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信市场何以实现共赢局面(论文文献综述)
黄锦南[1](2021)在《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文中提出哈萨克斯坦是我国的世代友好邻邦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首倡之地和先行先试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媒体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越来越受到各学科研究者的重视。然而,已有成果大部分采用了基于还原论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完全契合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本身固有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质,忽略了国家形象系统内部的动力学特征和涌现。因此,本论文将网络科学的复杂网络方法引入国家形象研究,以检验该方法在国家形象系统研究中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的全部涉华报道和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新冠疫情相关的部分涉华报道文本,构建了一大一小、一整体一局部的两种文本数据库,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结合诸如国际关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中哈两国政府的各项大政方针政策,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官方媒体中的整体国家形象进行了全面挖掘和研究,并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中国在哈官媒中的国家形象进行了具体的个案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哈真理报》涉华报道主要展现了以下4个角度的中国形象:(1)哈萨克斯坦的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2)哈萨克斯坦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3)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形象;(4)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主要包括:(1)对国别区域研究的方法创新作出探索,尝试复杂网络方法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2)挖掘和呈现“一带一路”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哈真理报》中的中国形象;(3)为国家形象、国别区域、乃至其他领域研究者提供哈萨克斯坦官方报纸的客观中国形象数据和真实报道文本。
彭昕[2](2021)在《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国际制度的发展有深化合作和扩大规模两个方向。相对于深化合作直接实现内部提质、进一步促进制度的发展,制度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制度成员的增多,如若不基于强有力的约束协调,则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制度功能的发挥、威胁制度的未来发展。诸如欧盟等强制度,因扩员而引起的内部协调困难、一体化进程延缓等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约束力较弱的国际制度扩员就更易引起功能涣散、治理低效等问题。因此,弱约束性制度理应倾向于深化合作,谨慎扩员。然而,针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实践的经验观察发现,即便在组织面临迫切提质需求的情况下,弱约束性制度仍然实现了扩员。这一选择逻辑上的反常构成了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所在:弱约束性制度为何选择扩员?弱约束性制度如何应对扩员后的功能低效?针对这一问题,就学理基础而言,制度变迁研究构成了研究的宏观理论背景;就经验积累而言,上海合作组织的相关数据与文献为本文提供案例检验基础。但通过对既有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当前以功能主义和理性选择为导向,大量聚焦强制度扩员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对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问题提供有效解释。针对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制度扩员的经验研究,缺乏更进一步的学理提炼与整合,存在理论性不足等问题。基于此,本文采用分析折中主义方法,在制度具备包容性特征且处于协调性制度互动背景的前提下,围绕国际制度功能的多重性内涵,提出了影响弱约束性制度扩员实现的权力制衡、规范扩散以及功能补偿三项基本假设。将其分别带入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从搁置(2001年至2007年)到进行法律准备(2008年至2014年)再到最终落实(2015年至2017年)的三个具体阶段予以验证。就上海合作组织案例而言,针对其弱约束性特征的判定既有其结构性的客观原因,也依据其一系列主观的规则设定。作为一项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主导的区域间合作制度,上海合作组织具有基本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特征;同一空间内众多的相似性制度供给,也在大国利益和小国需求的彼此兼容中维持了基本协调的互动关系。以此为前提,通过历时性比较上合组织扩员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发现:第一,在俄罗斯视角下,由于对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威胁感知不断提升,受到中国实力提升对中亚经济影响力增强的压力,其权力制衡需求呈现了持续增强,因此俄始终致力于积极推动扩员,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作为软制衡工具的作用;第二,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背景下,上合组织的制度成熟、成员国的实力增长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提升“上海精神”这一核心规范出现了日益增强的扩散需求,推升了各成员国寄希望于通过扩员提升制度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倾向;第三,2015年“一带一盟”对接的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确立,通过制度间功能协调上合组织突破原有功能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扩员引起的功能弱化问题,解决了成员国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引起低效问题的后顾之忧。基于系统的理论假设和经验论证,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制度成员国权力制衡和规范扩散需求的提升增强了制度扩员的可能,但不足以促成扩员的最终实现;功能补偿的出现,是在前两项需求不断增长、扩员可能不断累积的情况下促使上合扩员决策得以最终达成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当前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分析总结出可资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约束性国际制度借鉴的发展经验和政策建议:在逆全球化时代、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大背景下,不论是既有弱约束性制度的未来发展,还是后发力量类似的制度供给,都应在关注内部功能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间关系的维护,避免碎片化引起的制度消耗,追求在协调型互动中形成制度间功能的补偿甚至借用。2021年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本文对于上合扩员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已完成的扩员实践,还在明晰扩员依据的基础上对上合新阶段从制度协调中获取的新兴发展动力做出了积极评估与展望。
张晨瑶[3](2020)在《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要求东北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明确了东北参与“一带一路”的方式和程度即深度融入,提升了新形势下东北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中的站位,即建成国家开放合作高地。时隔一年,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强调,东北地区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示东北要通过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进一步提升开放的水平和层次。从建设开放合作高地到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国家对东北地区在“一带一路”的定位逐步升级,期望逐渐提高。为此,东北地区在融入“一带一路”的过程中要努力贯彻新理念、注重拓展新领域,实现对外开放的高层次、高质量。丝路深耕,开放升级,“一带一路”倡议给东北地区开放发展提供了新舞台也提出了新要求,东北唯有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才能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过程中,尽快达到对外开放新前沿的理想境界。关于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学术界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是侧重于某一产业、某一领域的对接,和相对笼统的整体性研究,缺乏系统而完整、全面而细致的研究成果。本文以东北三省一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为切入点,分析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重要依托、拓展平台、推进路径,提炼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时代价值,力求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展开东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区域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开发阵容,以此撬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方向的主要驱动力量。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展开论述:第1章,绪论。概述了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目前对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这一课题的研究情况,综述现有研究成果,形成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2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以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重要论述作为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梳理从国家到东北各地关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政策依据。从历史渊源、文化底色、经济关联、跨境交往四个方面探究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第3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全面分析了东北地区既有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包括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沈阳经济区、哈长城市群的发展情况。评估发展现状、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强化其依托作用以更好的承接“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第4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系统阐释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四个方向上的跨国战略平台,即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北上开发北极航线,东进西拓南下北上构建东北全方位开放大格局。第5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深入论证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的时代契机、基本思路、重要价值、支撑条件、现存问题、实施方案等,以重大工程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第6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塑造包容性全球化发展的中国范例: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管立杰[4](2020)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研究》文中提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下文简称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与传统公共事业提供方式相比,PPP模式具有经济节约、提高效率等明显优势,能够解决财力不足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实现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优势融合,因此,被各国广泛地应用于基础设施领域。