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犯罪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秦章鑫[1](2021)在《恩施州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以近十年典型案例为例》文中研究指明
高梦丽[2](2020)在《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是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该未成年人个别化处遇的重要参考。无论是从国家层面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还是从地方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法社会调查越来越受到各地司法机关的重视。而司法社会调查的结论是否客观、公正,具有权威性,以及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是否有参考价值,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是否有帮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应用了规范的专业司法社会调查方法。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统一标准,然而科学的社会调查方法是开展司法社会调查必不可少的条件。基于此,本文拟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展开研究:一方面,是对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知识体系和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发展状况的研究;另一方面,是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应用不同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实践研究。本文在内容上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包括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研究背景,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涵义和价值,以及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部分,是对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知识体系的研究,包括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中的定量方法、定性方法、评估方法,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方法。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发展现状,指出我国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调查方法不规范、调查方法简单传统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司法社会调查的质量。第四部分,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的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并提出可借鉴之处。第五部分,针对司法社会调查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作用,归纳出不同诉讼阶段主要使用的社会调查方法。侦查阶段,初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应主要采取结构式访问法;审查起诉阶段,调查内容比侦查阶段更加深入,应主要采取无结构式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审判阶段,需仔细核实涉罪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应主要采取无结构式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社区矫正阶段,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分为入矫前、矫正中和解矫前三个阶段,应重点采取参与观察法和结构式访问法。同时,针对不同诉讼阶段的司法社会调查重点,编制了司法社会调查评估量表,以期为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实践提供借鉴。
杜延玺[3](2019)在《社区矫正措施有效性实证研究 ——以B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在刑罚体系和刑罚执行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作用发挥如何、社区矫正各项矫正措施的实际效果如何、每一项矫正措施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仅仅依靠规范研究难以证实或者证伪。这些问题答案的缺失,事实上已成为社区矫正在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用科学的实证方法检验社区矫正措施的有效性,从理论上测度并回答社区矫正的作用和价值,显得尤为必要。当前对社区矫正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短期监禁刑的反思和对再社会化的认识。对于社区矫正效果的认识主要来源于对国外制度经验的学习、对再社会化等理念的阐释和对实践的个案分析,通过实证方法研究社区矫正措施效果的文献较少。近年来一些本领域的实证研究,侧重于悔罪程度、心理健康、社会参与等,研究方法大多为统计性描述、少数为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现有的研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憾:一是基于比较经验、理念阐释和对实践的个案分析的研究固然具有其价值,但缺乏扎实的实践论据支持其观点;二是少数实证研究缺乏对社区矫正措施及效果的系统梳理,缺乏可信的研究方法,缺乏系统的实践检验;三是我国当前尚无科学、系统化的针对有关各项措施与效果之间联系的研究。本文尝试细化社区矫正的不同措施和效果的不同维度,通过更为科学、严谨的实证研究方法,验证、探索社区矫正的效果以及措施和效果间的联系,尝试填补我国当前对社区矫正效果论据和认识的空白。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深度访谈法。其一,通过阅读既有文献,对于社区矫正效果进行系统梳理,并对现有的社区矫正措施和措施产生的效果进行类型化;其二,本研究采用的实证研究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法、结构方程模型、多元线性回归和方差分析。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各类信息,综合分析措施和效果的联系;通过结构方程模型中的路径分析,探索各类措施产生的效果和各类变量的调节作用;通过多元线性回归进一步分析各项措施对效果的影响;采用方差分析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其三,本研究对若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区矫正对象等主要参与方进行了深度访谈,结合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探索数据分析结论的合理解释。