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析《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逐步自由化思想(论文文献综述)
冯源[1](2014)在《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不断提速,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断提升。2012年,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世界贸易的重点正逐渐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排名已由2007年的第七位上升至2012年的第五位。加入WTO后,我国逐渐加快了服务贸易的开放进程,服务贸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然而,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得到较快发展,但服务贸易发展整体水平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另外,我国仍然存在较大的服务贸易逆差。加入WTO以来,我国依照减让表不断削减传统的服务贸易壁垒,但目前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究竟如何,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度,进而促进服务贸易更好更快发展?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内涵与决定因素,主要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及其适用性。接着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态势及基本特点,从理论层面探讨了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和选择方式。文章主体部分采用贸易依存度TIS分析法和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分析法测算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水平。参照加入WTO的具体承诺减让表,采用频度指标分析方法测算了我国的服务贸易开放度,分析了测算结果的优缺点。同时还引入曾广泛应用于双边货物贸易分析的引力模型进行数量分析,在我国与贸易伙伴国近八年的服务贸易数据基础上建模并进行回归估计分析,用估计的结果建立新的指标衡量服务贸易潜力水平。最后利用对服务贸易壁垒的贸易依存度TIS测算结果,通过定量分析,得出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必要性和实现途径。本文首次引用世界银行STRI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来测算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度水平,并结合国际间测算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对于STRI的相关引用和测算在国内研究中极少出现。其次,通过建立引力模型来预测估计服务贸易出口额,再与实际的服务贸易出口额相比较,建立新的关于服务贸易潜力的指标来衡量服务贸易开放度。过去对服务贸易的研究测算大多停留在仅仅对服务贸易出口额的估计上,很少建立估计值与实际值相联系的新的衡量服务贸易潜力的指标进行测算。最后,在已得出开放度指标测算结果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服务贸易开放度与GDP增长的潜在关系,在测算的原始结果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增长率指标进行回归估计,更具有科学性。
徐纪彬[2](2013)在《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及中国的对策》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明显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结构中的比重逐渐提升、影响日益增大,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的全球化、自由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但是由于国际服务贸易往往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的特殊性,在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层出不穷,越来越成为阻碍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障碍。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试图通过谈判等方式解决服务贸易发展的困境,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已经成为当前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的重要内容,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基于此背景,文章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GATS规则、美韩服务贸易自由化及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和对策进行了研究,在系统了解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借鉴他国自由化经验的同时,试图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问题进行诊断以便提出对策,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文章分为五部分:首先,文章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释,分析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涵及其必要性,归纳了当今国际服务贸易自化的特点,并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三次谈判做了简单的汇总与分析;其次,文章阐释了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对于自由化的规制;第三,介绍了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基本法律制度以及服务贸易领域主要的法律问题;第四,文章分析总结了当今第大服务贸易大国——美国服务贸易先进的立法和良好的管理体制及贸易政策,并介绍了韩国20世纪90年代具有代表性的金融领域的服务贸易改革,试图通过一正一反的案例能够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良好的经验;文章最后一部分,在基于前文的基础上,大胆的对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能够为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顺利有序进行提供良策。通过全文的研究,文章得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关键在于:在遵循国际准则的基础上,坚持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自主化,“逐步的”、“渐进的”推动自由化进程,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同时要不断加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建立多层次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区域和双边服务贸易的谈判。
张庆盈[3](2011)在《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在探索中国文化产业法制理论的前提下,研究分析了中国文化产业法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并借鉴国外文化产业法制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对的新情况,提出了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中国文化产业法制是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探讨文化产业法制的基本理论,首先回答文化产业法制的理论依据。之所以加强文化产业法制建设,源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一基本认识。而成熟的市场经济又是“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起作用的混合经济制度。市场原本就有缺陷,市场也可能失灵,当市场失灵的情况出现,政府的干预调控就是不可缺少的了。市场为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国家干预管理必不可少,其中重要的手段就是法制。于是就有了文化产业包括立法、执法、司法三大主要环节的法制体系。这一法制体系是整个社会法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在以上讨论基础上,文章转入实证研究,考察分析了中国文化产业立法、执法、司法的现状,侧重分析了法制进程和已取得的主要成果,改革开发以来,中国文化产业法制主要经历了以规范管理为主的探索阶段(1978年—2000年)和以促进发展与保障权利为主的发展阶段(2001年-)。在探索阶段,其成绩主要是通过立法建立文化市场、允许“双轨制”运行、推进社会资本准入、规范文化内容与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行许可证制度。在发展阶段,通过制定、修改和废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速培育市场主体,文化企业的所有制准入政策更加灵活;加强中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走出去;运用金融和税收杠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文化产业的宏观引导,并采取若干措施引导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等等,初步形成了一批法律法规制度文本。从执法、司法上看,也开始探索建立相应机制的步伐。对国外特别是文化产业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法制的情况、主要经验和可资借鉴的方面进行了讨论,归纳了重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内容创意核心产业、重视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开发、重视文化产业结构提升、重视文化产业主导行业等六条基本经验。国外文化产业通过立法确认经营性文化的产业地位,立足于产业的市场运作机制;重视文化产业宏观管理,强化战略谋划,通过立法确立适合本国国情的文化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重视科学技术对文化产业的引擎作用,通过立法促进高新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鼓励文化产业创意与高新技术的融合,支持文化产业链的发育;通过立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化经营者的权益,创造良好市场环境;通过立法支持鼓励本国文化产业走出去,占领国际文化市场的更大份额;通过立法实施文化保护,维护本民族优良文化传统,抵御文化霸权主义,保护国内市场,重视国家文化安全。