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强化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在建立高效、廉洁政府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文文献综述)
徐磊[1](2021)在《制度与技术: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研究》文中认为
丁煌,王光良[2](2020)在《国家治理语境下机关事务管理的角色定位与改革创新》文中研究说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在新时代的重要执政使命,机关事务管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息息相关。就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事业而言,机关事务管理需要重新调整自身的职责和功能,扮演好以下角色:资源优化配置者的角色,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确保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合作治理推动者的角色,在机关事务集中管理基础上,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机关运行保障活动;新技术推广者的角色,推动新技术在党政机关中的应用,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专业化支撑者的角色,促进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的专业化,推进机关事务与机关政务管理的分离。促使机关事务管理角色的顺利转型,需要兼顾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从内部来看需要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理念转变与高质量管理队伍建设,从外部来看需要注重法制体系建设以及政府主导下的多主体参与服务供给机制建设。
张贝尔[3](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褚楚[4](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指出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张军谋[5](2019)在《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共同繁荣,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跨越“中等发展陷阱”的重要途径。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建设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制度性大变革往往会带动一系列生产要素的高效流通和社会公平的大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关系向更高级的形态演化。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疆,是我国疆域中远离国家核心区域且与邻国相接的特定地域组成部分。自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以来,新疆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和国家在这一地区通过不断深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为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加速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体制的转型升级进程。然而,由于新疆地缘政治、民族构成、经济发展条件以及人文社会历史条件的复杂性,在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许多由经济社会发展引发的区域问题常常会与当地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恐怖主义、外交争端、国际霸权等交织叠加,对新疆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构成了巨大的阻力。这种局面不仅严重阻滞了新疆经济社会体制现代化改革的步伐,而且也影响了我国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安定团结的大局,使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成为这一时期当地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能更加明确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互动关系,为新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确立一个分析框架,研究选取我国西北边疆民族社会特征典型的新疆地区为研究对象,结合2006-2015年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领域的面板数据,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维度,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重点从机制构建视角对新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揭示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演化机制规律,从经济社会的价值理性角度,对新疆这一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主体关系的调节提供合理的秩序,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形成合理的价值判断标准。在此基础上,力求通过各种制度的综合机制作用,减少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创新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发展模式,提高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绩效,有效改变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互动发展过程中由于创新性不足而形成的“路径依赖”现象,为新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构建和谐边疆提供参考和科学建议。研究的思路遵循问题提出-方法构建-实证分析-问题出路的技术路线,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评价法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联度、耦合度、协同发展度展开计量研究分析。研究进一步运用自组织理论构建了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演化的哈肯模型,并对两者的演化机制展开定量分析,计算推导出不同时期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系统的序参量演变特征。分析结果表明:这一时期,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主要参数随时间的推移产生的综合效应正在逐步呈现出来,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正在成为一个彼此关联的复合型系统,整个系统的发展愈加依赖两个子系统协同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而不是依赖单纯的经济发展或社会稳定某个子系统发展水平的提高。但在这两者协同关系演化过程中,还存在各自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和不平衡、两者的矛盾冲突有所加剧、边界不清相互侵犯干扰、协同内生动力作用不足、“路径依赖”现象严重等问题。通过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水平的多层次测评分析,以及对协同机制演化困境及产生原因的综合判断,提出了完善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的构想和具体内容。研究在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相关问题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1)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整体处于中等协同水平;(2)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评价体系不完善;(3)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存在较大的结构性矛盾;(4)新疆经济发展制度与社会稳定制度供给不完善;(5)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协同机制体系不完善;(6)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的内生动力不足;(7)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模式处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过渡阶段;(8)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同关系处于“帕累托改进”状态。