我国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措施可分为三类:帮助支持类措施、帮扶发展类措施和强制教育类措施。其中,帮助支持类措施包括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改善家庭关系、提供法律支持和生活帮助。帮扶发展类措施则诸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为未成年的社区矫正对象协调就学等。强制教育类措施包括强制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一般预防的作用较弱并无异议,但是否能实现再社会化以追求特殊预防仍然存疑。因此,本文的研究主要针对社区矫正的特殊预防效果。社区矫正致力于再社会化,因此评价社区矫正的效果应当逐项、具体地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犯罪的原因,并采用针对性方法,于特殊预防的意义上使得受矫者“再社会化”。换言之,犯罪原因与矫正目标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可以认为,只有“对症下药”,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施以矫正措施,才更有可能达到降低再犯可能性、实现特殊预防并使其复归社会的最终目标。因此,本文梳理已有研究,将社区矫正的效果分为五类:生存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犯罪认识、道德水准以及自我认识。在问卷发放区域的选择上,选择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很有代表性的B市。挑选了B市的城市中心区、郊区、城乡结合区等多种类型的5个市辖区。在问卷发放渠道的选择上,通过各区司法局发放至所辖司法所,点对点送达调查对象,发放范围为5个区列管的全部社区矫正对象。本次问卷共发放799份,回收有效问卷共684份,有效回收率85.6%。建立了问卷数据库,在数据库基础之上,本文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多元回归分析、方差分析等方法对社区矫正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分析结果如下:第一,帮助支持类措施会降低社区矫正对象的谋生能力,降低其独立性。“心理咨询”影响不显着,并起到负向作用;“改善家庭关系”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存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提供法律支持”和“提供生活帮助”会降低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存能力。第二,帮扶发展类措施整体对社区矫正对象生存能力、犯罪认识、自我认识有正向影响,对道德水准有负向影响。“提供就业信息”会降低社区矫正对象的道德水准;“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未产生显着影响。第三,强制教育类措施整体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在各个维度均没有显着影响。但“强制教育学习”会显着降低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存能力和自我认识;相反,“强制社区服务”措施能显着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存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同时,结果指出青少年、不同性别、不同婚姻状况、不同犯罪认识等各类群体在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和效果中具有特殊性。本文将实证研究方法运用于法学研究,验证了社区矫正各项措施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具有特殊预防的作用,为逻辑演绎提供了实证论据;同时也探索了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可能产生的负向影响,提出了过多帮助会导致过犹不及、相同措施对不同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产生具体的不同效果等新的发现。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三类政策建议:宏观制度方面,建议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及配套制度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中观理念方面,建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应用技术手段、改进矫正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分类管理、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具体措施方面,分别对帮助支持类措施、帮扶发展类措施、强制教育类措施、特殊群体社区矫正措施和青少年社区矫正措施提出了完善建议。
赵茜[4](2018)在《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由于少年身心发展不成熟等特点,对罪错少年进行司法保护也已成为国际共识。社区矫正由于其自身优势成为了中美两国罪错少年矫正的主要方式与发展趋势,其中,教育矫正是罪错少年社区矫正的核心任务与根本方法,是社区矫正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从历史与现状看,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少年司法与社区矫正起步较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尚未颁布,少年司法制度也不完善。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我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仍主要滞留在法律基础建构,与制度完善的层面上,对于罪错少年的专门性社区教育矫正,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相比之下,而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在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理论体系、制度以及模式与方法上都更加成熟,美国现阶段更注重通过实证化研究,促进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方法与技术的革新,降低矫正成本提升矫正效果,同时追求教育矫正的个体化、专业化、科学化。可以说,美国已经进入了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深入发展阶段。基于这种现状,本文采用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等综合方法,以基本理论、制度、模式与方法为研究主线,由理论到实务、由宏观至微观的对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研究视角的创新——立足于学科交叉地带,改变了目前法学研究“一边倒”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创新——研究中美两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方面最新、最前沿的的理念与方法等;以及实践创新——研究尝试将美国的一些先进模式与方法,有机的融入到我国本土化的社区教育矫正实践中区,立足于实践,又应用于实践。