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梁雨[1](2021)在《一汽解放绿色治理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李宁[2](2020)在《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文中研究指明教会医学是基督教在近代中国传播的产物,从十九世纪下半叶产生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消亡,历经近百年崎岖波折又波澜壮阔的历史。“齐鲁医学”曾经是中国教会医学的一张“名片”,其典型性和代表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齐鲁医学”的发展历程几乎贯彻整个山东教会医学从起源到消亡的全部过程,代表着山东教会医学的最高水平,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与“北协和、南湘雅、西华西”等国内三大头牌医学齐名,并称为“东齐鲁”,在国内外医学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齐鲁医学”品牌由英美加中四国共同缔造和培育,其人员和经费至少由四个国家的十三个基督教组织供给,亦是洛克菲勒基金会重点资助的医学机构之一,其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及其对不同势力态度的矛盾性恰好为研究“齐鲁医学”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提供了绝佳机会;三是“齐鲁医学”由教会医学向“人民医学”转型的过程异常复杂,经历了南迁福州、内部分裂、派系争斗、与美决裂、思想改造等多重洗礼,最终在全国院系调整中完成蜕变与重生,其过程既具有全国教会医学转型的通性特征,又有独特的发展脉络,对于整个教会医学转型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齐鲁医学”的转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开始。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在国民党势力的怂恿和西方差会的鼓动下,齐鲁医学院做出了南迁福州的决定,大部分医学教授和本科生由山东济南迁往福建福州,齐鲁医院和少部分师生继续留守济南。不久,医预科随文理学院南迁杭州。一时间国内出现三处齐大校区和两个领导核心,形成南北对峙。南迁不仅造成“齐鲁医学”的内部分裂和派系对立,更为后来被新政权认定为“落后”和“反动”埋下了伏笔。随着杭州和福州的相继解放,齐鲁医学院在南迁一年之后选择回迁济南,“齐鲁医学”在形式上实现了合体和统一,但是南迁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在旧有矛盾的积累效应下被扩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新旧两派势力之间的校权之争。以吴克明为代表的亲国民党守旧势力与以杨德斋为代表的亲共产党新晋势力为获得学校控制权展开了激烈博弈,最终新派势力在新政权的支持下两次挫败“倒杨”运动,赢得校权之争的胜利。随后,“齐鲁医学”开启了行政体制方面的改革,在齐鲁医院建立第一支党小组,不断扩大共产党的影响力,积极向新政权靠拢。自1949年底收回校权到1952年院系调整,“齐鲁医学”随着齐鲁大学同步启动了思想、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开始了艰难而又深刻的历史转型。思想政治方面的改革是新政权非常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其他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针对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宗教氛围浓厚、“亲美”“崇美”思想严重、政治意识淡漠、片面强调专业技术等状况,新政权以齐大行政管理层和共产党工作小组为媒介,在全校范围内发起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运动,通过开展爱国爱党教育、常规思政教育、亲苏学苏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齐鲁医学”广大师生和医护人员增加了对新政权和共产党的了解,提高了思想政治意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之后,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转向全面控诉美国侵略和爱国主义教育,将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亲美”“崇美”“恐美”情绪逐渐改造为反美仇美排美情绪,通过鼓励学生参军参干、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收治志愿军伤病员等实际行动与美国划清界限,将全体师生团结在爱党爱国拥军的旗帜下,为后来的院系调整打下了思想基础。在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的同时,“齐鲁医学”其他方面的转型改革亦在同步进行。在教学育人方面,齐鲁医学院积极响应新政府提出的“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指导方针,在招生对象、招生名额、入学资格、培养目标、学制学时、教学课程等方面进行深刻改革,不断满足新中国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在社会服务方面,齐鲁医院主动参与灾区医疗救灾、疫病防治服务、公共卫生教育,将发挥专业优势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方面,面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齐鲁医学院及齐鲁医院改变过去单纯依靠中外教会拨款的传统方式,积极争取新政府的资助,通过有条件地接受捐赠、开展资产清查运动、增产节约运动等多种途径拓展筹资渠道,最终与外国教会彻底割裂经济联系,完全实现了经济自立。上述改革措施的实施,既体现了新政权和新执政党对“齐鲁医学”提出的外在要求,也体现了“齐鲁医学”人审时度势、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调适和努力。1952年10月,齐鲁大学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走向消解,包括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在内的原有组织被撤并重组,随之而来的是“齐鲁医学”在性质内涵和组织属性方面的根本性变化。齐鲁医学院与山东医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医学院,附属齐鲁医院则成为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学”从此涅盘重生,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虽然“齐鲁医学”在名称、性质和归属等方面发生了变化,但其优秀的文化基因和传统的人文根脉得以传承和保留下来,并最终发展成当今的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齐鲁医院。“齐鲁医学”发展史实际上也是教会医学与山东地方社会的互动史,二者互相影响、相互形塑而又彼此同化、趋于融合。“齐鲁医学”在西方传统与中国文化之间、宗教信仰和世俗生活之间、外国资源和本土力量之间、现代化转型与传统惯性之间不断寻求某种平衡,并以彻底本土化、中国化的结局完成转型使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2020)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文中认为市政办发[2020]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2020—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8月14日
