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法治与宪政(下)(论文文献综述)
陈婷[1](2020)在《抗战语境下《经世》系列报刊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文人论政”是我国近现代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而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知识分子参政热情高度迸发的一段时期,面对民族危亡的紧要关头,知识分子通过创办报刊的方式作为他们的救国与报国之道,积极参与,勇于担当,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展示了舆论的锋芒,影响着中国历史发展进程。全面抗战爆发前夕,由萧一山等知识分子群体创办的《经世》系列刊物于1937年1月15日在南京创刊。该刊在动荡的时局中受战火影响六易报馆,因人员迁播数易主编,勉励支撑八年,到1945年5月15日停刊,共计出版6卷74期,发表文章600余篇。《经世》的作者群体集中了河南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知识分子与社会名流,他们积极向政府与社会建言献策,对抗战时期中国的内政外交等发表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言论,是抗战时期一份富有代表性却长期被忽视的知识分子政论刊物。《经世》系列刊物从创办到停刊八年间虽然经历了报馆地址、主编和发刊形式数次变更,每个阶段刊物的内容侧重都有所不同,但始终秉持“提倡经世学说,发扬民族文化,提倡科学运动,建设近代国家”的宗旨,经世济民的情怀一以贯之。这反映在《经世》面向中国民众驳斥日本侵华的谬论,宣传持久与彻底抗战,树立国民抗战必胜信心的抗战宣传;面向中国政府的建言献策,包括经济上对诸如统制经济、战费筹集和后方建设等问题的讨论,政治上对抗战时期宪政问题的评论与推动;在外交上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对日本及美英等国政策和动向的观察。本文主要以国家图书馆藏的《经世》系列报刊缩微文献为主体材料,结合《大公报》、《独立评论》、《益世报》等数种同时代报刊,围绕全面抗战高潮到来前的时代背景,详细论述了日本持续侵华的深入和中国蓄力与抗战中各种力量的救国方略,包括知识分子群体创办报刊舆论救国的传统,同时梳理出《经世》的创办和沿革过程,立足《经世》作者群体的抗战宣传、《经世》对抗战时期的经济政策与宪政运动的建言献策,《经世》与抗战时期的外交政策等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挖掘以萧一山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对中国战时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问题的思考与建议,揭示其在抗日战争历史时期的思想状况和历史贡献。
何敏[2](2020)在《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文中研究指明李家驹是清末宪政改革的重要人物。在任考察宪政大臣之前,李家驹曾任翰林院编修、湖北学政、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在时局变化及偶然因素的推动下,政务能力出色的李家驹成为驻日使臣,1908年又接替达寿成为考察日本宪政大臣,随后其宪政改革主张在清末宪政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家驹在宪政改革过程中受到清廷青睐既是其能力使然,更是其“以君主大权为上”的宪政主张得到了清廷的认可。在清廷的支持下,李家驹担任(兼任)宪政编查馆提调、学部侍郎、协纂宪法大臣、资政院副总裁、资政院总裁等职,参与起草内官制,厘定皇室经费草案,纂拟宪法草案,制订《资政院选举章程》,大展改革豪情,推进宪政改革进程。在武昌起义之际,李家驹又竭力维持资政院运作,以维持清廷大局。但是在此过程中,李家驹既受朝中势力的掣肘,又因其宪政观在本质上仍未突破自上而下的“君权”桎梏,因而始终未能实现其宪政理想,最终只能憾然请辞。从中亦可窥探清廷宪政改革充满“诚意”而又希望“权力”与“地位”兼得的局限与矛盾,这注定了清廷的宪政改革必然以失败告终。
来中华[3](2019)在《张友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张友渔先生是我国着名的法学家、政治学家、新闻学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和无产阶级思想家。他的一生是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无私奉献的一生。张友渔出生于政治动荡的年代,这为他研究法治带来了契机。当时,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人民的自由权利没有保障,法治建设存在很大问题。基于保障社会大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张友渔对民主与法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张友渔在研究中始终牢牢把握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坚定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地位,并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出了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他的民主法治思想为深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研究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历史素材。十八大以来,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一直以来都是国家与全体社会人民关注的重点,而张友渔的民主法治思想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思想的形成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张友渔结合中国发展历史,在有关民主法治问题的研究上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理论框架和思想体系。他认为民主是随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不同的,我们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对每个时期的民主问题进行科学分析,随时代发展而发展。张友渔的法治思想区别于资本主义和中国传统政论家的思想,他认为法治应当是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的法治,并随社会的发展而进步。在民主与法治关系的问题上,张友渔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来看待问题,他认为民主与法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我们要从多个角度去看待两者之间的问题。直至今天,张友渔的民主法治思想对于我国民主政治与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建设依旧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意义。本文以张友渔的民主法治思想为论述对象,通过系统研究其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张友渔关于民主法治的基本解说,具体分析其思想内涵,旨在对张友渔的民主法治思想作系统的梳理和全面的考察。本文分五部分对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的内容进行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对于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进行概述。简要地概括民主思想的发展的历程,着重阐明张友渔民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中国近代思想家对其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对其民主法治思想的形成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论证了张友渔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其中包括法起源论、法本质和法的任务以及法的社会功用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第三部分梳理了张友渔有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重要作用的相关论述,及其对民主与法治关系的论述。第四部分将张友渔的民主思想的内容分为宪政、法治、人权思想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第五部分论证了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对于当代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和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的局限性。