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应借鉴这些做法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文章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内容及其与我国文化产业法制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梳理,讨论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面临的问题以及文化产业规制应当解决的新课题,主要是要利用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推动文化产业资源市场配置的改革,促进中国文化产品走向国际文化市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使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接轨当中,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必须从中国文化产业起步阶段的现实出发,注重保护民族文化产业,有步骤、讲策略地开放国内文化市场,有选择、有区别地引进外资,在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网络传媒产业领域应慎之又慎。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接轨,国内文化产业规制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包括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扩大文化交流等,但是必须确保国家文化安全,这是国家核心利益的大事。文章随后指出了我国文化产业立法、执法、司法和整体法制建设中存在的诸多主要问题,立法上的主要问题是文化产业法律位阶不高、文化产业规章质量不高、文化产业立法重管理轻保障、文化产业立法滞后。执法上的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管办混淆;政出多门、权责不清;忽视程序、缺少监督。司法上的主要问题是司法独立性和中立性有待加强、司法体制和审判方式有待改革、非诉讼手段解决纠纷有待推进、对侵权的打击有待加强等。文章最后部分,针对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法制的有益经验,提出了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总目标和任务。我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总目标是: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与趋势,借鉴发达国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经验,从中国国情出发,加强和完善文化产业立法、执法、司法体系,形成健全的文化产业法制保障环境,推动文化产业成长、壮大、可持续发展。从立法角度说,文化产业法制体系建设包括三个层次的目标。一是根据《宪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法,如《文化产业促进法》来作为文化产业法制体系建设的统领性法律。二是制定与《文化产业促进法》配套的各种法律法规,要在文化产业发展主体、文化市场、宏观调控、财产权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保险与救济、支持公益文化事业等方面明确权利义务与具体措施。三是制定相关规章与实施细则,并制定各地区域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完整的文化产业法制体系。根据此目标,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是要进一步提高立法级别、构建文化产业的实体法律框架、建立与完善文化产业法律体系、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等四大任务,同时应当注意转变政府定位,调整规制主体扮演角色;引入立法后评估,减少立法滞后型风险;优化规制行为,积极防范规制机构失灵等三个问题。本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跨学科交叉融合、现实性与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原则,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系统研究以及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论述,主要创新之处在于深入探讨文化产业法制的理论依据、系统进行文化产业法制实证研究以及从建设法治社会高度立意,提出符合中国实际的文化产业法制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措施可行,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
崔荣伟[4](2011)在《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对外贸易中的一个突出变化是政策重心逐渐偏向区域贸易谈判。从克林顿政府提出雄心勃勃的自由贸易区规划到小布什政府实施“竞争性自由化”战略,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明显变化引起了学者们极大的研究兴趣。但既有研究成果大多注重对其进行纯经济学分析,而有意无意地弱化或忽略了政治因素的作用。即便为数不多的注重考察政治动因的研究成果,其提出的一些观点和看法也是存在问题的。因此,如果能够系统揭示美国这一政策背后的政治动因,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论文主要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来解释美国参与区域一体化的行为。本文认为,虽然区域贸易政策与多边贸易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美国确立自身领导地位的角度来看,两者却是相通的。多边贸易制度作为美国战后国际制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确立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重要凭借。面对7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发展带来的种种挑战,美国采取的单边主义或多边主义手段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为此,美国需要一种新的策略来回应挑战,区域贸易政策正是这种策略的具体体现。论文运用以历史制度主义为主体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美国对外经济政策重心由多边贸易制度向区域贸易政策的这种转变,强调这一转变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和“突发事件”的影响。本文认为,美国区域贸易政策暗含着两种逻辑:在国际层面上,这一政策试图从地区层面对国际关系进行“再制度化”,既补充和完善了美国的国际制度战略,又为最终建立由美国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基础;在国内层面上,这一政策首先承担着普及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华盛顿共识”的责任,推动并锁定相关国家的经济改革进程,防止其改革议程发生逆转。其次是限制它国国家经济主权,改变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从长远来看,由其倡导的经济自由化改革将激发它国国内政治变革,促使社会力量重新分化组合,新的社会联盟得以建立并参与国内政治进程,最终影响了它国的对外政策。为验证文中提出的基本解释,论文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缔结的第一个区域性贸易协议,它不仅标志着北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性突破,而且是美国建立新型霸权的范本。《美韩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国在过去十几年中签署的最重要的双边性区域贸易协定,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最后,美国的中东自由贸易区设想超出了反恐战争的范畴,其目的是对整个中东地区进行地缘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整合。
孙玉超[5](2010)在《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际航空运输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航空运输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只有更加开放的多边法律体制才能适应这一要求。不幸的是,现行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并没有跟上国际航空发展的步伐,因为1944年《芝加哥公约》是时代的产物,它建立的双边法律体制实施限制性航空运输政策,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早期幼稚的航空业,促进各国实现建设航空业的初期目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度发展,双边体制已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各国不得不采取多种方式对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进行改革,如双边改革、区域改革、多边改革等,所有改革都展示了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前景。为揭示这一改革过程,剖析其中的法律问题,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从分析本文的研究现状、意义、目的与方法入手,探讨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航空自由主义、放松管制、天空开放。其次对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对象进行分析,并认为航权应从广义上理解。最后提出了航空运输自由化所涉的主要法律问题,即市场准入、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辅助权利、航空运输的法律冲突与解决途径、航空运输协定的透明化等。第二章揭示现代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的建立过程及其基石、原则。《百慕大协定》首先突破了这种僵硬的法律体制,美国在20世纪70年后与其它国家签订的天空开放协定使双边法律体制的传统内容几乎丧失歹尽。2007年,美欧全面自由化协议及中美自由化新协定是双边法律体制下自由化的典型,使双边法律体制的缺陷充分暴露出来,因为它不但限制了航空运输业的自由竞争,也限制了航空运输网络的发展。第三章总结区域多边自由化逐渐发展的过程。由于目前国际航空运输双边法律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各国很难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多边航空运输协定,而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似性使得区域自由化成为可能。亚太地区航空运输自由化进程日渐加快,奥克兰声明的发表及东南亚航空运输市场、奥新统一市场的建立展示了自由化的美好前景。欧盟在1988年1月启动航空运输自由化措施,到1993年1月“第三个一揽子自由化方案”开始实施,“欧盟航空承运人”的概念逐步替代了原有国家所有权和控制原则,欧盟统一航空运输市场初步形成。