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服务业现状与加入WTO(论文文献综述)
石静霞[1](2021)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年度观察(2021)》文中研究说明现代经济是服务经济。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演变,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服务业的地位上升带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①2010年至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额年均名义增长4.8%,是同期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
张宁宁[2](2021)在《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美分别作为全球第二和第一大经济体,两者之间的双边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当前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分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伴随着中美双边间贸易摩擦与争端地不断加剧,这使得双边经贸合作在难以正常开展的同时对中国相关产业在GVC中的国际分工以及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或增加了难度。不可否认,在经济全球化下,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凭借自身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逐渐成为GVC分工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大国,自身经济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获取了明显的收益。然而,随着中国参与GVC分工程度的加深以及在对外贸易中所获取的收益提升,中国在全球市场中所遭受的来自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限制也在日益增多,而相较于其他贸易伙伴国,中国所遭受的来自于美国等国家的高频次且具有明显保护主义性质的贸易摩擦或争端却尤为明显。如现阶段不断升级的新一轮中美贸易摩擦,特朗普政府以“中美双边巨额贸易逆差”为借口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通过加征高额关税或发动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政策进行严厉打击或限制,甚至官方公开“污名化”中国,比如“中国威胁论”“中国是汇率操纵国”““一带一路”是中国版马歇尔计划”以及当前“新冠肺炎来源国”等,以期通过各种手段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进行围追堵截或打击。而细化看来,会发现美国对华所发起或实施的这一系列贸易政策或限制手段的根本目的为限制或遏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或升级,矛头直指“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期在限制或扼杀中国中高端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维护自身在GVC分工中的核心利益或霸权地位免受威胁或动摇。而对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制造业来说,在当前中美双边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其转型升级以及在GVC中的分工地位攀升是否会受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影响?会受到何种影响?具体的影响机制或机理是怎样的?以及基于此情境下如何实现自身向GVC中高端位置攀升?这一系列的问题均值得引起密切关注与探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与该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息息相关,贸易政策的作用不容忽视。为此,本文立足于中美双边贸易摩擦与争端不断频发的现实情境下,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为研究视角,具体探究其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以期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深化研究,为及时化解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被动局面,积极向价值链中高端位置攀升以及如何更好地规避或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或壁垒限制、推动中美双边经贸正常合作等寻求可行的对策或建议。具体看来,首先,基于对研究背景与意义等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文献梳理,在发现已有研究不足的同时明确本文研究主题与方向;其次,借助数理模型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并就两者的作用机制进行细化阐述与分析,在此提出相关推论与待研究假设;再次,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中国制造业GVC国际分工现状进行典型化分析,并就本文重点探究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初判;接下来,结合理论与典型化分析,重点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进行实证考察,同时也就GVC参与度、国际竞争力作同步探究,具体主要从整体层面、作用机制层面等方面展开;另外,也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分工利得进行拓展性考察,在对价值链中贸易利益进行解构与分析的同时进一步结合分解结果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基于前文理论分析、现实解读与实证检验,对中国制造业如何实现GVC分工地位攀升、积极规避或弱化贸易政策限制等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鉴Lorz和Wrede(2008)中有关交易成本的思想以及D-S模型应用,结合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中美双边间的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这一现实或政策本质,将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引入模型,以此来探究其对要素流动以及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借鉴Antras等(2019,2013)的GVC多阶段生产模型,以此来分析GVC生产分工网络下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累积扩大效应”及对其价值链国际竞争力、增值收益以及分工位置的影响。另外,结合现实中美国对华所采取的诸如反倾销等贸易政策会提高双边间贸易壁垒的特性以及有关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相关研究,可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本质为基于WTO“合法”外衣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歧视性,这会对中国进出口贸易产生直接“抑制”影响效应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如“连带”、“污名化”等影响效应。为此,在此主要沿着“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即贸易政策(壁垒)限制——贸易成本变动——GVC分工”这一逻辑脉络对本文作用机制进行阐述,具体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产生或带来的贸易成本变动会通过“抑制连带效应”、“网络链条效应”、“投资跨越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四个渠道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影响,并在此提出相关推论和研究假设。在现实解读部分,首先,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分阶段梳理可发现,自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正逐渐由“复杂型”向“战略型”转变,且政策转向的动因与不同时期阶段下美国自身经济发展战略、利益集团博弈、社会认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中美双边关系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工具由单一模式向多种模式逐渐转变,且贸易政策制裁领域也在逐步扩大。其次,基于生产分解模型对中国制造业在价值链中的国际分工状态典型化事实发现:中国制造业更多地是以后向参与的方式融入GVC,且同美、日相比较其后向和深度后向GVC参与度均相对更大;考察期内中国制造业GVC分工位置的波动轨迹大致呈“V”型,且从2012年起表现出明显攀升迹象,但相较于美、英等制造业强国其GVC分工位置仍相对较低,处于中下游位置;在国际竞争力层面,中国制造业相较于美国整体上具有相对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制造业的这种竞争力更多体现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上,而美国却在高技术类别制造业中表现出了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近年来双边在高技术类别间的竞争力差距在不断缩小。最后,结合出口分解模型对价值链中的贸易利得进行解构发现,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获益能力要相对低于美国,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中的增值收益或获利能力要高于美国,而在高技术类别尤其是在高技术制造业中,中国却明显低于美国,但近年来会发现双边在此类型下的价值链增值收益差距正在逐渐减小。在实证检验部分,立足于现实中各经济主体理性经济人的特性,考虑到产业在GVC中积极开展国际分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自身在价值链中分工地位的攀升或获取更多的增值收益,为此本文一方面着重探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效应,并在此过程中对制造业GVC参与度和国际竞争力作同步考察;另一方面也将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增值能力进行拓展性分析与考察。以期基于对中国制造业在GVC分工中的前后向参与度(“我为谁生产”、“谁为我生产”)、国际竞争力(“我在GVC中的竞争力”)、分工地位(“我在GVC中的地位”)、增值收益(“我在GVC中的增值能力”)进行考察的研究脉络,实现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这一影响效应的全面细致考察与探究。首先,整体层面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提升,且这种影响效应会因不同的对华贸易政策呈现出差异性;同步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提高了中国制造业参与GVC的“门槛”且会抑制其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其次,行业技术异质性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低技术类别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而对高技术类别并无明显影响。另外,基于GVC分工地位下有关贸易政策动态演变的检验中发现,“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表现出了明显的动态复杂性。随后,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作用机制的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会通过“抑制转移效应”、“网络链条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三种渠道来实现。最后,基于调节效应检验发现,技术创新、“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家制度环境或制度质量水平能够显着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所产的负面影响。而对于GVC增值能力的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增强。在对策建议部分,尽管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会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制造业就难以实现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的目标,通过实证检验可发现中国制造业可通过积极借助或利用来源于自身或国家层面的特定竞争优势,比如自主创新、“一带一路”建设等进而以此来实现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基于此,本文从产业和国家层面就如何积极能动地推动中国制造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及规避或弱化污名化言论等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具体看来,可通过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来源于母国制度环境的特定竞争优势、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建设以及加强中美双边交流等途径,以此来助力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更高攀升。
