过程培育和提升权利的可行能力的效果。而外部环境的塑造要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或市场两个方面的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得到社会的尊重,政府对其权利的维护又是否有效,构成了公民权利能否实现以及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能否有效提升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二者的积极功能,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制约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程度,是决定公民权利实现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在资源状况、经济结构、市场环境与市场能力等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完善市场与政府权力运行的规则及其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将民族自治地方拥有的市场发展潜力大、自然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转化为真正的经济和财政优势,进而推动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公民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的关键。从总体上讲,当下制约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统一的市场运行制度与传统的习俗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二是中央或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责和权力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为此,政府在研究和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时,需要注意并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尤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以宪法规则为核心,通过不同层次的规则制定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规则,妥善处理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宪法规则与一般规则、上位阶规则与下位阶规则的关系,构建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内在和谐一致的规则体系及相应的实施机制。首先,以政府提供的正式规则作为评价非正式规则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标准,非正式规则能否成为经济发展的制度构成要素,应接受正式规则的检验。其次,重视规则的逻辑结构对规则的可实施性的影响,从微观层面解决制度变迁的有效性。再次,为维护由不同层次的规则构成的规则体系的内在协调与一致,必须将一般性规则和政策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建立以宪法规则为依据的规则冲突解决机制。最后,注意规则的公正性对制度变迁的有效性的制约。一般性规则的公正性应接受宪法规则的检验;对为一般规则提供公正标准的宪法规则进行修改时,必须遵循协商民主和一致同意规则的要求。第二,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改变以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的总量差距作为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价值目标的传统观念,以保障公民的充分就业、收入改善和收入能力提升为重点,引导经济活动的安排和相应的制度变革。首先,确立适度的区域经济发展规模,妥善协调与处理政治民主、传统文化、教育发展等非经济因素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各民族自治地方内部的发展差距和环境与资源约束下的民生改善等相关问题。其次,制定在公有制之下有效保障公民就业的政策措施,在私有制之下保障公民就业稳定性的制度机制;建立与产值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就业岗位供给制度、农民工真正退出农村的制度,缓解第一产业的就业负担。再次,建立解决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的农业规模化的相关制度;将生态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因素,使生活在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区的民众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构建一个合理评价不同层级的劳动者的贡献大小、资本和劳动对物质生产的贡献大小的标准体系,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对因国家政策和行业垂直管理造成的公民收入的过大差距,应确定一个合理标准,既能体现一定优惠,但又不致引致行业之间或内部的过大差距。最后,改善劳动者参与社会组织决策形成与实施的权利保障,加强市场运行法制教育,加强教育质量建设,赋予和保障具有传统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成员自主选择教学语言的权利而不是一体化地推行双语或民族语言教学,将环境治理和维护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加强公民的宪政意识与能力的培育,使其能够运用法律权利与程序维护其利益。第三,以宪政改革为核心,修改与完善宪法及其相关法,合理划分中央或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为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宪政规则实施机制,将各级政府的职权行为纳入宪政轨道。首先,在宪政结构的完善方面,修改设置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享有双重权力、行使自治权必须报经批准的宪法规则,慎重对待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可能对自治权造成的分割;修正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或司法机关的双重领导或监督体制,建立“以地方权力机关为核心,横向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相互制约为主导”的分权运行机制;以宪政分权逻辑处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与上级政府帮助职责的关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行使最终的决策权,由地方行使决策的请求权和执行权,以维护中央或上级政府决策与民族自治地方需求的适应性。其次,在自治权的有效行使方面,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宪法相关法为依托,修改和完善界定自治权的规则,使其在微观结构上具有完整性、明确性,对其他法律中不符合宪政原则和规则要求的具体规定予以修改,减少规则之间的冲突。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启动立法解释、违宪审查和争议裁决的程序权利,消解其与上级政府发生争议时的被动困境。再次,在帮助职责的有效履行方面,修改《宪法》及其相关法界定特别措施的规则体系,明确帮助职责的合理限度,合理区分有关政府承担的具体职责,妥善解决上级政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职责的维护机制;改革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公共决策机制,使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作出请求上级政府履行帮助职责和执行帮助政策的公共决策时,能够真正反映当地的发展特点和客观需要;改变以“历史补偿”或“现实补偿”作为支撑上级政府履行帮助职责的正当理由的现状,以尊重与保障生存权与发展权为依托,通过宪政规则与实施机制将接受帮助者与上级政府的权力行使限定在合理限度以内。
雒文虎[5](2012)在《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的林业作为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着林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特别是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已经成为加速林业跨越式发展、解决林区“三危”问题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黑龙江省虽然是国有林区占主导地位的省份,但是非公有制林业在不同的时期依然得到了不同的发展,研究探索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的运行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本论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林业分类经营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以国外私有林业发达国家的私有林业运行的模式为借鉴,对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轨迹进行了系统阐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探寻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影响因素,预测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趋势,构建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良好有序运行的制度环境。美国、芬兰、瑞典、韩国等私有林业发达的国家,都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私有林业快速、健康地发展。其主要的做法是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规范私有林业运行,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保护私有林主的积极性,通过积极的扶持政策提高私有林主的经济效益。由于国有林占主体,受到长期以来我国对重点国有林区政策的影响,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历程和运行方式具有独特性。