林子峰[4](2019)在《李大钊宪政思想研究》文中指出李大钊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革命家,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他对政治法律方面的研究十分深入,同时注重政治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自己的思想。李大钊的民主宪政思想不仅体现了先进知识分子救亡图存的愿望,更反映了其对政治、法律现代化的深入认识。李大钊宪政思想的提出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和个人经历,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主、联邦、政党三个方面。李大钊首先将民主与宪政相结合,将宪政思想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中。其次,李大钊从联邦制的宪法渊源、国家统一与地方自主、联邦制与民主的联系等角度阐述了联邦宪政的观念,并提出了从资本主义联邦制转向社会主义联邦制的伟大设想。最后,李大钊在宪政的体系中不断思考和建构政党制,其对政党的认识经历了从北洋政府的政党到国民党再到共产党的发展过程。李大钊宪政思想的渊源主要来自“民彝”思想、调和观、以及包含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西方民主宪政思想。李大钊的宪政思想对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早期联邦制方针以及党的领导等都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影响,甚至对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吕庆明[5](2015)在《防范权力异化的财政民主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着眼于财政民主的控权机能,以防范财政权力异化为目标,通过研究财政民主的控权机理,分析财政民主控权的制度载体,并针对当前财政民主机制存在的问题尝试性的提出改进建议。本文内容具体包括如下章节:第一章主要对财政民主的基本理论进行概述,以此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本章首先对民主的概念、财政的概念、财政民主的概念分别进行界定,在规范性民主概念和描述性民主概念基础上,提出了应用性的民主概念,将民主界定为防范权力异化的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财政民主的概念,即防范财政权力异化的一种权力运行机制;在界定概念的基础上,基于财政民主问题交叉学科的性质,分别从不同学科视角进一步探索了财政民主的本质,提出了财政民主本质的三个不同面向,即财政学视角的公共物品需求与供给的均衡、政治学视角的权利与权力间的良性互动及法哲学视角的权利本位;探讨了财政民主的构成要素体系,对包括参与、宪政、法治、分权和竞争在内的体系内容展开分析,论证它们作为财政民主内容体系一部分的根据理由。其中,参与是财政过程中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是财政民主的应有之义,宪政和法治是针对民主机制自身的先天缺陷而施加的实质与形式两个方面的外部限制,分权和竞争则是财政民主下有效约束财政权力的具体方法;分别从价值论、方法论和认识论三个方面探究了财政民主的哲学基础。其中,财政民主的价值论基础为自由和平等、方法论基础为现实主义、认识论基础为多元主义;梳理了财政民主的实现条件,包括作为文化条件的权利文化、契约文化和制度文化,作为社会条件的市民社会及其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分,作为经济条件的财产权及其物质形态,作为政治条件的租税国家;明确了财政民主的实现形式,即法治,具体包括租税法律主义和预算法治两个方面,分别对应于租税民主和预算民主。第二章主要探讨财政民主预防财政权力异化的机理,以此作为前一章基础性研究的进一步延续、深化和后一章制度载体问题研究的基础。本章首先对财政权力进行铺垫性的概述,具体介绍了权力、财政权力的定义,将权力界定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具有强制性服从特征的社会关系,而财政权力则是财政过程中或与财政过程密切相关的权力,是一种内容与政治、经济相关的主体为国家的公权力,是一种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具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多种具体权力聚合体。财政权力的本质是公共性,而财政权力的合法性源于人民的信任。信任主要与信息相关,是介于知与不知之间的状态。在信息不对称的财政过程中,对财政权力的信任是相对的、不信任则是绝对的。基于相对的信任财政权力获得了合法性,基于绝对的不信任则,需要对财政权力施以外部约束。财政权力作为权力的集合体,主要包括征税权和预算权,这两种权力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更为具体的权力类型;在概括论述财政权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财政权力的异化问题,对财政权力异化进行界定,认为财政权力异化是指财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背离了财政权力的公共性本质,走向了自由,亦即权利和民主的对立面。财政权力异化的结果是其自身丧失合法性和正当性。财政权力异化的直接表现为财政预算最大化,而具体表现形式为决策失误、寻租和腐败。决策失误涉及到掌权者的能力问题,即所谓的“庸官”,因自身能力局限而造成决策上的失误,同样辜负了人民的重托,属于权力异化的形式之一。而寻租和腐败则与能力无关,主要涉及到掌权者受到私人欲望的主导而滥用权力,使得财政权力背离民主的统制,即所谓的公权私用;进一步分析了导致财政权力异化的原因,主要从民主机制下财政职能的扩张和政府自身的利维坦嗜好两个角度分析财政预算最大化的原因;重点阐述了防范财政权力异化的三种机制,即借助于道德教化的自我约束机制、借助于分权的制衡机制、以权利制约权力的互动机制。其中权利制约权力是财政民主控权的主要机制,并具体分析了权利控制权力的基本原理,探讨了能够在财政民主下对财政权力施加约束的权利类型和权利内容。最后阐述了财政民主对于防范权力异化的意义。第三章主要分析财政民主控权机制的制度载体,作为对上一章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在本章中,主要阐发作为财政民主控权机制运行载体的四种制度。具体包括如下:首先是选举制度。对财政权力进行民主统制,不能忽略选举制度在约束掌权者上的价值。当选民的自由选举权与民主机制下权力附期限特点相结合时,选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约束权力。同时,也探索了选举制度在约束权力上的限度,并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其次是租税法律制度。租税法律主义原则下,形式法治自身所蕴含的法治原则能够对征税权力施加约束,这些原则主要是富勒所阐发的法治八项原则。税法自身的法律原则也能够控制征税权,这些原则主要包括量能课税原则和比例原则。这两项原则涉及到了实质法治的原则控制问题,与前述的形式法治原则相对。其中,量能课税原则是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角度控制征税权,而比例原则是从纳税负担合理性的角度控制征税权。税制的不同设计、选择同样可以施加控制于征税权。课征对象的物质形态会影响到对征税权的制约,相较于劳务、物质财产,货币形态的课征对象更有助于财政民主和制约征税权。纳税人能够自主操控、选择的税基有助于约束征税权,而比例税率相较于累进或累退税率,更符合财政民主的控权理念;再次是预算法律制度,这主要是针对预算权施加的外在制度约束。特殊的税制选择不仅可以约束征税权,也可以控制预算权。一般而言,能够有效建立税基与财政支出互补性的专款专用税制有助于控制预算权。预算过程中的分权及制衡是防范预算权异化的主要制度设计,预算过程的分权主要集中在代议机构和政府之间,代议机构行使预算审批权和预算监督权,政府行使预算编制权和预算执行权。在分权的基础上,鉴于代议机构与政府间实力对比悬殊而无法有效制衡,有必要将司法权引入预算过程,使其与立法权联手共同制约政府的权力,保障预算过程中权力达致平衡以实现彼此制约。财政赤字、公债和通货膨胀均与预算权的过度膨胀有关,在分析三者间与预算权异化关系基础上,主张通过恢复预算平衡原则的方法有效约束预算权,达到“量入为出”的目标。具体的技术性预算方法与财政民主的机制运行密切相关,也可以对预算权施加外部控制,主要包括零基预算、绩效预算和复式预算三种预算方法。零基预算有助于遏制政府预算支出自然的膨胀倾向,绩效预算能够提高政府预算支出的效率,而复式预算则与财政透明息息相关。法治条件下强调预算的法律性能够克服预算约束软化的弊病,应该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将“法”的外延拓展至预算,坐实预算的法律身份,维护预算的法律资格,保证预算的法律属性。最后是财政透明法律制度,这是财政民主的必要条件,也是约束财政权力的重要制度载体。财政透明法律制度体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预算公开法律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分别对应于知情权和信息公开义务。我国现行的《预算法》虽然对预算公开进行了系统的规定,但立法的视角依然不是权利,知情权依然无法可依。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则存在法律层级过低的问题,有必要将其上升为“法律”。第四章主要分析财政民主防范权力异化的改进路径,作为全文的最后总结。本章从权利实现的维度展开研究,从四个角度分别探讨完善财政民主机制、制度的路径、方式、方法问题:一是观念改进路径。强调借助财税法制度所具有的“财政幻觉”,改变制度下人们行为选择的预期收益或预期成本,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动机,使其作出行使权利的自发、自觉性选择,以此培育全民的公共权利意识,促使权利主体“为权利而斗争”。二是制度改进路径。这里主要涉及财政透明制度的民主改造和纳税人诉讼制度建构障碍的破除两个方面内容。对于财政透明制度而言,当前主要是对其进行以权利本位为法哲学基础的民主改造,分别从时间、成本、途径和内容四个维度重新厘定财政透明的标准,以适应财政民主的理念要求。对于纳税人诉讼制度构建而言,当前并不存在技术性的障碍,主要阻碍源于传统观念上的包袱和理论基础的薄弱。传统的权力文化和“官本位”观念形塑了权力对公共利益维护的独占意识,这种思维上的惯性成为通过权利维护公共利益的纳税人诉讼制度建立的主观障碍。当前理论界缺乏对作为纳税人诉讼制度法哲学基础的公共权利问题研究,导致纳税人诉讼的理论深度不够、基础不牢,致使纳税人诉讼的相关理论游离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之外,而无法有效融入其中。三是主体改进路径。通过对民主机制下给付行政的运行风险的评估、分析,明确给付行政下家长主义式的权力干预危险。主张通过引入补充性原则、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机制来防范政府权力异化。除此之外,财政民主自身的控权机制也可以针对给付行政施加控制,消除给付行政自身的风险;四是技术改进路径。研究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公共舆论、知情权实现、信息平等权的影响。现代信息技术使公共舆论的主导权由政府向人民、由官方向民间转移,这一趋势契合了民主的理念。现代信息技术为知情权的实现提供了技术保障,使财政透明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了信息发布、传播和获取的成本,使信息消费不再局限于少数人,这有助于实现信息的平等权,有效消除信息歧视。但现代信息技术在消除传统信息歧视问题的同时,也在创造新的信息歧视,应该通过信息平等权的保护予以有效防范。