石宇飞[3](2020)在《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本质就是要使中国经济拥有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结构,把中国建成一个制造业强国,装备制造业更是重中之重。本研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世界经济后危机时代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表现、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产生的基础和条件、中国装备制造业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以及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经济效应进行了评价。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之后到2001年中国入世前;第三阶段是从2001年至2013年;第四阶段是从2013年至今。中国装备制造业的进口和出口占世界比重持续提高,但在2013年以后增幅开始放缓,甚至停滞。中国装备制造业不同程度地面临进口和出口压力。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在2003年之前表现为比较劣势,而后则表现为比较优势。中国装备制造业贸易竞争力指数2003年前后先提升而后平稳。从影响力系数变动趋势看,中国装备制造业对三次产业的影响力系数呈渐趋提高态势,中国装备制造业对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影响力的提高幅度明显超过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对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影响最大,其次为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生产诱发系数总体上呈现缓慢提高的趋势。出口和资本形成一直是中国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力量,而消费和进口则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短板,不仅对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制约,同时也对其它产业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装备制造业仅对出口项目的最终需求呈现出提高的趋势,对其它三个最终需求项目的依赖程度均呈现下降的趋势。从装备制造业产业角度看,装备制造业资产负债率渐趋下降,下降幅度超过中国工业总体下降水平。从装备制造业企业角度看,装备制造企业盈利能力逐步提升。中国装备制造企业资产运用效率、资金利用效果、盈利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近期有小幅回落,营业净利率显示中国装备制造产业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的能力在提升;中国装备制造业企业近些年的财务风险有所降低,企业资产主要源自负债的倾向逐步下降,但不同企业的资本结构仍然存在显着的结构性差异;中国装备制造业企业流动比率整体偏低,流动资产规模不足,但现金比率普遍较高;中国装备制造业企业总资产和固定资产周转利用效率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参与程度有所提升,但产业分工地位仍需提升。具体而言:一是中国装备制造业通过中间品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有所增加,中国装备制造业基础研发、中间品与零部件生产能力有所增加,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有所提升,但最终品出口比重仍然较大,需要进一步通过参与全球价值链,提高中间品出口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二是出口增加值结构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后呈现显着差异性,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出现下降态势。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装备制造业垂直专业化比重开始出现下降,出口之中本国中间品出口增加值重复计算部分,以及其重要组成来自国外账户重复计算部分均出现下降。三是中国装备制造业各产业部门全球价值链前向生产长度和后向生产长度表现并不相同,而且呈现阶段性特征。金融危机后全球价值链前、后向生产长度均出现增加,但产业分工地位出现下移。从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形成的社会基础角度看,中国人力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技术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从经济基础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品市场,国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内需支撑,国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外需支撑;从产业基础角度看,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投入仍然以传统服务业为主,新兴产业投入所占比重仍然较低,这导致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低,科技水平相对较弱,中国高新技术制造业对装备制造业竞争力的提升产生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高新技术制造业对装备制造业的中间投入在总量和比重上呈现出双重提高趋势,且提高幅度显着超过中低技术制造业的中间投入;从制度基础角度看,阶段差异化产业政策推动装备制造大国转向装备制造强国,环境规制渐趋加强倒逼装备制造业提升排污处理能力,稳定的金融支持是装备制造业积极扩大发展的基础。中国推动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应着重推动装备制造业产业融合、加大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提升创新驱动力,使得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助推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
赵佳颖[4](2020)在《全球价值链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s,简称GVCs)飞速发展。国际分工模式已从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发展到以工序为基础的产品内价值链分工。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与中间品的多次跨国交易成为GVCs分工贸易的典型特征。GVCs下贸易利益归属的交叉改变了传统分工模式下对贸易利益的判断和评价,国家间贸易利益分配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变得更为复杂。中美两国在GVCs中的分工与贸易格局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垂直专业化分工的典型代表。随着中美双边贸易的不断增长,中美之间的价值链关联度与经贸依存度不断深化。与此同时,在“逆全球化”和贸易政治的大背景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问题备受关注。一方面,美国政府将贸易不平衡视为美国经济的焦点问题,认为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是中国不公平贸易所致,以逆差水平判定双边贸易利益得失,且认为美国制造业对中国的离岸外包是贸易逆差和失业加剧的诱因。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产业沿GVCs升级的逐步推进,美国对单位贸易利益表现出更大的关注,通过启动“301调查”,以中国强制技术转让严重损害美国企业知识产权为由,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特别关税。在此背景下,科学测度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影响两国贸易利益分配的主要因素与作用机制,对于正确理解中美两国贸易利益关系,促进两国贸易利益分配平衡发展,推动全球价值链深度重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1995-2011年全行业、农业、矿业、制造业与服务业的中美整体贸易利益分配与单位贸易利益分配态势进行了测算分析。研究发现,中国在全行业、矿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整体贸易利益分配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但这种相对优势自2005年起逐渐减弱。在单位利益分配中,1995-2011年美国在全行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均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这种相对优势地位在2001-2005年不断增强、2006-2008年出现削弱,中美单位贸易分配趋向平衡发展。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变动的现实呈现出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随着中美GVCs分工与贸易的深化,中美单位贸易利益分配差距为何经历了先扩大后缩小的态势?中国的相对贸易利益如何从下降转向提升?为了探究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现实变动背后的理论规律,在理论研究中将垂直型工序分工贸易一般均衡模型的国内贸易收入分配效应扩展到国家间贸易利益分配效应,并在2×2×2模型中对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影响因素与作用机制进行深入理论分析。研究发现,在无技术溢出工序贸易均衡下,有效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不再成立;技术溢出工序贸易均衡下,有效要素价格均等化成立。中美技术差异变动通过生产率效应和价格效应影响中美要素价格差异的变动,且二者联动影响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技术与要素价格差异变动之间会通过中介与调节效应对贸易利益分配产生或同向或逆向的强化或削弱作用。由此导致在不同条件下,中美技术与要素价格差异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影响方向并不确定。与无技术溢出相比,技术溢出工序贸易均衡的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更加趋于平衡。中美技术差距变动及其通过生产率效应对中美要素价格和相对要素价格差距带来的影响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平衡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增加值统计与要素分解技术对1995-2009年14个制造业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测度,包括中美要素投入比率、中美相对要素密集度、中美要素价格比率与中美相对要素价格比率,为实证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继而选择最具GVCs垂直型工序分工特点的电子与光学产业为典型代表,对贸易利益分配影响因素的变动趋势及其对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1995-2011年电子与光学产业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一直低于“1”,2001-2005年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越发偏离“1”的平衡状态,至2005年触及该段时期历史最低水平。