在文献调研、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找出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影响因素,并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的权重。在科学构建层次结构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通过指标的重要性,预测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趋势,即运行主体由分散经营为主向现代企业形式的集约化发展,运行目标由突出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等多效益发展,运行环境由政府管制为主向政府加大扶持力度上发展。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主要内容是运行主体、运行目标、运行规则和运行环境。运行主体的发展趋势是第一产业向个体合作制、第二产业向公司制、第三产业向专业公司制发展。运行目标的定位是在初级阶段要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级阶段要在追求经济效益中突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运行的经济规则必须要保障有效竞争,市场规则必须要保障契约执行,环境规则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运行环境要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完善和构建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制度环境。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制度性障碍既有制度供给不足也有制度供给过剩。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制度需求包括正式制度需求和非正式制度需求。要在产权保障、税费补贴、融资保障、保险支撑、政府职能转换、林业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完善和构建正式制度;要在思想价值观念塑造、林业生态文化构建等方面构建非正式制度。本文的创新主要在于系统阐述了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轨迹和现状,科学预测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趋势,提出保障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健康快速运行需要构建和完善的制度内容,特别是重点研究了林业生态文化对于推动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作用和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发展的重点。
刘红[6](2011)在《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林木种苗是林业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林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对于改善林分质量、提高人工林生产力,增加森林资源和木材供给,维持森林遗传多样性和提高人工林生物学稳定性,影响森林生态系统健康与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林木种苗发展决定着我国营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但是,我国林木种苗发展中存在着许多深层次问题,种质资源保护不力,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良种选育推广薄弱,扶持政策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不强,与发展现代林业和实现林业发展目标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文以林木遗传育种和林木良种管理工程科学、经济理论、管理理论为指导,以相关法律为依据,采用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专题研究、典型案例与综合研究相结合,现场调查、访谈与文献法相结合,林业学科与多学科结合的研究方法,以构建林木种苗发展的理论技术体系、研发生产供应管理体系、技术经济政策体系为研究目标,系统分析了我国林木种苗发展历程,世界林木种苗发展特点,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危机,中国林木种苗发展典型模式,社会经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和城乡发展对林木种苗的需求;阐述了林木种苗在中国林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探讨了“林木种苗发展的系统工程论”的构想及其体系作为基础的现代林木种苗发展道路的可行性,以及林木种苗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途径等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林木种苗发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关键性的重大战略问题,作了用心探索。笔者建议,林木种苗事业建设是国家公益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中国的林木种苗事业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在系统工程理论的指导下,建立长期的国家林木种苗发展体系和保障机制,即:科技创新和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体系、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从发展战略、经营思想和种苗技术要求特点出发,按主导功能和生产目的,将林木种苗建设划分为公益性种子建设工程(包括,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林木良种选育、林木良种生产和林木种子贮备等工程)、商品性苗木培育工程(包括,绿化观赏苗木培育、造林绿化的各类种植材料培育等工程)和兼融性种苗建设工程(包括,林木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工程)三大类,进而制定不同的目标、政策和措施。最后,提出了推进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改革建议。
丁鸿[7](2010)在《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平原林业的发展囿于农户对森林功能认识的偏差而发展不稳定,森林三大效益通过一定的机制转化成农户较高的经济利益,从而促进平原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一直是林业发展理论研究的热点。本论文以江苏平原林业发展为背景,以林业市场需求和供给理论以及比较利益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不同阶段平原林业发展的特征分析,总结出不同阶段作为平原林业发展两大驱动力——农户和政府的变化关系,通过对苏北林业资源配置和产权改革进行调查和实证分析,针对林地资源配置和产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林地资源流转和产权改革的政策建议和平原林业发展的保障机制。本论文主要研究结论是:1.对平原林业定位和作用的认识差异是区分平原林业发展不同阶段的核心依据,平原林业发展的四个阶段,即政治需求阶段、农业需求阶段、林业产业经济需求阶段和以生态为主的多元需求阶段,其特征差异就在于对森林功能的不同需求。2.农户和政府是平原林业发展的两大驱动力,合力驱动林业的发展。经济利益是农户驱动力的核心所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要依赖政府,农户和政府两个驱动力相辅相成,互为增减的变化关系,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使生态效益转换为农户的经济效益,可以增强农户的驱动力,减少政府的驱动力。3.农户的林地资源配置是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进行的,江苏平原农区农地资源配置零碎化、配置效益低、流转不通畅以及非农化趋势等问题影响了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了林业发展的不稳定性。4.经济利益原则是农户发展林业的源动力,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保证农户利益的根本,江苏平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绩效显着,进一步深化平原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平原林业发展的根本保证。5.平原林业的发展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林业生态基金制度是市场化的要求,是实现林农经济利益最大化,从而增强农户驱动力的有效制度。多元化的社会资金投入,以及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建立现代林业产业,实现平原林业高效化的必要保障。
李国英,季洪毅,韩志坚,王耀国,庄岩[8](2009)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探讨》文中研究指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我国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的现实,提出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必须解放思想、科学规划,遵守国家法律,建立相应的服务体系,遵守相关原则。
池美子[9](2009)在《延边州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延边远处中国边陲,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构成决定了她在林业产业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林业经济的发展,则是延边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林业应运而生,并成为林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事实证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在具体的进程中,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却产生了种种问题,使其陷入困境。本文试图对延边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高速发展进行讨论研究,参考国外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先进经验及对比延边特殊的发展现状,以“林业作为延边的支柱产业,特殊的状况决定了特殊的发展前景,通过政府及企业自身具体的政策调整,将会有利于延边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快速的发展”为理论假设,对延边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进行调研,分析在政府、企业相互关系和作用的过程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调研活动,本文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延边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依次是林业产权、税费、采伐限额等因素。本文的结论是:政府的推动和企业的改革,依然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推动力,关键是合理利用制度变迁,从而带来区域经济的真正发展。