黄秋生[6](2012)在《宪政设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政的概念、人类社会制度的设计简史、宪政设计的基本原则与技术要求、宪政设计之政治、经济、文化与权利保障制度设计以及宪政中国设计的基本思路。本文认为,宪政是一种社会形态。中外新旧宪政论主要是从政治制度与政治形态来把握与解释宪政。然而真实的状况是,当人造的宪法取代国王成为法律之母后,由宪法统摄的整个法律体系调整了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宪政成为了取代王政并与之相对应的一种社会形态。宪政可以设计。社会制度不是天生的,是人造的,人类社会一直在设计社会制度。不过,在宪政产生以前,人类社会一直在被动地接受统治阶级设计的社会制度,并且这种社会制度被披上了神授的外衣。宪法和宪政的产生,就是人民为自己设计社会制度的开始。宪政设计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与理念。宪政的基本原则是支撑起宪政大厦这个社会形态的精神支柱,因而也是宪政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而言,宪政有民主、共和、法治与人权四大基本原则,四大基本原则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缺一不可,贯穿了整个宪政,使宪政成为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宪政设计是一门技术。要贯彻落实宪政原则的理念和精神,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规范,掌握一定的技术要求,才能把宪政的民主、共和、法治与人权原则内化于具体的经济、政治与文化制度之中。这些技术要求很多,主要有:个人本位兼顾公益、权利与权力相生相克、权力与权力相互制衡、权利(职权)与义务(职责)相一致、权力(权利)的内部自治与外部控制相结合等。由于宪政是一种社会形态,则宪政设计的内容就不仅仅是政治制度设计,还包括经济与文化制度设计,更重要的是,要设计好权利保障制度。人的自由是复合的自由,只有按照宪政设计的原则与技术要求来设计政治、经济、文化与权利保障制度,人的复合自由才能实现最大化。最后,根据宪政设计的基本原则与技术要求,结合中国的社会实际,提出了宪政中国设计的基本思路,那就是按照宪政的总体要求,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与权利保障制度改革,以期使伟大的祖国走上个人自由与社会繁荣的康庄大道。
王宗涛[7](2012)在《税收正当性:一个理论命题与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表明税收关乎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的二元对立,是宪政的基石性范畴;宪政税收语境下,在纳税人权利保障、政府征税权规范以及宪政秩序的迫切需求下,产生对税收道义、伦理的追问———税收正当性。税收正当性包括公共利益(民主)正当性、科学正当性、法律正当性,分别代表公共利益(民主)、科学、法律三个价值维度。在实体性制度构建上,与三个价值相对应,包括公共利益、经济上可税性与比例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在程序性制度构建上,借助于正当程序的交涉性和反思性机制,通过税收正当程序中的大众、专家及政府的三方参与机制,将三个价值因素及相应的制度实体有机结合,实现税收正当性。
孙健波[8](2010)在《宪政视角下的财税改革——兼论财政立宪主义之局限》文中研究说明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财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一)财政的经济和政治属性(二)财税改革的政治含义三、财政立宪主义(一)财政立宪的含义(二)财政立宪实践四、财政宪政主义(一)财政立宪主义的局限(二)财政宪政主义的几个基本问题(三)宪政下的财政民主制和财政法治化五、公共财政改革的宪政观(一)对"公共财政"的官方理解(二)公共财政的真正含义(三)公共财政与宪政的关系六、我国财税改革宪政化的通道(一)事前的预算控制(二)事后的审计监督(三)全面的司法审查结论
尤春媛[9](201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政治学、伦理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知识为研究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从契约与法治、政府的历史和逻辑关系维度,探讨了契约、契约论及契约文明的内在关联,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文明的制度基础和政治诉求,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特有的政治和法治文化以及社会契约关系,尝试探索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构的契约理据、实现路径与制度构建,以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中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和价值理念找寻政治哲学资源,为法治政府的合理建构提供制度框架。契约在中西方不同的语境里,有着渊源不同的概念内涵和观念维度,由此也在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和制度背景中演绎出迥异的契约理论和复杂的实践发展脉络。历史和逻辑地看,适用于私人领域的经济契约、私法契约与适用于公共生活领域里的社会契约或政治契约虽然有着紧密的关联,但它们分别是自己路径依赖和自身演化的产物。伦理的、政治的和公法契约观念在作为政治哲学意义上的契约观念(即传统社会契约论)中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并在契约论那里获得了自己系统化的经典形态。契约论经久不衰、永不枯竭的灵感源泉不在于其政治、伦理规范意义,而在于蕴涵于契约关系、并最终指引人类走向契约文明的契约精神。契约文明是借助于其他物质性、精神性或制度性的文明形态予以表现的,集中体现自由、平等、理性等契约精神的人类文明形态。它内含契约理念文明、契约关系文明与契约制度文明的逻辑结构,内容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诸领域,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明财富。契约文明具有制度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契约伦理意蕴。从契约文明的制度性文明形态看,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是其经济制度基础。以契约精神体现出来的契约文明的精神性价值追求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契合了市场本身蕴涵的自由、平等、功利和理性的正义原则,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初级阶段的必然选择,它呼唤着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市民社会健康发展的契约精神和契约文明。社会主义倡导的契约文明是重新解释和界定的制度文明,所要实践的是创设新的条件,使契约关系建立在真正平等的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并将契约规则和契约伦理广延到政治和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契约文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是契约制度文明的政治权力诉求和必然选择。作为社会伦理维度的公共契约,是中国解决法治政府建构问题的重要概念和范畴媒介,也是法治政府建构的契约理据。然而,公共契约的不完全性揭示了法治政府建构的契约困境。马克思的契约正义观为我们提供了摆脱法治政府契约困境最优解的思维理路和方法。