谭秀娟[4](2020)在《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创新能力逐渐成为国家和地区之间竞争的主要驱动力。地方政府通过制定科技创新补贴政策促进本地科技创新和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对于科技创新活跃度和产业经济具有重大影响,反映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源流向扶植产业的方向和聚集的程度。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下,珠三角九市的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对相关主体的科技创新活跃度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扩散效应,从而更有利于形成区域协同创新格局,以及共同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本文主要以珠三角九市2014-2018年期间有效执行的230份科技创新补贴政策为样本数。一方面通过文本量化的方法,从政策的有效执行时间、颁布主体、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等四个维度对政策文本进行频数统计和量化分析。由于不同的分类维度中存在交叉和重叠,因此形成一个多维度、多序列、多层次的相互关联的网络关系。通过这个网络关系反映出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的颁布情况、补贴政策的作用点、不同城市对科技创新补贴的范围及组合的偏好,以及科技创新补贴方式的合理性等内容。另一方面,以政策文本数量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对产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活跃度的影响。最后得出相应的结论,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窦雨[5](2020)在《中国电动汽车发展情景与钴需求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电动汽车电池中钴存量及其再生潜力的准确估算,有助于为中长期预测中国电动汽车发展钴需求量,制定适应性政策保障中国电动汽车发展所需钴的供应安全提供科学依据。近十年,中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十分迅猛,从2009年的0.76万辆大幅增长至2019年的381万辆。本文采用物质流分析方法揭示了我国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及其钴存量的变化特征,构建了中国电动汽车钴代谢物质流分析模型,测算了20092019年中国全国及31个省区市电动汽车电池钴的历史存量,并对中国中长期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的变化趋势及其饱和水平开展了情景模拟,为保障电动汽车发展及钴需求可持续供应提供政策建议与理论支持。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包括:(1)动力电池结构上三元动力电池占比从0%到62.13%,根据装机量数据计算,全国尺度上钴需求从2012年的7.82吨到2018年增至的6496吨,截至2019年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达到2.89万吨。(2)在省际尺度上钴存量的演变趋势与各地的发展有直接的关系,2018年在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市、广东省、山东省、上海市、湖北省、安徽省、陕西省、四川省、山西省、浙江省。(3)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中的钴存量历史变化呈现先快速后平稳的增长趋势,短短8年间,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从20吨增长到2.89万吨,按照钴存量的变化趋势进行情景分析可得:(1)在不同的电动汽车保有量发展情景下,2050年我国在电动汽车行业的钴存量介于195万吨271万吨之间。(2)在不同的电池技术发展情景下,2050年我国在电动汽车行业的钴存量介于222万吨334万吨之间。(3)在不同的回收路径下,回收率越高,所需要的钴资源越少,高中低情景均是2035年前后钴资源的需求量达到最高,回收效率越高越能够补给电动汽车行业的钴资源越多,新增钴需求就越少。论文首次构建电动汽车系统中的钴物质流模型,通过物质流的分析方法对电动汽车系统中的钴存量进行分析,并在国家以及省际尺度上探究不同情景下中国电动汽车中的钴存量演变趋势,揭示了不同情景下的钴需求。
费悦[6](2020)在《循环经济原则下的商品包装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全球趋势,源头管控与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逐渐成为主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是当下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刺激了电商经济的迅猛发展,同时也为快递、外卖等新生行业带来了活力。此外,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能力的增长以及消费方式的转变,也衍生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商品包装所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是最主要,也是最亟待解决的。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遵循循环经济原则对商品包装进行规制方面,国外起步较早并且在不断成熟与完善,也已积累了许多优秀经验。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商品包装相关立法规制,总结国外先进之处,结合我国国情及立法现状,提出些许完善建议,力图为我国商品包装的立法规制以及循环经济的良好发展提供有益参考。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本部分叙述了商品包装现在所带来的种种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立法规制,结合如今社会与世界发展的大趋势,阐述了研究并完善我国商品包装立法规制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为循环经济基本理论的介绍。本部分指出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为国外相关立法规制及经验。本部分列举了德国、日本在商品包装以及废弃物回收领域的立法、制度与政策,通过分析其运作模式与回收系统,总结出他们在遵循循环经济原则的基础上,立法规制体系完善、义务主体明确、操作规定细化、保障措施有力的优势。第四部分为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现状及不足。本部分通过列举我国有关立法与政策并加以分析,得出我国虽也实施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且在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但立法不甚完善,尚未形成体系;监管方面规定欠缺,执行力度不足;各主体间的义务分配详略不均,无法形成闭环式的制约关系;保障措施方面稍显薄弱,还有待加强、完善。第五部分为对完善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建议。本部分从立法、制度、产业以及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对我国商品包装立法规制加以完善的建议。