李红星[10](2009)在《中国林业利益机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既是人口大国,又是少林国家,经济和社会对林业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并使生态需求成为第一需求。但现实林情是,我国的森林为了生态保护的目的,一棵树不砍也不够用;为了用材的目的,一棵树不留也维持不了多少年。林业资源匮乏的直接原因,不仅仅在于历史上的过度采伐、无节制利用和林木生长周期长、恢复慢、所需投资大,更在于林业生产力落后,突出表现为林地利用率低、生产效率低、林地产出低,林产加工业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高,木材综合利用、保护利用、节约代用产业和林下特色经济、林业现代服务业都没有得到充分发展,部门办林业的羁绊也始终没有冲破,整个林业经济仍在封闭、低速、低效的状态下运行。尽管国家展开大规模的林业建设,实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并推进国有林区和集体林业的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但林业资源匮乏的状况未见根本好转。究其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在构建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不注意研究和运用利益机制,缺乏与改革和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动力系统,导致林业经营特别是营造林活动比较效益低,林业微观主体缺乏活力,多元社会主体不愿进入,也无法进入。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容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达到政府与林业微观主体的目标函数趋向一致的林业利益机制,实属当务之急。本文以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为研究背景,以森林资源增加、林业三大效益兼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多元社会主体、多元社会资本办林业为研究目标,以利益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研究主线,按照激励相容的思路(即林业微观主体在利益机制激励下的理性逐利行为客观上起到资源增加、生态改善和产业发展的效果,实现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统一),重点研究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协调问题、国有林业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中的利益支持问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中的利益激励问题以及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利益整合问题,最终以利益机制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利益导向调动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文还从利益激励角度,就国有林区改革模式、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的建管模式、经济限伐机制、分类经营改革功过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适度涉及了林业产业政策、对外经贸合作、木材市场宏观调控等相关问题。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从利益激励与协调角度出发,通过政府选择利益手段、设计并向市场输入利益参数,凭借市场机制的自动传导功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导向,诱导林业微观主体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理性预期和自主行为决策,形成社会资源在林业领域的积聚效应,从而协调林业两大效益间的矛盾,深入推进国有林业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支撑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本文的研究思路是从利益机制理论分析到结合林业发展与改革实际的利益机制运用,从林业经济主要问题到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具体构建和运行,层层递进。通过研究力求构建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协调机制,国有林业企业改革的利益支持机制,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利益激励机制,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利益整合机制等四项利益机制模式。构建每一个利益机制大体上都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革或发展思路、构建利益机制促进改革或发展思路的实现这样一条逻辑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分别把握每一个问题的全貌并系统提出利益激励对策。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创新:一是奠基林业利益机制理论与应用方法:二是打通多元社会主体进入林业资源经营领域从事营造林活动的渠道;三是设计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管体制的改革模式,探讨投资主体换位、建设主体换位的具体办法,研究使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管活动获得与商品林经营等同的产业属性的对策;四是探索出以经济限伐机制取代行政限额采伐制度的合理性和操作模式。在我国,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林业木材生产定位的长期影响,系统研究林业利益机制问题仍属新的领域,可依成法不多,但这类研究却极富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从理论意义上看,可以实现林业利益机制理论的完善与创新,寻找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动力。可将“机制设计理论”在我国林业改革发展中找到现实落脚点和简捷路径,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林情的利益激励理论体系、利益激励方法和技术路线,为我国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新的理论支撑,为以利益导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借鉴。从实践意义上看,林业利益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可以通过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破除政府林业、部门林业的羁绊,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增加林业资源数量和提高质量,是摆脱林业“三危”(可采林木资源危机、林业企业经济危困、林区职工生活危难)困境的现实选择;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从而推动国有林业企业的市场化取向改革:有利于创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几个问题的认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几个问题的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研究意义 |
1.2.2 实践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理论资源 |
2.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 |
2.1.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 |
2.1.3 新时代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崭新且复杂 |
2.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形成的理论资源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相关政治经济学理论 |
2.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的相关经济思想 |
2.2.3 西方经济学值得借鉴的相关理论 |
第3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形成发展历程 |
3.1 萌芽期:七年知青岁月的初期经验 |
3.1.1 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树立 |
3.1.2 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开启 |
3.2 形成期:30 年的地方经济治理经验 |
3.2.1 正定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2.2 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2.3 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2.4 上海工作期间提出的经济思想 |
3.3 成熟期:十八大以来提出的经济思想 |