2006-2009年,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不断提高,2009年达到入世后的历史新高。电子与光学产业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由下降转为上升关键在于中国要素禀赋的优化与中美要素密集度差异的缩小。缩小中美技术差异,充分发挥生产率效应对要素价格的提升作用对提高中国相对贸易利益至关重要。实证研究中,首先对中美制造业垂直型工序贸易利益分配效应及其作用条件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中美各类劳动工资比率随着中美各类相对劳动密集度的上升而下降;中美资本价格比率随着中美相对资本密集度的上升而提高。中美各类劳动相对工资比率随着中美各类劳动投入比率的提高而上升,随着中美各类相对劳动密集度的提高而下降。中美要素价格差异的生产率效应中,中美资本价格比率随着中美资本投入比率的下降而稳健提高,但中美各类劳动生产率差距的缩小是否能够显着地缩小中美工资差距没有得到确定结论。中美劳动投入比率对中美工资差距的影响呈现出非线性特征。中美高、中、低技能工资差异的价格效应、中美中技能工资差异的生产率效应、中美高、中技能劳动相对工资差异的价格效应和中美中技能劳动相对工资差异的生产率效应均存在显着的单门槛特征。价格效应的门槛特征要大于生产率效应的门槛特征。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对中美技术与要素价格差距在联动中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进行实证检验。中介效应实证模型检验发现,中美相对技术差异更大程度的通过中美相对要素价格差异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产生间接影响,而中美技术差异则更大程度的直接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产生影响。比较优势与绝对优势视角下的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实证模型均证实技术与要素价格的相对与绝对差异在中美贸易利益分配中体现出显着的调节效应。异质劳动模型比单一劳动模型的实证结论更加明确地反映出不同技能劳动的比较优势与绝对优势在中美贸易利益分配中的异质作用。缩小中美高、低技能劳动生产率与工资差距,培育高、低技能劳动绝对优势,充分发挥中技能劳动比较优势,增加资本相对高、低技能劳动密集度,缩小中美资本价格差距,培育资本比较优势,有利于中国相对贸易利益提升和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平衡发展。控制变量的影响中,中美相对市场规模增加会带来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增加;中美相对市场结构增加会导致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降低。中美不同方面的相对行业制度质量对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的影响呈现出异质特征。最后,基于测度、理论与实证研究结论,提出了提升中国相对贸易利益、促进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平衡发展的政策启示,包括:加强自主创新、缩小中美技术差距,充分发挥生产率效应的要素价格提升作用;利用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形成提高生产要素贸易获利的良性循环;发挥中国市场规模优势,促进市场结构与禀赋结构的互动升级;中美在GVCs下的经贸合作具有互赢效应。
黄琳琳[5](2020)在《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文中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以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型金融服务贸易应运而生,如电子银行、整合支付、移动支付、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远程信息处理、网络众筹等。1995年乌拉圭回合,国际社会首次达成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GATS将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模式,并以附件的形式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了规定。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应用和普及,亟需形成以跨境交付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但近期以来,WTO陷入困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谈判更是难以推进,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则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FTAs)1中出现,但无论是从规则体系还是具体规则内容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预探究FTAs中规则的差异所在?以及规则差异背后所映射出的发展趋势?同时总结归纳出规则适用的方式与特点?最终试图从价值层面判断与反思规则设计上与其适用实践中所具备的优势与缺陷,构建出既能够推动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又能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体系,以期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建议。本文除导论共分为五章:第一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以金融服务要素跨境为核心,包含传统服务提供模式中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以及自然人流动三种模式,其依托网络空间规则,并且以金融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为关键性因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作为新兴的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其产生以“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为基础,符合“破坏性创新”构成的三个要素,即“变革”、“替代性潜力”和“结构性影响”,并且从“市场准入”和“业务运行”等方面革新了以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为基础的传统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从NAFTA中的初级规则演变到USMCA中的高级规则,展现出了较为明显的特征:即市场准入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非歧视性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第二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市场准入是服务贸易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GATS项下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与商业存在下的金融服务贸易适用同样的规则,但对于以产品分类为主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显然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框架不利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跨境金融数据流动成为市场准入争议的焦点、例外规定阻碍自由化措施的实施、DSU不能有效解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争议等。WTO有关争端涉及到跨境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包括跨境交付的含义问题、GATS第16条第1款与第2款之间的联系问题、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问题等。现有的FTAs在破坏性金融创新的理论背景下为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而达成的,从NAFTA到USMCA,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主要分为GATS型、CPTPP型、欧盟型以及其他等四种类型,均对GATS规则体系不足做出了有利的回应,如全面的市场准入义务以及跨境金融数据的自由流动,但在特定方面,基于跨境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也保持了一定的沉默。然而对于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无论是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以及市场准入数量性限制措施的本质,还是从跨境金融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性来看,放弃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概念都不会影响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第三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非歧视性待遇是实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后维持国内外平等竞争环境的重要保障,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所具有的合法的安全稳健性、国际义务与国家安全间的平衡性以及跨境金融数据流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原本GATS项下对于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服务原产地的认定问题、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以及事实上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等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新一代的FTAs均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微弱的回应,但并未实质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未来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应更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解决例外条款举证之困难、金融服务同类性判断标准不确定等问题,并构建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第四章“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金融服务的特殊性以及市场失灵决定了必须存在审慎规制,金融服务贸易分为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前者是以结果为导向,依赖普遍适用的原则,而后者则是指存在具体的监管细则。但对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常处于不同的管辖权范围内,其所依赖的审慎例外条款则本身具有原则性监管的性质,因而具有较大程度的灵活性。GATS早期对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存在较大的争议,阿根廷金融服务案是专家组做出的首例审慎例外条款解释的案件,但也存在解释过为宽泛的弊端,FTAs对于GATS审慎例外条款存在的问题从条款名称、关系需求、反滥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革新,以期更加符合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然而,审慎例外条款本身的原则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在国际上形成统一适用的标准,并且从GATS近30年的实践以及新的FTAs中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可见,各主权国家对于金融自由化的理念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无疑会增加达成一致性审慎例外条款的困难。欧盟在金融服务一体化市场上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其相互承认原则也要求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适用需要各主权国家的相互承认予以配合。