戴燕[7](2020)在《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强调,地方立法作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制度规范,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我国的地方立法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顺应我国已经带来的新时代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呼应人民群众热切关心、紧跟党中央新部署,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地方立法工作的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经验,在1979年7月1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当中明确赋予了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在这之后,各种地方立法在我国蓬勃发展,地方立法总体量已经远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数量之上。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对地方立法的格局作出了改变,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扩大了享有立法权的地方立法主体范围,据大数据统计资料显示,从2015年3月到2017年12月底,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数量为595件,呈现出急剧上升的态势。(1)如此体量和急速增长的地方立法却存在着诸多问题:追求立法数量,填补立法空白领域的面子工程,超过了对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的关注;大量的重复国家立法,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还有大量僵尸法规规章,从诞生之日起就在沉睡。因此,我国急需一种立法评估手段或者评估方法,解决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地方立法的成本效益评估作为一种相对综合全面的评估工具,主要通过法经济学的方法评价法律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用比较立法成本和效益的方法,确定是否应当立法或者是否采取某种制度(2)。美国是建立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最早的国家,其制度设计、操作经验都相对丰富和完备。从1974年福特总统制定并发布的《通货膨胀影响声明》,到1993年克林顿签署12866号行政命令《联邦规制经济分析》,再到2011年奥巴马颁布的13563号行政命令《改善规章和规制审查》,美国已经形成了由行政立法、总统行政命令和政府部门文件等组成的系统的行政立法和政府规制的成本效益评估制度。从世界范围看,目前其它建立起比较成熟的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国家主要有加拿大、英国、德国和日本等。成本效益评估具有属性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在立法中去评估成本效益实质上不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当中,都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决策性程序,任何决策者在作出立法这样的重大决定前,都会运用多种评估手段来进行一个较为客观的利弊权衡或者是成本和收益利益评估,从程序的角度看整个美国行政立法制度体系,成本效益评估是被作为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行为中必须遵守的正当程序;其次,成本效益评估在法理上被认为是一种实体性标准,因为在成本效益评估中要求行政机关的规制必须是效益能证明成本是正当的,换言之就是作出行政规制所形成的成本与得到的效益应当成合理的比例,效益必须要明显大于规制成本,同时成本效益评估要求为得到效益所作出的规制手段造成的负担最小化。第三,成本效益评估作为一种科学化、严谨化的规制影响分析方法,其能够为立法和行政决策者提供一套以数学为基础的评估计算方法,进而能非常准确的评估出将要实施的规制耗费的成本和获取的效益,使决策者能够作出既能提升经济效率和又符合经济理性的决策;所以,成本效益评估这种方法不仅是一项必要的决策性正当程序,也是一种实体性正当标准,还是一种科学的规制影响分析工具。成本效益评估因其有着许多特有的制度化积极功能,使得近年来其地位不断提高的趋势,而且在美国行政法上得到广泛运用。我国学者高秦伟认为:成本效益评估之所以会越来越盛,一方面是经济分析法学思潮在规制与行政法领域充分应用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在于它适应了规制缓和的需求。随着经济学方法在法学领域的运用日益广泛化和多样化,对于立法过程中的成本效益评估不仅能有效解决资源配置和收益之间的矛盾,还能够预防行政机关滥规制与不规制,有效的优化行政规制的质量。除此而外,成本效益评估的正确运用,还能有效提升行政合法性,让“民主赤字”危机所遭受的争议有所缓和。成本效益评估从诞生之日起,质疑和批判一直相伴相随。集中起来有几种声音,包括成本效益评估只能反映客观上现有的财富、资源和投入的水平、必然存在着一个大的弊端就是无涉价值和难以考虑到道德因素,无视社会价值重视个人价值,依靠市场价值比较了不可比较的和定价了不可定价的,忽视不可量化的价值,忽视了代际公平。折现率、基准线和计算方法欠缺科学方法造成成本效益的差距巨大等等。这些质疑和批评推动了成本效益评估自身的完善,在实务领域已经不断的创新和尝试用更加科学的方法弥补成本效益评估方法所呈现出来的不足。传统法哲学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公平和正义。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法律会对经济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法律的效益问题就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目标,而且发展为当代法律的所追求价值之一。(1)在经济分析法学中曾经有学者提出过一个重要的基本观点,即真正的正义、公正、自由和公共的善只能通过成本效益评估才能判断,以及确定它们在现实当中的存在状态和程度,才能在更进一步的程度上去实现它们”。(1)因此,在这种意义上,成本效益评估方法在更高层次上能够实现对法的公平正义的追求目标。随着地方立法对地方经济发展规制的更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再进一步加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社会经济利益需要更加公平分配和有序的协调。成本效益评估方法正是基于对立法成本和立法收益对比产生的净现值的正负,体现出立法效益的大小,从而不断增进立法收益,降低立法的成本,实现立法效益最大化。美国学者理查德·波斯纳有过一个着名的论述:“传统的法律保障人们公平分享蛋糕;当代的法律不仅要保证公平分享蛋糕,更要让人们努力把蛋糕做大。”(2)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研究和探索以及最后的确立都非常符合当代法律发展的任务和目的,对于我国地方在立法程序中能够科学配置和调动各种地方立法资源,突出地方立法推动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制度和科学上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实现和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国最早规定立法成本效益评估方法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中指出,我国各地方要探索和建立对政府行政立法项目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特别指出尤其对经济立法项目要适用成本效益评估方法,对其立法的过程成本和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进行分析,追求立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其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关于开展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实施意见》率先尝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我国的立法评估的理论和实务风起云涌,立法后评估已经被我国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加以固定,《立法法》中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法学界和实务界的人士开始更多的认识到立法中成本效益评估的重要性,成本效益评估是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是重要方法和制度。