3.3.1 十八大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3.3.2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3.3.3 十九大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3.3.4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经济思想 |
第4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具体内容 |
4.1 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引领——新发展理念 |
4.1.1 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
4.1.2 新发展理念的提出及基本内涵 |
4.1.3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
4.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内涵——“七个坚持” |
4.2.1 经济发展领导核心论: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4.2.2 经济发展目的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
4.2.3 经济发展阶段特征论: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 |
4.2.4 经济体制改革论:坚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二元关系 |
4.2.5 宏观经济管理论: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 |
4.2.6 经济发展战略论:坚持问题导向部署经济发展新战略 |
4.2.7 经济工作方法论:坚持正确的工作策略和方法 |
4.3 新时代中国经济的新发展格局 |
4.3.1 构建高质量国内大循环 |
4.3.2 优化发展国际大循环 |
4.3.3 促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 |
第5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逻辑及理论特征 |
5.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逻辑 |
5.1.1 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发展逻辑 |
5.1.2 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绿色发展逻辑 |
5.1.3 兼顾国内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全球发展逻辑 |
5.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特征 |
5.2.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科学性 |
5.2.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现实性 |
5.2.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实践性 |
5.2.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人民性 |
5.2.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国际性 |
第6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 |
6.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理论贡献 |
6.1.1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 |
6.1.2 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框架 |
6.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大实践价值 |
6.2.1 为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
6.2.2 为解决全球经济发展难题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概况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2.1 基础概念 |
2.1.1 非公有制经济 |
2.1.2 非公有制林业 |
2.1.3 非公有制林场 |
2.2 理论基础 |
2.2.1 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理论 |
2.2.2 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理论 |
2.3 研究方法 |
2.3.1 文献检索法 |
2.3.2 访谈法 |
2.3.3 问卷调查法 |
2.3.4 规范分析法 |
2.3.5 实证分析法 |
2.4 技术路线 |
3 影响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主要因素 |
3.1 法律政策环境 |
3.2 市场环境 |
3.3 经营条件 |
3.4 相关利益者 |
4 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点 |
4.1 经营沿革概况 |
4.2 产权结构 |
4.3 经营环境 |
4.4 森林资源分析 |
4.5 产业结构 |
4.6 经营方针与目标 |
4.6.1 经营方针 |
4.6.2 经营目标 |
4.7 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
4.8 森林健康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
4.9 基础设施建设 |
4.10 公众参与 |
4.11 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保障机制 |
5 实证研究:南亩林场 |
5.1 南亩林场经营沿革 |
5.1.1 经营历史 |
5.1.2 经营能力 |
5.2 南亩林场产权结构 |
5.3 经营环境分析 |
5.3.1 政策环境分析 |
5.3.2 市场环境分析 |
5.4 南亩林场森林资源分析 |
5.4.1 地类结构 |
5.4.2 林种结构 |
5.4.3 树种结构 |
5.4.4 龄组结构 |
5.5 产业结构分析 |
5.5.1 产业结构现状 |
5.5.2 产业与产品发展潜力 |
5.6 方针与目标的确定 |
5.6.1 经营方针 |
5.6.2 经营目标 |
5.7 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
5.7.1 森林经营类型组织 |
5.7.2 森林经营技术体系设计 |
5.7.3 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
5.8 森林健康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
5.9 基础设施建设 |
5.10 公众参与与实施 |
5.11 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保障机制 |
6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2 讨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公民权利实现能力、经济发展与政府责任 |
1.2 相关概念、研究对象与研究目的的界定 |
1.2.1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地方 |
1.2.2 制度、制度约束与宪政 |
1.2.3 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 |
1.3 宪政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现状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
1.4 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 |
1.4.1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结构与变迁机理 |
1.4.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与制度约束 |
1.4.3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政府责任与宪政改革 |
1.5 可能创新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与制度构成要素的逻辑关系 |
2.1 制度构成要素的逻辑关系的多样性与模糊性 |
2.2 制度变迁的悖论与制度结构的分裂性 |
2.3 非正式规则作为合法性标准的限定性与可行性 |
2.4 观察者与行为者的立场的分离与统一的必要性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制度变迁的宪政机制与制度有效变迁的制约因素 |
3.1 宪政分权立法体制、规则的层级结构与制度变迁的有效性 |
3.2 规则的逻辑结构、违宪审查和解释机制与制度变迁的有效性 |
3.3 宪政规则的选择、宪政规则约束下的选择与制度变迁的公正性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理念转换与制度变迁目标辩正 |
4.1 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的制度变迁及其实效 |
4.2 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推进制度变迁的合理性 |
4.3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基本要求 |
4.4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主要任务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就业保障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5.1 公民就业状况总体评价 |
5.2 解决就业问题的规则需求与供给现状 |
5.3 就业保障缺失的制度根源与完善路径 |
第六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收入改善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6.1 公民收入水平总体评价 |
6.2 区域、行业之间和行业内部公民实际支付能力差异分析 |
6.3 公民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制度根源与完善路径 |