此外,其他地区航空运输自由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如北美航空运输一体化市场、南方共同市场等。第四章首先探讨目前有限的多边法律框架,《芝加哥公约》体系仅在第一、第二航权内实行多边化,国际航协仅享有一定的运价制订权,而WTO多边法律体制不涵盖硬权利。航空公司联盟逐渐侵蚀航权,并形成了国际多边软法体制。国际民航组织对航空运输自由化做了很大贡献,1994年第四次航空运输大会、2003年第五次航空运输大会的召开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自由化的发展,但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存多边体制不能满足航空运输的发展,航空运输自由化要求建立国际多边法律体制。第五章研究WTO对航空运输领域的渗透,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所作的贡献。目前,WTO体制涵盖的航空运输服务十分有限,仅包括航空器维修和保养服务、航空运输产品的行销服务、计算机定座系统(CRS)服务3个方面,但WTO成员对《航空运输服务附件》陆续作出承诺,反映了WTO对航空运输服务渐渗的趋势。航空运输纳入WTO既有有利因素也有很大困难,但随着WTO航空运输定期审查机制的完善,航空运输服务拥有全面纳入WTO的发展趋势,而实行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是一个良好的改革措施,以最终实现真正的航空运输多边自由化。第六章在分析我国航空运输自由化改革的三个阶段后,揭示了我国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传统民航管理体制导致了航空公司和基础设施的落后。但随着中国加入WTO、民航业的重组,我国航空运输政策也正在经历一个自由化的过程。最后,本文提出了我国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改革建议。
李勤昌[6](2009)在《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在当今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农产品贸易的保护程度依然很高,平均约为工业品的四倍多。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地区对农业实施高保护政策,严重扭曲了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不仅导致了资源的错配,对发展中国家农业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还威胁到它们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历时九年至今仍未完成谈判目标,不仅给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蒙上了阴影,还对当前萧条的世界经济恢复信心产生负面影响。探索世界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本质、影响因素和机理,预测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未来走向,对于我们正确制定农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农业多边谈判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问题。在贸易制度的研究中,传统贸易理论利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解释贸易政策的经济效应,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理论利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贸易政策产生的政治过程及原因,但是两者都存在局限性,无法全面揭示当前顽固存在的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因此,如何改进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模型,并融合传统贸易理论,更加全面地揭示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产生的根源、形成机制和决定因素,形成一个完整、具有说服力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分析框架,对于我们理解发达国家的农业保护制度,预测其未来走向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基本研究方法,结合归纳和演绎的逻辑手段,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进行研究。具体地,在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上使用的是规范的分析方法和归纳逻辑手段,在对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WTO农产品贸易制度形成过程和典型民主政治制度下农产品贸易政策决策的政治过程的归纳,提炼和构建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分析框架,为后文的实证分析打下理论基础;在对美国、欧盟、WTO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分析中采用实证分析中的历史分析、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数据分析等方法和演绎、归纳逻辑手段,验证本文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最后,再利用该一般性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演绎推理,分析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未来的可能演化趋势。本文研究的总体思路是:主要以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工具,辅以古典和新古典贸易理论,首先对现存的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中的“利益集团—政府”基本分析框架加以改进,加入国际贸易制度这一因素,形成“利益集团—政府—国际贸易制度”三维分析框架,重点从利益集团、政府和国际贸易制度三个因素在贸易政策决策中的政治行为入手,分析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产生的机理、主要决定因素,结合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历史考察,揭示该保护制度产生和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并以此为基础,对主要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以及WTO农产品贸易制度未来演变趋势作出基本判断,并提出我国的相应对策。本文整体上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构建(第1、2章)。其中,第1章除了说明论文的写作背景和意义外,主要内容是对与论题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收集整理,为本文的理论构建及后文分析汲取营养,同时提出现有文献的有待深入研究问题,为本文提出研究任务。第2章为理论构建部分。该部分首先归纳了古典、新古典和现代自由贸易理论思想和保护贸易的理论思想,目的是把它们作为分析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及其政策实践的理论工具。本部分还重点对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和分析框架研究文献进行了归纳,指出了现有的“利益集团—政府”基本分析框架的理论缺陷,并且在该框架基础上,引入“国际贸易制度”因素,构建了“利益集团—政府—国际贸易制度”三维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本章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做出如下理论判断:1.任何经济开放国家总体对外贸易政策都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的混合体,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贸易和绝对的保护贸易,农产品贸易政策也是如此。它们是各种政治的、经济的和外部制度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是国际贸易政策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我们研究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出发点。2.一国农产品贸易制度的自由性倾向或保护性倾向,根本上取决于该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大、竞争力强的,就会主张或赞成自由贸易,比较优势弱、竞争力差的,就会追求保护贸易。3.一般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阻力大于工业品,因为农业利益集团组织良好,对政策决策的影响力往往大于工业利益集团,它们为了维持贸易保护所带来的既得利益,会极力阻挠农产贸易自由化。4.为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结构等宏观因素考虑,政府往往倾向于农业保护。5.农产品贸易大国及人口大国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更加敏感,因而将是多边农业谈判的主要参与者,它们的政策取向决定了多边谈判的方向。本文第二部分为实证分析(第3、4、5章)。文中选取美国和欧盟为研究对象,在上述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下,对它们的农业贸易保护制度产生的历史、政策决策机构、国内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决策的政治过程、政府在政策制定中的政策偏好等因素进行分析,探索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形成机制,揭示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顽固性和持久性的政治根源,并对它们的未来政策走向做出预测。然后,根据同样的思路,对WTO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同类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本部分的基本结论是:第一,WTO贸易制度对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制约能力脆弱;第二,WTO农产品贸易制度将继续朝着自由化方向发展;第三,未来的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仍将具有相当的贸易保护特征,为成员国实施一定的农产品贸易支持和保护提供制度保障。本文第三部分(第6章)分析了中国农业及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特征和WTO贸易制度框架下的政策运用空间,提出了中国农业政策调整和参与多边农业谈判的战略建议。本文最后提出了如下基本研究结论:第一,任何贸易政策都是政治主导下的经济决策,农产品贸易政策尤其是这样;第二,WTO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是经济领域内的贸易规则和纪律,该制度建立与变迁的驱动力源于成员国间的国家总体利益博弈;第三,发达国家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决定因素主要有三:一是比优势和市场波动,该因素决定着农民的相对收入,从而影响它们寻求政府保护愿望的强烈程度;二是经济结构及其发展水平,它决定着政府提供保护的经济能力、保护的政治成本(来自反对派的阻力大小)和政治组织能力;三是政治体制及其组织架构,它决定着农业利益集团政治行为对政府的影响效果;第四,随着WTO制度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深入,来自成员国内部的改革动力在逐步衰减,有的问题已经触及到了它们的根本利益和法律制度。