针对以上问题,研究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1)树立协同发展理念,倡导质量兴疆战略;(2)克服形式主义,构建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协同发展评价体系;(3)强化自身调节,调和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4)加强政策设计,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制度的有效供给;(5)避免“路径依赖”,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协同绩效;(6)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7)强化协作关系,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同创新能力;(8)加大跨领域信息沟通,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公共价值;(9)加快经济社会建设的步伐,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有:(1)在研究思想方面,弱化各种经济社会管理手段工具理性,强调经济社会价值理性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且将两者产生的正向作用力传导于双方系统。在此基础上,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由冲突转向统一,由外部相关转向内部相关,由静态关联转向动态关联,由政策性的稳定转向价值性的稳定。从而提升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内生性发展动力,最终使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走向长期自觉契合的状态。(2)在研究观点方面,采用结构性的观点,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置于两者结构特征与功能作用发挥的统一整体中,分别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中进行研究,揭示新疆经济社会系统的整体性质和运动规律。其次是研究观点从传统的族际主义治边观点向区域主义治边观点转变。把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统一于区域和谐发展的视角,研究两者双向互动均衡发展的途径,这与对这类问题常见的“历史/政治”或“民族/政治”的研究范式有所不同。(3)在研究方法方面,突出了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定量研究手段,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动态演变规律能够得到科学的反映。
田良富[6](2019)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巡视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它的基本标志就是国家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把党内法规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的巡视制度是党内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执政党建设和国家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反腐利剑”与“治国重器”。世界历史表明,权力腐败是妨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严重的权力腐败可以导致国家治理危机。如何遏制消除腐败,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我国,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国家治理结构的根本特征。基于党的领导地位、执政地位,基于党和国家高度融合的中国特色政制结构,党的自身建设状况直接决定着国家公权力的运行状况和国家法治状况,也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同时根据巡视工作“全覆盖”和“全面巡视”的总要求,这种党内巡视实际上已经溢出为一种国家巡视,因此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研究巡视制度,在中国语境下对于国家法治理论的创新和法治实践的推进,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以巡视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论和内在关联为切入点,简要梳理了古代巡视制度、党的巡视制度和域外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的历史演进脉络。在此基础上,进而深入分析了巡视制度的构成要素及其职能定位,探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巡视制度的反腐、治党、治国的三重功能,立足于反腐倡廉实践和巡视工作实际,分析总结巡视制度实践之成效、挑战及问题成因,并从法治、机制和实践等层面对巡视制度的完善进行了具体探讨,以期建构出一套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体系完备、机制科学、操作可行的巡视制度及相关理论。论文分为以下八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首先阐明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将党的巡视制度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进行研究和分析。然后,对国内外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及巡视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评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思路与方法。最后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巡视制度与国家治理,本章首先在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法治背景下,就国家治理与执政党建设的有关概念内涵及相互关系进行了阐释,并具体论述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执政党建设具有高度同步性,执政党自身建设状况决定着国家治理水平。然后就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展开论述,在厘清国家法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二者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实现途径及国家法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地位作用。最后围绕巡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展开论述,具体论证了巡视制度具有党内法规和国家权力监督制度的双重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巡视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三者有机联系起来,并详细阐明了三者的逻辑关系,论证出巡视制度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定位与作用。第三部分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本章主要立足于国家治理的历史实践,从巡视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着手,简要梳理了古代巡视制度、党的巡视制度、域外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等三个部分历史演进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首先考察了古代巡视制度演进的主要阶段、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并得出历史性的结论与启示。然后主要考察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十八大以来等三个历史分期中,巡视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其主要特点和结论启示。最后考察了域外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的产生发展、主要特点,得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结论和启示。第四部分巡视制度的要素分析,本章节从巡视制度的具体运行出发,主要研究分析了巡视制度的巡视主体、对象、内容权限、方式程序等多重要素及其相互间的逻辑关系,首先分析了巡视主体的种类和职责,然后分析了巡视对象的种类与主要职责;其次就巡视内容及权限展开分析论述;再次,就巡视的方式和程序及其运行的基本状况进行了具体分析。第五部分巡视制度的国家治理功能分析,本部分从巡视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具体发挥的功能作用出发,主要研究分析了巡视制度的反腐倡廉功能、党内治理功能和社会治理功能三个部分。首先,分析了巡视制度作为反腐利剑,在反腐败的一线斗争中充分发挥了事前预防、事中阻断、事后纠偏的重要作用。