马克思主义的契约观是蕴涵真正自由和平等价值内涵的契约正义,它超越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契约正义即交易正义,或仅仅是经济正义或法律正义的论证,是一种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制度正义和社会正义,因而是一种融合政治、经济、道德、法律范畴的综合性价值尺度,它的实现受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制约,是一个从不完全性契约走向完全性契约的历史发展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契约正义在经济上必然要求变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合理、不道德的契约关系和契约制度,政治上坚持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民主的国家制度,建立真正反映人民意志、具有社会主义契约伦理意蕴的法治政府,而这样的政府是以法治理性为根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底蕴,以行政正义为核心价值取向,走向完全性契约的法治政府。契约论既是一种以实质性问题为中心的知识论,也是一种以逻辑和程序问题为中心的方法论。作为自由主义法治政府证成的契约方法论,其逻辑推理的方式是典型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契约方法论从关涉价值的实质性问题向与价值无涉的交往的程序合理性这一形式的转化,不仅获得了对现实生活更大的解释力和指导性,而且具有了积极的规范和制度建构意义。尽管如此,契约方法论不仅隐含着最根本的局限,即如何认识和合理解释社会对于个人的某种先在性或价值优先性,而且还隐含着对程序正义和程序伦理的重视而有忽视、甚至背弃实质正义和实质伦理之可能。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及其方法论,在批判性地继承和吸收自由主义契约方法论的基础上,坚持人民主权原则,运用民主契约法律观的整体主义方法,构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真实集体,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政府的建构提供了方法论指导。社会和谐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人类的政治理想,任何一种政治形式都在寻求一种社会和谐,差别仅在于对社会和谐内容的理解及其实现方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求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和谐,契约方式是实现这些关系和谐进而达至社会和谐的基本方式,法治政府则是通过契约方式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法治政府的建立,必然要考量中国传统伦理政治和契约文化的特殊境遇,努力创造推动契约社会生成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并在吸纳西方契约文明与法治文明,借鉴其法治政府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东方社会政治、法律发展中政府的推动作用,通过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以及它们各自内部权力或权利关系的契约式互动,建成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利,私法与公法协调、融合的法治政府。探讨法治政府之中国式契约选择,乃是出于对理想的中国政治体制的法律追寻。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建构来讲,宪法契约是法治政府民主契约的基本实践形态,并以法治政府的建构为根本保障。法治政府对宪法契约之保障,根本上取决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契约化与中国特色契约性社会整合机制的形成。建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契约化与契约性社会整合机制基础上的法治政府,其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必然倡导契约行政。契约行政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契约规则和契约文化,要求公共管理者既要遵守契约伦理,又要坚守公共行政精神。契约行政的法制化决定契约行政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是实现二者统一的有效途径。
崔潮[10](2011)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文中研究说明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主流。现代化的核心是经济现代化与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包括市场化与工业化,市场化是动力机制,工业化是外在表现;政治现代化表现为宪政化,通过民主与法治的成长建立有限与有效政府,保护个人的创造与基本人权。财政是政治与经济的枢纽,通过政治过程解决经济问题。财政制度变迁既反映了现代化的成果,又是推动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近现代史,是一部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史。在列强割地赔款的勒索与潮涌般的工业品冲击下,中国传统经济解体衍生出极度的贫困与社会不公,帝国体制瓦解散落出残渣余孽般的军阀政治。外患内乱下的中国迫切地向外寻找富强之道,从军事救国到实业救国,从维新立宪到一次次革命,直到新中国建立才走上了快速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但在经济现代化道路上一度重视工业化摒弃市场化,在政治现代化道路上曾经重视民主化摒弃法治化,结果无以为继。改革开放后拨乱反正,大胆学习一切发达的文明成果,中华民族重新走上复兴之路。中国100多年来一直处于快速变化的过程中,风向多变,时好时坏,旧政权的腐朽成就了新政权的崛起,“大革命”、“大跨越”多次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强烈追求;几千年的老路是明白无误走不通了,极力要走新路却难摆脱对过去的路径依赖;时而醉心于源远流长的古老文明,时而要自力更生废旧立新,却终究要走开放式的学习创新之路。在延续2000多年的帝制崩溃100年之即,中国已走上现代化的康庄大道,市场化、工业化、民主化、法治化……各个方面均可圈可点。在这一背景下,全面总结中国现代化进程与财政制度变迁的良性互动之道,正当其时。本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原理,从理论与历史角度分析了发达国家现代化与财政制度变迁的互动关系,检视在西方冲击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过程,梳理我国财政现代化的成长轨迹,努力从别人和我们自己走过的历史中发现继续前进的路标。本论文第一部分是缘起与准备(第一、二章),对选题原由、现代化理论、财政制度变迁理论等进行回顾性综述,为论文分析提供文献性基础。第二部分理论分析即第三章,提出了财政主体结构理论、财政类型理论、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理论,作为分析中外财政制度演进规律的理论基石。第三部分是理论应用比较分析,由第四章至第八章组成,首先对曾经深刻影响我国历史进程的现代化国家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苏联)发展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历程、作用及得失进行剖析,为分析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提供一个历史比较的参照系,然后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进行历史分析。第四部分是结论,即第九章,对中国现代化及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的特点与趋向进行概括,提出财政过程宪政化是中国财政现代化的正确方向。论文从财政主体、财政类型、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财政制度变迁过程四个方面对财政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为进行历史制度分析提供理论框架。财政主体分为不同层次,从本质层次看,财政的主体是公共权力中心,在国家存续期间表现为国家;从运行层次看,政府是财政主体的代表,不同的社会力量一起构成财政主体结构,对政府施加影响,左右着财政决策与执行的方向和效果。在不同时空下,由于社会力量结构存在差异,政府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财政主体结构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成为不同国度和时期财政制度差异的决定性原因。“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从产权转化视角对财政现象进行阐释,认为财政过程是一个产权转化的过程,财政制度是对财政过程产权转化秩序的确认,反映着不同财政主体间的竞争或合作关系的消长,进而对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激励或抑制作用。财政制度变迁是财政主体为释放财政压力,对财政程产权转化合约进行调整的集中体现。财政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兼有竞争与合作两种特征的机制,可以实现规模收益,为市场机制提供产权保障,减低交易成本。财政职能随着经济发展阶段与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财政制度变迁是实施财政职能调整的过程,一般要经历僵滞、创新、均衡三个阶段。中国的现代化是从追求效率开始的,但局限于政府对军事技术效率的追求,财政资源运用效率的低下及对民间经济的过度管制,导致提高军事效率目标的落空。现代化的启动产生了更多的腐败机会,加上对外割地赔款与外来工业品冲击下传统产业的瓦解,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公平问题甚至生存权危机。