第五章“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信息技术带来的贸易成本降低使得跨境金融服务业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国际高标准的经贸规则已经逐渐开始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予以关注。金融服务业开放是WTO服务贸易的重要议题,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业务范围和审慎规制,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涵盖服务贸易除商业存在模式外的三种模式。以CPTPP为代表的新一代区域贸易协定设定了高标准的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规则对我国构成挑战。在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我国无论在国内法律法规中还是在签订的FTAs中,都展现了较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以及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出于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建议从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我国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完善等层面加以考虑。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以及将金融科技融入到审慎例外条款中。综上所述,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在FTAs中愈发重要,并且其规则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但相较于GATS,在市场准入、非歧视待遇、审慎例外等基本规则方面尚存在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以适用新金融服务贸易的出现。为对接并引领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我国可从完善国内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体系、加快在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谈判以及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科技等层面加以考虑。
汪莹[6](2020)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世界服务型经济特征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服务要素作为中间投入品提升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已被广泛认知,而我国服务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渐渐发展起来,在管理技术以及开放程度方面相比起发达国家而言更加滞后,因此对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研究尤其是在考察其对于制造业生产效率的促进作用上十分必要,但目前的研究对于其促进制造业TFP增长主要机制尤其是间接作用机制还未深入考察。本文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与梳理,并分析了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发展现状,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服务业自由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作用机理。与前人研究不同的是,除了考察服务产品作为中间投入直接促进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之外,本文还重点考察了其促进制造业TFP增长的间接作用机制,试图在产业链视角下研究服务贸易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直接间接双重效应。主要应用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制造业数据采用OP法计算出制造业各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并通过计量模型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否促进制造业TFP以及其中的作用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根据实证检验结果,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服务贸易作为中间品直接投入制造业时可显着提升其TFP。第二,将动态OP法分解出的企业更替和资源重组对TFP贡献作为中介变量的验证表明了服务贸易通过加速制造业上游行业企业更替促进下游行业TFP这一机制的存在。第三,以产业集中度为中介变量验证了服务贸易通过拓宽制造业下游行业市场渠道以倒逼上游行业竞争从而提升其生产效率的途径。异质性检验表明,服务贸易对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作用明显高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且资本密集型行业更多的利用制造业上游行业资源整合途径提升生产效率,而技术密集型行业更依赖下游制造行业对上游的溢出途径。最后,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及实证检验结果,并结合我国制造业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现状,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孙舒[7](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钱蒙蒙[8](2020)在《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从党的十九大提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实施“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再到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明确提出要按照服务部门的特点,分类分别降低各部门的准入限制,进一步深化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这些重要论断为中国服务业开放和发展提出了一些具有价值的研究方向:如何较为准确的衡量和评价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特点?需要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的行业和领域有哪些?又从哪几个方面如何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这些都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从总体上描述了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现状,其次从政策领域比较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国服务业部门开放特征,再次基于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扩展的引力模型对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国服务贸易整体开放度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利用VAR模型分析了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影响因素。得出如下几点研究结论:第一,中国服务贸易整体大而不强,集中表现为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较弱。长期存在服务贸易逆差现象且逆差额在逐年扩大。服务贸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升级,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在服务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偏低,运输、旅游、建筑服务所占比重较高;第二,分部门来看,中国在设计、计算机、工程咨询、分销、公路运输领域属于高度开放领域,这几个行业都属于外资准入门槛较低,政策限制少,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差距不大,且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在会计、快递和广播行业开放水平较低。从政策领域来看的话,主要是外资准入领域存在较大的障碍,外资审批程序较为繁杂,其次在竞争障碍领域规制相对较多。尤其体现在保险和商业银行服务业,自然人流动政策领域政策条款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市场检验”方面;第三,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整体位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接近大多数发达国家水平,如新西兰、意大利、日本、西班牙、比利时等,同时也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第四,基于VAR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模型可以看出,影响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因素主要为服务贸易竞争力和进口贸易及加入WTO等因素,其次是经济增长和外商直接投资,且上述主要因素对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作用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所以根据理论分析和计量检验结果,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和开放的实际情况,从外资准入政策领域、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等几个方面为进一步促进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进而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为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供参考。
林佳欣[9](2020)在《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研究 ——中国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生产技术、信息通讯技术的提升以及关税、交通运输等贸易成本的下降,国际分工已由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逐渐转变为产品内分工,追求成本最小化的跨国公司将分散的生产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布局,传统的“一国生产、全球销售”贸易模式转变为“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新模式。产品多次跨越边界使得总量统计数据难以真实刻画各经济体的实际生产活动,而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全球价值链数据相较更具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从全球价值链视角进行研究更能真实反映事物的实际状况。在全球生产模式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在近30年间迅速发展,不仅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迅速增多,而且协定涵盖的议题逐渐丰富。在当前国际经济规则正发生重构的时刻,各经济体为获得更多话语权与影响力,纷纷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以期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其推崇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影响力,使之由区域规则上升为全球规则。尤其在多边合作框架进展缓慢的情形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性与有效性愈发突出。为推动国内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国也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因此,研究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产生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为了能更真实反映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产生的影响作用,文章选择运用全球价值链数据进行研究,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全文分为七个章节展开研究,分析中国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与贸易伙伴国之间价值链关系的影响情况。