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PPP模式。在中央的积极推动下,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日渐兴起,虽然还处于探索期,但发展较为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涵盖农村道路、农村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农业园区建设等多个方面,优势逐渐显现。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在库PPP项目9626个,投资额14.8万亿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共计664个,投资金额达5784亿。2014年以来有510个贫困县(其中绝大部分目前已脱贫摘帽)已探索应用PPP模式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资额达1.2万亿元。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在实践应用中还面临诸多困境,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合作企业、农户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合作不协调、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问题频出,使得很多公私合作项目的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不但无法发挥各自优势,而且额外增加了交易费用,损害了公共利益,这在实践中有大量的事实佐证。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是什么,存在哪些利益冲突?相互之间是如何博弈的?怎样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破解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困境,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改进合作关系、改善投资效果,实现多方共赢,避免项目失败、农户利益受损的局面,对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研究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为目标,着重探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及协调问题,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博弈分析、激励模型、扎根理论等多种方法,基于多个案例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运行实践开展分析,深入考察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行为方式、利益冲突和决策依据,在理论与应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利益相关者协调的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包括:(1)分析我国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资状况和产生的效应,剖析合作过程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基于熵权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影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推广和应用的主导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在良好的政策引导下,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较为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取得了积极效应。但实践显示诸多农村基础设施公私合作项目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机会主义行为导致效率低下、利益分配及风险分担不合理、农户参与不足、项目脱离当地现状和农户需求等问题比较突出,政府部门、企业、农户之间因缺乏协调导致冲突不断和效率低下。项目收益情况、政策支持力度、资金可获得性、专业人才充足性、平等合作意识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推广和应用有较大影响。(2)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及职责,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基于项目治理理论,提出化解冲突的分析框架。分析结果表明:政府、社会资本方和农户是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存在着差异性和冲突性,基于利益分配、风险分担、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利益相关者之间易于因机会主义行为引发纠纷、因缺乏沟通造成冲突、因忽视农民需求和农户参与造成民众质疑、反对或产生信任危机。产生冲突的主要根源是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动力不足、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与信息共享。基于项目治理理论可从利益分配、激励约束、关系治理等维度化解冲突。(3)构建博弈模型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问题开展分析,着重探讨主体行为协调的选择机理,掌握考虑利益风险分配下主体行为协调的演化路径与稳定策略。研究表明,收益分配、风险分配、监管力度和奖惩额是影响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主体选择协同策略的重要因素,决定主体行为协调的演化方向。地方政府和合作企业都存在因片面追逐经济利益而不愿积极履约的可能性,在合理范围内增加风险承担系数、提高激励水平、提高外部监管力度、加大惩处力度可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地方政府和合作企业的主体行为协调。农户参与行为与其参与成本和收益密切相关,增加政府奖励、农户获得感以及因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带来的收益,可促使农户积极参与。(4)构建激励模型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问题开展分析,对不同条件下的激励模型进行对比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提出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激励约束机制的优化思路。研究表明与单纯的显性激励模型相比,引入声誉效应后,社会资本方的努力程度得到提高,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充分运用声誉效应的隐性激励作用,能使政府方获得更高的收入。案例分析表明,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受到动机、激励、信息的多重因素影响,适当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措施有利于提高主体积极性、提高合作绩效,促进利益相关者协调。(5)从关系治理角度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问题开展分析。首先应用扎根理论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伙伴关系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索性研究,分析表明主体因素、合作因素、制度因素、环境因素4个主范畴是主要影响因素,主体间存在的合作因素(由沟通交流及利益分配因子决定),是影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伙伴关系的直接因素,合作障碍越大,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合作协调的可能越小,伙伴关系的稳定性越差。案例分析表明,构建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协作关系,必须提高协同意识,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建立平等合作关系。(6)最后,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应用实践的基础上,以服务农村发展和满足农户需求为宗旨,从提升利益风险分配合理性、完善激励约束框架、构筑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三方面为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提供可操作性的对策。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上,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如何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问题,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进行系统分析和诊断,研究视角有一定独特性;研究内容上,深入考察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冲突、行为方式和决策依据,基于多个维度探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丰富现有农村基础设施的研究,深化和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的内容体系;在方法的组合运用上具有一定创新性。
伍倩颖[5](2020)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基于区位熵灰色关联分析》文中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提出,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数字创意产业湾区创造重要的历史机遇。虽然粤港澳地理上一衣带水,但“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三地存在“三个体系”的差异,在战略定位、参与主体、制度设置上多有不协同的地方,阻碍了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的高层次的协同发展。如何协调解决上述粤港澳大湾区多重协同阻滞?如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如何提高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国际竞争力?以上种种成为“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难题。为尝试找到以上问题的解决途径,第一章提纲挈领地构建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理论模型。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具有三大方面的现实诉求:一是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过三阶段演进,目前呈现产业发展不平衡、重复性高、产业链定位低端带来的制约,接下来以大湾区为载体建设数字创意产业的阶段亟需从合作模式、合作内容、协同机制上进行定位的转变;二是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正在面临跨行政区多元主体混合治理的现实困境、协同主体组织上权力分配的不合理性、利益整合和补偿机制的低效性的协同治理的紧迫性;三是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还在面临“一国两制”长期分割现实的一体化突破需求、战略定位同质化且对立化的转型需求、内部标准不统一的冲突解决需要等协同治理的必要性要求。因此,文章在梳理协同治理理论的历史发展后,结合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的特殊性考虑,定义“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为:通过控制各种内外部条件,合理地调配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系统中各个要素的独立运动和关联运动,达到相互协作和调和的发展态势,进而促进整个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的协同发展。本文接着从实现协同优势的底层逻辑、治理网络作用与反作用的模式框架、部门-公私双维合作的范式基础三大维度丰满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理论要素,从战略协同、主体协同、制度协同三个维度构建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理论模型。为求直观而全面地反映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客观水平,本文采用区位熵灰色关联分析法,量化测度四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专业化和区域分工程度,对比掌握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基本情况。第二章,运用区位熵方法,从公司数量、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税前利润四大指标,首先从湾区整体、核心城市两大层次对比研究2008-2017年粤港澳与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等世界一流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差距:结果发现,与三大世界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仅在公司数量上具有明显的集聚优势,在数字创意人才、经济体量、盈利能力方面未能形成集聚优势不明显且城市间优势分布不均,而且大湾区内超大核心城市的示范作用也不明显。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香港、澳门三大地区内部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发展差异分析,大湾区整体无绝对主导行业,三地产业分工各有特色,但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中高科技行业集聚相对较弱,存在数字创意产业链生态覆盖面比较窄、原始性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的同时,也展现出向产业链向高端方向转变的趋势。