于是对生存权与公平的追求成为后来财政制度变迁追求的重要目标。共产党的胜利依赖于重视社会公平的财政制度创新的支持,建国后工业化的推进也依赖财政制度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开展了大量的财政制度创新活动。中国19世纪进入现代化轨道后,在战争与贸易的作用下,开始了一个对传统经济社会解构的过程,自然经济解体,走向畸形工业化与市场化。在外敌(及外资)的侵略压榨与国内革命战争的冲撞下,帝国财政溃烂为军阀财政,在战争状态下论为战时财政。新中国建立后,以全能财政强力推动工业化,取得了中国历史上最突出的现代化成就与经济增长速度。但与发展更好的现代化国家或地区(如亚洲四小龙)相比,中国的现代化进步明显滞后,且自身无法持续,在此背景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现代化道路。改革开放之初的财政制度调整解构了苏联模式。随着时间的持续,财政制度创新中吸收西方现代化国家的成果越来越多。从税利分流、公平税负、财政联邦制、现代预算制度到提高财政透明度,中国的财政改革主动汇入到了财政现代化的洪流中。财政制度的主动创新,培育了市场主体、市场体系与市场制度,激发了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财政制度的变革本身就是政治现代化的一部分,并促进政治现代化其他领域的进步,如私人产权与公共产权受同等保护,保护人权等,中国的政府权力运行越来越被限定在公共化的轨道里,朝着提高效率的方向前进。具体而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帝国财政崩溃阶段(1842-1911年)。在外来冲击下,这时的帝国财政依然建立在皇帝拥有一切财产最终所有权的基础上。虽然企图维系其财政收入制度的掠夺性、财政支出制度的消费性、财政管理制度的专权性,但却因应对的被动失措使财权“外移”与“下移”,财政收入制度的掠夺性恶性膨胀,财政支出制度的消费性更加无耻,财政管理制度的专权性逐渐散落,并共同导致帝国财政制度与清帝国一起走向灭亡。这一时期的中国现代化没有带来效率的提高,反倒引起公平危机与生存危机。二是战时财政(军阀财政)时期(1912-1949年)。战时财政与军阀财政从客观形态上说并无多少不同,但从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角度,却可以做出差异颇大的解读。军阀财政下,产权具有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制度表现为诛求无度性,财政支出制度具有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性,财政管理制度体现为滥权性。具有合法性地位的财政主体,在战时财政下,产权制度体现为公共产权在先性,财政收入体现为需求无限性,财政支出制度表现为求生性,财政管理制度以专权性为主要特征。从演进路径中可以看出,军阀财政是比帝国财政更阴暗冷酷的残余;战时财政的军事专制性与帝国财政的专权性一脉相承。即便如此,在现代化的大背景中,这一时期的财政制度也孕育着有利于现代化成长的种子。如工商税、所得税、现代预算与国库制度的建立、公债手段的运用、分级财政的尝试、关税保护制度的使用、工业化导向财政支出的安排、宪政及现代预算制度的引入等等,都具有现代化色彩,为日后的财政制度变迁打下了基础。三是全能财政时期(1949-1978年)。新中国以对民生的关照和对公平价值理想的追求赢得政权,强制对产权制度、财政制度进行激进变迁,在公平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率的提升,选择了与旧政权相异的现代化道路,并以财政制度作为其重要支柱。全能财政以公共产权的垄断地位为基础,财政收入制度具有“自产性”,财政支出制度具有建设性,财政管理制度具有集权性与民粹性特征。由于国家替代了社会,财政制度统配社会资源,产权激励被权力及意识形态激励所替代,无法实现经济的持续高效率。集权性保证了财政制度的执行效率,却无法实现其决策效率。大民主的运动式财政监督有利于保证社会的相对公平,但却无法实现财政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四是财政宪政化时期(1979年以来)。我国现在处于走向公共财政的过程中,私人产权逐步获得与公共产权的平等地位。财政收入制度表现出更多的交易属性,财政支出制度表现出更多地面向公众的回应性,财政管理制度体现出宪政化的特征。中国财政现代化表现出与其他现代化国家趋同的方向,但转型仅取得初步的成就。财政制度与现代化的适应性、与其他制度的协同性、制度变迁路径的可预期性等,都需要持续的关注与维护。经济效率的提升伴生了资源环境承载力问题,公平状况恶化伴生社会稳定问题,中国目前现代化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建立适应现代化进程的财政制度和运行方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宪政化应是一个坚定不移的方向。
二、法、法治与宪政(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法治与宪政(下)(论文提纲范文)
(1)抗战语境下《经世》系列报刊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第一章 《经世》创办的时代背景 |
第一节 日本侵华与持续深化 |
一、日军进侵华北与二十九军长城抗战 |
二、特殊化的地方政权冀察政务委员会与华北危局 |
第二节 中国的蓄力与抗战 |
一、中国军民局部的自发抗战 |
二、一二九爱国运动和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涨 |
三、共产党对地方实力派的统战工作 |
四、西安事变与国共和解 |
第三节 经世思想与近代文人论政 |
一、经世思想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 |
二、近代中国文人论政的传统 |
第二章 《经世》概览 |
第一节 《经世》的创办和沿革 |
一、萧一山其人 |
二、《经世》的创办 |
三、《经世》的沿革 |
第二节 《经世》的选题与稿件情况 |
一、《经世》的选题 |
二、稿件与栏目 |
第三节 《经世》作者群 |
一、从“文化重镇”河南大学说起 |
二、《经世》的主要编者和作者 |
第三章 《经世》对中国民众的抗战宣传 |
第一节 驳斥日本侵华谬论 |
一、日本侵华谬论 |
二、用事实揭穿日本侵略战争本质 |
三、从国际法角度揭露日军暴行 |
第二节 树立抗战必胜信心 |
一、由民族精神谈抗战必胜 |
二、树立蒋介石权威,强化抗战领导 |
三、颂扬前线战果与抗日英雄 |
第三节 宣传抗战到底与持久抗战 |
一、呼吁全民团结抗战到底 |
二、宣传持久抗战 |
第四章 《经世》对中国政府的建言献策 |
第一节 《经世》对中国经济问题的讨论 |
一、力主实施统制经济政策 |
二、战费筹集需增税和举债 |
三、后方开发与经济建设 |
第二节 《经世》对中国宪政问题的讨论 |
一、对宪政基本概念的理解 |
二、围绕国民参政会的讨论 |
第五章 《经世》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应对 |
第一节 争取中立国支持抗战 |
一、日本是中国与美、英、苏等国共同的敌人 |
二、呼吁美英等国由中立转向援华作战 |
第二节 激起日本民众的反战情绪 |
一、日本经济难以支撑旷日战争 |
二、侵华战争给日本民众带来无穷灾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Ⅰ.长城抗战喜峰口战役 |
附录Ⅱ.《经世》系列报刊目录 |
《经世》半月刊 |
《经世》战时特刊 |
《经世》季刊 |
《经世》月刊 |
附录 Ⅲ.《经世》系列报刊影印件 |
后记 |
(2)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前史的回顾与反思 |
(一) 关于李家驹的研究 |
(二) 晚清宪政相关问题的研究 |
三、取材与方法 |
(一) 史料来源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点难点 |
第一章 李家驹参与宪政改革的缘起 |
一、以学政而奠基 |
二、发展:署理京师大学堂总监督 |
三、转折:出使东洋,任驻日大臣 |
四、关键:任考察宪政大臣 |
第二章 宪政官制的考量 |
一、李家驹入资政院、宪政编查馆 |
二、内官制的规划概要 |
(一) 裁并部院 |
(二) 仿行宫内省官制 |
(三) 应组织内阁以符宪政 |
三、外官制之中央、地方权责的划分 |
第三章 财政改革与司法独立之策 |
一、国家财政的问题及改革 |
二、皇室财政宜谋独立 |
三、司法独立为宪政之基本 |
第四章 改制不易:得意之下易致失意 |
一、满怀宪政改革之心,朝廷亦多期许 |
二、改革官制不易 |
三、编订《行政纲目》 |
四、编纂“暂行阁制” |
第五章 宪政之基:纂拟宪法 |
一、宪政下应行之宪法要义 |
二、择选协纂宪法人员 |
三、起草《宪法草案》 |
第六章 李家驹与资政院 |
一、资政院开会议事之备 |
(一) 修订《选举章程》、商讨资政院规制 |
(二) 筹备资政院场务事宜 |
二、尽职尽忠:资政院风波中的李家驹 |
(一) 第一次常年会中清廷的应对与变动 |
(二) 积极组织召开临时会 |
三、力扶危局:最后的资政院总裁 |
(一) 修订资政院新院章 |
(二) 筹办资政院第二次常年会 |
(三) 革命中力扶资政院,终憾然请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张友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的形成 |
2.1 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 |
2.2 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影响 |
2.2.2 近代中国进步思想家的影响 |
2.2.3 孙中山三民主义思想的影响 |
2.2.4 毛泽东思想的影响 |
第三章 张友渔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 |
3.1 张友渔对法起源论的论述 |
3.1.1 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
3.1.2 法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保障 |
3.2 张友渔对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论的诠释 |