第七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收入能力提升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7.1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经济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2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文化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3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社会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4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政治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第八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结构反思与重塑 |
8.1 模糊或淡化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关系法律规定的清理与改进 |
8.2 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运行机理的缺陷与修正 |
8.3 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帮助职责与地方自治权的协调性不足与完善 |
第九章 民族自治地方有效行使自治权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构 |
9.1 规则结构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9.2 规则冲突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9.3 规则实施机制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第十章 上级国家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构 |
10.1 特别措施的稳定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10.2 特别措施的适应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10.3 特别措施的正当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主要概念和基础理论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研究范畴的界定 |
2.1.2 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 |
2.1.3 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 |
2.1.4 运行机制的内涵 |
2.2 基础理论 |
2.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林业分类经营理论 |
2.2.4 资源配置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外国私有林业的运行状况及经验借鉴 |
3.1 美国私有林业运行 |
3.1.1 美国私有林业的运行主体 |
3.1.2 美国私有林业的运行环境 |
3.2 芬兰私有林业运行 |
3.2.1 芬兰私有林业的运行主体 |
3.2.2 芬兰私有林业的运行环境 |
3.3 瑞典私有林业运行 |
3.3.1 瑞典私有林业运行主体 |
3.3.2 瑞典私有林业运行环境 |
3.4 韩国私有林业运行 |
3.4.1 韩国私有林业的运行主体 |
3.4.2 韩国私有林业的运行环境 |
3.5 外国私有林的运行特点和经验借鉴 |
3.5.1 私有林在国家的优势地位明显 |
3.5.2 私有林的法制保障健全 |
3.5.3 私有林的政府扶持到位有力 |
3.5.4 组织形式运行有效 |
3.6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轨迹和运行要素分析 |
4.1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轨迹 |
4.1.1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 |
4.1.2 所有制形式升级过渡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 |
4.1.3 改革开放至今 |
4.2 中国非公有制林业的运行轨迹 |
4.2.1 调整改造和禁止发展阶段 |
4.2.2 重新成长和改革发展阶段 |
4.3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的运行轨迹 |
4.3.1 上世纪非公有制林业缓慢发展 |
4.3.2 实施天保工程非公有林业获得重大发展机遇 |
4.3.3 伊春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为非公有林业的发展破冰探索 |
4.3.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完成为非公有制林业注入新的活力 |
4.4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要素分析 |
4.4.1 运行主体 |
4.4.2 运行目标 |
4.4.3 运行环境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影响因素及运行趋势分析 |
5.1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影响因素概述 |
5.1.1 林权制度 |
5.1.2 融资情况 |
5.1.3 税费问题 |
5.1.4 活立木交易体系 |
5.1.5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制度 |
5.1.6 森林保险体系 |
5.1.7 政府职能 |
5.1.8 林业服务体系 |
5.1.9 林业文化建设 |
5.2 基于专家咨询确定影响因素的影响因子 |
5.2.1 专家咨询法的主要内容 |
5.2.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影响因素的影响因子 |
5.3 基于层次分析法预测非公有制林业的运行趋势 |
5.3.1 层次分析法的主要内容 |
5.3.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趋势层次结构模型建构 |
5.3.3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趋势分析 |
5.3.4 运行趋势影响因素的结果分析 |
5.3.5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趋势预测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主体选择和运行目标定位 |
6.1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主体的选择 |
6.1.1 运行主体选择的原则 |
6.1.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主体的确定 |
6.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目标的定位 |
6.2.1 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目标定位的原则 |
6.2.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目标的定位 |
6.3 本章小结 |
7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的运行规则确认与运行环境构建 |
7.1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规则的确认 |
7.1.1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呈现动态平衡态势 |
7.1.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经济规则 |
7.1.3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的环境规则 |
7.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环境的构建 |
7.2.1 运行的环境需求 |
7.2.2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的运行环境模型 |
7.3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正式制度的完善与构建 |
8.1 产权保障制度 |
8.1.1 完善黑龙江省林权制度的内涵 |
8.1.2 完善林权制度的策略 |
8.2 融资支撑制度 |
8.2.1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融资制度特点 |
8.2.2 完善融资制度的策略 |
8.3 税费优惠制度 |
8.3.1 完善林业税费制度的原则 |
8.3.2 完善税费制度的策略 |
8.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8.4.1 生态效益补偿的制度需求 |
8.4.2 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策略 |
8.5 森林保险保障制度 |
8.5.1 森林保险体系的制度需求 |
8.5.2 完善森林保险制度的策略 |
8.6 政府职能促进制度 |
8.6.1 理性的政府职能架构 |
8.6.2 林区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 |
8.7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制度 |
8.7.1 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特点 |
8.7.2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
8.8 本章小结 |
9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非正式制度的塑造与构建 |
9.1 思想价值观念引领制度 |
9.1.1 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思想价值观念需求 |
9.1.2 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思想价值观念塑造 |
9.2 林业生态文化驱动制度 |
9.2.1 林业生态文化的科学内涵 |
9.2.2 林业生态文化的驱动力表现 |
9.2.3 林业生态文化驱动体系构建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
1.1.1 林木种苗发展的技术经济背景 |
1.1.2 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发展及供应体系概况 |
1.1.3 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发展的主要经验 |
1.1.4 林木育种和苗木培育科学研究进展 |
1.1.5 林木种苗发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重点 |