因此,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展将呈加速递减趋势,最终,一定程度的农业及贸易保护制度将成为常态;第五,农产品贸易保护措施的大幅削减或消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特别是对于人口大国和粮食净进口国而言,可能成为一种灾难。因此,这些国家应当从本国国情出发,认真思考自己的谈判立场,不轻易承诺削减,更要维护和加强特殊保障机制;第六,未来的WTO农业谈判仍将是主要国家利益集团间反复斗争的过程,但最终结果应当是在当前的主席方案水平上达成某种妥协,这意味着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自由化努力会取得一定的成果。对于中国而言,与世界发达农业大国相比,农业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弱势特征。因此必须重视发展农业和坚持粮食自主原则,以保证农业人口就业、福利水平提高和国家政治经济安全。本论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本文在研究的理论工具上,采用了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相结合的方法,使分析能够更全面涵盖并接近贸易政策的实际形成过程,从而使结论更有说服力和实际指导意义。在分析工具上,改进了现有的分析模型,加入了国际贸易制度新的要素,构建了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三维分析模型,增强了贸易政策走向预测的准确性;第二、提出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有限性和保护的长期性的结论;第三、指出了WTO贸易制度的脆弱性,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不能盲目做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承诺的观点。
郭秀晶[7](2009)在《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文中提出面对开放、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在GATS框架下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理论框架和战略途径,具有极强的现实紧迫性和深远的理论意义。为此,本文在对经济学、市场学、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以及系统科学等相关理论的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立足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发展实践,力求能够初步构建起包括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基本理论、系统分析、博弈分析、政策评价等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并通过实证研究,力图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参考。本文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创新:其一,构建了来华留学教育的市场学理论分析框架。开展了对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定性分析,并明确了市场供需模型、调控机制以及市场定位。转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仅从政治、外交、援助的角度认识来华留学教育的性质和功能的状况。其二,构建了“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度模型和指标体系。重点运用复杂系统理论与方法,对“ExCAHEd-Ec”复合系统进行了系统分析与研究。运用协同学理论构建出了“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度模型和指标体系,并开展了对我国“十五”时期“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指标评价研究。其三,建立了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双层博弈的分析模式。双层博弈模型的应用为本文提供了一种在动态的和交互影响的国内和国际环境中分析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贸易政策形成机制的重要方法。其四,提出了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战略构想。在对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规模、结构、细分、竞争等研究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和市场环境分析,提出了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差异化营销战略”和“领导者与挑战者综合营销战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三大市场营销策略,即“服务组合策略”、“渠道创新策略”、“整合传播策略”。
吕志华,王新荣[8](2008)在《论《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服务业企业的影响》文中研究指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业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服务业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偏低,服务业内部发展很不均衡,国际竞争力不强。我们必须一分为二地看待GATS对我国服务业企业的影响。从长期来看,GATS有利于我国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有利于我国服务业企业无形资源的创新和积累,促使我国服务业企业深入参与国际分工,并且有利于我国新兴服务业企业的发展。但从短期来看,GATS对我国服务业企业的不利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两者相比,我们更应该重视和肯定GATS对我国服务业企业的长期影响。
刘玉珊[9](2007)在《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WTO的金融服务协议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逐渐加快了金融服务贸易的步伐,发展中国家作为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中处于劣势的一方,对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次序更加的关注,以求在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过程中降低风险,同时获得更高的利益,本文在总结前人对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研究的基础上,从金融监管,资本账户的开放,宏观政策等多个角度探讨了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次序。 选择一个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次序,要不同的角度去考虑。从中国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的角度来说,金融服务贸易市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商业存在方式的对外开放必须辅之以强化的金融监管,是保证高度竞争下中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必要条件。利率自由化和信用限额的自由化也应优先或平行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以保证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良好竞争环境的形成。资本账户的全面自由化应滞后于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并时刻保留对资本流动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一般说来,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时机应该选择在国家宏观经济稳定,外汇储备充足的时候进行。
吕志华[10](2006)在《多边投资体系与服务业跨国公司》文中认为多边投资体系(Multilateral Investment System, MIS)是指由一系列与投资问题有关的国际机构和多边协议共同构成的,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参与或承认的,用于规范投资者行为和待遇、促进投资保护、解决投资争议等的一个综合性国际多边制度框架。服务业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其对相关资源、能力、知识的识别、选择和培育,尤其是对一些异质性无形资源的创造、占有和保持。与制造业跨国公司不同的是,自由的国际市场和安全的经营环境对服务业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获得和保持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服务业跨国公司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更高,其进行国际经营的主要目的就是服务和占领当地市场;另一方面,服务业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更多的来源于商标、商誉、专有信息、服务技术、管理能力等无形资源,无形资源的获得和保持需要一个更加安全的外部环境。文章认为,多边投资体系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创造了逐渐自由化的国际市场和相对安全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发展。具体说来,以“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简称GATS)为代表的一系列多边协议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创造了逐渐自由化的国际市场,促进了服务业跨国公司知识和技术的创新和积累,有利于深化服务业跨国公司之间的国际分工。同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等则为服务业跨国公司资源、能力和知识的创造和培育提供了相对安全的经营环境,并且拓展了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发展空间。本文进而将以上结论运用于分析中国服务业企业这一特殊群体,认为,一方面,多边投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使中国服务业企业面临来自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生存和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另一方面,巨大的自由的国际市场也将为我国服务业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浅析《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逐步自由化思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析《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逐步自由化思想(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频度方法 |