第三章,运用第二章区位熵测算的结果,进一步采用区位熵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四大湾区整体及核心城市的数字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区位熵灰色关联度进行比较:大湾区内数字创意产业存在恶性竞争、资源争夺的问题,而且大湾区超大核心城市辐射能力不足,卫星城协同水平偏低。再对大湾区内部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区位熵灰色关联度进行测算:广东地区数字创意产业链处于低端位置,各城市的优势行业不能实现互补;香港数字创意产业的创意性和科技性是三地最高的,但其辐射带动性偏弱;澳门数字创意产业仅靠博彩行业单脚独立,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从整体上看,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的互联网因素利用不足,缺乏高新技术的支持难以实现跃迁式发展。综合思考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现实问题,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发展思路不能仅仅是粤港澳合作实践的深化,更是要通过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建设,充分发挥粤港澳的综合优势,保持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这需要借助三大世界级湾区的经验,结合大湾区的实际,构建战略、主体、制度相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体系:从战略协同角度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路径体系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在突破区划限制,构建切合实际的区域协同战略方面提出:中央层面建立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的“决策层+实施层”计划实施机制,实现多级政府与政策之间纵横关系的协调、畅通、平衡,在湾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治理合力;核心城市层面,总体采取逐步递进的方式,沿着“5+2”、“9+2”、泛粤港澳、泛珠三角的四层次推进城市间数字创意产业融合。二是,从破除低端不平衡矛盾,架构产业价值链重构延伸战略方面提出:“三链合一”,不仅要完善产业链条,打造具有前瞻意义的创新链,还要推动数字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新兴形态的价值链,并且重视原创数字内容IP发展,不断巩固高端性质的产业链。三是,从紧密湾区内部联系,搭建核心城市差异化定位战略方面提出:“高地+洼地”组合,着力打造伞形网状的城市规模层级结构,以增长集群效应为引导、以中心城市引领推进,因地制宜地建设分工合理的城市群产业分工体系。从主体协同角度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路径体系分为三大步骤。首先,以培育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观念为基础,通过优化治理信息共享机制获取集体协同治理的共识,通过规则、社会资本、网络三种方法渐进建立各协同主体的共同价值观,并通过充分发挥资讯传播的力量培育粤港澳民众积极理性的社会心态,以期实现人心相通,凝聚治理信任网络。其次,进一步明晰不同主体的协同治理责任,创新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参与机制,包括建立地方政府主导、中央政府参与的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创新机制,企业为核心、现代化体系为重点的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技术协同机制,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知识协同机制,提高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治理实践的高效性。最后,完善主体协同治理的常态体系,运用正式治理机制与非正式治理方法相结合的方法,并以推进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绩效评估工作为保障,着力提高治理绩效。从制度协同角度阐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路径体系具有三大层次。其一,赋权协同治理主体,包括政府提高规制治理能力而主动让权予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自组织的部分,也包括多级政治力量汇合而来引导协同治理组织发展的部分,以及软环境、硬环境对协同治理实践的双重支撑,以增强协同治理行动力。其二,破解市场资源配置障碍,综合改革现有财税体制、科学划分中央与大湾区内的财权-事权关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大湾区横向转移支付体系,推广创新驱动的税收政策、优化大湾区税收服务协同机制等途径,促进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要素互联互通的实现。其三,促进粤港澳法律全面对接,以建立循序渐进的协同立法机制为根基,借助试点先行发挥法治创新能力降低大湾区法律整合成本,以及科技赋能跨境法律合作等方法,推动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正向发展。
阮重骏[6](2020)在《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人类社会诞生伊始,犯罪也就相伴而生。犯罪问题危害严重,其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因此一直受到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然而,分析与应对犯罪问题却从不容易。从我国目前的犯罪治理与研究现状来看,我们正面临诸多困境:过于理论化的犯罪学研究现状;“手段大于目的”的犯罪学实证研究;资源与技术交流的现实障碍;警务研究和犯罪研究的分离;犯罪预防的重视程度不足;科学思维没有深入犯罪治理过程。而另一边,科技的高速发展又导致了犯罪风险的与日俱增。新时期,犯罪形式的丰富、犯罪难度的降低、犯罪成本的降低、犯罪隐秘性的增加、犯罪危害性的提升以及犯罪数量的升高,对犯罪治理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挑战来自五个方面:及时识别犯罪趋势与变化、科学应用先进技术与工具、犯罪治理对策的快速响应、快速积累犯罪治理知识、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应对当下的困境与挑战,犯罪治理思维与方法的转变要比工具的更新更为重要。然而,既有的研究尚无法有效地引导我们的犯罪治理工作摆脱困境、应对挑战。因此,我们目前亟需寻找一种符合我国当下犯罪治理需要的思维与方法。仔细地分析我国当下犯罪治理与研究的困境与挑战,我们不难发现:挑战是外因,只起到刺激作用,困境是内因,发挥主要作用。而潜藏于困境之下的核心问题是,犯罪治理与研究工作在解决犯罪问题上的能力下降。因此,最佳应对方法就是明确以解决犯罪问题为目标,在犯罪治理中贯彻问题导向的思维与方法。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提出来自于问题导向警务的启发。在反思传统警务模式之后,问题导向警务指出:警察部门需要摆脱迅速进行事件响应的束缚,提前发现潜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以求减少犯罪以及失序的发生。因循这一思路,之后的学者进一步提出了SARA模型来规范问题导向警务运行,使之得以成为一种可以运用于现实的警务模式。从问题导向警务所受到的追捧与肯定可以看出,问题导向的思维与方法运用到犯罪治理工作当中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然而问题导向警务也有着自身的局限性。这致使问题导向警务难以在现实中被有效实施。对比其他一些犯罪治理策略,问题导向警务所发挥的犯罪治理效果并没有如其理论价值那般突出。究其原因,问题导向警务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三大困境:第一,“问题”的定义无法帮助警察识别“问题”;第二,作为工具的问题导向警务不具有很好的操作性;第三,警察部门无法为问题导向警务提供足够的专业支持与技术支撑。而引发这些困境的主因是问题导向警务的先天不足——仅仅要求警务工作具有问题导向的思维和方法,而没有将问题导向的思维与方法运用到犯罪治理的其他方面,由此造成了问题导向思维与方式在应用中出现主体角色、问题视角、策略选择、知识交流的限制。因此,扩展问题导向的思维至整个犯罪治理过程才是一条更加合理的途径。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主旨是将问题导向的思维和方法应用到犯罪治理的整个过程当中,因此它要求:第一,重视“目的”;第二,细致地检视“问题”;第三,科学地评估结果;第四,联系知识与现实;第五,整合各方力量。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提出有着重大的意义。首先,它带来了犯罪治理与研究的认识更新。这对于我们摆脱当下的犯罪治理困境有着重要价值。在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视角下,犯罪学研究应该基于“问题”的观察而展开,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是一个循环推进、尊重科学的过程。而犯罪治理工作应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目标,因地制宜地实施对策,是理论知识与科学手段相结合的过程。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犯罪学研究是犯罪治理工作的理论源泉,而犯罪治理工作是犯罪学研究的检验手段;犯罪学研究帮助犯罪治理工作进行评估与总结,而犯罪治理工作则推动犯罪学研究的发展。其次,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有助于我们应对新时期犯罪风险所带来的挑战。第一,聚焦于现实的目光使得及时发现犯罪的新趋势与新变化成为可能。第二,目的大于手段的观念引发对先进技术与工具的渴望,提升犯罪治理效率。第三,联系知识与实践的要求为探索犯罪治理策略提供助力。第四,对于评估环节的重视以及科学性的要求加速了犯罪治理知识的积累。第五,合理安排各方主体角色能够促进各方力量的有效整合。最后,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能够促进我国犯罪治理与研究的科学化。科学化是犯罪治理与研究的必然趋势。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对于客观现实的强调,将会给犯罪治理与研究的科学性带来更高的要求,从而推动其科学化进程。为了使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不仅仅只是一种理念,而能够被运用到现实的犯罪治理活动之中,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SARA模型被提出。该模型借鉴了问题导向警务的SARA模型。考虑到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中,“问题”已不再仅限于警察问题,而且警察部门也不再是唯一主体,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SARA模型在各个环节的内容以及参与者的角色定位都进行了调整与填充。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SARA模型分为四个阶段:Scanning,即理解“问题”以及识别“问题”阶段。这里的“问题”应该是有害的、反复发生的、民众期待解决的类似犯罪事件的集合。在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中,“问题”应该是具有宏观、中观以及微观这三个层次的内涵。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要求,识别“问题”需要应用多种研究方法,细致地搜集和研究犯罪数据,并知悉犯罪治理参与者以及市民的真实感受。Analysis,即分析“问题”的成因、刺激因素、诱发机制。分析“问题”应由犯罪学研究者参与并主导。这一环节的主要任务是寻找那些对于“问题”的发生与发展具有决定作用,并且易于控制的影响因素。在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下,影响因素并不受属性的限制。不论社会因素、文化因素、个体因素或者其他因素,只要满足具有决定作用以及易于控制的条件就应该被认为是影响因素。在分析环节,犯罪学研究者应该先通过犯罪学理论来限定影响因素的搜索范围,然后在正确理解具有决定作用与易于控制这两个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影响因素的识别。Response,是犯罪的响应环节,即针对犯罪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犯罪治理措施。响应阶段不只是警察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其他主体的共同参与,其中专业研究人员的参与更是必不可少。在选择对策过程中,对策制定者应从控制影响因素的角度进行思考,从既有的经验与知识中搜寻对策,并保障对策的可行性。在对策实施过程中,对策实施者需要确保规范地实施犯罪治理措施。他们应当:根据评估方案安排对策实施工作,制定对策实施细则与方案,开展对策实施的指导与训练,注意对策实施过程中信息的及时反馈。Assessment,是评估成效与总结成果的阶段。评估阶段以研究人员为主,犯罪治理部门为辅,二者协同进行。研究人员是评估工作的策划者、安排者以及评估者,犯罪治理部门是评估工作的数据收集与监督者。这一环节由事前工作、评估工作、事后工作三个部分组成。事前工作指评估方案的制定。评估工作包括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过程评估注重犯罪治理对策的实施过程是否被有效地执行。结果评估则是对于犯罪治理对策有效性的最终评判,其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直接效果、犯罪转移、效益扩散。事后工作是经验与策略的总结以及理论的升华。需要注意,SARA模型是一个环环相连,相互循环的过程。每个环节既可以是其他环节的后续也可以是其他环节的开始。在运行SARA模型的过程中,我们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几个要求:树立以犯罪预防为起点的犯罪治理观念,强调犯罪学研究的科学性,重视微观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贯彻综合治理的犯罪治理理念。以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为基础,本研究提出了一些与犯罪治理相关的制度性建议:契合问题导向的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修正、构建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构建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完善犯罪数据公开与共享。