成本效益评估是评估标准中难度最大,但也是提高目前中国立法质量最有效的方法。但是任何一种制度的引入都不是全盘的照搬,必须结合所在地的国情做适度的调整,特别是在我国法律经济学尚不是很发达的情形下,构建我国的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更需要精准发力,分步实施。构建我国的成本效益评估制度,比较好的模式选择是培育参与主体,建立独立的审查主体,由相对专业和独立的审查主体,制定出台我国的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指引性文件,在实施阶段强化对成本和效益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政府信息收集和公开,为成本和效益的货币化提供科学的数据信息,对于暂时不能够进行定量分析的因素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有效的补充。成本效益评估作为一种程序、或者说是方法和标准,运用到我国地方立法中,将使得我国政府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地方行政立法等政府行为更加科学化、客观化、理性化,但是就目前而言,这种程序和标准的建立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实践。
孙连枝[8](2020)在《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 ——考虑地区差异》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些年来,制造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仅带来了生态恶化、自然资源枯竭等环境问题,也导致社会问题频发。这些环境和社会问题的出现,将制造业的粗放发展方式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将社会和环境问题纳入经济活动中的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制造企业立足的必然要求。且随着外包的兴起,制造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往来逐渐增加,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可持续的管理业逐渐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因此可持续供应链管理逐渐成为学术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大量学者开始研究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以期为提高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水平建言献策。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不仅事关企业内部的可持续管理,还关系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和协调,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从多个利益相关者处获得资源和支持,因而其管理活动和决策也会受到外部利益相关者影响。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聚焦于外部利益相关者中的政府及大客户,来探讨二者对制造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此外,虽然研究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的文献不在少数,但是鲜有研究关注到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在不同区域的差异性。而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条件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因素的地域差异性进行研究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关系,并基于我国三大经济区域的差异性,分析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作用在不同区域之间是否存在显着差异。故本文以2012-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制造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34家制造企业的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并运用chow检验分析组间系数差异,验证本文的研究假设。研究结果表明:(1)政府在东部地区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具有显着的影响。具体来说,企业行政联系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具有负向显着作用,政府政策和法规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具有正向显着作用。(2)大客户在西部地区具有显着的影响,具体来说,客户集中度的短期效应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负向显着相关,客户集中度的长期效应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正向显着相关,表明客户集中度高的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能对提高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而客户集中度高的“一锤子买卖”的短期供应链合作行为则会对企业实施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起到阻碍作用。(3)政府及大客户的作用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体现在西部地区客户集中度对制造企业实施可持续供应管理的影响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存在显着差异。企业行政联系的影响在中部和东部存在显着差异。
刘阳[9](2020)在《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上升,机动车排放污染逐渐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影响人们身体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管控好在用车的排放污染是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的关键环节,需要政府、企业及机动车车主等引起重视。通过借鉴国外机动车排污治理的立法经验及在用车排放污染的多种治理手段,其中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作为公认的控制在用车辆排放污染的有效手段,经定期检验、抽检,对筛查出的高排放车辆进行维护,规定超标机动车经复检合格才能再上路,形成对在用车排放管控的闭环管理。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在我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法律中早有体现,并且和国内早期汽车维护制度中的“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有很大相似性。在我国机动车排放污染法律法规中,也一直都有规定。