论文第一章阐述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用以说明选择研究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的原因与价值,理清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第二章整理了关于区域贸易协定与全球价值链的相关重要文献,为后续关于影响机制的研究、全球价值链视角下发展现状分析及实证研究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奠定基础。论文第三章分析了全球层面和中国层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发展现状与特点,并与欧盟和美国贸易协定发展状况进行对比。论文第四章研究了全球价值链视角下的经济发展状况,从全球层面和国别层面分别描述全球生产活动和价值链活动的总体状况及变动趋势、中国及主要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和生产活动方面所处状态及变动趋势,以期了解现实状况并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论文第五章梳理了全球价值链影响因素和区域贸易协定产生效应的理论分析,整合出一个较为系统的全球价值链影响因素框架和一个区域贸易协定效应的影响渠道框架,将二者结合形成区域贸易协定对全球价值链影响的理论分析。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论文第六章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中国签署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纳入了多个固定项,尽量降低内生性问题。论文第七章在总结了发展现状、理论机制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成果后,对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战略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并分析了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及未来研究展望,明晰了研究存在的缺陷及未解决的问题,为未来研究话题的选取提供思路。本文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全球区域贸易协定主要分布在东亚和欧洲地区,协定所含规则也由边界措施向边界后措施扩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济一体化浪潮席卷而来,区域贸易协定迅速发展和扩张。世界贸易组织区域贸易协定数据库显示,全球区域贸易协定主要分布在东亚和欧洲地区,且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最为迅猛。协定所含规则也由边界措施延伸到边界后措施,如涉及环境、劳工、可持续发展、竞争中立、反腐败等章节,协议逐渐向高标准、多议题的方向发展。第二,各经济体在发展区域贸易协定方面存在不同特点。中国区域经济合作呈现重视发展区域贸易协定、提升协定高标准要求、升级已有协定的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最高的欧盟注重内部经济合作,且积极与区域外经济体签署经济合作协议,获取经济效益与非经济效益,扩大欧盟经贸合作网络的覆盖范围。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动,作为全球三大生产中心之一的美国对区域贸易协定带来的经济效益愈发重视,且其贸易政策重心由多边逐渐转向区域再转向双边。特朗普政府以公平、互惠、对等开放为贸易协定的谈判原则,通过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重新进行已有贸易协定谈判等方式意图实现美国利益优先。第三,全球层面和中国层面的生产活动均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要内容,平均生产长度均呈现增长趋势,且中国更多参与相对下游生产活动。分解的生产活动数据、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生产长度等指标数据显示:(1)全球生产活动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要内容,其次是进行简单跨境生产分工活动、传统贸易活动以及复杂跨境生产分工;(2)中国生产活动也是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且在2007-2017年间,该类生产活动在增加值的比重逐渐增长,反映出中国经济结构改革、产业升级的成果,国内需求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大动力;(3)中国后向参与指数高于前向参与指数,更多参与相对下游的生产活动;(4)全球平均生产长度与中国平均生产长度均呈现增长趋势,表明全球和中国的生产分工均更加细化,经历的生产阶段数增加。第四,区域贸易协定通过文本条款规定及其对贸易、投资、资源使用和分布、经济增长和规则的效应,影响生产的比较优势和贸易成本,进而引起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上位置发生改变。虽然国际分工碎片化成产品内分工,但它仍然遵循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经济体的比较优势依旧决定其在价值链上所处的位置。生产和贸易成本是比较优势的两大主要来源,它们会影响全球价值链。其中,影响生产比较优势的主要因素为生产技术、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等,影响贸易成本的主要因素包含信息通讯技术、交通运输、关税、非关税壁垒、制度、地理位置、语言文化背景等。此外,产品多次跨境容易放大贸易成本因素的影响作用,出现影响累积的状况。区域贸易协定产生的效用可划分为对贸易、投资、资源使用和分布、经济增长和规则的影响。通过这些渠道以及文本条款规定,贸易协定会影响生产的比较优势和贸易成本,这些全球价值链影响因素的变动进而会引起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上位置发生改变。因此,从理论的角度,区域贸易协定应该能对相关成员国的价值链关系产生影响。第五,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会影响两者之间的价值链关系,强化生产联系。论文选择中国与伙伴国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和生产长度进行了实证分析,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实证分析还区分了简单跨境生产活动和复杂跨境生产活动、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分别进行了回归分析。对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影响的实证分析涵盖了中国的56个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时间跨度为2007-2017年;对生产长度影响的实证分析也涵盖中国的56个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时间跨度为2010-2017年。控制了经济规模、教育、研发、物流、制度等多方面变量后,实证结果显示:(1)区域贸易协定会提升贸易伙伴国与中国的前向参与指数、中国与贸易伙伴国的后向参与指数,且对不同类型经济体所产生的影响效应不尽相同;(2)区域贸易协定在简单跨境生产活动和复杂跨境生产活动中会产生类似影响;(3)贸易协定还会延长中国与伙伴国之间的生产长度,尤其对中国与发达经济体之间的生产长度有显着影响。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1)将全球价值链与区域贸易协定相结合,基于全球价值链指标分析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影响,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有所创新,拓展了已有研究;(2)综合考察了影响全球价值链的因素和机制,形成的框架内容包含了主要影响因素及各因素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方式;(3)文章以中国为研究主体,具体分析了中国已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对中国和成员国之间价值链的影响,丰富了相关研究。
徐佳[10](2020)在《“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汉代以来,“丝绸之路”就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并得到其他国家的一致肯定。当前,WTO存在着成员国数量众多,各成员国之间的利益诉求有冲突等问题,在实践中很难达成让各方都满意的协议。鉴于当前全球化面临着巨大挑战,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以“命运共同体”为新视角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是互联互通,本文立足于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互联互通展开研究。“一带一路”涉及国家众多,不仅需要法律宏观层面上的把握,还需要解决实际产生的微观法律问题。第一,服务贸易是目前全球贸易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扮演着愈加关键的作用。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程度不同,因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的服务贸易进程存在较大差距。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时间比发达国家长,在其他方面的阻碍也比发达国家大。第二,WTO多哈回合谈判举步维艰,障碍重重。第三,我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如果不提高国际服务贸易谈判中的参加度,任由发达国家单方面制定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就会有可能使发展中国家丧失国际服贸易自由化的话语权。基于以上考虑,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争取制定有利于自己国家的服务贸易规则,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不仅仅表现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体需求,也是世界各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体现。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提高透明度,加强国际服务贸易间的互联互通,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保驾护航,最终迈向"全球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综上,本文运用贸易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通过介绍“一带一路”产生的背景,从“一带一路”、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的概念入手,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互联互通的法律适用现状,并结合沿线国家国际服务贸易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进行探讨,从一般性义务、特殊性义务、争端机制解决三个方面,归纳总结当前沿线国家阻碍服务贸易互联互通的法律问题,剖析TPP、TTIP、TISA的创新之处,借鉴了其在提高透明度、采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个人与国家争端纳入争端解决主体等规定,提出将负面清单义务纳入国际服务贸易准入原则、建立“一带一路”裁决法院制度和调解制度,进而提出“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的立法构建。相比其他研究,本文力争探索建立有“东方智慧”的“一带一路”调解制度,化解国际服务贸易争端纠纷,实施负面清单市场准入制度以促进“一带一路”国家间的互联互通,为“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的互联互通提供法律制度上的建议。
二、我国服务业现状与加入WTO(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服务业现状与加入WTO(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年度观察(2021)(论文提纲范文)
一、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及法律框架 |
(一)GATS的由来及其结构特点 |
1. GATS的谈判及签订 |
2. GATS的框架结构 |
(二)GATS对服务贸易的界定及协定适用范围 |