契合问题导向的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修正主要在于修正目前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中所存在的欠缺与不足,如:检视“问题”的科学性没有体现、科学地评估结果的要求被忽视、联系知识与实际的要求也没有突出、犯罪预防的重视不够。对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修正我们可以采用SARA模型来规范其运行过程和内容。此外,重新正确认识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也很重要。构建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旨在为犯罪治理部门、犯罪学研究者、当地居民这三者之间建立起定期的沟通途径。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是由犯罪治理部门定期组织犯罪学研究者、专业领域人士以及其他当地居民,就当下的犯罪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问题”的成因、可行的对策以及近期的犯罪治理成果进行说明与讨论的制度。咨询委员会成员由犯罪治理部门邀请或者公开招募。他们不享受任何形式的津贴与补助,也没有决策权。咨询委员会的成员需要按时参与并积极讨论。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的构建能够有助于全面分析“问题”、提出最佳对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增强犯罪治理工作的认可程度。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是犯罪治理对策评估报告的集中存储、管理系统。其目的是更加有效地归纳、总结、提供犯罪治理的知识与经验。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应该采用问题导向的数据管理方式以及检索方式、建立犯罪治理对策的有效性指标并层次化地展示犯罪治理评估报告。此外,构建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还需注意: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确保犯罪治理对策评估报告的格式规范化、确保信息提取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保证数据更新的及时性、确定数据库的开放对象。犯罪数据的公开与共享有着重要价值。犯罪数据的公开侧重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犯罪数据的共享侧重于分配犯罪数据资源,充分发挥犯罪数据的价值。目前,我国公开的犯罪数据存在收集方式单一、信息维度不足、数据层级缺失的问题。而我国犯罪数据的共享更是困难重重。借鉴美国的犯罪数据公开与共享情况,我国犯罪数据的公开与共享应该:公开多层级的犯罪统计数据;扩展犯罪统计数据所包含的信息;提供多形式、多角度、交互式的犯罪统计报告;采用向高校研究中心提供犯罪数据共享的方式来完善犯罪数据的共享路径。本研究的最后介绍了笔者所进行的一项应用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研究示例——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在涉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应用尝试,旨在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新的思路与视角。在Scanning阶段,虽然涉网络犯罪足以称之为“问题”,但是,以犯罪的涉网络性作为“问题”却并未将“问题”描述清楚。利用视角的转换,以动态的视角来审视这些犯罪事件,犯罪的网络化才是真正的“问题”。而跳出涉网络犯罪的概念,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审视,一个更大的“问题”——犯罪的虚拟化被识别出来。犯罪的虚拟化,是指犯罪逐渐加深与虚拟世界的联系的现象。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犯罪手段的虚拟化;2.犯罪目标的虚拟化。犯罪的虚拟化的出现要远早于涉网络犯罪,未来还会进一步加剧。在Analysis阶段,为了分析这一“问题”,迈向虚拟世界的犯罪学研究理念成为关键。该理念强调聚焦犯罪的虚拟化现象并从既有的犯罪学成果中摄取灵感。在Response阶段,由于犯罪原因与机理不明,为了响应该“问题”,依托环境犯罪学来探索虚拟世界的犯罪预防策略是可行的思路。进而,我们需要对犯罪三角进行修正,并将情景犯罪预防策略运用到虚拟世界之中。在Assessment阶段,我们需要努力寻求评估的可能。为了应对犯罪的虚拟化“问题”,犯罪学者与犯罪治理部门应相互配合,从现有的项目中获取知识。同时,为了保证研究的科学性,未来的犯罪学研究者,不仅需要成为一位合格的犯罪学者还应该成为一位严谨的犯罪科学家。
王胜男[7](2020)在《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球治理”一词在近现代国际政治语境中未曾见到。最早发明这一概念的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距今也不到30年。目前有关“全球治理”的内涵解释是多方面多角度的,但是共同的解释都聚焦于“全球化”与“全球困境”两个语境。换言之,“全球治理”是伴随新时期的“全球化”到来,引发了以往未曾见到或者是未曾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全球困境”产生而产生的。很显然,“全球治理”属于国际政治现象,涉及“体系、行为体、价值与目标”,应当说,国际政治的基本要素应有尽有,那么,与传统的国际政治相比,是不是能够完全独立于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构成新的国际政治理论诠释?回顾国际关系领域的几大流派可以发现:国家间关系取决于国际体系、国家行为体与人性之间的互动,权力与利益成为国际政治的追逐目标,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成为密不可分话语叙述。从发展历史来看,现实主义相对历史悠久,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自由主义理论在研究国家之间的预防战争与追求和平方面,延伸并扩大了有关国际体系与其他行为体的“角色”作用,个人、公民团体、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等“行为体角色”纳入讨论范围。自冷战结束以来,建构主义的出现,扩大了国际关系本体论研究视角,对权力、身份、观念与秩序进行了更广度的讨论,进一步将身份角色、观念角色等国际社会领域的概念纳入到国际关系中来,其中“安全共同体”的理念打破了传统国际关系话语权的垄断,但国家行为体作为传统国际政治的主导角色,国家安全作为“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的叙事基本没有颠覆性的变化。进入21世纪,随着新全球化的到来,“全球主义”路径日渐浮现出来,但这一新视角并不意味着国家主导角色的丧失,其方法提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政治的图景,在新全球化背景下,全球治理理论从全球视角出发,作为研究国家关系新的理论现象与内容,既继承了上述传统理论的精髓,又提供了一种重新理解国家关系的方法与视觉,拓宽了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由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困境”的出现,以往被视为“低级政治”的非传统领域的东西变成了被优先考虑的“高级政治”的内容,如此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导致全球各国紧密联动,全球治理、国际合作、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性也不断提升。简而言之,现有的全球化的全面深化,打破了国家封闭的“海洋孤岛”,全球体系形成了彼此联系,相互依赖的网络,这种相互依赖性全球性结构导致合作越成功共同收益就越多,反之,对抗越激烈损失就越大。任何国家只关注自己国家内部事务,而回避与其他国家相互关联与互动,完全不参与现有的国际事务纷争之中,试图维持本身的“角色孤立”已经不尽可能。近30年来,面对全球治理困境严峻现实,大国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的关键角色,引起学人的关注,并常常被放在全球治理的国际政治中心的位置。中美两国分别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角色认知、角色期望、角色需求,面对新一轮全球化的出现,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表现出不同的“角色定位”。从全球治理动态发展来看,国家的“角色定位”具有多维度。每个参与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会确定不同角色。而全球性大国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定位”的作用尤其突出。大国“角色定位”一旦形成,对全球治理的实践、体系结构的稳定影响巨大。可以说,中美两个大国在全球治理方面,如果减少“角色冲突”,全球治理体系就存在了一个持久性的基础,体现出来的一种稳定模式。反之,如果“角色冲突”加剧,全球治理体系也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彼此联系、依赖与博弈关系的全球治理的系统中,经过反复多次的“角色冲突”,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合作性竞争”逐渐向“对抗性竞争”偏移。“对抗性竞争”危害在于将会全面延伸到其他领域,因此,中美之间如何相互认知适应、追求共同利益、规避对抗竞争、追求相对收益与共同收益就成为“合作优势”的基本动机。当然,相互依赖性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竞争领导权的现实主义本质属性,但合作共赢的目标极大修正了对抗性竞争“零和博弈”的走向,因此,构建中美之间良性的“竞合关系”,就成为全球治理的当务之急。本论文研究,主要涉及了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认知、角色预期、角色定位、角色冲突、受众效应、角色嬗变与新时代“角色再构建”等多方面内容,按照国家主义、国际主义与全球主义三个路径方向,融汇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大理论,借用全球治理宏观理论,将角色中层理论与竞合关系的微观理论有机结合,集中在全球治理、区域治理与大国双边角色互动三个层面,同时,在全球经济治理、全球发展治理、全球环境治理、全球安全治理、全球公域治理和全球区域治理等六个主要领域展开多维度的研究。在新全球化时代到来的今天,国际政治不仅步入“百年未曾有的大变局”时代,人类也面临迄今未曾见到的全球治理困境。因此,如何构建中美两国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合作性角色”,如何推动中美两国的良性的“竞合关系”,对两国关系健康发展,对国际社会的稳定,对全球治理困境的解决、全球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黄莺[8](2020)在《中国出版“走出去”背景下的网文出海现状研究 ——以阅文集团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中国网络文学海外传播如火如荼,全球圈粉无数,成为国内政产学研各界关注的焦点。不同于以往侧重从文学文本、媒介技术和跨文化传播等视角研究中国网文出海宏观状况或其中表现突出的外国粉丝翻译网站,本文从中国出版“走出去”的战略背景出发,以阅文集团为典型案例,实证分析网文出海之所以比较有成效,在作品自身及出海企业传播规律方面的原因。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与深度访谈法。首先,从国内与国际环境两个方面勾勒出中国网文出海“热”的大背景,梳理归纳出在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其呈现出的整体特征;其次,以阅文集团为例深入立体解读其网文出海成因、情况、采取的策略、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威胁,分析得出优化网文出海效果的对策。本文认为阅文在网文出海方面成就斐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在出海内容选取(含翻译)、产品运营与阅读市场开拓等出版产业链各环节牢牢紧扣“本土化”这个核心,注重输出全套的网文IP生态机制。只有当中国政府、网文企业、行业协会着力加强网文海外传播的本土化并紧跟时代潮流审视“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这一议题时,才有希望推动中国网文持续出海,实现中国出版、中国文学乃至中华文化更有力地“走出去”。
寇鑫鑫[9](2020)在《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信息化的资本主义”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量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信息鸿沟、信息暴力、信息地缘政治危机等社会问题的不断涌现,使信息资本主义的批判性研究日渐成为学界的关注热点。丹·席勒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展开对美国信息和通讯产业的历史分析,用大量数据描述了信息化和全球化带来的新的社会不平等,形成了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思路和借鉴。席勒的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以“信息商品化”为分析起点,以信息权力的构建为主线,对信息资本主义的本质及其影响进行深入探讨。首先,席勒指出,信息的价值来自于其向商品的转变,而不是作为资源的内在属性。资本主义扩大了信息的定义,它不仅仅是商品,更是资本和社会权力,信息不仅在资本主义国家决策选择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且客观上促成了信息资本主义在全球的兴起与扩张。其次,基于历史的和现实的考察,席勒指出信息资本主义实质上是一种被不断生产制造的不平等,不仅对社会生活进行重塑和控制,而且加剧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一方面,无线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扩大了“移动的私有化”程度,信息对个体权利的限制使得“个人自由”处于社会控制之下,加剧了不平等和剥削;另一方面,数字化产业的兴起和扩张使资本主义危机呈现出新的态势,由此引起资本主义国家新一轮的信息资本积累与竞争,造成了国家间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围绕世界信息新秩序构建的地缘政治斗争不断加剧。基于对信息资本主义的批判性分析,席勒指出了一条可能性的“矫正之路”,即从教育和技术层面指引信息革命导向公共生活。席勒的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使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在信息时代得到印证和延伸,指出了信息产业发展的应然路径,但他对信息资本主义的批判放大了信息技术作为资本和权力对社会的塑造和操控,将其视为引发资本主义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显然,席勒的批判是不够深刻和彻底的,他的分析未能触及资本主义的根本问题,没有深入到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的层面。因此,他所给出的可能性“矫正之路”无法从根本上帮助信息资本主义摆脱危机。我们必须回到马克思主义本身,探求信息资本主义发展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化,辩证地看待席勒对信息资本主义的批判,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可借鉴方案。