3.2.1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3.2.2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途径 |
3.3 张友渔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主张 |
3.3.1 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本要义 |
3.3.2 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 |
第四章 张友渔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关系的论述 |
4.1 张友渔社会主义民主观 |
4.1.1 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要义 |
4.1.2 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作用 |
4.2 张友渔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
4.2.1 社会主义法治在当前的重要作用 |
4.2.2 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手段 |
4.3 张友渔对民主与法治关系的主张 |
4.3.1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
4.3.2 法治对民主具有促进作用 |
4.3.3 民主与法治具有一致性 |
第五章 张友渔关于社会主义宪政与民主思想的论述 |
5.1 张友渔的宪政思想概述 |
5.1.1 张友渔对宪政运动与宪政的概述 |
5.1.2 张友渔宪政思想的特点 |
5.1.3 张友渔关于立宪原则的主张 |
5.2 民主与宪政的关系 |
5.2.1 民主与宪政的差别 |
5.2.2 民主与宪政的统一性 |
5.3 社会主义民主宪政下的人权观 |
5.3.1 张友渔人权思想的内容与特点 |
5.3.2 民主与人权的关系 |
5.3.3 社会主义人权保障的途径 |
第六章 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评述 |
6.1 张友渔民主法治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 |
6.1.1 对建国初期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影响 |
6.1.2 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启示 |
6.2 张友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局限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4)李大钊宪政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李大钊宪政思想的产生背景 |
2.1 社会背景 |
2.2 个人生平与其宪政思想的形成 |
2.2.1 李大钊早年宪政实践 |
2.2.2 李大钊在“十月革命”后的宪政实践 |
第3章 李大钊宪政思想基本内容 |
3.1 民主是宪政的政治基石 |
3.1.1 将民主概括为“平民主义” |
3.1.2 将民主与宪政相统一于民主宪政 |
3.1.3 实施宪政能够保障民主 |
3.1.4 宪法是民主宪政的法律保障 |
3.1.5 社会主义民主是宪政思想和社会主义的结合 |
3.1.6 国民是宪政的依靠力量 |
3.2 联邦是宪政的国家结构 |
3.2.1 联邦宪政理论的前提是李大钊中央地方权力分配观念的转变 |
3.2.2 联邦制的宪政能够平衡中央地方权力关系 |
3.3 政党是宪政的实施力量 |
3.3.1 旧时代政党是实现宪政的阻碍 |
3.3.2 “中心势力”政党是实现宪政的政治保障 |
3.3.3 李大钊宪政思想体现在建立新型政党的理论与实践 |
第4章 李大钊宪政思想的主要渊源 |
4.1 植根于传统又批判传统的民彝思想 |
4.1.1 在传统文化中提炼民彝,在民主宪政中界定民彝 |
4.1.2 民彝观与宪政思想的结合点是意志自由 |
4.1.3 对文化传统和政治传统的批判 |
4.1.4 宪政下国民的思想是以民彝为基础的“理之力” |
4.2 从文化到政治的调和观 |
4.2.1 调和的中西文化作用于政法领域 |
4.2.2 宪政中对抗的调和 |
4.2.3 民主宪政下的调和与“伪调和”相区别 |
4.3 西方民主宪政思想 |
4.3.1 来自于西方思想家的民主宪政思想 |
4.3.2 对西方宪政实践的总结 |
第5章 李大钊宪政思想的历史影响 |
5.1 民主宪政法治方面 |
5.1.1 确立宪法至上观念 |
5.1.2 对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影响 |
5.1.3 人民意志和国家法律 |
5.2 中共联邦制方略与民族区域自治方面 |
5.2.1 中共二大提出在民族地区实行联邦制 |
5.2.2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方略 |
5.2.3 民族区域自治对联邦制的借鉴 |
5.3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方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5)防范权力异化的财政民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不足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 |
第1章 财政民主的基本理论 |
1.1 财政民主的界定 |
1.1.1 民主的概念界定 |
1.1.2 财政的概念 |
1.1.3 财政民主的概念 |
1.2 财政民主的本质 |
1.2.1 财政学视角:公共物品需求与供给的均衡 |
1.2.2 政治学视角:权利和权力的良性互动 |
1.2.3 法哲学视角:权利本位 |
1.3 财政民主的构成要素体系 |
1.3.1 核心要素:参与 |
1.3.2 实质保障要素:宪政 |
1.3.3 形式保障要素:法治 |
1.3.4 实现方法要素:分权与竞争 |
1.4 财政民主的哲学基础 |
1.4.1 价值论基础:自由和平等 |
1.4.2 方法论基础:现实主义 |
1.4.3 认识论基础:多元主义 |
1.5 财政民主的实现条件 |
1.5.1 文化条件 |
1.5.2 社会条件 |
1.5.3 经济条件 |
1.5.4 政治条件 |
1.6 财政民主的实现形式 |
1.6.1 租税法律主义 |
1.6.2 预算法治 |
第2章 财政权力异化及其民主防范机制 |
2.1 财政权力概述 |
2.1.1 财政权力的界定 |
2.1.2 财政权力的公共性本质属性 |
2.1.3 基于信任的财政权力合法性 |
2.1.4 财政民主过程中权力的类型 |
2.2 财政权力异化及其表现形式 |
2.2.1 财政权力异化的界定 |
2.2.2 财政权力异化的具体表现形式 |
2.3 财政权力异化的原因分析 |
2.3.1 财政的职能与官僚预算最大化 |
2.3.2 政府自生理论与官僚预算最大化 |
2.4 防范财政权力异化的民主机制 |
2.4.1 防范权力异化的三种机制 |
2.4.2 权利制约权力的机理分析 |
2.5 财政民主对防范财政权力异化的意义 |
2.5.1 民主自身的控权意义 |
2.5.2 财政自身的控权意义 |
2.5.3 财政民主的控权意义 |
第3章 财政民主防范权力异化的制度载体 |
3.1 防范财政权力异化的选举制度及其作用限度 |
3.1.1 作为财政权力非财政约束的选举制度 |
3.1.2 选举制度施加财政权力民主统制的限度 |
3.2 防范征税权异化的税收法律制度 |
3.2.1 财政民主视角下租税特点检讨 |
3.2.2 形式法治原则对征税权的控制 |
3.2.3 税法原则对征税权的控制 |
3.2.4 税制选择对征税权的控制 |
3.3 防范预算权异化的预算法律制度 |
3.3.1 约束预算权的税制选择 |
3.3.2 预算过程的分权与制衡制度 |
3.3.3 预算赤字、公债、通货膨胀与预算平衡原则 |
3.3.4 预算方法选择对预算权的控制 |
3.3.5 预算的法律性与依法行政 |
3.4 防范财政权力异化的财政透明法律制度 |
3.4.1 财政透明的界定 |
3.4.2 财政透明与财政民主的关系 |
3.4.3 实现财政透明的路径选择 |
第4章 财政民主防范权力异化的改进路径 |
引言:权利实现 |
4.1 观念改进路径:公共权利意识的觉醒 |
4.1.1 觉醒公共权利意识的路径选择:道德进路抑或制度进路 |
4.1.2 制度进路下公共权利意识觉醒的困境 |
4.1.3 财政幻觉与公共权利意识的觉醒 |
4.2 制度改进路径:财政透明和纳税人诉讼 |
4.2.1 财政民主下财政透明制度的民主改造 |
4.2.2 预算民主过程的司法参与——兼论纳税人诉讼制度的构建 |
4.3 主体改进路径:社会法治国下的给付行政 |
4.3.1 民主机制下的给付行政及其风险防范 |
4.3.2 行政给付中竞争机制嵌入:地方政府竞争 |
4.4 技术改进路径:现代信息技术对财政民主的影响 |
4.4.1 现代信息技术对言论自由和公共舆论的影响 |
4.4.2 现代信息技术对财政透明和知情权的影响 |
4.4.3 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成本和平等权的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文献 |
二、期刊类文献 |
三、英文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6)宪政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宪政概论 |
第一节 中外学者们的新旧宪政论 |
(一) 外国学者们的新旧宪政论 |
(二) 中国学者们的新旧宪政论 |
第二节 宪政是一种社会形态 |
(一) 宪政首先是作为一种政治形态而存在 |
(二) 宪政其实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形态 |
(三) 宪政将成为追求全民自由最大化的一种社会形态 |
第二章 宪政可以设计 |
第一节 人类一直在设计社会制度 |
(一) 奴隶社会的城邦制度设计 |
(二) 中世纪的人神制度设计 |