1. GATS对“服务贸易”的界定 |
2. GATS的适用范围 |
3. 服务部门及分类 |
(三)GATS的一般纪律与义务 |
1. 最惠国待遇义务 |
2. GATS服务业国内规制(domestic regulation)纪律 |
3. 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 |
(四)WTO成员的特定义务与纪律 |
1. 市场准入 |
2. 国民待遇 |
3. 具体承诺表 |
二、涉华WTO服务贸易案例评析 |
(一)中国出版物和视听服务案(WT/DS363) |
1. 案情简介 |
2. 核心争议:录音制品分销服务是否包括通过电子形式进行的分销? |
3. 相关评论 |
(二)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WT/DS413) |
1. 案情概要 |
2. 专家组程序和裁决 |
3. 本案争议的核心问题 |
4.本案评析 |
三、晚近国际经贸协定中的服务贸易规则及我国的谈判应对 |
(一)WTO多边谈判及电子商务诸边谈判 |
1. 服务业国内规制谈判 |
2. 电子商务/数字贸易JSI谈判 |
(二)RCEP服务贸易规则 |
1. RCEP协定及其服务贸易规则概况 |
2. 我国在RCEP项下的服务承诺及相关应对策略 |
(三)CPTPP服务贸易规则 |
1. 跨境服务贸易(cross-border trade in services) |
2. 电信服务(第13章) |
四、我国服务业发展及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地位 |
(二)我国服务业的新近发展及进一步开放的重点路径 |
1.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2. 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制度型变革 |
3. 对标国际开放标准,进一步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
(2)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结构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全球价值链理论相关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发展脉络 |
2.1.2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测算方法 |
2.1.3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的影响因素 |
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相关研究 |
2.2.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动因 |
2.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特点 |
2.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方式 |
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和价值链分工相关研究 |
2.3.1 中美贸易政策发展的新趋势及相关研究 |
2.3.2 中美价值链分工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理论模型 |
3.1.1 理论建模基础 |
3.1.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 |
3.1.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影响 |
3.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作用机制 |
3.2.1 抑制转移效应 |
3.2.2 网络链条效应 |
3.2.3 投资跨越效应 |
3.2.4 “污名化”效应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典型化事实 |
4.1 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现实分析 |
4.1.1 测算方法 |
4.1.2 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3 全球价值链位置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4 全球价值链国际竞争力指数测算与分析 |
4.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与具体贸易政策措施运用 |
4.2.1 “小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1—2009) |
4.2.2 “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9—2017) |
4.2.3 “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17—至今) |
4.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关系初探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计量模型设定 |
5.2 变量设计与数据说明 |
5.2.1 变量选取与测量 |
5.2.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3 基于整体层面的实证检验 |
5.3.1 基准回归分析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行业技术异质性分析 |
5.3.4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动态演变分析 |
5.4 基于作用机制层面的实证检验 |
5.4.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5.4.2 检验结果与说明 |
5.5 基于化解或突破贸易政策限制下GVC分工地位提升层面的实证检验 |
5.5.1 指标量化与说明 |
5.5.2 基准回归检验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利得探究 |
6.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6.1.1 全球价值链分解 |
6.1.2 数据来源 |
6.2 中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贸易利益分析 |
6.2.1 中美制造业总值贸易与增加值贸易比较分析 |
6.2.2 中美制造业双边贸易利益分配 |
6.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6.3.2 基准检验 |
6.3.3 稳健性检验 |
6.3.4 差异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目的 |
1.1.1 选题意义 |
1.1.2 选题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中国装备制造业及其发展问题 |
1.2.2 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概念界定 |
1.2.3 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测度与评价 |
1.2.4 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经济效应研究 |
1.3 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本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产业发展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相关理论 |
2.1 产业及其国际竞争力定义与内涵 |
2.1.1 产业 |
2.1.2 竞争力 |
2.1.3 国际竞争力 |
2.1.4 产业国际竞争力 |
2.2 产业竞争力及产业发展相关理论 |
2.2.1 绝对优势理论 |
2.2.2 比较优势理论 |
2.2.3 要素禀赋理论 |
2.2.4 竞争优势理论 |
2.2.5 产业结构理论 |
第3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历程与发展特征 |
3.1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历程 |
3.1.1 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萌芽期 |
3.1.2 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期 |
3.1.3 装备制造业稳定发展期 |
3.1.4 装备制造业发展转型期 |
3.2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特征 |
3.2.1 品牌经营意识持续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 |
3.2.2 整体技术含量持续改善,上下游产业链衔接愈加紧密 |
3.2.3 国际化合作趋势凸显,服务进一步扩展和深化 |
3.2.4 多角度入手,侧重节能环保 |
3.2.5 区域分布多样化和区位集中化 |
第4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成效与国际竞争力表现 |
4.1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成效 |
4.1.1 产业关联效应和波及效应总体稳定 |
4.1.2 装备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效改善明显 |
4.2 国际竞争力波动中提升 |
4.2.1 国际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
4.2.2 出口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波动中提高 |
4.2.3 贸易竞争力总体提升,但结构差异显着 |
第5章 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测度与分析 |
5.1 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贸易增加值分解框架与数据来源说明 |
5.2 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增加值分解分析 |
5.2.1 中国装备制造业总体出口情况分析 |
5.2.2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增加值构成分析 |
5.3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分析 |
5.3.1 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测度方法 |
5.3.2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前向参与度分析 |
5.3.3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后向参与度分析 |
5.4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 |
5.4.1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长度分析 |
5.4.2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位置分析 |
5.5 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测度 |
5.5.1 增加值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构建 |
5.5.2 中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测度 |
第6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形成基础分析 |
6.1 生产要素 |
6.1.1 人力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 |
6.1.2 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
6.1.3 技术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
6.2 需求条件 |
6.2.1 国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内需支撑 |
6.2.2 国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外需支撑 |
6.3 产业基础 |
6.3.1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装备制造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 |
6.3.2 高新技术制造业作为中间投入总量和比重双重提升 |
6.4 制度基础 |
6.4.1 阶段差异化产业政策推动装备制造大国转向装备制造强国 |
6.4.2 环境规制渐趋加强倒逼装备制造业排污处理能力 |
6.4.3 稳定的金融支持是装备制造业积极扩大发展的基础 |
第7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略 |
7.1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