赵佳[10](2020)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络,将构建国富民强的国内大局与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国际大势相结合,不断推动中国共产党和平思想的发展创新。在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统一”、“和平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新时代“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与“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任务,并作出了具体的工作布局,引领了和平统一、和平发展的未来方向。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包含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世界和平发展的先进思想,折射出中华民族向往和平统一的美好夙愿,更为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提供了为之奋斗的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南,有利于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完善。深入研究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有利于不断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文尝试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思想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力争对当前国内外相关课题的研究有所启发。全文共七章,拟从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特征、定位、目标,原则、内容、战略,成就、经验、挑战,功能、价值、展望等具体方面,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进行系统的全景式梳理。第一章为绪论。阐述本文研究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难点与创新、基本概念界定等内容。第二章展开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主张其建立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和平思想吸收、对中国传统和平思想继承、对国外现代和平思想借鉴的合力基础上。第三章解读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特征、定位、目标,重点强调其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时代潮流与响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使命的历史定位,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心目标。第四章发掘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原则、内容、战略,阐明其如何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推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创新,以及如何通过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等举措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事业进行实践创新。第五章梳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成就、经验、挑战,以增强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运行现状与发展环境的直观理解,及对其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的宏观审视。第六章探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功能、价值、展望,强化理解当前发展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现实基点、历史必然及未来走向,实现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第七章为结束语。主要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这一宏观命题进行回顾、探讨、思考。
二、电信市场何以实现共赢局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信市场何以实现共赢局面(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及论文结构 |
2 整体中国形象系统网络构建与测量 |
2.1 关键词同现网络构建及其网络特性分析 |
2.2 网络层级分析及核心关键词节点提取 |
2.3 核心关键词节点内部网络构建及其加权聚类分析 |
3 中哈非经济关系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3.1 中哈首脑外交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1.1 不断升级的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3.1.2 值得信任、不吝支持的好朋友形象 |
3.1.3 潜力巨大、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形象 |
3.2 中哈边境和安全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2.1 中哈边境繁荣共建者形象 |
3.2.2 上合组织框架下哈重要安全合作伙伴形象 |
3.2.3 哈打击边境走私活动合作者形象 |
3.3 中哈人文交流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3.3.1 哈萨克斯坦文化传播的支持者形象 |
3.3.2 中哈人文交流的推动者形象 |
3.3.3 丝路复兴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形象 |
3.4 关键词节点“2017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中国形象分析 |
3.4.1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积极参与者形象 |
3.4.2 阿斯塔纳世博会的全方位支持者形象 |
3.4.3 历史悠久、底蕴丰厚的可持续发展大国形象 |
4 经济属性聚类之中国形象分析 |
4.1 哈对华出口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1.1 哈对华出口贸易的积极推动者形象 |
4.1.2 哈出口贸易的重要市场形象 |
4.2 中哈交通运输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2.1 富有成效的交通运输合作伙伴形象 |
4.2.2 哈过境运输潜力释放的驱动者形象 |
4.3 中哈投资合作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3.1 中哈投资合作的推动者形象 |
4.3.2 带来多重利好和雪中送炭的对哈投资者形象 |
4.4 中国国内经济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4.4.1 飞速发展、迎难而上的经济强国形象 |
4.4.2 攻坚克难、施工高效的基建强国形象 |
5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之中国形象分析 |
5.1 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技术”的中国形象分析 |
5.1.1 自主创新、积极进取的科技强国形象 |
5.1.2 科技惠民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5.2 灾难属性游离核心关键词节点的中国形象分析 |
5.2.1 灾害频发的国家形象 |
5.2.2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 中国形象之新冠疫情涉华报道个案分析 |
6.1 中哈关系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1.1 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形象 |
6.1.2 哈重要经济合作伙伴形象 |
6.2 中国国内抗疫属性关键词节点聚类的中国形象分析 |
6.2.1 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大国形象 |
6.2.2 医疗系统强大、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大国形象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2)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问题与选题意义 |
二、既有研究回顾与评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弱约束性制度为何扩员 |
第二节 国际制度趋弱的现实背景 |
第三节 既有学理逻辑的解释与不足 |
第二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可能 |
第一节 概念界定:弱约束性制度 |
第二节 两个假定:包容性制度、协调型互动 |
第三节 三个假设:权力制衡、规范扩散、功能补偿 |
第三章 案例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扩员问题概述 |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弱约束性界定 |
第三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包容性特征和制度互动背景 |
第四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权力制衡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相关权力要素:俄罗斯、美欧、中国 |
第二节 权力制衡需求:俄罗斯视角下的制衡需求与制衡可能 |
第三节 权力制衡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权力制衡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五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规范扩散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价值规范要素:“上海精神” |
第二节 规范扩散需求:“上海精神”的扩散需求与扩散路径 |
第三节 规范扩散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规范扩散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六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功能补偿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出现 |
第二节 在对接协调中获取功能补偿的可行性论证 |
第三节 功能补偿对扩员决策的决定性影响 |
本章小结 功能补偿是弱约束性制度扩员的必要条件 |
总结 |
一、总结与结论 |
二、基于结论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3)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 |
2.1 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 |
2.1.1 “一带一路”倡议的本质意蕴 |
2.1.2 “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 |
2.1.3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
2.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依据 |
2.2.1 国家顶层设计 |
2.2.2 地方政策规划 |
2.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 |
2.3.1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渊源 |
2.3.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文化底色 |
2.3.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关联 |
2.3.4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跨境交往 |
第3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 |
3.1 辽宁沿海经济带 |
3.1.1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现状概述 |
3.1.2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现存问题 |
3.1.3 针对辽宁沿海经济带现存问题的应对措施 |
3.2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 |
3.2.1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现状 |
3.2.2 当前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3 应对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 |
3.3 沈阳经济区 |
3.3.1 沈阳经济区的基本态势 |
3.3.2 当前制约沈阳经济区发展的主要因素 |