本研究的意义并不在于对美国经验的简单复制,而是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取其精华,扬长避短,最终的目的在于吸收美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经验和启示,以及将美国的经验、教训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后,为我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深入发展提出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第一,从数据的视角看中美两国罪错少年群体的现象与发展趋势,发现近年来中美两国的罪错少年问题各自都处于稳中向好的趋势,但从数据的横向对比来看,美国的罪错少年问题远比中国严重。这一结论必须考虑两国统计单位、统计范围不同所造成的误差。第二,在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措施趋向保护性、福利性、教育性、康复性的表层共性之下,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性质其实存在根本性差别:鉴于美国少年司法体系的独立性,美国对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就是促进他们康复的“服务”,没有刑罚的性质;而中国的的社区教育矫正则是刑罚执行的性质。基于性质的根本差别,中美罪错少年社区矫正的目的也存在根本性差异:概括来讲,美国在维护少年最大利益的基础上,尽量平衡各方的利益,是对罪错少年最大利益的“单向保护”,突出矫正的“康复性”目的,是社会福利取向;而中国,则坚持“双向保护”立场,既保护罪错少年,又保护社会,对罪错少年实行“有底线”的司法保护,突出矫正的“改造性”目的,是社会控制取向。第三,通过对社区教育矫正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中美两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比较发现:建立在“国家亲权”思想的基础上,美国的少年司法体系独立于成人刑事司法体系;而中国的少年司法体系并未完全与刑事司法体系分离,这也直接导致了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制度的根本性差异:美国的社区教育矫正是非刑罚的、灵活的、个体化的;而中国则是严格、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因此,在社区教育矫正机构的职能定位上,美国以服务性为主,而中国则具有鲜明的执法性;在工作主体方面,中国以执法人员为主,美国以少年保护观察官为主;在工作机制上,美国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实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实则是需要付费的服务性质,而中国的社区教育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第四,从中美社区教育矫正的基本模式及方法的对比发现,美国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模式与方法更加科学化、专业化与个体化,以研究为基础,以更为积极的“能力发展观”为出发点,不断追求矫正成本的降低与矫正效果的提升。而中国正的社区矫正发展时间较短,对于罪错少年的针对性矫正措施仍很不完善。目前,中国已积极的吸取和借鉴了许多域外的教育矫正模式与方法,如个案调查评估、分级与分类矫正、循证矫正与平衡与恢复性矫正等。在这些方面,美国丰富的研究与实践经验经有助于我国相关研究与实践的深入发展。从发展趋势上看,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已不满足于“孤立”的犯罪后矫正,而呈现出内涵不断延伸,体系不断扩大,机制不断完善,最终“大矫正观”的发展趋势。最后,通过上文的系统比较,立足于我国的现实国情,本文提出了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比较带给我国的积极启示:包括优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理念,完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制度,以及深化与创新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模式与方法等等。总结来看,中美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其中中国由于社会制度、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等原因,最大程度的保证了社区教育矫正的严肃性与严格性,取得了较好的矫正效果。随着我国将社区矫正的侧重点逐渐由“监管”转向“教育矫正”,中国在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内容与方法上也正在快速的创新发展。而美国在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专业化、科学化、个体化等方面经验更为丰富,特别是美国对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专业化的模式与方法最值得学习与借鉴。
龚芩[5](2017)在《责任伦理视域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主力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观念落后、学校教育上的失衡以及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未成年犯罪数量不断上升,而且犯罪主体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等现象日益增多,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在责任伦理视域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现实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通过伦理预防、法律预防等基本途径来实现。其中伦理预防在预防犯罪中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责任伦理预防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入手,可以把未成年人犯罪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具有社会调控的功能,能对整个社会、对其成员进行指导、约束和制裁,起到有效预防犯罪的作用。本文在整理和分析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展开分析,从未成年犯罪的责任伦理主体确定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并且从责任伦理主体入手,立足于伦理学的视角,应用责任伦理理论探讨预防未成年犯罪的相关问题。在责任伦理视域下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原因进行探索,进而对如何预防未成年犯罪提出合理化的伦理路径选择。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数据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历史,归纳其特点,总结其原因,厘清其本质,并运用相关理论,对未成年犯罪问题进行责任伦理视角的阐述和分析,提出在责任伦理视域下预防未成年犯罪可控路径:(1)探寻对于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核心症结: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家庭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我国国情,基于责任伦理视角从责任主体(家庭成员、教育人员、社会人员)出发,从未成年人家庭环境入手,结合学校教育、社会发展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应解决措施,给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积极健康的发展环境,使未成年人养成正确的责任伦理观。通过上述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和谐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预防未成年犯罪提供尝试性探索。