1.2.2 数量方法 |
1.2.3 价格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内容与创新 |
1.4.1 主要内容 |
1.4.2 主要创新 |
第2章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理论基础 |
2.1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内涵及决定因素 |
2.1.1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内涵 |
2.1.2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决定因素 |
2.2 主要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及其适用性 |
2.2.1 Deardorff 模型 |
2.2.2 Melvin 模型 |
2.2.3 Burgess 模型 |
第3章 中国服务贸易及其开放进程 |
3.1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态势和特点 |
3.1.1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阶段 |
3.1.2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
3.2 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 |
3.2.1 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阶段 |
3.2.2 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方式的选择 |
第4章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测量 |
4.1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 TIS 分析 |
4.1.1 TIS 测算方法 |
4.1.2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 TIS 分析 |
4.1.3 国际比较 |
4.1.4 结论 |
4.2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 STRI 分析 |
4.2.1 STRI 测算方法 |
4.2.2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分析 |
4.2.3 国际比较 |
4.2.4 结论 |
4.3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频度方法 |
4.3.1 以减让表为基础的频度分析 |
4.3.2 测量结果的评价 |
4.3.3 结论 |
4.4 服务贸易开放度的数量方法 |
4.4.1 引力模型的构建、变量分析与数据来源 |
4.4.2 计量过程与结果分析 |
4.4.3 结论 |
4.5 总结 |
第5章 进一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度 |
5.1 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必要性 |
5.1.1 已做出的开放承诺时间久、程度不高 |
5.1.2 TISA、TPP、TTIP 等高标准自由化压力 |
5.1.3 以开放促改革 |
5.1.4 以服务业开放促发展 |
5.2 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的途径与方式 |
5.2.1 多边、诸边和双边多种选择途径并举 |
5.2.2 以我国比较优势为依据确定开放的提供方式与服务部门 |
5.2.3 分类指导、引导外资流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2)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及中国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点及其发展 |
(一)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
(二)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点 |
(三)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多边规则谈判 |
二、GATS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制 |
(一) GATS对服务贸易自由化基本原则的规制 |
(二) 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规制 |
(三) 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影响 |
三、中国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
(一)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
(二) 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制度 |
(三) 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法律问题 |
四、国外服务贸易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
(一) 美国先进的服务贸易制度 |
(二) 冒进的韩国金融自由化改革 |
五、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对策 |
(一) 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坚持的原则 |
(二) 我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具体对策 |
参考文献 |
谢辞 |
附件 |
(3)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框架与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文化产业法制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文化产业法制概念 |
第二节 文化产业法制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文化产业法制体系 |
第二章 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状况 |
第一节 中国文化产业立法沿革 |
第二节 中国文化产业执法现状 |
第三节 中国文化产业司法实践 |
第三章 国外文化产业法制建设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文化产业法制的有关情况 |
第二节 国外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主要经验 |
第三节 国外文化产业立法的若干启示 |
第四章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中国文化产业法制 |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内容 |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中国文化产业法制 |
第五章 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文化产业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中国文化产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中国文化产业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六章 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目标任务 |
第一节 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目标 |
第二节 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的任务 |
第三节 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本文观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美国国际制度战略下的多边合作 |
第一节 美国对战后世界的制度化安排 |
一、经济、军事和政治方面的具体设置 |
二、经济与政治的互换:美国与它国合作模式的确立 |
第二节 多边贸易制度:国际合作的主要平台 |
一、GATT制度与美国在贸易领域领导地位的建构 |
二、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与美国国际制度战略面临的挑战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度变迁——美国区域贸易政策及其内在逻辑 |
第一节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与实施 |
一、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形成 |
二、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实施 |
第二节 理解美国的区域贸易政策 |
一、制度变迁理论:以历史制度主义为主体的分析视角 |
二、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美国区域贸易政策 |
第三节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两种逻辑 |
一、地区层面上国际关系的"再制度化" |
二、影响对象国家的国内政治 |
参考文献 |
第四章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具体实施 |
第一节 "北美模式":NAFTA及其发展 |
一、美国在NAFTA中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
二、"北美模式":NAFTA的两种逻辑 |
第二节 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区域贸易政策——以《美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例 |
一、美国在双边贸易谈判中的经济、政治利益 |
二、联盟转型与《美韩自由贸易协定》 |
三、协定至今没能交付国会表决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地缘经济与政治的重新塑造 |
一、美国推进区域贸易谈判的动因分析 |
二、区域贸易政策重塑中东地缘经济与政治 |
三、美国一中东自由贸易区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第五章 美国区域贸易政策:回顾与总结 |
第一节 区域贸易安排与美国对外战略变革 |
一、从"经济与政治的互换式安排"到"经济与政治利益兼得" |
二、选择性结盟:区域贸易政策背后的美国对外战略变革 |
三、权力扩散与国际关系的"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回顾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两种逻辑 |