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也逐渐成为我国在用车排放监管的主要法律手段。但一直以来,我国在用车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了不少问题,如立法依据不足、监管体制多元等影响了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施效果。本文以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作为治理在用车排放污染的切入点,系统论述了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法律规定、法律关系,分析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在实施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通过完善我国现有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来更好的削减我国在用车的排气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本文第一章,介绍了我国在用车排放污染的现状,实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必要性,简要论述了涉及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释义及理论依据。第二章,梳理了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及制度体系主要内容。第三章,针对我国现有实施情况,借鉴并总结域外立法经验。第四章分析了我国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存在的立法、监管、机构建设等问题。第五章,根据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践情况及问题,从完善法律体系、监管体制、检验维护单位管理等方面提出加强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建设的对策。
韩露[10](2020)在《中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电能替代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国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这是应对能源消费升级困难,能源结构亟需转型的重要战略。电能替代以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促进能源消费革命,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中国电能替代还在初期发展阶段,同时具有投资需求高、技术要求高以及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等特点,这就使得电能替代无法完全自行发展,因而需要借助政策的推动和扶持促进电能替代,提高其技术商业化、提高市场渗透力和经济竞争力。近些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电能替代发展的政策,为深入了解现行电能替代政策发展及政策的实施效果,文章通过对电能替代政策的数据统计与政策分析,梳理了现有电能替代政策发展的特征和政策落实效果,并进行了电能替代政策的理论分析,结合国外如美国、日本和欧盟电气化过程中的政策发展和选择的经验,以电能替代发展类型体系为基础,从引导性政策、强制性政策以及激励性政策三方面分析了中国电能替代政策体系存在的不足,最后基于我国的电能替代政策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史料与文献回顾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五、研究方法与写作思路 |
第一章 南迁福州与北归济南:转型的时空背景 |
第一节 南迁福州 |
一、酝酿南迁:三派势力博弈 |
二、选址福州:各方推进南迁 |
三、南下福州:顺利完成迁移 |
三、福州一年:勉强恢复教学 |
四、留守济南:艰难维持残局 |
第二节 北归济南 |
一、山东情结:回归原动力 |
二、校产羁绊:难舍的家业 |
三、协商回济:积极的态度 |
四、顺利回迁:各方的帮助 |
小结 |
第二章 校权之争与行政改革:行政上开启转型 |
第一节 校权之争:新旧势力的博弈 |
一、留济齐大校务:旧权把持 |
二、校权回收运动:大势所趋 |
三、两次“倒杨”运动:斗争不止 |
第二节 行政改革:运转机制的蜕变 |
一、软弱的齐大校政 |
二、积极的行政改革 |
三、齐鲁医院的调整 |
四、争取“国立”运动 |
小结 |
第三章 教育改革与医疗服务:业务上推行新政 |
第一节 教育改革 |
一、招生改革 |
二、教学改革 |
第二节 公卫服务 |
一、参与医疗救灾 |
二、疫病防治服务 |
三、公共卫生教育 |
第三节 支援战争 |
一、踊跃参军参干 |
二、组织抗美援朝医疗队 |
三、收治志愿军伤病员 |
小结 |
第四章 经费改革与资产管理:经济上实现自立 |
第一节 美国经济封锁 |
一、教会拨款的限制 |
二、进口设备的限制 |
第二节 拓展筹资渠道 |
一、有条件接受捐赠 |
二、向政府申请补助 |
第三节 改革资产管理 |
一、资产清查:奠定改革基础 |
二、资产纠纷:化解资产矛盾 |
第四节 增产节约运动 |
一、“三自”革新运动 |
二、医院经费改革 |
三、“三反”“五反”运动 |
小结 |
第五章 抗美援朝与思想改造:政治上实现新生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师生思想状况 |
一、宗教色彩浓厚 |
二、亲美思想严重 |
三、政治意识淡漠 |
第二节 抗美援朝教育运动 |
一、保卫和平签名运动 |
二、控诉美国文化侵略 |
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
四、全面驱离美籍教师 |
第三节 革命政治教育 |
一、常规思政教育 |
二、爱国爱党教育 |
三、亲苏学苏教育 |
第四节 思想改造运动 |
一、原有问题及改造过程 |
二、改造效果和影响 |
小结 |
第六章 院系调整与明确隶属:全方位完成转型 |
第一节 院系调整:完成转型的直接推动力 |
一、全国院系调整的背景与过程 |
二、齐鲁大学的调整 |
三、齐鲁医院的归属变更 |
第二节 山东医学院的调整适应 |
一、原山东医学院基本情况 |
二、调整初期的混乱情况 |
三、初步的改革调整 |
第三节 齐鲁医院的改革调整 |
一、院系调整初期的混乱现象 |
二、齐鲁医院的全面改革 |
第四节 明确归属:步入新的起点 |
一、医院承担医学教学任务 |
二、行政体制上的关系不明确 |
三、明确隶属与管理关系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西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2020—2021年) |
一、总体思路 |
二、基本原则 |
三、建设目标 |
(一)总体目标 |
(二)具体目标 |
四、重点任务 |
五、重点项目 |
六、政策支持 |
七、保障措施 |
(4)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科创补贴政策促进珠三角九市科创及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2.1 科创补贴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理论依据 |
2.2 科技创新补贴政策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理论依据 |
2.3 科技创新补贴和政府投资基金之间的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3 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
3.1 样本的选择 |
3.2 分析维度的确定 |
3.3 定义分析单元与编码 |
3.4 信度与效度评估 |
3.5 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频数统计和量化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研究与开发投入比例结构失衡 |
4.2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
4.3 项目补助方式有待改进 |