凌淳晰[6](2017)在《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 ——基于多省市调查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体制与社会结构都处于急剧的变革之中,包括道德失范、社会越轨等在内的各种特殊类型的社会风险与矛盾不断涌现。校园作为社会环境的微观投射,其内部的冲突、失范现象也在不断加剧,校园欺凌作为发生在学生之间的一类特殊的校园问题以其特有的持续性、隐蔽性和伤害性而严重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建设,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社会治理作为适应现代社会复杂环境的新的管理思路,在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管理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以其特有的网络化治理结构为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以更有效而更有灵活性的方式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提供了可能性。校园欺凌作为一个复杂而交互的校园安全问题,从宏观的整体社会环境到微观的校园管理、社区风气、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均对校园欺凌的产生和持续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不应当是某个主体单方面的作为,而应当且必须有赖于包含政府、学校、社区、家庭等各个社会主体在内的充分参与,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治理网络而对校园欺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面动态治理。通过对全国多个省市共计3777份中小学生的调查问卷分析了目前校园欺凌的发生现状,并结合三组典型案例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发生原因和表现特征。同时,基于问卷数据对校园欺凌进行影响因素分析,深入探讨了包括校园管理、家庭状况、政府介入、个人行为、朋辈关系等在内的多方面因素与校园欺凌的发生之间的关系,由此思考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原则和有效方式,对校园欺凌完整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对策性建议。
李训伟[7](2015)在《青少年犯罪诱因系统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有效防止青少年犯罪应注重对诱因性问题的系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多滋生于社会化进程的家庭教养、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三个阶段。在青少年社会化进程中潜存的诸多消极因素是催生青少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因此,系统探析家庭教养、学校教育和社会影响中潜在的消极因素对防止青少年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沈纪[8](2014)在《“社会键”断裂:城市流动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探析》文中认为目前,城市流动少年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人口中的主要群体,根据赫希的社会联系理论,他认为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连接他们的“社会键”松散或者破裂,也就是社会没有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控制。赫希将“社会键”视为四个方面的社会控制力——依恋、奉献、卷入和信念。其中,依恋指个人对他人或群体的感情或感受,包括对父母的依恋、对学校的依恋和对同辈群体的依恋;奉献指个人在社会中的理性投资和进行犯罪行为所承担的风险,包括向成年人身份的转变、接受教育和获得更高的职业;卷入指花费时间和精力参加传统活动,一类是传统的工作、运动、娱乐和爱好,一类是与学校有关的传统活动;信念指对共同价值观的接受和认可,包括对信念的内化程度和犯罪合理化程度。笔者借鉴赫希的“社会键”理论,并根据对104例14至18周岁犯罪少年样本进行简单描述统计与列联表分析,以及14个14至18周岁犯罪的城市流动少年进行个案访谈的基础上,对城市流动少年的犯罪原因进行尝试性解释。同时,对赫希的“社会键”提出适当调整和修改,即在依恋因素中增加对工作场所、社区和监禁同伴的依恋;奉献因素划分为教育与职业经历,以及对教育和职业的期待;卷入划分为同辈群体交往和虚拟生活世界有关的两类活动;信念则划分为法制观念内化程度与犯罪合理化程度。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司法社工的实践,描述司法社工修复“社会键”的具体过程,即司法社工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城市流动少年的依恋、奉献、正向卷入和信念。
张坤[9](2012)在《我国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述评》文中指出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已有研究在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特点、影响因素以及罪犯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干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研究对象、方法及类型上都存在一定问题,鉴于此,未来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和干预都存在一些丞待加强的方面。