一、大国竞争与国际关系重组: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国际维度 |
二、影响它国国内政治:共同目标与地区差异 |
三、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的国内根源 |
参考文献 |
第六章 结语 |
一、论文主要观点 |
二、学理贡献 |
三、研究的不足 |
四、未来预测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研究现状、意义、目的与方法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的 |
四、研究方法 |
第二节 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概念厘定 |
一、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概念 |
二、航空运输自由化与航空运输自由主义 |
三、航空运输自由化与放松管制、天空开放 |
第三节 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对象:航权 |
一、航权的定义 |
二、航权的分类 |
第四节 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
一、市场准入 |
二、主要所有权和有效控制原则 |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 |
四、辅助权利 |
五、航空运输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方式 |
六、航空运输协定的透明化 |
第二章 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自由化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现代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的确立 |
一、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基石:领空主权 |
二、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特点:对等交换 |
三、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本质:保护主义 |
四、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模式:事先确定式 |
第二节 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自由化突破 |
一、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首次自由化突破 |
二、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自由化的新突破 |
第三节 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当代自由化发展 |
一、美欧航空运输的全面自由化协议 |
二、中美航空运输协议的自由化 |
第四节 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利弊分析 |
一、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合理性 |
二、国际航空运输双边法律体制自由化原因分析 |
三、国际航空运输双边体制的缺陷 |
第三章 国际航空运输区域自由化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国际航空运输区域多边体制概述 |
一、国际航空运输区域化的形成 |
二、国际航空运输区域化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亚太地区航空运输自由化 |
一、亚太地区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推动力量 |
二、亚太地区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成就 |
三、亚太地区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展望 |
第三节 欧盟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法律问题 |
一、积极推动力量:欧共体委员会 |
二、关键支持力量:欧洲法院 |
三、自由化的开端:第一个一揽子协议 |
四、自由化的发展:第二个一揽子协议 |
五、自由化的实现:第三个一揽子协议 |
六、小结 |
第四节 其他区域的航空运输自由化 |
一、拉丁美洲 |
二、北美洲 |
三、非洲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国际航空运输多边体制自由化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国际航空运输多边法律体制的形成 |
一、国际航空运输多边法律体制的建构 |
二、国际航空运输多边法律体制的基本理论 |
第二节 国际航空运输多边法律体制的发展:航空公司联盟 |
一、航空公司联盟的含义 |
二、航空公司联盟的发展动力 |
三、航空公司联盟多边软法体制与现行国际航空运输体制的关系 |
四、小结 |
第三节 国际民航组织推动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努力 |
一、国际民航组织第四次全球航空运输会议的成果 |
二、国际民航组织第五次全球航空运输会议 |
第四节 国际航空运输多边法律体制的利弊分析 |
一、现行国际航空运输多边体制的缺陷 |
二、航空运输自由化促进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的转变 |
三、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多边化发展的有利因素 |
第五章 WTO体制下的航空运输自由化 |
第一节 WTO与ICAO的关系 |
一、国际贸易法律体制与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是两股道 |
二、ICAO对WTO的支持 |
三、WTO航空运输服务的法律地位与框架 |
第二节 WTO体制下航空运输服务的范围 |
一、WTO航空运输服务的消极范围 |
二、WTO航空运输服务的积极范围 |
三、WTO航空运输服务调整范围的回顾与展望 |
第三节 航空运输服务纳入WTO的法律问题 |
一、WTO法律制度对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的冲击 |
二、航空运输纳入WTO的有利因素 |
三、航空运输服务纳入WTO的主要观点 |
四、WTO航空运输谈判的主要障碍 |
第四节 WTO体制下航空运输多边化的前景 |
一、航空运输服务全面纳入WTO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 |
二、GATS定期审查机制确保WTO航空运输服务的发展 |
三、WTO体制下国际航空运输管理体制多边化的目标 |
四、WTO体制下国际航空运输多边化发展的问题及我的建议 |
第六章 航空运输自由化与我国的对策 |
第一节 我国航空运输的自由化进程 |
一、严格管制阶段 |
二、逐步放松阶段 |
三、航空运输自由化阶段 |
第二节 我国航空运输自由化的障碍 |
一、公平竞争的障碍:航空公司竞争力差 |
二、市场准入的障碍:基础设施落后 |
三、法律体制的障碍:政企不分与限制性政策 |
第三节 我国航空运输自由化的积极发展 |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推动 |
二、民航法律政策的逐步放松 |
三、市场准入障碍的逐步消除 |
第四节 我国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完善措施 |
一、采取有序、有保障的放松管制政策 |
二、培养适度竞争的法律机制 |
三、鼓励对外合作的法律政策 |
参考文献 |
科研情况 |
后记 |
(6)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 |
1.1.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艰难曲折,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受阻 |
1.1.3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美国农业支持和保护的加强 |
1.1.4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自由化改革与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的顽固立场 |
1.1.5 中国农业问题的重要性与农产品贸易面临的严峻形势 |
1.1.6 自由贸易理论与农产品贸易实践的严重背离 |
1.2 对两个概念的说明 |
1.2.1 农产品贸易保护 |
1.2.2 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概念的理解 |
1.3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农产品贸易保护的一般性论述——贸易保护最严重的领域 |
1.3.2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对福利及其分配影响的研究 |
1.3.3 关于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 |
1.3.4 国际贸易制度对农产品贸易政策影响的研究 |
1.3.5 WTO农产品贸易制度对我国的影响研究 |
1.3.6 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之处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基本结构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分析方法 |
1.4.3 结构安排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本论文的创新点 |
1.5.2 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1.6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1.6.1 中国农业及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问题 |
1.6.2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与粮食安全问题 |
1.6.3 如何处理WTO农业贸易制度与区域贸易协定关系问题 |
1.6.4 绿箱的本质、改革与借鉴问题 |
2 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农产品贸易政策的经济学解释 |
2.1.1 自由贸易理论的解释 |
2.1.2 保护贸易理论的解释 |
2.2 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
2.2.1 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分析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2.2.2 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分析工具 |
2.2.3 国内利益集团的成因及其对贸易制度的影响 |
2.2.4 对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评价 |
2.3 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制度经济学解释 |
2.3.1 制度变迁理论的基本思想 |
2.3.2 制度变迁的基本方式 |
2.3.3 制度变迁理论对国际贸易制度解释的评价 |
2.4 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分析模型的扩展 |