其次,分析了巡视制度作为党内唯一自上而下主要针对中高级干部的监督制度,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由于其本身具备的权威性、主动性、综合性、直接性等特点,巡视制度在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能力、强化党内政治建设、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等方面,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巡视制度成为了治党之利器。最后分析了巡视制度作为治国理政之重器,在权力监督、畅通民意纾解民困、社会公共治理等方面有着特殊的功能和作用。第六部分巡视制度的实践检视,本部分从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巡视实践出发,主要总结分析了巡视制度在中国特色反腐实践和巡视工作开展实际中的正反两方面经验。首先,总结了巡视制度的主要成效及其原因,接着分析了巡视制度面临的实践挑战,指出了巡视制度存在的理论建设相对滞后、组织体制还不够健全、运行机制不够流畅、巡视方式创新不够、巡视成果运用不足等问题,之后对巡视制度存在的问题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学理分析,主要论证分析了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巡视主体对象权力不对等、巡视人员队伍素质不齐等原因。第七部分对巡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进行了研究探讨,认为应从实践顶层设计层面坚定中央意志,提高巡视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强化中央与地方巡视工作的上下联动,加强巡视监督与其它监督方式的衔接融合,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从法律法规制度层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法律体系,完善巡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运行机制层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巡视人才选拔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巡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巡视理论研究创新机制,为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改进巡视制度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探讨,以期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巡视制度的发展提供管窥之见。第八部分结语部分,主要对本文的研究历程进行了小结,并对今后巡视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长足发展做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田世佳[7](2019)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的困境与对策》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整体的机关事务工作取得了质的飞跃。但与此同时,在经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基层政府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步伐与基层政府服务质量提升的迫切需求仍有着不小差距。要有效推动当前基层机关事务治理工作的现代化,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提高党政机关工作效能为奋斗目标,重点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等专项任务改革。因此,深入研究基层政府机关事务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具有深刻的研究背景和重要的研究意义。论文选用整体性治理理论作为理论工具,在对碎片化、整体性、机关事务等核心概念界定及整体性治理理论详细阐述的基础上,结合深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工作一线所掌握的最新工作实情,从管理者的角度,描述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的工作现状,总结概括工作现状中组织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法及人员构成等方面的现实困境,重点分析了困境成因即机关事务治理价值理念、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四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碎片化。基于此,针对性提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困境的整体性对策。本研究相信,整体性治理理论对于机关事务治理工作的发展而言,不仅仅在工具理性层面有方向指引作用,而且在价值理性层面有调整塑造作用,能巨大地深化和提升我国各级政府机关事务治理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意旨,推动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工作局面成为常态。
于瑶[8](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89年,世界银行在一个专项报告中评估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国家的现状时使用了“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由此“治理”(GOVERNANCE)迅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我国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把治理理论引入中国,并探讨了治理理论的适应性问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理论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成为理论界的热点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政府治理发生了重要的转型,当前仍处于深化转型的阶段。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分析改革开放与政府治理转型之间的内在逻辑,探寻政府治理转型的方向和方略,从而为构建适应并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政府治理提供理论支持。本文综合运用治理理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社会转型理论、利益分化理论、系统论等基本理论,通过规范研究与理论演绎法、历史研究与利益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析政府治理转型问题,梳理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的转型过程,研究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逻辑,探寻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未来走向和对策思路。本文主要回答三个基本理论问题,即什么是政府治理转型?政府治理为什么转型?改革开放与政府治理转型之间是什么关系?由此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即,改革开放产生了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这两个转型使政府治理面临的社会环境和利益结构发生了变化,依据制度变迁和调适的基本原理,必然引起政府治理转型,改革开放既是政府治理的背景,也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动力,同时也带来了阻力、挑战和困境。按照这一逻辑,论文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转型的理论阐释,运用治理理论、利益理论、政府政治系统论理论以及社会学中的社会转型理论,分析政府、政府治理、政府治理转型等基本概念和范畴,分析改革开放和政府治理转型之间的内在关联,确定理论分析框架,为论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演进与逻辑,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梳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改革、社会转型、利益分化背景下的政府治理转型历程,分析政府治理转型取得的成就,着重研究其中呈现出来的特点,把握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内在逻辑。第三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阻力、挑战与困境,将政府治理转型作为改革开放整体制度转型的子系统,分析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转型的阻力因素,分析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挑战和困境。第四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动力与方向,依据理念、结构、工具、机制的分析框架,论证政府治理在理念、结构、工具、机制方面提供的动力,分析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主要任务。