7.1.1 国际贸易竞争力有提升但趋势减速,且结构分化明显 |
7.1.2 产业科技创新中间投入仍显不足 |
7.1.3 国内消费和进口制约装备制造业发展 |
7.1.4 样本企业资本结构中负债比重渐趋下降,同时资源利用效率下降 |
7.1.5 垂直专业化比重出现逆转下降,产业国际分工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 |
7.1.6 “逆全球化”潮流影响全球价值链参与度,自主创新能力还需提升 |
7.2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提升问题解决方略 |
7.2.1 推动装备制造业产业融合以提升国际竞争力 |
7.2.2 加大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提升创新驱动力 |
7.2.3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助推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 |
7.2.4 提升全球价值链引领能力,促进产业升级。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全球价值链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贸易利益分配机制与影响因素研究 |
2.1.1 传统商品分工模式下贸易利益分配的相关研究 |
2.1.2 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下贸易利益分配的相关研究 |
2.2 贸易利益分配量化研究 |
2.2.1 量化贸易模型框架下的相关研究 |
2.2.2 贸易统计体系框架下的相关研究 |
2.3 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研究 |
2.3.1 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3.2 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测度的相关研究 |
2.4 国内外相关研究简评 |
第3章 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测度分析 |
3.1 GVCs下贸易利益分配的界定 |
3.2 贸易利益分配测度指标的构建与选择 |
3.3 基于GVCs的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发展态势 |
3.3.1 中美整体贸易利益分配发展态势 |
3.3.2 中美单位贸易利益分配发展态势 |
3.3.3 中美整体与单位贸易利益分配的关系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机制与影响因素的理论研究 |
4.1 基于工序分工模式的贸易利益分配机制逻辑分析框架 |
4.1.1 贸易理论到贸易统计的逻辑 |
4.1.2 贸易统计到贸易理论的逻辑 |
4.2 垂直型工序分工模式下贸易利益分配机制的一般均衡分析 |
4.2.1 商品贸易均衡与分配效应 |
4.2.2 工序贸易均衡与分配效应 |
4.3 垂直型工序分工模式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机制的2×2×2模型分析 |
4.3.1 无技术溢出工序贸易均衡的中美贸易利益分配 |
4.3.2 技术溢出工序贸易均衡的中美贸易利益分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影响因素的测度分析 |
5.1 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的理论分解 |
5.2 相对出口增加值率影响因素的测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5.2.1 要素收入测算 |
5.2.2 要素需求与要素价格测算 |
5.2.3 贸易条件测算 |
5.3 中美贸易利益分配与影响因素的测度分析—以电子光学产业为例 |
5.3.1 中美相对出口增加值率的变动趋势及其与贸易条件的比较 |
5.3.2 中美绝对与相对技术差距的变动趋势 |
5.3.3 中美绝对与相对要素价格差异的变动趋势 |
5.3.4 技术与要素价格差距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效应及其作用条件的实证研究 |
6.1 中美垂直型工序贸易分配效应的实证检验 |
6.1.1 中美要素价格差异分配效应的实证检验 |
6.1.2 中美相对要素价格差异分配效应的实证检验 |
6.2 中美垂直型工序贸易分配效应作用条件的实证检验 |
6.2.1 中美要素价格差异分配效应作用条件的实证检验 |
6.2.2 中美相对要素价格差异分配效应作用条件的实证检验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GVCs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7.1 相对技术与相对工资差异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影响的实证检验 |
7.1.1 模型设定与变量解释 |
7.1.2 单一劳动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7.1.3 异质劳动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7.1.4 内生性问题分析 |
7.2 技术与要素价格差异对中美贸易利益分配影响的实证检验 |
7.2.1 模型设定与变量解释 |
7.2.2 单一劳动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7.2.3 异质劳动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7.2.4 内生性问题分析 |
7.2.5 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1.1 测度研究结论 |
8.1.2 理论研究结论 |
8.1.3 实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有待继续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概述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 |
一、“金融服务”的概念与种类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含义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壁垒 |
第二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 |
二、破坏性金融创新对传统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的革新 |
三、跨境金融服务贸易与破坏性金融创新理论的融合 |
第三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特征归纳 |
一、市场准入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前提条件 |
二、非歧视待遇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中间保障 |
三、审慎例外规则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风险屏障 |
第二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内涵 |
一、市场准入规则的含义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演变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供给不足 |
二、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的含义问题 |
三、GATS第16条的解释问题 |
四、技术中立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的回应 |
一、FTAs中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二、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的无效性 |
一、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条款限制性措施与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关系不大 |
三、跨境金融信息流动自由成为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 |
四、新金融服务条款促进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 |
第三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非歧视待遇规则 |
第一节 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的特殊性 |
一、非歧视性待遇的内涵 |
二、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性待遇的特殊性 |
第二节 GATS有关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存在的争议 |
一、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区别问题 |
二、跨境金融服务原产地的确认问题 |
三、非歧视性待遇条款中的“同类性”问题 |
四、监管环境能否成为歧视性待遇的抗辩理由问题 |
五、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解释问题 |
第三节 FTAs对 GATS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问题的回应 |
一、对“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关系问题的回应 |
二、对服务贸易原产地问题的回应 |
三、对于“同类性”问题的回应 |
四、对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的回应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非歧视待遇应具有灵活性与可预期性 |
一、非歧视待遇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必要性 |
二、现有的非歧视待遇条款并没有满足灵活性与可预期性的要求 |
三、以要素为基础的灵活性非歧视待遇标准 |
第四章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审慎例外规则 |
第一节 审慎例外条款的性质界定 |
一、金融服务贸易的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 |
二、审慎例外条款归属于原则性监管 |
第二节 GATS下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条款的模糊性 |
一、GATS有关审慎例外条款的谈判 |
二、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争议 |
三、阿根廷金融服务案对GATS审慎例外条款的解释 |
第三节 FTAs对 GATS审慎例外规则的改变 |
一、含有审慎例外条款的FTAs |
二、FTAs对 GATS审慎例外实体规则的改变 |
第四节 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审慎例外需要相互承认 |
一、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相互承认的必要性 |
二、GATS及 FTAs中相互承认的实践 |
三、欧盟相互承认原则对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可借鉴性 |
第五章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的现状 |
一、国内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
二、我国FTAs中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一、国内法层面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 |
二、FTAs中较少涉及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 |
三、FTAs中审慎例外条款的规定不一 |
第三节 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跨境金融数据流动尚存在争议 |
二、金融行为监管能力不足 |
三、条件不具备及风险防范方面的考虑 |
第四节 完善我国跨境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程度 |
二、强化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
三、将金融科技融入审慎例外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相关研究 |
1.2.2 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相关研究 |
1.2.3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机制研究 |
1.2.4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5 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服务贸易自由化影响制造业TFP的理论分析 |