2.4.1 国家利益集团对一国贸易政策形成与调整的影响 |
2.4.2 国际贸易制度对一国贸易政策的影响 |
2.4.3 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三维分析模型的构建 |
本章小结 |
3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3.1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经济背景 |
3.1.1 美国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
3.1.2 美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 |
3.2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变迁 |
3.2.1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初步建立与发展 |
3.2.2 美国系统农业保护制度的最终确立 |
3.2.3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自由化尝试 |
3.2.4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回归 |
3.2.5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强化 |
3.3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3.3.1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形成的内部机制 |
3.3.2 二战后美国贸易思想领域的政治斗争及其影响 |
3.3.3 美国贸易制度决策机构的政治行为 |
3.3.4 美国农业利益集团的政治行为 |
3.3.5 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其他影响因素 |
本章小结 |
4 欧盟农业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4.1 欧盟农业保护制度产生的政治经济背景 |
4.1.1 不断深化的欧盟经济一体化 |
4.1.2 欧盟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
4.1.3 欧盟农产品的对外贸易 |
4.2 欧盟农业保护制度的变迁 |
4.2.1 共同农业政策前西欧的两次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高潮 |
4.2.2 欧盟系统农业保护制度的最终确立 |
4.2.3 欧盟农业保护制度的自由化改革 |
4.3 欧盟农业保护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4.3.1 欧盟层面贸易政策的主要决策机构及其作用 |
4.3.2 欧盟贸易制度形成的内部机制 |
4.3.3 欧盟机构在欧盟对外贸易制度决策中的政治行为 |
4.3.4 成员国在欧盟贸易制度决策中的政治行为 |
4.3.5 农业利益集团在欧盟贸易制度决策中的政治行为 |
4.3.6 国际贸易制度对欧盟农业政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5 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5.1 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创建 |
5.1.1 世界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的历史回顾 |
5.1.2 二战前国际农产品贸易政策的主要特征 |
5.1.3 GATT框架下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建立 |
5.1.4 乌拉圭回合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形成的政治经济学 |
5.2 WTO框架下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自由化努力 |
5.2.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背景和主要目标 |
5.2.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艰苦历程 |
5.2.3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初步成果 |
5.3 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自由化障碍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5.3.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的主要国家利益集团及其主张 |
5.3.2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主要特点 |
5.3.3 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自由化障碍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5.4 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改革的前景与趋势 |
5.4.1 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基本走势 |
5.4.2 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改革方向不会改变 |
5.4.3 农产品贸易保护不可能根本消除 |
本章小结 |
6 中国农业政策与国际农业贸易谈判的战略思考 |
6.1 世界农业发展失衡的现实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思考 |
6.1.1 人口急剧膨胀与营养不良和温饱问题的矛盾突出 |
6.1.2 农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 |
6.1.3 农产品实际价格下降及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6.2 中国农业发展中的弱势特征 |
6.2.1 城乡收入剪刀差呈扩大趋势 |
6.2.2 农业增长速度相对缓慢 |
6.2.3 农业内部谷物生产增长速度不断下降 |
6.2.4 农业人口比重仍然过大,成为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
6.2.5 人均耕地少,生产规模小,制约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 |
6.2.6 生产要素水平相对落后 |
6.3 中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现状与评价 |
6.3.1 农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
6.3.2 农产品贸易的边境措施调整 |
6.3.3 农产品贸易的国内支持措施调整 |
6.4 中国农业政策调整和国际多边农业谈判的战略思考 |
6.4.1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可能影响 |
6.4.2 中国农业发展与国际农业贸易谈判的原则立场 |
6.4.3 国际农业谈判中的策略选择 |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回顾 |
1.2.2 已有研究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理论研究 |
2.1 经济学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1.1 教育的经济价值与人力资本理论 |
2.1.2 公共产品理论与教育产业化问题 |
2.1.3 需求供给与高等教育市场理论 |
2.2 市场营销学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2.1 服务营销与高等教育营销 |
2.2.2 关系营销与高等教育市场 |
2.2.3 全球化与全面质量管理 |
2.3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3.1 服务贸易与教育服务贸易理论 |
2.3.2 教育服务与高等教育服务 |
2.3.3 高等教育服务与境外消费出口 |
2.4 系统科学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4.1 复杂系统理论与高等教育系统的复杂性 |
2.4.2 协同学与“高等教育—经济”复合系统协调 |
2.5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理论研究框架 |
2.5.1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定性分析 |
2.5.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供需模型 |
2.5.3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调控机制 |
2.5.4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系统协调 |
2.5.5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市场定位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系统分析 |
3.1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分析 |
3.1.1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
3.1.2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特征 |
3.1.3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内部关系 |
3.1.4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外部环境 |
3.2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问题研究 |
3.2.1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内涵 |
3.2.2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分析方法 |
3.2.3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度模型 |
3.3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评价 |
3.3.1 “ExCAHEd-Ec”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评价的概述 |
3.3.2 “ExCAHEd-Ec”复合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3.3 “ExCAHEd-Ec”复合系统协调发展的评价 |
3.3.4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系统协调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博弈分析 |
4.1 双层博弈与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 |
4.1.1 博弈论与双层博弈 |
4.1.2 双层博弈模型与国际贸易政策形成机制 |
4.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国内博弈 |
4.2.1 国内博弈的主要权力主体——政府、高校、社会公众 |
4.2.2 各权利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和政策倾向 |