第二节 宪政设计在英美法的实现 |
(一) 宪政设计的理论前提 |
(二) 英美法宪政设计的意义 |
第三章 宪政设计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宪政设计的四大基本原则 |
(一) 民主原则 |
(二) 共和原则 |
(三) 法治原则 |
(四) 人权原则 |
(五) 宪政四大基本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 |
(六) 宪政与宪政基本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 |
第二节 民主原则 |
(一) 民主的基本形式: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 |
(二) 民主的拓展形式:选举民主、审议民主与协商民主 |
第三节 共和原则 |
(一) 古典共和的内涵与本质 |
(二) 近现代共和的超越与发展 |
第四节 法治原则 |
(一) 二元论法哲学的终结 |
(二) 法治的实现 |
(三) 法治的内涵 |
第五节 人权原则 |
(一) 人权与自由的关系 |
(二) 作为法律权利的人权 |
(三) 人权理论与实践 |
第四章 宪政设计的技术要求 |
第一节 个人本位与兼顾公益 |
(一) 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 |
(二) 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害关系 |
第二节 权利与权力相生相克 |
(一) 权利优先于权力 |
(二) 权利离不开权力 |
第三节 权力与权力彼此制衡 |
(一) 如何保持权力的相对独立 |
(二) 如何防止权力膨胀导致暴政 |
第四节 权利(职权)与义务(职责)相一致 |
(一) 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是实证上的技术要求 |
(二) 权利义务相一致问题与法的本位问题不在同一层面 |
第五节 权力(权利)的内部自治与外部控制相结合 |
(一) 政治国家的内部自治与外部控制 |
(二) 市民社会的内部自治与外部控制 |
第五章 宪政设计的内容 |
第一节 设计政治制度 |
(一) 国家政权之间接民主 |
(二) 国家政权之直接民主 |
第二节 设计经济制度 |
(一) 生产资料所有制 |
(二) 经济运行机制 |
(三) 国民收入分配制度 |
第三节 设计文化制度 |
(一) 宗教信仰制度 |
(二) 言论出版制度 |
第四节 设计权利保障制度 |
(一) 权利赋予制度 |
(二) 权利救济制度 |
第六章 宪政中国设计 |
第一节 政治制度改革 |
(一) 改革国家权力的组织制度 |
(二) 改革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 |
(三) 改革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 |
第二节 经济制度改革 |
(一) 进一步改革所有制结构 |
(二) 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机制 |
(三) 进一步改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 |
第三节 文化制度改革 |
第四节 权利保障制度改革 |
(一) 消除权利赋予制度的内在冲突 |
(二) 建立切实可行的权利救济制度 |
参考文献 |
(7)税收正当性:一个理论命题与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一、税收意蕴的重塑:宪政的基石性范畴 |
(一) 财产权的自然权利属性与其对宪政的在先约束 |
(二) 税收与宪政关系的历史维度 |
二、税收正当性命题的提出:宪政下税收的必然需求 |
(一) 税收正当性命题的提出 |
1. 纳税人权利保障与税收正当性需求。 |
2. 政府征税权规范与税收正当性需求。 |
3. 宪政秩序与税收正当性需求。 |
(二) 税收正当性的概念与范畴构成 |
1. 公共利益 (民主) 正当性。 |
2. 科学正当性。 |
3. 法律正当性。 |
三、构建税收正当性的实体性框架 |
(一) 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民主) 正当性的制度实体 |
(二) 经济上的可税性与比例原则:科学正当性的制度实体 |
1. 经济上的可税性。 |
2. 比例原则。 |
(三) 税收法定主义 (1) :法律正当性的制度实体 |
四、构建税收正当性的程序性框架 |
(一) 税收正当程序三方参与机制 |
(二) 税收正当程序三方参与机制的正当性实现———一个知识论的视角 |
1. 大众参与———公众知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民主) 正当性。税收征收涉及到纳税人的最根本 |
2. 专家参与———科学知识———经济上可税性与比例原则———科学正当性。 |
3. 政府参与———管制知识———税收法定主义———法律正当性。 |
(8)宪政视角下的财税改革——兼论财政立宪主义之局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财税改革的政治经济学 |
(一) 财政的经济和政治属性 |
(二) 财税改革的政治含义 |
三、财政立宪主义 |
(一) 财政立宪的含义 |
(二) 财政立宪实践 |
四、财政宪政主义 |
(一) 财政立宪主义的局限 |
(二) 财政宪政主义的几个基本问题 |
(三) 宪政下的财政民主制和财政法治化 |
五、公共财政改革的宪政观 |
(一) 对“公共财政”的官方理解 |
(二) 公共财政的真正含义 |
(三) 公共财政与宪政的关系 |
六、我国财税改革宪政化的通道 |
(一) 事前的预算控制 |
(二) 事后的审计监督 |
(三) 全面的司法审查 |
1. 宪政国家的财政立宪 |
2. 其他国家的财政立宪 |
3. 当前我国财政立宪实践 |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论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与研究内容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契约、契约论和契约文明 |
2.1 契约概念与范畴 |
2.1.1 契约概念溯源 |
2.1.2 契约范畴的基本要素 |
2.1.3 契约的分类及契约论类型 |
2.2 契约论及其当代启示 |
2.2.1 契约论学说及其理论的演变 |
2.2.2 契约论的历史进步性与局限 |
2.2.3 契约论的当代启示:契约精神 |
2.3 契约文明:契约精神的当代升华 |
2.3.1 契约文明的含义与逻辑结构 |
2.3.2 契约文明的伦理意蕴 |
2.3.3 契约文明的马克思政治哲学根基 |
第三章 市场经济与契约文明 |
3.1 市场经济:契约文明的经济制度基础 |
3.1.1 市场经济及其基本特点 |
3.1.2 市场经济的一般价值取向 |
3.2 全球化时代的契约文明 |
3.2.1 市场经济与经济、社会关系的契约化 |
3.2.2 契约关系的全球化拓展 |
3.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契约文明 |
3.3.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契约精神 |
3.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契约制度文明 |
3.3.3 法治政府:契约制度文明的政治权力诉求 |
第四章 法治政府建构之契约理据 |
4.1 法治政府之契约伦理意蕴 |
4.1.1 契约伦理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
4.1.2 法治政府与契约的关联 |
4.1.3 法治政府的契约伦理内涵:契约正义 |
4.2 马克思契约正义观的政府合法性证成 |
4.2.1 马克思契约正义观孕育的市民社会背景 |
4.2.2 马克思契约正义观的形成及逻辑结论 |
4.2.3 超越市民社会契约正义的政府合法性证成 |
4.3 法治政府的法理根基、精神底蕴与核心价值 |
4.3.1 法治政府的法理根基:法治理性 |
4.3.2 法治政府的精神底蕴:以人为本 |
4.3.3 法治政府的核心价值:行政正义 |
第五章 法治政府之契约方法论建构意义 |
5.1 契约方法论的价值 |
5.1.1 契约方法论之个人主义批判 |
5.1.2 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
5.1.3 和谐社会:超越契约的人际交往图景 |
5.2 和谐社会之法治政府诉求 |
5.2.1 和谐社会实现之契约路径选择与保障 |
5.2.2 和谐社会之法治政府内涵诉求 |
5.3 法治政府建构之当代中国意义 |
5.3.1 中国境遇:伦理政治的中国传统和契约文化 |
5.3.2 动力源泉:契约社会生成和政府推进 |
5.3.3 制度架构: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契约式互动 |
第六章 法治政府之中国式契约选择 |
6.1 宪法契约:民主制度的契约之维 |
6.1.1 法治政府之政治基础:民主制与人民主权原则 |
6.1.2 人民主权的契约要旨与实践:宪法契约 |
6.1.3 宪法契约的困境与出路 |
6.2 经济、社会生活的契约化:法治政府之经济社会基础与界限 |
6.2.1 法治政府之契约经济基础与保障 |
6.2.2 中国社会整合机制与社会日常生活契约 |
6.2.3 法治政府契约秩序之实现 |
6.3 契约行政:法治政府之契约治理 |
6.3.1 治理转型中的政府行政治理模式:契约行政 |
6.3.2 契约行政伦理与公共行政精神 |
6.3.3 契约行政的法制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原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逻辑结构 |
第四节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三千年未有的变局 |
一、外来现代化因素的冲击 |
二、现代化理论的发展 |
三、中国现代化阶段划分 |
第二节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财政制度:社会激励的重要架构 |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与国家理论 |