3.3.3 解决沈阳经济区现存问题的基本路径 |
3.4 哈长城市群 |
3.4.1 哈长城市群发展情况概述 |
3.4.2 当前哈长城市群发展的制约因素 |
3.4.3 加快哈长城市群发展的重要举措 |
第4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 |
4.1 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 |
4.1.1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 |
4.1.2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制约因素 |
4.1.3 推进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4.2 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
4.2.1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优势条件与发展态势 |
4.2.2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主要瓶颈 |
4.2.3 优化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路径选择 |
4.3 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 |
4.3.1 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现状 |
4.3.2 环渤海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4.3.3 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对策建议 |
4.4 北上参与北极航线开发 |
4.4.1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战略价值 |
4.4.2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现实挑战 |
4.4.3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基本策略 |
第5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 |
5.1 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方略 |
5.1.1 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的优势条件 |
5.1.2 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战略价值 |
5.1.3 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对策建议 |
5.2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推进构想 |
5.2.1 满洲里对外开放的历史沿革 |
5.2.2 满洲里开放发展的现存问题 |
5.2.3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的品牌识别与塑造 |
5.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 |
5.3.1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历史沿革和现实进展 |
5.3.2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重要战略价值 |
5.3.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可行性分析 |
5.3.4 加快推进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的建议 |
5.4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 |
5.4.1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动力解析 |
5.4.2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挑战 |
5.4.3 推进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基本策略 |
第6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 |
6.1 塑造全球化包容性发展的中国范例 |
6.1.1 把握全球化模式深度调整下的历史机遇 |
6.1.2 提供东北亚各国共话发展的沟通平台 |
6.1.3 促进东北地区跨境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
6.2 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 |
6.2.1 完善国家区域经济总体布局 |
6.2.2 推进京津冀与东北地区协同发展 |
6.2.3 提升东北地区城市群整体实力 |
6.3 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
6.3.1 形成东北地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
6.3.2 打通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大通道 |
6.3.3 开创东北地区对外贸易新局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相关研究 |
1.3.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应用的相关研究 |
1.3.3 PPP模式中多元主体合作的相关研究 |
1.3.4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多元主体合作的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范围界定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之处与不足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PPP模式 |
2.1.2 农村基础设施 |
2.1.3 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 |
2.2 PPP模式的相关理论 |
2.2.1 PPP模式特征及分类 |
2.2.2 PPP模式的基本运作 |
2.2.3 PPP模式的风险 |
2.3 理论基础 |
2.3.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项目治理理论 |
2.3.4 博弈论 |
2.3.5 激励理论 |
3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现状 |
3.1.1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发展背景 |
3.1.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发展情况 |
3.1.3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效应分析 |
3.1.4 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 推广和应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影响因素辨析 |
3.2.1 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
3.2.2 指标权重计算 |
3.2.3 结果与分析 |
3.3 小结 |
4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分析 |
4.1 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及职责 |
4.1.1 政府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1.2 社会资本方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1.3 农户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1.4 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2 核心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冲突的表现 |
4.2.1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冲突 |
4.2.2 政府与农户之间的冲突 |
4.2.3 社会资本方与农户之间的冲突 |
4.3 核心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冲突的根源 |
4.3.1 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动力不足 |
4.3.2 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
4.3.3 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与信息共享 |
4.4 化解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冲突的分析框架 |
4.5 小结 |
5 基于博弈模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5.1 实现利益相关者协调的必要性 |
5.2 考虑利益风险分配的公私双方协调策略分析 |
5.2.1 基本假定 |
5.2.2 分析与讨论 |
5.2.3 仿真分析 |
5.2.4 启示 |
5.3 政府、企业和农户三方利益协调的博弈分析 |
5.3.1 农户参与的必要性 |
5.3.2 农户参与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实践 |
5.3.3 模型假设 |
5.3.4 分析与讨论 |
5.3.5 启示 |
5.4 利益风险分配机制的完善思路 |
5.5 小结 |
6 基于激励模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6.1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机制 |
6.1.1 激励约束机制对利益相关者协调的促进作用 |
6.1.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措施 |
6.1.3 案例分析—激励和监管方式对合作效果的影响 |
6.2 基于激励模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6.2.1 PPP模式下激励机制的效应分析 |
6.2.2 仅考虑显性激励下的模型 |
6.2.3 考虑声誉效应的PPP激励模型 |
6.2.4 模型分析及数据算例 |
6.3 考虑农户感知的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激励约束分析 |
6.3.1 考虑农户感知的必要性 |
6.3.2 农户感知的评价指标 |
6.4 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思路及要点 |
6.4.2 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思路 |
6.4.3 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要点 |
6.5 小结 |
7 基于关系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7.1 关系治理对利益相关者协调的促进作用 |
7.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公私伙伴关系的影响因素分析 |
7.2.1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7.2.2 范畴提炼和模型建构 |
7.2.3 影响机理解析 |
7.3 案例分析—关系改进对利益相关者合作的影响 |
7.3.1 案例基本情况 |
7.3.2 案例分析 |
7.3.3 经验启示 |
7.4 小结 |
8 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利益相关者协调的对策建议 |
8.1 提升利益风险分配的合理性 |
8.1.1 优化利益分配 |
8.1.2 健全风险管理 |
8.1.3 增强利益保障 |
8.1.4 提高扶持力度 |
8.2 完善PPP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 |
8.2.1 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
8.2.2 构建科学的监管体系 |
8.2.3 加强对主体的行为约束 |
8.3 构筑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 |
8.3.1 提升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意识 |
8.3.2 增强利益相关者的治理能力 |
8.3.3 注重多方良性互动 |
8.3.4 积极引导农户参与 |
8.4 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5)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基于区位熵灰色关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湾区协同治理相关研究 |
(二)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相关研究 |
(三)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研究回顾 |
(四)文献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现实诉求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现实诉求 |
一、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建设现状 |
二、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紧迫性 |
三、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
第二节 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概念界定 |
一、协同治理理论的历史考察 |
二、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的内涵 |
第三节 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理论模型构建 |
一、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治理战略协同 |
二、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治理主体协同 |