4.4 区域创新系统开放度有待提升 |
4.5 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亟须强化 |
4.6 本章小结 |
5 科创补贴政策对珠三角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效应的实证分析 |
5.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5.2 模型选择 |
5.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 实证分析 |
5.5 主要结论 |
6 对策建议 |
6.1 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力度 |
6.2 加强创新平台的有效建设 |
6.3 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 |
6.4 提高创新系统的开放性 |
6.5 提升科技创新补贴资金效能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词 |
(5)中国电动汽车发展情景与钴需求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案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图 |
2.文献综述 |
2.1 物质流分析方法简介 |
2.2 钴元素物质流的研究进展 |
2.3 电动汽车发展对钴需求的研究进展 |
2.4 不同尺度下的物质流分析 |
2.5 基于物质流分析对于需求预测的方法研究 |
2.6 文献评述 |
3.中国电动汽车中钴物质流分析模型构建及数据来源 |
3.1 系统边界确定 |
3.2 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模型 |
3.3 存量的核算方法 |
3.4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5 数据质量与参数不确定性 |
3.6 本章小结 |
4.中国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演变趋势 |
4.1 全国尺度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演变趋势 |
4.1.1 电动汽车产销量及类型分析 |
4.1.2 电动汽车保有量分析 |
4.1.3 动力电池技术分析 |
4.1.4 钴存量演变趋势 |
4.2 省际尺度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演变趋势 |
4.2.1 各省电动汽车推广量分析 |
4.2.2 各省电动汽车行业钴存量演变趋势 |
4.3 本章小结 |
5.不同发展情景下对中国钴需求的影响 |
5.1 影响因素分析 |
5.2 不同电动汽车发展情景设定 |
5.2.1 中国电动汽车发展情景 |
5.2.2 电池技术发展情景 |
5.2.3 回收路径及优化发展情景 |
5.3 不同情景下对中国钴需求的影响分析 |
5.3.1 不同中国汽车发展情景下钴存量模拟结果 |
5.3.2 不同电池技术发展情景情景下钴存量模拟结果 |
5.3.3 不同回收路径下钴需求量模拟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中国电动汽车发展中钴需求研究的政策启示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各地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 |
(6)循环经济原则下的商品包装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立法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立法综述 |
1.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与不足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与不足 |
2 循环经济的基本理论 |
2.1 循环经济理论的概述 |
2.2 循环经济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3 商品包装规制的国外立法及其借鉴 |
3.1 德国 |
3.1.1 相关立法 |
3.1.2 政策与制度 |
3.2 日本 |
3.2.1 相关立法 |
3.2.2 优惠政策与发展模式的转变 |
3.3 国外立法、制度之借鉴 |
4 我国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
4.1 我国相关立法 |
4.1.1 《循环经济促进法》 |
4.1.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4.1.3 《清洁生产促进法》 |
4.1.4 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政策 |
4.2 对我国商品包装规制的立法分析 |
4.2.1 我国相关立法正逐步完善 |
4.2.2 商品包装的其他相关规制 |
4.3 我国立法对商品包装规制的不足 |
4.3.1 立法不完善,效果欠佳 |
4.3.2 监管规范欠缺,执行力度不足 |
4.3.3 制约关系尚未全面形成,生产者之外规制主体部分欠缺 |
4.3.4 保障制度缺乏,有待完善 |
5 对我国现行包装废弃物相关立法规制待完善之处的建议 |
5.1 完善立法规制,严格惩罚制度 |
5.1.1 完善立法内容,生产者、销售者及消费者间相辅相成 |
5.1.2 明确惩罚制度,严格执法 |
5.2 更新细节,建立健全回收系统 |
5.2.1 分步骤替代不可降解外卖包装 |
5.2.2 建立健全回收再利用系统,向先进制度看齐 |
5.2.3 加大投入力度,将回收处理产业化 |
5.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
5.3.1 创新生活垃圾回收办法,规范丢弃行为 |
5.3.2 加强宣传教育,深化环保理念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选题的实践意义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法律经济学的研究现状 |
(二)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一)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 |
(二)规范分析方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实证分析法 |
五、研究思路和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地方经济立法辨析 |
一、地方经济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
二、地方经济立法的表现形式、地位和作用 |
三、地方经济立法的发展历程和时代使命 |
第二节 成本效益评估的基本理论 |
一、成本效益评估的概念 |
二、成本效益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成本效益评估的基本假定 |
第三节 成本效益评估的发展进程和历史规律 |
一、发展进程 |
二、历史规律 |
第四节 成本收益分析引入地方经济立法的制度功效 |
一、促进地方经济立法效率价值目标的实现 |
二、推动地方立法资源配置科学化 |
三、增进社会福利最大化 |
四、克服信息不对称,促进民主立法 |
第五节 对成本效益评估的质疑和挑战 |
一、忽视了对法的多维度价值的考量 |
二、注重功利性而忽视了道德准则 |
三、成本效益量化不精确 |
四、成本效益评估自身运作成本过高 |
第二章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主体、对象和标准 |
第一节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主体 |
一、我国现有的立法评估主体 |
二、建立多元化的成本效益评估主体 |
第二节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对象 |
一、确立成本效益评估对象的依据 |
二、地方经济立法的适用对象 |
第三节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标准 |
一、成本效益评估的一般标准 |
二、成本效益评估的特殊标准 |