1.1.6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2 林木种苗发展比较研究 |
2.1 中国林木种苗发展阶段比较研究 |
2.1.1 第一阶段:号召动员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60年代初) |
2.1.2 第二阶段:研究试点阶段(1960年代初~1978年) |
2.1.3 第三阶段:基地生产阶段(1978~1999年) |
2.1.4 第四阶段:依法治种阶段(2000~2009年) |
2.2 国内外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供应空间比较研究 |
2.2.1 林业发达国家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供应 |
2.2.2 国内外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供应发展特点比较 |
2.3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的SWOT分析 |
2.3.1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优势分析 |
2.3.2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机遇分析 |
2.3.3 我国林木种苗发展不足与危机分析 |
2.4 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方向 |
2.4.1 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管理 |
2.4.2 建立林木良种生产和良种苗木培育扶持制度 |
2.4.3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利用 |
2.4.4 加快林木良种选育进程 |
2.4.5 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 |
2.4.6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林木良种和种苗质量意识 |
2.5 本章小节 |
3 林木良种生产和种苗发展理论体系研究 |
3.1 林木遗传改良技术体系的理论发展 |
3.1.1 概念 |
3.1.2 林木遗传改良技术体系的理论形成 |
3.1.3 林木遗传改良技术体系的理论发展 |
3.2 林木种苗发展与中国林业分工理论 |
3.2.1 中国林业分工理论内涵 |
3.2.2 林业分工理论对林木种苗发展的指导意义 |
3.3 林木种苗发展与现代林业理论 |
3.3.1 世界各国现代林业思想 |
3.3.2 中国现代林业理论内涵 |
3.3.3 用现代林业理论指导林木种苗发展 |
3.4 林木种苗发展与生态文明理论 |
3.4.1 人类文明发展历程 |
3.4.2 生态文明理论内涵 |
3.4.3 林业和林木种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分析 |
3.5 林木种苗发展与系统科学和系统工程理论 |
3.5.1 系统论的基本原则 |
3.5.2 系统创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
3.5.3 霍尔三维结构(Hall three dimensions structure) |
3.5.4 用系统工程论指导林木种苗发展 |
3.6 林木种苗发展与西方经济学理论 |
3.6.1 西方经济学理论内涵 |
3.6.2 分析 |
3.7 林木种苗发展与公共管理理论 |
3.7.1 公共管理理论基本内涵 |
3.7.2 公共政策理论 |
3.7.3 公共财政理论 |
3.7.4 行政法理论 |
3.8 林木种苗发展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3.8.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涵 |
3.8.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理论基础 |
3.8.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 |
3.9 林木种苗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
3.9.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9.2 科学发展观 |
3.9.3 林木种苗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 |
3.10 战略管理理论与国家种苗发展体系 |
3.10.1 战略管理理论概述 |
3.10.2 林木种苗发展体系构想 |
3.11 本章小节 |
4 林木种苗发展案例研究 |
4.1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木种苗科技联合攻关 |
4.1.1 研究背景 |
4.1.2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4.1.3 福建省林木种苗科技联合攻关 |
4.1.4 主要启示 |
4.2 浙江省林木良种创新平台和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4.2.1 研究背景 |
4.2.2 浙江省林木良种创新平台核心内容 |
4.2.3 浙江省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4.2.4 林木良种创新和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建设成效分析 |
4.2.5 主要启示 |
4.3 河南省非公有制林木种苗基地发展典型研究 |
4.3.1 研究背景 |
4.3.2 河南省非公有制种苗基地发展历程 |
4.3.3 河南省非公有制种苗基地经营形式及主要特点 |
4.3.4 河南省发展非公有制种苗基地的成效分析 |
4.3.5 河南省发展非公有制种苗基地的主要经验 |
4.3.6 主要启示 |
4.4 江苏省杨树产业中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4.4.1 研究背景 |
4.4.2 江苏省杨树产业中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核心内容 |
4.4.3 江苏省杨树产业中的种苗生产供应成效分析 |
4.4.4 主要启示 |
4.5 广东省外资企业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中的种苗供应特点 |
4.5.1 研究背景 |
4.5.2 广东省外资企业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中的种苗供应特点 |
4.5.3 广东省外资企业森林资源培育项目中的种苗供应成效分析 |
4.5.4 主要启示 |
4.6 山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典型研究 |
4.6.1 研究背景 |
4.6.2 山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核心内容 |
4.6.3 山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典型案情分析 |
4.6.4 主要启示 |
4.7 河北省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 |
4.7.1 研究背景 |
4.7.2 河北省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核心内容 |
4.7.3 河北省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成效分析 |
4.7.4 主要启示 |
4.8 本章小节 |
5 国家林木种苗供需研究 |
5.1 全国林木种苗供需现状 |
5.1.1 林木种子供需情况 |
5.1.2 苗木供需情况 |
5.1.3 我国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4 种苗生产供应应对措施 |
5.2 发展趋势分析 |
5.2.1 结构优化——品种多样化 |
5.2.2 追求质量——品质优良化 |
5.2.3 多元体制——分工合理化 |
5.2.4 市场运作——运作市场化 |
5.2.5 法制环境——管理规范化 |
5.2.6 强化服务——服务社会化 |
5.3 需求预测 |
5.3.1 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现代林业和林业生态体系建设需要大量品种丰富的良种壮苗 |
5.3.2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林木种苗发挥更大作用 |
5.3.3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对林木种苗提出了更高要求 |
5.3.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木种苗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
5.3.5 城市绿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拓展了林木种苗的发展空间 |
5.3.6 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造林对林木种苗生产和供应提出了紧迫和艰巨任务 |
5.4 本章小节 |
6 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总体战略研究 |
6.1 战略思想与指导方针 |
6.1.1 林木种苗在中国林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
6.1.2 确认识和把握林木种苗发展的十大关系 |
6.1.3 "种苗发展系统工程论"思想 |
6.1.4 "种苗发展系统工程论"思想体系(种苗"四化"的指导方针和种苗"四大体系"建设) |
6.2 战略布局与战略目标 |
6.2.1 战略布局 |
6.2.2 战略目标 |
6.2.3 战略途径 |
6.3 战略重点 |
6.3.1 科技创新和良种选育推广体系 |
6.3.2 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 |
6.3.3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体系 |
6.3.4 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 |
6.4 本章小节 |
7 国家林木种苗发展重点战略问题 |
7.1 国家林木种苗科技发展战略问题 |
7.1.1 战略目标 |
7.1.2 战略重点 |
7.1.3 战略措施 |
7.2 公益性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战略问题 |
7.2.1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战略问题 |
7.2.2 林木良种繁育战略问题 |
7.2.3 林木种子贮备战略问题 |
7.3 苗木产业发展战略问题 |
7.3.1 战略目标 |
7.3.2 战略布局和重点 |
7.3.3 战略措施 |
7.4 兼容性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4.1 重点林木采种基地发展战略问题 |
7.4.2 重点国有苗圃发展战略问题 |
7.5 非公有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5.1 非公有制林木种苗发展历程与现状 |