冯赞[10](2012)在《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研究》文中指出现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与环境污染、毒品等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倍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世界难题。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青少年犯罪率逐年递增的惊人数字,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困扰当今世界的一种“社会瘟疫”,严重危害着社会的安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社会、消除社会不良因素、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将成为全社会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司法和法学等理论部门所面临的一个难题。近年来,众多专家、学者以及热心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人士,对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了积极的建设性研究,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办法。因此,当务之急是更加准确地分析查找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切实研究寻找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和措施,是解决关键问题的所在。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与比较分析等方法,系统地对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章以社会预防理论为基础,从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出发,深入地分析了哈尔滨市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并从青少年自身方面的主观因素和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然后针对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集家庭、学校、社会及青少年自身的预防机制,以求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共同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网络体系。本文的研究对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社区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现状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社区青少年犯罪现状、特征和形成原因。第三部分本文以哈尔滨市为例,对其社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即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经费缺乏、社区管理职责不明确、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组织机构冗多、政府统筹亟待加强等诸多问题。最后,针对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出了针对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管理的一系列对策:建立健全社区预防犯罪的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社区预防犯罪的教育管理培训;加强社区文化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建立社区青少年成长追踪制度等。
二、青少年犯罪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青少年犯罪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2)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的立法现状 |
1.2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价值 |
1.3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涵义 |
1.4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研究评述 |
1.4.1 国内研究评述 |
1.4.2 国外研究评述 |
1.5 论文的研究方法 |
2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的方法体系 |
2.1 司法社会调查方法论 |
2.1.1 实证主义方法论 |
2.1.2 人文主义方法论 |
2.2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中的定量方法 |
2.2.1 定量方法中的调查研究 |
2.2.2 定量方法中的文献研究 |
2.3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中的定性方法 |
2.4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中的评估方法 |
2.5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方法 |
3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国内发展 |
3.1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地方实践 |
3.1.1 上海市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发展 |
3.1.2 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发展 |
3.2 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发展分析 |
3.2.1 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发展状况 |
3.2.2 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存在的问题 |
4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域外考察 |
4.1 美国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4.2 德国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4.3 日本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4.4 域外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
5 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的应用 |
5.1 不同刑事诉讼阶段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的应用指导原则 |
5.2 侦查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2.1 侦查阶段司法社会调查的作用 |
5.2.2 侦查阶段应采取的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2.3 侦查阶段的司法社会调查评估方法 |
5.3 审查起诉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调查方法 |
5.3.1 审查起诉阶段司法社会调查的作用 |
5.3.2 审查起诉阶段应采取的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3.3 审查起诉阶段的司法社会调查评估方法 |
5.4 审判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4.1 审判阶段司法社会调查的作用 |
5.4.2 审判阶段应采取的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4.3 审判阶段的司法社会调查评估方法 |