第三章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
第一节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内容 |
一、立法成本的构成 |
二、立法收益的构成 |
第二节 立法成本和收益的量化方法 |
一、立法成本收益的可测量性 |
二、立法成本的量化 |
三、立法收益的量化 |
第三节 成本和收益计算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
一、成本收益量化的前提——基线 |
二、成本收益的时间问题——折现率 |
三、分配影响分析 |
第四节 立法效益的计算方法 |
一、立法成本和收益的加总计算 |
二、立法效益的判断标准 |
第五节 其他分析方法 |
一、成本有效性分析 |
二、风险分析 |
三、敏感性分析 |
第四章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程序 |
第一节 成本效益评估程序概述 |
一、成本效益评估程序与立法程序的关系 |
二、成本效益评估程序的要素 |
第二节 成本效益评估程序的启动 |
一、制定评估方案 |
二、选择评估方法 |
第三节 成本效益评估程序的运行 |
一、信息收集 |
二、信息的整理和分析 |
三、成本效益评估报告 |
第四节 成本效益评估程序的回应 |
一、立法评估结果回应的含义 |
二、立法评估回应方式 |
第五章 我国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适用的困境 |
一、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合理的评估技术与量化方法 |
三、参与成本效益评估主体不明确 |
四、公众参与立法的深度不够 |
第二节 《立法法》的规定和顶层设计 |
一、《立法法》对地方立法评估的规定 |
二、《立法法》的顶层设计 |
第三节 我国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总体构想 |
一、我国地方经济立法评估制度的现状 |
二、我国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的总体设想 |
第四节 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的重要措施 |
一、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评价制度 |
二、建立我国大数据信息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专着类 |
(二)译着类 |
(三)中文论文类 |
(四)学位论文 |
(五)网络资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8)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 ——考虑地区差异(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及问题提出 |
三、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 |
第一节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 |
第二节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与测量 |
一、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定义 |
二、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内容 |
三、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测量 |
第三节 政府的概念与测量 |
一、企业行政联系 |
二、政府政策和法规 |
第四节 大客户的概念与测量 |
一、客户集中度的定义 |
二、客户集中度的研究内容 |
三、客户集中度的测量 |
第二章 研究假设 |
第一节 企业行政联系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
第二节 政府政策和法规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
第三节 客户集中度对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性 |
第三章 模型设定与数据收集 |
第一节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第二节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选取与处理 |
第四章 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所在行业及分布统计 |
二、描述性统计 |
第二节 相关性分析 |
第三节 回归分析 |
一、分组回归检验结果 |
二、组间系数差异检验结果 |
三、结果讨论 |
建议与展望 |
第一节 政策建议 |
一、双管齐下,市场配置为主,政府监管为辅 |
二、因地制宜,挖掘利益相关者在不同地区中的作用 |
三、企业联动,培育供应链企业长期稳定关系 |
第二节 本文创新点 |
一、关注大客户作用,重视供应链长期关系 |
二、剖析地区差异,强调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 |
第三节 研究不足及未来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9)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在用车排放污染及检验维护制度 |
第一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相关概念 |
一、机动车 |
二、在用车 |
三、机动车排放污染 |
四、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
第二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
一、我国在用车排放污染的现状及危害 |
二、我国在用车排放污染治理手段 |
三、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第三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释义 |
二、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理论依据 |
第二章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关系 |
一、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内容 |
二、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 |
三、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环境民事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规制内容 |
一、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规定 |
二、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规规章 |
三、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地方性法规 |
第三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一、车辆维护制度及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
二、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体系 |
第三章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践情况及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践情况 |
一、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实践背景与现状 |
二、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试点城市的情况 |