7.5.2 战略目标 |
7.5.3 战略重点 |
7.5.4 战略措施 |
7.6 国家林木种苗区域发展战略问题 |
7.6.1 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2 油茶产业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3 城市绿化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中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6.5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林木种苗发展战略问题 |
7.7 林木种苗发展的监管和服务战略问题 |
7.7.1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问题 |
7.7.2 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问题 |
7.8 本章小节 |
8 林木种苗发展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 |
8.1 现行政策回顾及理论分析 |
8.1.1 林业政策取向与种苗建设 |
8.1.2 林木种苗发展政策回顾 |
8.1.3 当前林木种苗政策落实不到位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 |
8.1.4 理论分析 |
8.2 建立长期稳定的林木种苗事业发展国家支持体系 |
8.2.1 林木良种财政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8.2.2 林木种苗财政支持建议 |
8.2.3 广泛的民间投入机制 |
8.3 林木种苗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研究 |
8.3.1 我国林木种苗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现状 |
8.3.2 基本思路 |
8.3.3 建立科研生产管理体制的建议 |
8.4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体系和多元化运行机制研究 |
8.4.1 我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体制现状 |
8.4.2 基本思路 |
8.4.3 主要任务和内容 |
8.4.4 完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机制的建议 |
8.5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法制体系和质量、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
8.5.1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法制体系现状 |
8.5.2 基本思路 |
8.5.3 健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法制体系和质量、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议 |
8.6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研究 |
8.6.1 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现状 |
8.6.2 基本思路 |
8.6.3 完善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的建议 |
8.7 本章小节 |
9 结论 |
9.1 基本弄清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时空和内外部发展规律,提出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方向 |
9.2 初步建立起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理论技术体系,为构建林木种苗发展战略奠定了基础 |
9.3 通过林木种苗发展案例研究,建立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的典型模式 |
9.4 基本弄清中国林木种苗发展供需状况,预测了林木种苗发展趋势 |
9.5 提出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战略,构建起中国林木种苗发展体系框架 |
9.6 理清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重点战略问题,分别提出了战略目标、重点和措施 |
9.7 完善了中国林木种苗发展技术经济政策体系,提出了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奖项 |
1 发表的论文 |
2 编着的书籍 |
3 获得的奖项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Abstract |
(7)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平原林业森林功能的变化及产生的问题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2.1 主要内容 |
1.2.2 研究的方法 |
2 平原林业研究成果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平原林业研究成果综述 |
2.1.1 第一阶段:研究起步阶段 |
2.1.2 第二阶段: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平原林业的地位和作用 |
2.1.3 第三阶段: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是关注点 |
2.1.4 第四阶段:现代平原林业研究 |
2.2 几个相关概念解释 |
2.2.1 农地 |
2.2.2 林地 |
2.2.3 农地产权 |
2.2.4 林权 |
2.2.5 农地流转 |
2.2.6 森林资源配置 |
2.3 平原林业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3.3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3.4 比较利益理论 |
3 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的背景分析 |
3.1 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的条件 |
3.1.1 自然条件 |
3.1.2 资源条件 |
3.2 江苏平原林业经济发展状况 |
3.2.1 苏北区五市整体经济状况 |
3.2.2 林业经济发展状况 |
3.3 江苏平原林业体系概述 |
3.3.1 平原林业体系的内涵 |
3.3.2 平原林业的发展模式 |
4 江苏平原林业发展影响因子研究 |
4.1 江苏平原林业发展阶段与特征分析 |
4.1.1 平原林业发展阶段划分依据 |
4.1.2 平原林业发展四个阶段 |
4.2 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的动因分析 |
4.2.1 林业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
4.2.2 农户经济利益驱动和政府驱动的变化关系 |
4.2.3 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的具体动因分析 |
5 江苏平原农区林地资源配置实证分析 |
5.1 江苏平原农区农村土地经营 |
5.1.1 农村土地经营规模、构成及变化(以宿迁市为例) |
5.1.2 农地资源配置存在问题归因分析 |
5.1.3 土地规模化的必然需求 |
5.2 林业用地的机会成本分析 |
5.2.1 江苏平原农区土地不同利用方式比较(以宿迁市沭阳县为例) |
5.2.2 农地非农化的趋势 |
5.2.3 林地资源逆转的趋势 |
6 江苏平原农区林权制度实证分析 |
6.1 平原林业产权制度变迁 |
6.1.1 农村土地改革阶段(1949——1952) |
6.1.2 合作化阶段(1953——1960) |
6.1.3 林业产权调整阶段(1961—1964) |
6.1.4 文化大革命阶段(1966—1976) |
6.1.5 农村改革后的林业“三定”阶段(1978—1991) |
6.1.6 平原林业现代林权制度改革阶段(1992 至今) |
6.2 江苏平原农区林权制度改革实证分析 |
6.2.1 新一轮平原农区林权制度改革 |
6.2.2 江苏平原农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动因分析 |
6.2.3 江苏平原农区林权制度改革的绩效分析 |
6.2.4 农区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对策 |
7 建立平原林业发展保障体系对策 |
7.1 林业生态基金制度的设计和构建 |
7.1.1 建立林业生态基金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7.1.2 现行林业基金制度缺陷分析 |
7.1.3 林业生态基金制度的设计 |
7.2 营林资金多元化投入以及信贷资金扶持 |
7.2.1 投资主体多元化 |
7.2.2 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多元化 |
7.3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
7.3.1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成 |
7.3.2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7.3.3 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详细摘要 |
(8)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对非公有制林业的认识 |
1.1 非公有制林业的内涵 |
1.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意义 |
1.3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政策保障 |
1.4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趋势 |
2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几点建议 |
2.1 加深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意义的认识 |
2.2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
2.3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必须建立服务保障体系 |
2.4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需要遵循的原则 |
3 结束语 |
(9)延边州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二章 关于非公有制林业的概念界定及理论综述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国有林区 |