5.5 矫正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5.1 矫正阶段司法社会调查的作用 |
5.5.2 矫正阶段应采取的司法社会调查方法 |
5.5.3 矫正阶段的司法社会调查评估方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3)社区矫正措施有效性实证研究 ——以B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情况 |
(二) 国内研究情况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社区矫正的理论变迁和历史沿革 |
一、社区矫正的理论变迁 |
(一) 刑事古典学派之于社区矫正 |
(二) 刑事近代学派之于社区矫正 |
(三) 新旧之争后的社会防卫学派之于社区矫正 |
(四) 理论变迁对现代社区矫正的影响 |
二、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 |
(一) 西方国家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 |
三、域外社区矫正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
(一) 域外社区矫正措施 |
(二) 域外社区矫正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章 我国社区矫正措施有效性的理论考察 |
一、社区矫正措施 |
(一) 帮助支持类措施 |
(二) 帮扶发展类措施 |
(三) 强制教育类措施 |
二、社区矫正的效果 |
(一) 生存能力 |
(二) 人际关系能力 |
(三) 犯罪认识 |
(四) 道德水准 |
(五) 自我认识 |
三、社区矫正措施有效性的研究思路 |
第三章 基本模型建构与研究 |
一、问卷设计 |
二、问卷发放及回收情况 |
三、效度信度检验 |
四、基本模型分析 |
(一) 模型方法介绍 |
(二) 各类措施的整体效果 |
(三) 各类措施对不同人群的适应性 |
第四章 社区矫正三类措施的具体效果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一) 八项措施的描述性统计 |
(二) 五类效果的描述性统计 |
二、模型结果分析 |
三、帮助支持类措施分析 |
(一) “提供心理咨询”措施的效果分析 |
(二) “改善家庭关系”措施的效果分析 |
(三) “提供法律支持”措施的效果分析 |
(四) “提供生活帮助”措施的效果分析 |
(五) 总结 |
四、帮扶发展类措施分析 |
(一) “提供就业信息”措施的效果分析 |
(二) “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的措施的效果分析 |
(三) 总结 |
五、强制教育类措施分析 |
(一) “强制教育学习”措施的效果分析 |
(二) “强制社区服务”措施的效果分析 |
(三) 总结 |
第五章 青少年社区矫正措施效果分析 |
一、非刑化的青少年刑事政策体系 |
二、青少年特殊刑事政策的依据 |
(一) 理论基础 |
(二) 心理特征 |
(三) 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 |
三、青少年社区矫正措施的效果分析 |
(一) 措施整体效果分析 |
(二) 各类具体措施检验结果分析 |
(三) 帮助支持类措施分析 |
(四) 帮扶发展类措施分析 |
(五) 强制教育类措施分析 |
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一) 制度和队伍建设 |
(二) 矫正理念 |
(三) 矫正措施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与目的 |
三、研究概念界定 |
(一)少年 |
(二)罪错少年 |
(三)教育矫正与矫正教育 |
四、研究现状 |
(一)中国的研究现状 |
(二)外国的研究现状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美罪错少年群体的现象与特征 |
一、中美罪错少年群体的现象与趋势——数据的视角 |
二、中美罪错少年的特征 |
(一)中美罪错少年的个体水平特征 |
(二)中美罪错少年的社会化特征 |
第二章 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基本理论 |
一、中美罪错少年保护理论 |
(一)儿童的特殊性 |
(二)儿童权利概述 |
(三)罪错少年的司法保护 |
二、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理论基础 |
(一)法学理论基础 |
(二)心理学理论基础 |
(三)教育学理论基础 |
(四)社会学与犯罪学的理论基础 |
三、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历史与现状 |
(一)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历史沿革 |
(二)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现状 |
四、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性质与目的 |
(一)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性质 |
(二)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目的 |
(三)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性质与目的之差异本质的剖析 |
第三章 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制度 |
一、中美社区教育矫正制度的前提与基础—少年司法制度 |
(一)少年司法的独立性 |
(二)少年案件的裁量与社区矫正 |
二、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
(一)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主要法律保障 |
(二)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管理体系与机构设置 |
(三)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工作主体 |
(四)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工作机制 |
第四章 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模式与方法 |
一、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基本模式 |
(一)“医疗模式”与“思想模式” |
(二)循证矫正模式与经验矫正模式 |
(三)个别化矫正模式与集体矫正模式 |
(四)家庭参与模式与官方主导模式 |
二、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具体方法与技术 |
(一)个案调查与评估 |
(二)分类矫正与分级矫正 |
(三)循证矫正模式 |
(四)平衡与恢复性司法矫正模式 |
三、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发展趋势 |
(一)少年司法与儿童福利一体化的趋势 |
(二)从“矫正”到“预防”的趋势 |
第五章 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比较的启示 |
一、优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理念 |
(一)更新对社区教育矫正的基本认识 |
(二)树立能力发展取向的社区教育矫正观 |
(三)培育社区教育矫正的社会参与观 |
二、完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制度 |
(一)延伸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 |