第五章改革开放进程中深化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路径与对策,提出深化政府治理需要把握的主要原则、主要方向,提出构建多元复合型的政府治理模式,重点提出“服务+”政府治理理念转型、“政府+”政府治理结构转型、“智慧+”政府治理工具转型、“整合+”政府治理机制转型。本文研究发现,从理论上解构政府治理转型,其内涵和内容主要包含了政府治理理念、政府治理结构、政府治理工具和政府治理机制转型等四个的基本要素,我国政府治理的转型是政府自身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是一个渐进的制度变迁过程,与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密不可分。本文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到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涉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改革稳步推进、逐渐深化。这其中就包括我国政府治理的改革与转型,我国政府在40年间实现了由管制、管理到治理的转型,这种转型仍然在持续进行中。本文提出,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调整,双重转型为政府治理输入了动力和阻力,由此导致政府治理的转型。政府治理是政府作为主体在处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关系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及其运行,政府治理的体系或模式要受到社会发展阶段的影响和制约,政府治理的改革变迁也是一个不断适应经济社会改革变迁的调试过程。
单新国[9](2018)在《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手段,前者针对微观经济市场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后者针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市场监管权对于宏观调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可以为宏观调控权造就一个宏观调控的有序基础环境;二是市场监管权可以为宏观调控权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提供一种执行保障,将调控政策和指标具体化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由于市场监管权的行使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其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更加的明显和有效,人们对市场监管权行使的结果感受也更为强烈。宏观调控权的行使由于具有间接性、引导性、软法性,其作用的发挥具有缓慢性、长期性、不确定性;而市场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的表现可以迅速的将行政经济管理的意志贯彻到经济市场的内部去。没有市场监管权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没有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每一次宏观调控的失败都表现为市场竞争秩序的失控和市场监管权力的失职。有权力就有腐败,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监管权的异化即可以导致其违背公众对其“社会契约”的委托,也可能会误导市场经营者的经济决策取向。更为严重的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在政治上既败坏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伤害了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在经济上使市场公平合法竞争得不到保护并导致投机炒作行为横行,整个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受到严重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行政体制改革,在举措上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国家治理方式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效率,激发全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和积极性,将我国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推向更高的阶段。这其中发出的信号就是依法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形成政府服务于市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决定资源配置的制度格局。治国在于治吏,发展经济在于减少行政干预,一切要点都在于行政权力的依法运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无论多么宏伟的社会愿景或者激情无比的变革动机,在缺乏详细的制度设计的情况下,最终都会流于形式或者导致一败涂地。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权力的改革需要在经济法律制度上理清脉络,然后在具体的规则制定上做好准备。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如何从经济法的角度监督好市场监管权的正确行使”这一基本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研究探讨。第一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的意义。法学研究需要界定好问题对象的基本概念,法律概念的明确在哲学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将研究对象与其他事务区分开来,使问题研究的背景变得明晰;其次法律概念的明确在社会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加深对它的认识,并在以后发展和改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对市场监管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认为它是法律赋予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第三,对市场监管权产生和发展的中外历史做了纵向梳理,揭示了市场监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的重要性。第四,对市场监管权的经济性、规则性等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五,分析了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含义以及进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的意义.第二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对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对市场监管权依法监督的正当性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经济自由、经济民主和依法治国等理论之上的。第二,对典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监管权力监督模式进行了考察,包括美国、英国和德国。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依法拥有对本国市场进行干预的权力,在此方面各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均无差别,但在对政府监管权力的监督上有所不同。美国议会对政府权力的制衡较大,独立监管委员会和议会审查制度使得政府监管权处处受限;德国更偏重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英国的行政监督依据三权分立原则,英国政府的自我监督机制也比美国大得多,而美国偏重于议会和司法监督。这告诉我们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有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对政府经济管理权力的监督,对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监督机制建设要依据本国国情。第三,分析了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应有选择以及该选择对监管权规制立法的影响,强调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要围绕行政中心主义来加强立法对市场监管权的制度约束。第三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何为市场监管权主体,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依据不同的标准将市场监管权主体划分为政府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等类别。第三,要对市场监管权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就必须依法建立其市场监管权主体的资格取得、变更和丧失制度,使主体地位的取得有法可依。