二、财政制度的产权意义 |
三、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三节 中国财政现代化:一个有待探索的领域 |
一、财政收入制度现代化 |
二、财政支出制度现代化 |
三、财政管理制度现代化 |
四、财政调控制度现代化 |
第三章 财政制度变迁研究的理论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财政主体新论 |
一、财政主体本质 |
二、财政主体结构 |
三、不同财政主体的共容利益与财政的公共性 |
四、政府的自主性与财政公共性的实现 |
第二节 财政类型新论 |
一、对阶级社会财政类型论的评述 |
二、对目标导向财政类型论的评述 |
三、政权结构财政类型论 |
四、对公共财政的追求应从理想走向现实 |
第三节 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 |
一、产权与人权、政权及主权的关系 |
二、财政资源的公共产权属性 |
三、财政过程中产权的转化 |
四、财政制度对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合约的确认 |
五、财政制度变迁是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合约演化的集中体现 |
第四节 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研究 |
一、财政制度变迁的逻辑 |
二、财政压力——财政制度变迁需求的产生 |
三、财政制度变迁的三阶段 |
四、财政制度变迁的周期 |
第四章 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先发现代化国家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财政制度创新是英国现代化领先的重要支柱 |
二、现代化进程中与英国长期竞争的法国财政制度变迁 |
三、脱胎于殖民地的美国现代化与财政制度创新 |
第二节 继发现代化国家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德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二、日本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三节 后发现代化国家俄罗斯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俄罗斯专制传统下的现代化进程 |
二、俄罗斯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五章 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
第一节 世界现代化进程的特点 |
一、领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内生因素 |
二、市场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推动力 |
三、政府的适度干预是现代化成功的重要因素 |
四、现代化向全球扩展具有时序性与地缘性 |
第二节 现代化推动财政制度变迁 |
一、现代化推进了财政收入制度的公平性 |
二、现代化推进了财政支出制度的公益性 |
三、现代化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的公正性 |
四、现代化推进了财政调控制度的功能性 |
第三节 财政制度变迁促进或阻遏现代化进程 |
一、财政制度创新是英美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领先的重要因素 |
二、财政制度创新是德日在现代化进程中后来居上的关键因素 |
三、俄罗斯等国的衰落与财政制度僵化密切相关 |
第四节 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特点 |
一、不同国家现代化演进中的辗转递进关系 |
二、不同国家财政职能演变的时序 |
三、不同国家财政制度在特定的时空演化 |
四、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脉络 |
第六章 清末现代化的启动与帝国财政制度的瓦解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概述 |
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点 |
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概述 |
第二节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帝国财政制度 |
一、帝王拥有一切财产最终所有权的产权制度 |
二、帝国财政制度的特征 |
三、帝国财政制度的成因 |
四、帝国财政制度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现代化的艰难起步与帝国财政的瓦解 |
一、外部冲击下中国现代化艰难起步 |
二、清末帝国财政走向瓦解 |
第四节 清末新政下的财政制度创新 |
一、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 |
二、西方财政理论的传播 |
三、财政制度的现代化导向改革 |
四、清末财政制度创新的影响 |
第七章 民国时期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现代化的演变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现代化发展 |
三、国民政府前期现代化的推进 |
四、国民政府后期现代化的倒退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推进分税制改革的努力 |
二、财政收支及管理制度的演变 |
三、公债制度的演变 |
四、财政管理制度的演变 |
第三节 国民政府前期的财政制度创新 |
一、孙中山的财政思想 |
二、统一财政与建立分级财政制度 |
三、预算制度创新 |
四、财政收入制度创新 |
五、向建设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 |
六、公债整理与国家信用重建 |
七、对国民政府前期财政制度创新的总体评价 |
第四节 国民政府后期的战时财政 |
一、战时财政的顽抗与崩溃 |
二、国家资本的膨胀与官僚化 |
第五节 哺育了新中国的解放区财政 |
一、延安的民主财政实验 |
二、土地改革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八章 新中国现代化道路探索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一节 新中国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 |
一、现代化目标的演化 |
二、市场化进程 |
三、工业化进程 |
四、宪政化进程 |
第二节 全能财政制度的演化 |
一、统一财经 |
二、自产型财政收入制度 |
三、全能型财政支出制度 |
四、计划主导型财政管理制度 |
五、自求平衡的财政调控制度 |
六、潜在财政压力的积聚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制度的宪政化 |
一、财政收入制度"交易性"的成长 |
二、财政支出制度"回应性"的成长 |
三、财政管理制度"宪政性"的成长 |
四、财政宏观调控制度"功能性"的成长 |
五、对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改革成就的评价 |
第九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特点与趋向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特点 |
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主体结构的演变 |
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职能的演变 |
三、中国财政制度类型的演变 |
四、中国财政制度变迁几个时期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财政现代化的趋向 |
一、中国财政改革存在的问题 |
二、中国财政现代化的趋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四、法、法治与宪政(下)(论文参考文献)
- [1]抗战语境下《经世》系列报刊的研究[D]. 陈婷.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2]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D]. 何敏.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张友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研究[D]. 来中华. 重庆交通大学, 2019(06)
- [4]李大钊宪政思想研究[D]. 林子峰. 湖南大学, 2019(07)
- [5]防范权力异化的财政民主问题研究[D]. 吕庆明. 河北大学, 2015(10)
- [6]宪政设计研究[D]. 黄秋生. 武汉大学, 2012(05)
- [7]税收正当性:一个理论命题与分析框架[J]. 王宗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2(02)
- [8]宪政视角下的财税改革——兼论财政立宪主义之局限[J]. 孙健波. 经济法研究, 2010(00)
- [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野中的契约文明与法治政府建构[D]. 尤春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2(12)
- [10]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D]. 崔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