2.1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涵 |
2.2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动因分析 |
2.3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制造业发展的现状 |
3.1 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现状 |
3.1.1 我国服务业发展历程 |
3.1.2 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状况 |
3.2 我国制造业发展现状 |
3.2.1 我国制造业发展现状 |
3.2.2 我国制造业存在的问题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
4.1 研究设计 |
4.1.1 数据来源与处理说明 |
4.1.2 模型设定及关键变量测度 |
4.2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整体回归分析 |
4.2.1 描述性统计 |
4.2.2 回归结果分析 |
4.2.3 稳健性分析和内生性讨论 |
4.2.4 机制检验 |
4.3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不同要素密集程度制造业的回归分析 |
4.3.1 制造业分类标准 |
4.3.2 回归结果分析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8)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的研究动态及研究述评 |
一、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测度的文献综述 |
二、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研究进展 |
三、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影响因素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第二章 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现状 |
第一节 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规模及结构分析 |
一、服务贸易发展规模分析 |
二、服务业分部门发展规模分析 |
三、服务业分部门利用外资结构的对比分析 |
第二节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及开放政策的比较评估 |
一、服务业分部门开放度的比较分析 |
二、服务业分部门开放政策的比较评估 |
第三章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 |
第一节 基于关税等值的测度 |
一、Anderson和 van Wincoop(2003)理论模型的说明 |
二、改进的理论模型的构建 |
三、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四、估计方法 |
五、基本回归分析 |
六、关税等值测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
第二节 基于市场化指标的测度 |
第四章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第二节 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的构建条件 |
一、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二、协整分析—Johansen协整检验 |
三、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模型 |
第三节 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的动态分析 |
一、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分析 |
二、基于VAR模型的方差分解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走出去” |
二、制定适宜的对外开放政策 |
三、积极主动参与服务贸易规则的研判 |
四、充分重视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协同发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研究 ——中国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之处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关于区域贸易协定效应的研究 |
2.1.1 理论研究 |
2.1.2 实证研究 |
2.2 关于全球价值链测算的研究 |
2.2.1 垂直专业化 |
2.2.2 出口复杂度 |
2.2.3 平均传播长度 |
2.2.4 上游度 |
2.2.5 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与参与指数 |
2.2.6 生产长度 |
2.3 关于全球价值链影响因素的研究 |
2.3.1 国外研究 |
2.3.2 国内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状况 |
3.1 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状况及趋势 |
3.1.1 全球区域贸易协定总体状况与趋势 |
3.1.2 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分布状况 |
3.1.3 全球区域贸易协定规则发展趋势 |
3.2 中国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现状 |
3.2.1 重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但当前协定覆盖率较低 |
3.2.2 中国重视深化已有贸易协定 |
3.2.3 中国积极推进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 |
3.3 欧盟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现状 |
3.4 美国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现状 |
3.4.1 美国对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视程度提升,签署贸易协定的经济动机逐渐增强,关注点逐渐由多边转向区域再转向双边 |
3.4.2 以公平、对等开放和“美国优先”为原则,重新进行已有贸易协定谈判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全球价值链发展状况 |
4.1 生产活动分解 |
4.1.1 生产活动分解方法 |
4.1.2 全球生产活动状况 |
4.1.3 中国生产活动状况 |
4.1.4 主要经济体生产活动的国际比较 |
4.2 全球价值链参与状况 |
4.2.1 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标 |
4.2.2 中国的全球价值链参与状况 |
4.2.3 主要经济体的全球价值链参与状况 |
4.3 生产长度 |
4.3.1 生产长度计算方法 |
4.3.2 中国的生产长度状况 |
4.3.3 主要经济体的平均生产长度状况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区域贸易协定影响全球价值链的路径及因素 |
5.1 影响全球价值链的因素 |
5.1.1 生产的比较优势 |
5.1.2 贸易成本 |
5.2 区域贸易协定的影响 |
5.2.1 区域贸易协定的内容 |
5.2.2 区域贸易协定对贸易的影响 |
5.2.3 区域贸易协定对投资的影响 |
5.2.4 区域贸易协定对资源使用和分布的影响 |
5.2.5 区域贸易协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5.2.6 区域贸易协定对规则的影响 |
5.3 区域贸易协定影响全球价值链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已签自由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评估 |
6.1 变量选择与模型设定 |
6.1.1 变量选择及数据来源 |
6.1.2 模型设定 |
6.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1 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总体回归结果 |
6.2.2 全球参与指数区分国家发展状态的回归结果 |
6.2.3 生产长度回归结果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不足之处及未来研究展望 |
7.3.1 不足之处 |
7.3.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3 研究综述评析 |
1.4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的内容 |
1.4.2 研究的方法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一带一路 |
2.1.2 国际服务贸易 |
2.1.3 互联互通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贸易便利化理论 |
2.2.2 贸易自由化理论 |
2.2.3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3 “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法律适用现状及司法实践 |
3.1 法律适用现状 |
3.1.1 我国法律适用现状 |
3.1.2 沿线国家法律适用现状 |
3.2 司法实践 |
3.2.1 中宇建材公司拖欠马来西亚叶某某居间合同纠纷案 |
3.2.2 新加坡长荣海运公司与第一产物保险公司保险赔偿案 |
3.2.3 埃及阿斯旺水泥公司与天安财产保险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 |
4 “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存在的法律问题 |
4.1 一般性义务方面 |
4.1.1 最惠国待遇“自行豁免”随意性大 |
4.1.2 透明度较低 |
4.2 特殊性义务方面 |
4.2.1 市场准入范围小且阻碍多 |
4.2.2 国民待遇标准不明确 |
4.3 争端解决机制方面 |
4.3.1 争端解决效率低下 |
4.3.2 争端解决耗时过长 |
4.3.3 诉讼主体和重审程序缺失 |
5 重要国际公约借鉴与启示 |
5.1 重要国际公约的借鉴 |
5.1.1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 |
5.1.2 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 |
5.1.3 服务贸易协定(TISA) |
5.2 重要国际公约的启示 |
5.2.1 TPP的启示 |
5.2.2 TTIP的启示 |
5.2.3 TISA的启示 |
6 “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立法构建 |
6.1 一般性义务方面 |
6.1.1 最惠国待遇原则 |
6.1.2 透明度义务 |
6.2 特殊性义务方面 |
6.2.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义务 |
6.2.2 国民待遇 |
6.3 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架构方面 |
6.3.1 坚持高效便利解决争端原则 |
6.3.2 运用调解制度 |
6.3.3 建立“一带一路”裁决法院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我国服务业现状与加入WTO(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年度观察(2021)[J]. 石静霞. 北京仲裁, 2021(01)
- [2]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D]. 张宁宁. 山东大学, 2021(11)
- [3]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研究[D]. 石宇飞. 吉林大学, 2020(03)
- [4]全球价值链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研究[D]. 赵佳颖. 山东大学, 2020(02)
- [5]FTAs中跨境金融服务贸易规则研究[D]. 黄琳琳.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研究[D]. 汪莹. 湘潭大学, 2020(02)
- [7]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8]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D]. 钱蒙蒙. 安徽财经大学, 2020(12)
- [9]区域贸易协定的全球价值链效应研究 ——中国视角[D]. 林佳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10]“一带一路”下国际服务贸易互联互通法律问题研究[D]. 徐佳.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