(二)细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法律条款 |
(三)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与落实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经费保障 |
(四)建立少年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与“少年社区矫正官”制度 |
三、深化与创新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方法和技术 |
(一)深化循证矫正模式 |
(二)加强调查评估与分级矫正机制 |
(三)创立本土化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范例项目 |
(四)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罪错少年预防与矫正连续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附录 B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责任伦理视域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课题研究的目标、研究内容 |
1.3.1 课题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问题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与责任伦理理论简介 |
2.1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及特征 |
2.1.1 未成年人犯罪特征 |
2.1.2 未成年人责任年龄问责内容划分 |
2.2 责任与责任伦理 |
2.2.1 责任 |
2.2.2 责任伦理 |
第3章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预防困境分析——基于责任伦理的视角 |
3.1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伦理风险 |
3.1.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
3.1.2 未成年犯罪的伦理风险 |
3.2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1 家庭主体责任 |
3.2.2 社会主体责任 |
3.2.3 教育主体责任 |
3.2.4 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不明确 |
第4章 预防未成年犯罪的伦理对策 |
4.1 加强家庭预防 |
4.1.1 建立完整和谐的家庭环境 |
4.1.2 提升家长素质 |
4.1.3 运用科学家庭教育方法 |
4.1.4 增强未成年人家长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
4.2 加强社会道德预防 |
4.2.1 净化社会道德文化环境 |
4.2.2 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
4.3 提升学校道德教育质量 |
4.3.1 设置合理的德育课程 |
4.3.2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道德教学责任担当 |
4.3.3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及普法工作 |
4.4 加强社区干预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6)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 ——基于多省市调查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分析法 |
1.4.2 问卷调研法 |
1.4.3 数据分析法 |
1.4.4 案例分析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2 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理论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校园欺凌 |
2.1.2 校园欺凌的类型 |
2.1.3 校园欺凌的角色 |
2.2 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视角 |
2.2.1 社会治理的理论内涵 |
2.2.2 校园欺凌社会治理的主体及关系 |
3 校园欺凌的现象描述 |
3.1 校园欺凌的现状 |
3.1.1 基于调查问卷的欺凌现状分析 |
3.1.2 典型案例剖析 |
3.2 校园欺凌的形成原因 |
3.2.1 校园欺凌形成的直接原因 |
3.2.2 校园欺凌的产生根源 |
3.3 校园欺凌的表现特征 |
3.3.1 形式多样,难以界定 |
3.3.2 发生隐蔽,难以管控 |
3.3.3 成因复杂,难以预防 |
3.3.4 影响恶劣,难以平复 |
4 校园欺凌的实证分析 |
4.1 因子分析与变量提取 |
4.2 假设建立与变量选取 |
4.3 回归分析与假设检验 |
4.3.1 回归分析 |
4.3.2 关于被欺凌者的分析 |
4.3.3 关于实施欺凌者的分析 |
5 校园欺凌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
5.1 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原则 |
5.2 完善校园欺凌社会治理的法规制度 |
5.3 优化校园欺凌社会治理的权责体系 |
5.4 保证社会治理的资源支持与信息传递 |
5.5 培育多元主体参与欺凌治理的社会资本 |
5.6 促进校园欺凌的“治理”理念转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7)青少年犯罪诱因系统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问题的提出 |
阶段化:犯罪诱因产生之源及表现形式 |
协同化:家庭、学校、社会规避犯罪诱因的对策 |
(8)“社会键”断裂:城市流动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与综述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城市流动少年犯罪原因理论综述 |
(一) 犯罪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 |
(二) “社会键”理论 |
第二章 研究问题与设计 |
一. 研究问题 |
二.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 概念界定 |
(一) 城市流动少年 |
(二) “社会键” |
四. 分析框架 |
五. 资料介绍 |
六. 研究方法 |
(一) 数据描述统计与列联表分析 |
(二) 个案访谈法 |
第三章 犯罪少年情况与影响因素基本分析 |
一. 资料的基本描述 |
(一) 样本基本情况 |
(二) 家庭基本情况 |
(三) 犯罪基本情况 |
二. 少年犯罪的影响因素 |
(一) 个人基本情况的影响 |
(二) 家庭的影响 |
(三) 法律认知与同辈群体的影响 |
三.城市流动少年与城市本地少年的犯罪因素差异 |
(一) 个人情况的不同影响 |
(二) 家庭情况的不同影响 |
(三) 犯罪情况的不同 |
四. 分析与讨论 |
(一) 研究结论 |
(二) 研究局限 |
第四章 “社会键”断裂:城市流动少年犯罪原因探析 |
一.城市流动少年“依恋”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对家庭的依恋 |
(二) 对学校的依恋 |
(三) 对工作场所的依恋 |
(四) 对居住社区的依恋 |
(五) 对监禁同伴的依恋 |