2.1.2 公有制林业 |
2.1.3 非公有制林业 |
2.2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综述 |
2.2.1 交易费用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产权与林权 |
2.2.4 制度变迁理论 |
2.2.5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3 国外私有林发展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私有林概况 |
2.3.2 部分国家私有林制度的特点 |
2.3.3 国外私有林管理经验对延边州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借鉴意义 |
第三章 延边州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历程 |
3.2 延边州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 |
3.3 延边州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
3.3.1 产权问题 |
3.3.2 “三乱”不止,林业企业税费负担过重 |
3.3.3 采伐受限 |
3.3.4 金融体系服务不完善 |
3.3.5 服务体系不健全 |
3.3.6 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内因的制约 |
3.4 延边州非公有制林业存在问题的理论分析 |
3.4.1 产权制度是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基础 |
3.4.2 从“交易费用”和效率角度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分析 |
3.4.3 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非公有制林业制度的变迁 |
第四章 延边州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趋势及对策 |
4.1 加快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4.1.1 坚持利益驱动,明晰产权关系 |
4.1.2 加快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经营流转 |
4.1.3 改革林权登记工作 |
4.1.4 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企业产权的保护 |
4.2 加强税费管理法制建设 |
4.3 保护非公有制林业经济主体的林木采伐自主权 |
4.4 建立健全非公有制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4.5 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的金融支持 |
4.5.1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
4.5.2 健全林业基金制度 |
4.6 加快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的自身改革 |
4.6.1 加快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的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 |
4.6.2 加强对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培训 |
4.6.3 积极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林业利益机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林业利益机制的基本理论与理论基础 |
2.1 林业利益机制的基本理论 |
2.1.1 利益机制的涵义 |
2.1.2 林业利益机制的内涵与外延 |
2.1.3 林业利益机制的存在方式与构成要素 |
2.2 林业利益机制的理论基础 |
2.2.1 福利经济理论 |
2.2.2 制度经济学原理 |
2.2.3 公共财政理论 |
2.2.4 环境经济学理论 |
2.2.5 市场机制理论 |
2.2.6 机制设计理论 |
2.2.7 博弈及博弈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中国林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
3.1 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现实状况 |
3.2 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 |
3.3 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界定与发展现状 |
3.3.1 非公有制林业的基本界定 |
3.3.2 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 |
3.4 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发展状况 |
3.5 本章小结 |
4 利益机制视角下中国林业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
4.1 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不相协调 |
4.1.1 不相协调的表现 |
4.1.2 传统利益协调的形式与弊端 |
4.2 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利益支持不足 |
4.2.1 国有林业企业市场化取向改革模式 |
4.2.2 利益支持不足的表现及原因 |
4.3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利益缺乏激励 |
4.4 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利益缺乏整合 |
4.4.1 生态工程建管体制不科学影响效率和质量 |
4.4.2 资金投入不足影响工程建设进程 |
4.4.3 国家经济补偿不足影响林业主体积极性 |
4.4.4 工程管理问题多影响林业重点建设 |
4.4.5 生态资源产权设计不合理影响多元主体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
4.5 本章小结 |
5 构建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战略构想 |
5.1 对林业利益机制的重新界定 |
5.2 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作用机理 |
5.3 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构建原则和方法 |
5.3.1 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构建原则 |
5.3.2 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构建方法 |
5.4 本章小结 |
6 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构建 |
6.1 林业两大效益的利益协调机制 |
6.1.1 利益协调机制的目标 |
6.1.2 利益协调机制的设定原则 |
6.1.3 协调机制的技术路线 |
6.2 国有林业企业改革支持型利益机制 |
6.2.1 改革支持型利益机制的基本描述 |
6.2.2 改革支持型利益机制的运行条件 |
6.2.3 改革支持型利益机制的运行方式 |
6.2.4 改革支持型利益机制的运用 |
6.3 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利益激励机制 |
6.3.1 利益激励机制的基本描述 |
6.3.2 利益激励机制的技术路线 |
6.4 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利益整合机制 |
6.4.1 重点工程利益整合机制的基本描述 |
6.4.2 重点工程利益整合机制的技术路线 |
6.5 本章小结 |
7 林业新型利益机制的配套措施 |
7.1 林业两大效益利益协调机制的配套措施 |
7.1.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7.1.2 税费调节资源配置行为 |
7.1.3 林权激励 |
7.1.4 增加林区公共产品供给 |
7.1.5 畅通融资渠道 |
7.1.6 疏通生态效益的市场和第三方力量供给渠道 |
7.2 国有林业企业改革支持型利益机制的配套措施 |
7.2.1 改革限额采伐制度 |
7.2.2 妥善安置林区职工 |
7.2.3 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 |
7.2.4 改变林区居民的生活方式 |
7.3 非公有制林业利益激励机制的配套措施 |
7.3.1 放松对林权的约束 |
7.3.2 森林生态效用购买 |
7.3.3 营林生产性补贴 |
7.3.4 精简林业税费并发挥其调节资源配置功能 |
7.3.5 畅通融资渠道 |
7.3.6 建立林区公共服务体系 |
7.4 林业重点工程利益整合机制的配套措施 |
7.4.1 林权实现形式多样化 |
7.4.2 森林生态效用购买 |
7.4.3 苗木等生产性补贴 |
7.4.4 畅通融资渠道 |
7.4.5 建立项目区公共服务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对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几个问题的认识(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研究[D]. 胡炅坊. 吉林大学, 2021(01)
- [2]非公有制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要点研究[D]. 杨雅崴.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 [3]黑龙江省国有林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研究[J]. 高太平,刘靖. 林业勘查设计, 2012(03)
- [4]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D]. 田钒平. 西南民族大学, 2012(12)
- [5]黑龙江省非公有制林业运行研究[D]. 雒文虎. 东北林业大学, 2012(02)
- [6]国家林木种苗发展战略研究[D]. 刘红. 南京林业大学, 2011(05)
- [7]江苏平原林业发展研究[D]. 丁鸿. 南京林业大学, 2010(01)
- [8]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探讨[J]. 李国英,季洪毅,韩志坚,王耀国,庄岩. 森林工程, 2009(04)
- [9]延边州国有林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研究[D]. 池美子. 延边大学, 2009(S1)
- [10]中国林业利益机制问题研究[D]. 李红星. 东北农业大学,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