三、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治理制度协同 |
四、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理论模型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差距分析 |
第一节 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区位熵分析模型设计 |
一、区位熵方法介绍及模型设计 |
二、样本及指标的选择 |
第二节 四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差异分析 |
一、湾区整体层级的区位熵实证分析 |
二、湾区核心城市层级的区位熵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发展差异分析 |
一、广东地区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区位熵实证分析 |
二、香港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区位熵实证分析 |
三、澳门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区位熵实证分析 |
四、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区位熵实证分析比较 |
第三章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差距分析 |
第一节 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区位熵灰色关联度分析模型设计 |
第二节 四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水平比较 |
一、湾区整体层级的灰色关联实证分析 |
二、核心城市层级的灰色关联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协同发展水平比较 |
一、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公司数量灰色关联实证分析 |
二、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从业人数灰色关联实证分析 |
三、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营业收入灰色关联实证分析 |
四、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的税前利润灰色关联实证分析 |
五、粤港澳三地数字创意产业细分行业协同发展水平分析 |
第四章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战略协同治理路径体系 |
第一节 突破区划限制构建切合实际的区域协同战略 |
一、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空间壁垒 |
二、中央层面加强统摄治理能力,建立“决策层+实施层”计划实施机制 |
二、核心城市层面秉承互惠互利原则,四层次递进打造治理共同体 |
第二节 破除低端不平衡矛盾架构产业价值链重构延伸战略 |
一、完善产业链条,大力打造具有前瞻意义的创新链 |
二、推动数字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形成新兴形态价值链 |
三、重视原创数字内容IP发展,不断巩固高端性质的产业链 |
第三节 紧密湾区内部联系搭建核心城市差异化定位战略 |
一、“高地+洼地”组合,着力打造伞形网状城市层级结构 |
二、增长集群效应引导,中心城市引领推进 |
三、因地制宜,建设分工合理的城市群产业分工体系 |
第五章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主体协同治理路径体系 |
第一节 培育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观念,凝聚治理信任网络 |
一、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取得集体协同共识 |
二、规则、资本、网络三大方法渐进,建立共同价值观 |
三、充分运用信息传播力量,促进三地人心相通 |
第二节 明晰不同主体协同治理责任,创新湾区协同治理参与机制 |
一、地方政府主导、中央政府参与的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创新机制 |
二、企业为核心、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重点的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技术协同机制 |
三、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知识协同机制 |
第三节 完善主体协同治理常态体系,着力提高治理绩效 |
一、正式治理机制与非正式治理方法相结合促协同治理精准有效落实 |
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绩效评估工作 |
第六章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制度协同治理路径体系 |
第一节 赋权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主体,增强协同治理行动力 |
一、转型规制治理能力,政府主动让权湾区数字创意自组织 |
二、汇合多级政治力量,设立并引导高效协同组织 |
三、软硬环境双重支撑,激励并保障协同主体跨区治理 |
第二节 破解市场优化资源配置障碍,实现资源要素互联互通 |
一、改革现有财税体制,科学划分中央与大湾区财权、事权范围 |
二、建立合理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大湾区横向转移支付体系 |
三、推广创新驱动税收政策,优化大湾区税收服务协同机制 |
第三节 促进粤港澳法律全面对接,引导协同实践正向发展 |
一、直面法律差异与红利,建立循序渐进的协同立法机制 |
二、降低大湾区法律整合成本,试点先行发挥法治创新能力 |
三、科技赋能跨境法律合作,优化粤港澳数字创意法治营商环境 |
结语 |
第一节 总结 |
第二节 论文不足及改进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我国当下犯罪治理与研究现状的审视 |
第一节 我国犯罪治理与研究的困境 |
一、过于理论化的犯罪学研究现状 |
二、“手段大于目的”的犯罪学实证研究 |
三、资源与技术交流的现实障碍 |
四、警务研究和犯罪学研究的分离 |
五、犯罪预防的重视程度不足 |
六、科学思维没有深入犯罪治理过程 |
第二节 新时期的犯罪风险与挑战 |
一、新时期的犯罪风险 |
二、新时期犯罪治理与研究所面临的挑战 |
第三节 我国犯罪治理与研究需要问题导向的思维与方法 |
第二章 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提出——来自问题导向警务的启示 |
第一节 问题导向警务的简介 |
第二节 问题导向警务的困境与成因 |
第三节 从问题导向警务到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 |
一、问题导向的思维与方式应作用于犯罪治理的整个过程 |
二、作用于犯罪治理全程的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理念阐述 |
第四节 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价值 |
一、犯罪治理与研究的认识更新 |
二、应对新时期的犯罪风险与挑战 |
三、推动犯罪治理与研究的科学化 |
第三章 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实施步骤与要求 |
第一节 SARA模型的选择 |
第二节 Scanning:什么是“问题”以及如何识别“问题” |
一、什么是“问题” |
二、如何识别“问题” |
第三节 Analysis:什么引发了“问题” |
一、限定影响因素的搜索范围:从犯罪学理论中寻找灵感 |
二、找寻影响因素 |
三、分析“问题”的大胆假设与小心求证 |
第四节 Response:如何解决“问题” |
一、对策选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二、一些可供参考的对策 |
三、规范实施犯罪治理措施 |
第五节 Assessment:如何评估成效与总结成果 |
一、事前工作:制定评估方案 |
二、评估工作: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 |
三、事后工作:总结经验与策略 |
第六节 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实施要点 |
一、树立以犯罪预防为起点的犯罪治理观念 |
二、强调犯罪学研究的科学性 |
三、重视微观的研究视角和方法 |
四、贯彻综合治理的犯罪治理理念 |
第四章 基于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的几项制度完善建议 |
第一节 契合问题导向的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修正 |
一、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价值 |
二、目前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欠缺 |
三、依托SARA模型的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修正 |
四、犯罪专项治理行动的认识更新 |
第二节 构建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 |
一、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的设想 |
二、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的意义 |
三、构建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的可行性 |
四、犯罪治理咨询委员会的具体设计 |
第三节 构筑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 |
一、构筑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的意义 |
二、构筑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的可行性 |
三、犯罪治理智慧数据库的设计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第四节 完善犯罪数据的公开与共享 |
一、犯罪数据的公开与共享的价值 |
二、我国犯罪数据公开与共享的现状与困境 |
三、犯罪数据的公开与共享的风险评判 |
四、犯罪数据公开与共享的域外经验——美国的犯罪数据公开共享情况 |
五、我国犯罪数据公开与共享的进路思考 |
第五章 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应用——以涉网络犯罪为视角 |
第一节 Scanning:识别涉网络犯罪背后的“问题” |
一、涉网络犯罪背后的犯罪虚拟化“问题” |
二、认识犯罪的虚拟化“问题” |
第二节 Analysis:探索分析犯罪虚拟化“问题”的方法 |
一、以犯罪学视角聚焦犯罪的虚拟化现象 |
二、迈向虚拟世界的犯罪学研究理念 |
三、从既有的犯罪学成果中摄取灵感 |
第三节 Response:尝试虚拟世界的犯罪预防策略 |
第四节 Assessment:寻求评估的可能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7)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分类与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论文创新与论文不足 |
第1章 全球治理体系与全球治理理论 |
1.1 全球治理体系的历史演变 |
1.1.1 全球化发展与新全球化的出现 |
1.1.2 全球治理体系的三个历史阶段 |
1.1.3 全球治理体系演变的基本原因 |
1.2 全球治理的基本内容 |
1.2.1 全球治理的概念界定 |
1.2.2 全球治理的构成要素 |
1.2.3 全球治理的实践范畴 |
1.3 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 |
1.3.1 全球治理理论的现实价值 |
1.3.2 全球治理理论的主要范式 |
1.3.3 全球治理角色理论的框架 |
第2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
2.1 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认知” |
2.1.1 中国的“角色认知” |
2.1.2 美国的“角色认知” |
2.2 中美两国彼此之间的“角色预期” |
2.2.1 美国对中国崛起的“角色预期” |
2.2.2 中国对美国霸权的“角色预期” |
2.3 冷战后中美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2.3.1 中国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2.3.2 美国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第3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角色冲突” |
3.1 中美在全球治理实践层面的“角色冲突” |
3.1.1 “多元合作”与“单极霸权”的治理冲突 |
3.1.2 “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模式之争 |
3.2 中美在区域治理实践层面的“角色冲突” |
3.2.1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虹吸效应 |
3.2.2 美国“印太战略”的对华遏制围堵 |
3.3 中美在大国关系互动层面的“角色冲突” |
3.3.1 中美贸易战的冲突持续升高 |
3.3.2 中美科技战的零和性博弈凸显 |
3.3.3 中美核心利益的碰撞全面升级 |
3.4 中美两国“角色冲突”的受众效应 |
3.4.1 “角色冲突”带来不同的“受众效应” |
3.4.2 “角色冲突”引发的中美“角色困境” |
第4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4.1 中国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4.1.1 “中国发展”推动了国际格局的演变 |
4.1.2 “中国方案”影响着国际规范的导向 |
4.1.3 “中国角色”促进了国际制度的发展 |
4.2 特朗普政府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4.2.1 全球治理“举旗者”蜕变为“搅局者” |
4.2.2 霸权体系“保护者”蜕变为“讹诈者” |
4.2.3 自由秩序“灯塔国”蜕变为“破坏者” |
4.3 中美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4.3.1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4.3.2 美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第5章 新时代中美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再构建” |