第四,进一步从预算和立法授权角度探讨了完善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第四章,关于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论述了完善市场监管权力合理配置的理论原因,包括政治模式改革的需要和权力运行协调的需要。第二,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市场监管权力分工上的基本原则以及分工方式。第三,研究了市场监管权在政府与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工协作问题,并对“如何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监管权行使进行监督”进行了论证。第五章,关于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监管主体的权力大小和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领域范围。第一,分析了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主要从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经验和经济法的法律性质三个角度。第二,分析论证了对市场监管权的行使范围进行法律规制的具体方法,包括依法明确其权力边界,切实推行中央规定的政府权利和责任清单制度。第六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促使法律主体守法的保障手段,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市场监管权主体就会无所顾忌的滥用监管权。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分析了什么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以及其含义,接着对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下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法其他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第二,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第三,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谭安富[10](2018)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文中认为综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实践主题,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面向。在市场监管领域,由于传统市场监管模式陷入对“碎片化”体制、“官本位”思想和“人治化”方式的路径依赖,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相对弱化,增加了市场交易的制度性成本,抑制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剧了市场失灵风险,难以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先后作出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部署。然而,在这场中国式“整体性治理”运动过程中,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为何综合?”、“综合什么?”和“如何综合?”三个基本问题的把握依然不够清晰。本文基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三重现实背景,在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规范和实证研究方法,在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生成动因、基本面向、实践基础和影响因素展开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三维+三向”模式并提出模式优化的进路,力图为改革实践提供模式遵循和对策建议。本文研究了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的动因及综合执法模式的基本面向。研究结果表明,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的动因具有二重性,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侧和市场监管供给侧合力作用的结果。一方面,从需求侧来看,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时代诉求。于监管执法来说,高效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管理效率的诉求;服务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民本行政、公正行政和开放行政的诉求;法治监管表现为执法要实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和责任法定的诉求。另一方面,从供给侧来看,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在满足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需求上存在比较突出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在监管供给效率方面,由于执法体制“碎片化”,以及“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执法重心“错位”,致使监管执法的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管理效率相对较低;在监管服务供给方面,传统市场监管服务的均等化、精准化和开放度不够导致监管执法服务质量提升不足;在法治监管方面,市场监管执法的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和职责法定弱化,致使市场监管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相对较低。因而,要解决市场监执法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必须抓住综合执法改革这个“牛鼻子”,推动市场监管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实现执法体制由“碎片”到“整体”、执法理念由“官本”到“民本”、执法方式由“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转变,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构建的实践基础,本文研究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改革实践。研究结果表明,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探索过程中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得到了一定整合和优化,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系统推进缺失,表现为“顶层设计”不够、“全面改革”不足、“统筹联动”缺位;二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内容深度缺乏。各地综合执法改革实践在职能整合、机构设置、流程设计方面虽然发生了“物理结构”变化,但是由于缺乏改革深度,深层的结构性调整缺位,并未产生“化学性质”的改变,难以实现提质增效;三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配套协同缺乏,表现为法制建设配套协同、事业单位改革协同和社会共治机制协同不足,制约了综合执法改革的整体进程。研究结果进一步表明,地方改革实践对综合执法的动因理解不深、内容把握不全、进路认识不清,导致缺乏应有的改革广度和深度。因而构建基本模式和明确改革进路是深化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的迫切要求。为准确把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关键点,本文实证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并对这些因素进行理论整合和解释。因子分析的结果表明:监管法制类因素、监管职能配置类因素、监管机构设置类因素和监管流程设计类因素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影响显着。实证结果可以在理论上解释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受制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内外多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是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过程,是执法职能、执法机构、执法流程三个结构要素系统全面深刻的变革。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基本模式构建要全面统筹上述结构要素,是对市场监管制度结构、权力结构、组织结构、流程结构四个层次的系统性调整过程。