第二节 域外在用车检验与维护制度立法 |
一、美国在用车检验与维护制度立法规定 |
二、日本在用车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立法规定 |
第三节 域外在用车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立法启示 |
一、美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相关立法启示 |
二、日本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相关立法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环境规制问题 |
一、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相关行政执法问题 |
第二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的主要问题 |
一、法律依据不足,标准体系不完善 |
二、部门职能交叉,协同协作不顺畅 |
三、检验机构经营不规范 |
四、重检测、轻维修 |
五、经济激励尚且不足 |
六、公众参与较少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法律对策 |
第一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立法体系完善 |
一、细化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
二、制定专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法规 |
三、加强地方性法规中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法律规范 |
第二节 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管理体制完善 |
一、树立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权威 |
二、完善部门分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
第三节 强化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规范 |
一、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
二、强化维修单位建设,健全尾气治理体系 |
第四节 完善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经济激励 |
一、提高车辆淘汰补贴,完善机动车污染税费制度 |
二、完善公民投诉举报奖励机制 |
第五节 完善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公众参与 |
一、完善环保组织参与机制 |
二、强化社会监督员法律规定 |
三、加强车主环保法律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1.4.1 电能替代理论概述 |
1.4.2 相关理论基础 |
第2章 中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成效及特征 |
2.1 中国电能替代政策现状 |
2.1.1 国家层面电能替代重点政策 |
2.1.2 地方层面电能替代政策概览 |
2.2 中国现有电能替代政策的统计分析 |
2.2.1 政策颁布类型及形式 |
2.2.2 政策发布单位和区域分布 |
2.3 现有电能替代政策的主要特征 |
2.3.1 以市场为基础的引导性政策为主 |
2.3.2 目前电能替代政策以中短期政策为主 |
2.3.3 地方政府电能替代政策受国家指导影响较大 |
2.3.4 地方性政策灵活性较强 |
2.4 中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成效 |
2.4.1 电能替代加速推进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 |
2.4.2 电能替代项目和电能替代量持续增加 |
2.4.3 各地方积极发展电能替代效益明显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电能替代政策体系的不足 |
3.1 引导性政策尚不完善 |
3.1.1 缺乏长期性法律性的指导政策 |
3.1.2 电能替代相关标准不健全 |
3.1.3 电力发展的规划管理政策针对性不强 |
3.2 激励性政策内容和形式单一 |
3.2.1 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融资机制空白 |
3.2.2 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践较低 |
3.2.3 对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尚不完善 |
3.3 强制性政策落实和执行力度不够 |
3.3.1 电价机制类政策支持力度后劲不足 |
3.3.2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 |
3.4 电能替代政策受社会传统价值观影响深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完善中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的思考 |
4.1 促进引导性政策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
4.1.1 促进电能替代法律和制度的建立 |
4.1.2 加强对电能替代相关标准的完善 |
4.1.3 提高配电网建设等政策的针对性 |
4.2 推动激励性政策的多样化 |
4.2.1 创新融资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 |
4.2.2 拓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 |
4.2.3 加强电能替代项目技术支持 |
4.3 推动强制性政策的落实和完善 |
4.3.1 积极丰富电价机制政策的支持方式 |
4.3.2 加快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的执行 |
4.4 推行电能替代深入宣传的有关政策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附录:地方层面电能替代政策表 |
四、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一汽解放绿色治理评价研究[D]. 梁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1
- [2]历史变局中的“齐鲁医学”转型研究(1948-1953)[D]. 李宁. 山东大学, 2020(06)
- [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J].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09)
- [4]珠三角九市科技创新补贴政策文本量化研究[D]. 谭秀娟. 暨南大学, 2020(05)
- [5]中国电动汽车发展情景与钴需求分析[D]. 窦雨.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9)
- [6]循环经济原则下的商品包装法律问题研究[D]. 费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9)
- [7]地方经济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制度研究[D]. 戴燕. 吉林大学, 2020(08)
- [8]政府及大客户对企业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影响 ——考虑地区差异[D]. 孙连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9]我国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研究[D]. 刘阳. 武汉大学, 2020(04)
- [10]中国电能替代政策发展研究[D]. 韩露.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