二. 城市流动少年“奉献”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教育状态 |
(二) 教育与职业期待 |
三. 城市流动少年“卷入”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与同辈群体交往有关的活动 |
(二) 与虚拟生活世界有关的活动 |
四. 城市流动少年“信念”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 法制观念内化 |
(二) 犯罪合理化 |
五. 分析与讨论 |
第五章 司法社工如何修复断裂的“社会键” |
一. 增强依恋 |
(一) 增加对父母的依恋 |
(二) 增加对学校的依恋 |
(三) 增加对工作场所的依恋 |
(四) 增加对社区的依恋 |
(五) 增加监禁环境下的正向依恋 |
二. 增加奉献 |
(一) 寻找教育平台以获取教育资源 |
(二) 建立合理的教育和职业规划 |
三.增加正向卷入 |
四.增强信念 |
(一) 提高法律认知能力 |
(二) 建立正确的理性信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概况 |
二、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特点及趋势 |
(一)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发展特点 |
1.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整体表现。 |
2.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性别差异。 |
3.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年龄差异。 |
(二)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分析 |
1. 家庭因素对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 |
2. 犯罪类型对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 |
3. 服刑时间对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 |
4. 城乡因素对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 |
(三)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与其他心理变量的关系研究 |
(四) 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干预方面的研究 |
三、研究述评与展望 |
(一) 对未来进行心理健康研究的建议 |
1. 研究思路从消极到积极的转变。 |
2. 研究内容由零散到系统的整合。 |
3. 研究方法由单一向多样新颖的改进。 |
4. 呼吁与倡导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研究。 |
(二) 对未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 |
1. 针对不同类型青少年罪犯的特点, 因材施教。 |
2. 建立完整并且持续性的心理档案制度。 |
3. 多学科、多视角契合中国实际的矫治模式的建构。 |
(10)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论文写作思路和主要内容 |
1.4 论文写作方法 |
1.5 论文写作特色 |
第2章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形成原因 |
2.1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其主要特征 |
2.1.1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
2.1.2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征 |
2.2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 |
2.2.1 社会因素 |
2.2.2 学校因素 |
2.2.3 家庭因素 |
2.2.4 个人因素 |
第3章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现状分析 |
3.1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现状 |
3.1.1 社区预防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
3.1.2 社区预防工作的内容基本得到开展 |
3.1.3 组织机构趋于多元化 |
3.1.4 哈尔滨市逐步完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建设 |
3.2 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2.1 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经费缺乏 |
3.2.2 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
3.2.3 管理机构冗多 |
3.2.4 政府统筹亟待加强 |
第4章 完善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的对策建议 |
4.1 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各项保障工作 |
4.1.1 加强三级网络建设 |
4.1.2 加强队伍建设 |
4.1.3 加强阵地建设 |
4.2 建立社区犯罪预防协调联动机制 |
4.3 建立健全社区预防犯罪的组织管理制度 |
4.4 加强政府综合组织领导 |
4.4.1 建立推进工作机制 |
4.4.2 丰富活动内容 |
4.4.3 完善管理措施 |
4.4.4 建立成长追踪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青少年犯罪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恩施州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以近十年典型案例为例[D]. 秦章鑫. 湖北民族大学, 2021
- [2]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调查方法研究[D]. 高梦丽. 青岛科技大学, 2020(01)
- [3]社区矫正措施有效性实证研究 ——以B市为例[D]. 杜延玺. 吉林大学, 2019(06)
- [4]中美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比较研究[D]. 赵茜. 鲁东大学, 2018(06)
- [5]责任伦理视域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研究[D]. 龚芩. 西南交通大学, 2017(07)
- [6]校园欺凌的社会治理 ——基于多省市调查的实证分析[D]. 凌淳晰. 南京大学, 2017(01)
- [7]青少年犯罪诱因系统探析[J]. 李训伟. 人民论坛, 2015(17)
- [8]“社会键”断裂:城市流动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探析[D]. 沈纪. 首都师范大学, 2014(09)
- [9]我国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述评[J]. 张坤.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2(06)
- [10]哈尔滨市社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研究[D]. 冯赞.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