4.2.3 转型期各主要权力主体的权力博弈模式 |
4.3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贸易政策的国际博弈 |
4.3.1 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国际服务贸易博弈治理的强化 |
4.3.2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在对GATS 的激烈争论中蓬勃发展. |
4.3.3 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转变与全球化趋势应对 |
4.3.4 我国的谈判能力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SWOT 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政策研究 |
5.1 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历史沿革与启示 |
5.1.1 世界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历史溯源 |
5.1.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历史变迁 |
5.1.3 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历史变革的规律与启示 |
5.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相关战略与政策研究 |
5.2.1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政策的梳理(1949-2008 年) |
5.2.2 对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相关政策的检讨 |
5.3 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
5.3.1 确立明确稳定的国际教育战略 |
5.3.2 制定完备的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 |
5.3.3 多渠道扩大境外消费出口的供给 |
5.3.4 多举措消除境外消费出口壁垒 |
5.3.5 保障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产品的质量 |
5.3.6 健全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的附加服务体系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实证研究 |
6.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分析 |
6.1.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规模分析 |
6.1.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结构分析 |
6.1.3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细分分析 |
6.1.4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竞争分析 |
6.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研究 |
6.2.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的内容 |
6.2.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的方法 |
6.2.3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的主要结论 |
6.3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营销战略 |
6.3.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SWOT 分析 |
6.3.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营销战略选择 |
6.4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营销策略 |
6.4.1 服务组合策略 |
6.4.2 渠道创新策略 |
6.4.3 整合传播策略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全文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论《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服务业企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 言 |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简介及已有研究述评 |
三、我国服务业企业的发展现状 |
(一) 服务业企业稳步成长, 但整体规模和平均规模有待提高 |
(二) 服务业企业之间差距大、发展不均衡 |
(三) 服务业企业科技、管理水平不高, 国际竞争力不强 |
(四) 服务业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导, 经营机制不够灵活 |
四、《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我国服务业企业的影响分析 |
(一) GATS为我国服务业企业创造了逐渐自由化的国际市场 |
(二) GATS有利于我国服务业企业无形资源的创新和积累 |
(三) GATS促使我国服务业企业深入参与国际分工 |
(四) GATS尤其有利于我国新兴服务业企业的发展 |
(五) 从短期看, GATS对我国服务业企业的不利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 |
(9)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1.3 创新之处与主要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理论回顾与评述 |
2.1 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服务贸易开放 |
2.2 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的有关研究 |
2.3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2.4 小结 |
第3章 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及其开放次序 |
3.1 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经济效应 |
3.2 资本流动与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 |
3.3 金融监管与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 |
3.4 宏观经济政策与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 |
3.5 国内金融体系与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 |
3.6 小结 |
第4章 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实践及经验 |
4.1 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经济效应分析 |
4.2 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历史实践 |
4.3 《金融服务协议》对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5章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及次序 |
5.1 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5.2 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相关条件 |
5.3 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的建议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多边投资体系与服务业跨国公司(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回顾 |
1.3 本文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述 |
2.1 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定义及其发展的特征 |
2.2 跨国公司与国际政策:多边投资体系的理论基础 |
2.3 多边投资体系的演进 |
2.4 与服务业跨国公司相关的多边投资体系现有框架 |
第三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服务业跨国公司 |
3.1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简介 |
3.2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影响 |
3.3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微观经济效应分析 |
第四章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与服务业跨国公司 |
4.1 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简介 |
4.2 知识产权与服务业跨国公司竞争优势 |
4.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影响 |
第五章 多边投资体系与中国服务业企业及其前景展望 |
5.1 中国服务业企业的发展现状 |
5.2 多边投资体系对中国服务业企业的影响 |
5.3 多边投资体系发展前景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四、浅析《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逐步自由化思想(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研究[D]. 冯源. 湘潭大学, 2014(03)
- [2]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及中国的对策[D]. 徐纪彬. 山东大学, 2013(S2)
- [3]中国文化产业法制建设问题研究[D]. 张庆盈. 山东大学, 2011(07)
- [4]美国区域贸易政策研究 ——国际制度战略的视角[D]. 崔荣伟. 复旦大学, 2011(12)
- [5]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的法律问题研究[D]. 孙玉超. 武汉大学, 2010(05)
- [6]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 李勤昌. 东北财经大学, 2009(05)
- [7]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D]. 郭秀晶. 天津大学, 2009(01)
- [8]论《服务贸易总协定》对中国服务业企业的影响[J]. 吕志华,王新荣. 学术论坛, 2008(06)
- [9]发展中国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次序研究[D]. 刘玉珊. 同济大学, 2007(02)
- [10]多边投资体系与服务业跨国公司[D]. 吕志华. 湘潭大学,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