5.1 中美构建良性“竞合角色”的重要基础 |
5.1.1 中美构建良性的“竞合角色”重要性 |
5.1.2 中美构建良性“竞合角色”的新机遇 |
5.2 中美在全球治理中“合作性角色”的实践积累 |
5.2.1 全球经济治理合作 |
5.2.2 全球安全治理合作 |
5.2.3 全球公域治理合作 |
5.3 中美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再构建”的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致谢 |
(8)中国出版“走出去”背景下的网文出海现状研究 ——以阅文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及研究现状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二、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特色与创新点 |
第二章 中国网文出海概况 |
第一节 中国网文出海背景分析 |
一、国内环境分析 |
二、国际环境分析 |
第二节 中国网文出海发展历程 |
一、萌芽期 |
二、积累期 |
三、快速发展期 |
第三节 中国网文出海整体特征 |
一、传播主体 |
二、传播内容 |
三、传播渠道 |
四、网文用户 |
五、传播效果 |
第四节 中国网文出海现存问题 |
第三章 阅文集团引领中国网文出海 |
第一节 阅文集团网文出海缘起 |
一、阅文网文出海内因 |
二、阅文网文出海外因 |
第二节 阅文集团网文出海的三个阶段 |
一、阅文出海1.0时代:海外出版授权阶段 |
二、阅文出海2.0时代:海外平台搭建与内容输出阶段 |
三、阅文出海3.0时代:海外原创内容上线及生态输出阶段 |
第三节 阅文网文出海成就 |
第四章 阅文网文出海策略:本土化全生态输出 |
第一节 海外原创机制丰富内容生产源 |
一、瞄准海外市场空缺差异化输出 |
二、鼓励海外作家创作输出生产机制 |
第二节 翻译众包模式孵化全球译者 |
一、全球范围组建专业译者团队 |
二、基于读者意向选取翻译作品 |
三、平台多媒体设计增进译文传播 |
第三节 全版权运营打造海外网文生态 |
一、国际投资合作打通海外本土渠道 |
二、全版权运营构建海外IP全生态体系 |
第四节 自建平台逐步确立商业雏形 |
一、建立全球粉丝互动生态体系 |
二、推广海外全端网文阅读平台 |
三、“三步走”确立本土付费机制 |
第五章 阅文网文出海面临挑战 |
第一节 当下发展瓶颈 |
一、输出功利化且海外原创尚不成熟 |
二、高语境网文翻译困难,人才易流失 |
三、外站盗版合作破裂,监测维权不易 |
四、商业模式分歧垄断做法引发抵触 |
第二节 未来潜在威胁 |
一、作者直接授权与自出版输出越过阅文 |
二、国内企业竞相出海竞争加剧威胁地位 |
三、出版模式纠纷与替代品影响用户黏性 |
四、文化壁垒与限制政策征兆成最大挑战 |
第六章 透过阅文看中国网文出海优化对策 |
第一节 输出现实多元题材,培育海外原创作家 |
一、针对性输出垂直现实题材网文 |
二、完善网文多元价值评估体系 |
三、健全海外本土作家培育机制 |
第二节 AI翻译推规模出海,PUGC破翻译难题 |
一、AI翻译增强网文供给 |
二、PUGC孵化优质译作 |
第三节 全球跨界开发IP,稳步推进商业模式 |
一、国际全平台合作拓宽输出渠道 |
二、IP全生态开发丰富传播形式 |
三、个性推荐与互动增强粉丝黏性 |
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确立商业模式 |
第四节 研发技术打击盗版,加强国际维权合作 |
一、技术研发把控网文版权保护壁垒 |
二、参照国际经验推动外站正版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丹·席勒其人其说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现状评析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2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历史渊源 |
2.1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时代背景 |
2.1.1 网络与尼克松时代 |
2.1.2 信息理论与信息社会研究的兴起 |
2.2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和商品拜物教理论 |
2.2.2 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 |
2.2.3 赫伯特·席勒的“文化帝国主义”理论 |
2.2.4 信息社会理论 |
3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主要内容 |
3.1 信息资本主义何以可能 |
3.1.1 何谓信息 |
3.1.2 信息商品化 |
3.1.3 信息资本主义兴起 |
3.2 信息资本主义对社会的塑造和控制 |
3.2.1 无线技术对社会生活的重塑 |
3.2.2 移动的私人化对社会个体权利的限制 |
3.2.3 信息时代“社会控制之下的个人自由” |
3.3 信息资本主义的实质及其对资本主义的真正影响 |
3.3.1 “数字鸿沟”本质上是一种被生产制造的不平等 |
3.3.2 信息产业无助于资本主义走出危机 |
3.3.3 信息资本主义加剧了地缘政治斗争 |
3.4 信息资本主义矫正的可能性进路 |
3.4.1 大众教育重视信息需求 |
3.4.2 信息技术增加政策约束 |
3.4.3 信息革命导向公共生活 |
4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意义与局限 |
4.1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意义 |
4.1.1 信息时代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4.1.2 对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拓展 |
4.1.3 为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思路和借鉴 |
4.2 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的局限 |
4.2.1 用对作为资本的信息技术的批判取代对资本主义本身的批判 |
4.2.2 夸大了信息权力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
4.2.3 未能指出信息资本主义摆脱危机的正确道路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难点与创新 |
1.4.1 研究难点 |
1.4.2 研究创新 |
1.5 基本概念界定 |
1.5.1 和平与和平观 |
1.5.2 马克思主义和平观与中国传统和平观 |
1.5.3 中国共产党和平观与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 |
第二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 |
2.1 马克思主义和平思想 |
2.1.1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和平思想 |
2.1.2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和平思想 |
2.1.3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思想 |
2.1.4 习近平关于和平思想的重要论述 |
2.2 中国传统和平思想 |
2.2.1 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的和平思想 |
2.2.2 中国古代政治文明中的和平理念 |
2.3 国外现代和平思想 |
2.3.1 亚洲文化传统中的非暴力思想 |
2.3.2 西方和平学中的积极和平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特征、定位、目标 |
3.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特征 |
3.1.1 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
3.1.2 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
3.1.3 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 |
3.1.4 原则性与开放性的统一 |
3.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定位 |
3.2.1 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
3.2.2 响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使命 |
3.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目标 |
3.3.1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
3.3.2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
3.3.3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原则、内容、战略 |
4.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原则 |
4.1.1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 |
4.1.2 始终坚持以负责任大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 |
4.1.3 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 |
4.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内容 |
4.2.1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4.2.2 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 |
4.2.3 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
4.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战略 |
4.3.1 推动“一带一路”倡议 |
4.3.2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
4.3.3 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
4.3.4 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成就、经验、挑战 |
5.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成就 |
5.1.1 进一步巩固硬实力作为综合国力的基础 |
5.1.2 进一步巩固软实力作为综合国力基础的保障 |
5.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经验 |
5.2.1 坚持以发展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
5.2.2 以中国和平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稳定 |
5.2.3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5.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面临的挑战 |
5.3.1 和平统一方针受到挑战 |
5.3.2 “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 |
5.3.3 强权政治大行其道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功能、价值、展望 |
6.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功能 |
6.1.1 为中国自身的稳定发展提供思想指导 |
6.1.2 为中国的外交决策提供政策参考 |
6.1.3 为国际新秩序的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
6.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价值 |
6.2.1 有效维护中国与世界和平的理论指导 |
6.2.2 不断促进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的行动指南 |
6.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展望 |
6.3.1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平理论引领发展实践 |
6.3.2 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理论创新 |
6.3.3 加强国际话语权竞争,建构国家形象 |
6.3.4 创新全球治理理念,完善全球治理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四、电信市场何以实现共赢局面(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复杂网络方法的《哈萨克斯坦真理报》中国形象研究[D]. 黄锦南. 浙江大学, 2021(08)
- [2]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D]. 彭昕. 外交学院, 2021(10)
- [3]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D]. 张晨瑶.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4]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研究[D]. 管立杰.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5]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产业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基于区位熵灰色关联分析[D]. 伍倩颖.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问题导向的犯罪治理研究[D]. 阮重骏. 吉林大学, 2020(08)
- [7]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D]. 王胜男. 吉林大学, 2020(08)
- [8]中国出版“走出去”背景下的网文出海现状研究 ——以阅文集团为例[D]. 黄莺.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1)
- [9]丹·席勒信息资本主义批判思想研究[D]. 寇鑫鑫.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6)
- [10]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研究[D]. 赵佳.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