本文以地方改革探索为实践基础,以影响因素实证研究结论为实证支撑,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行政自制理论,运用规范研究方法构建并论证了“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从整合维度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三维”框架是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整合”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市场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主是对执法职能、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的结构性调整。从整合向度来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三向”框架是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要素均应沿着纵向、横向和纵深三个基本方向进行“整合”。“纵向”整合是“三维”要素在纵向政府间的结构性调整;“横向”整合是指“三维”要素在同一行政层级政府职能部门间以及职能部门内部的结构性调整;“纵深”整合是指“三维”要素在政府与非政府主体间的结构性调整。本文对“三维+三向”整合的归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了一个较为系统的分析框架,从理论规范上回应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要“综合什么”的命题。本文运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基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研究发现的问题,以“三维+三向”模式为遵循,提出了“全面→纵深→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基本进路。一是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改革的理念,完善细化全面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强化全面推进改革的央地联动。二是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入精细地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职能转变、机构调整和流程优化。三是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共治体制机制完善。沿着上述三条优化进路,文中对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对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一是审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角度具有创新性。本文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放在更宏观的视角加以定位,研究了综合执法模式与效能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将综合执法改革分别放在职能、机构和流程三个结构层次进行了微观研究。这相对于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理解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视角更加具有系统性。二是解析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动因与面向有创新性。本文认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是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监管、服务监管和法治监管的强烈诉求而进行的市场监管供给侧的结构性调整,并指出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要实现“三个面向”。这一观点与单纯从行政体制改革(供给侧)分析综合执法改革的动因有所不同,充分认识到了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转换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变革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执法模式的价值面向也具有多元性。三是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基本模式有创新性。本文提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三维+三向”的基本模式,将综合执法视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市场监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是一个多维立体的结构性调整过程。这与传统研究将综合执法模式仅仅是视为职权合并或者简单拆并机构的观点不同。四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的优化进路具有创新性。本文提出“全面、纵深、协调”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进路。这不同于将综合执法改革仅仅理解为在区县级政府层面进行单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考虑改革的体制内外协同)的观点。
二、充分认识强化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在建立高效、廉洁政府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充分认识强化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在建立高效、廉洁政府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2)国家治理语境下机关事务管理的角色定位与改革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治理语境下机关事务管理的“变革”历程 |
(一)职能重心从“后勤服务”转向“运行保障” |
(二)管理方式从“各自为政”转向“集中统一” |
(三)机构改革从“前台推进”转向“前后联动” |
二、国家治理语境下机关事务管理的角色定位 |
(一)资源配置的优化者 |
(二)合作治理的推动者 |
(三)专业化服务的供给者 |
(四)新型技术的推广者 |
三、国家治理语境下机关事务管理的改革创新 |
(一)从内部突破机关事务管理的自身窠臼 |
1.改变传统机关后勤管理理念 |
2.提升机关事务管理队伍质量 |
(二)从外部努力实现机关事务管理的角色转型 |
1.完善运行保障法制体系建设 |
2.推进政府主导下的保障服务多元主体供给 |
(3)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4)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一)拟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缘起及提出 |
1.1.1 问题的缘起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国际背景 |
1.2.2 国内背景 |
1.3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3.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的创新 |
1.5.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1.1 国内外对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 |
2.1.2 国内外对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 |
2.1.3 国内外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关系的研究 |
2.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边疆研究理论 |
2.2.2 经济发展理论 |
2.2.3 社会稳定理论 |
2.2.4 协同发展理论 |
第3章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理及方式 |
3.1 核心概念内涵 |
3.1.1 经济发展 |
3.1.2 社会稳定 |
3.1.3 协同 |
3.1.4 协同机制 |
3.2 协同机理分析 |
3.2.1 系统的开放性特征形成演化的交换机制 |
3.2.2 非平衡性动态势能是经济社会协同演化的重要动力 |
3.2.3 涨落促进协同演化关系从无序到有序 |
3.2.4 非线性作用的整体性发展 |
3.3 协同方式 |
3.3.1 矛盾个体之间的分化与统一 |
3.3.2 共治共建的集体行动 |
3.3.3 多元组织实现经济社会资源共享配置 |
3.3.4 博弈运动中实现新的均衡 |
3.3.5 现实的整体性发展 |
第4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水平测评 |
4.1 协同机制建设的现状 |
4.1.1 思想政治建设现状 |
4.1.2 组织基础建设现状 |
4.1.3 制度建设现状 |
4.1.4 发展格局现状 |
4.2 协同水平测度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
4.2.3 变量的选取及计算 |
4.3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关系分析评价 |
4.3.1 关联度分析 |
4.3.2 耦合度分析 |
4.3.3 协同发展度分析 |
4.3.4 总结评价 |
第5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演化及困境分析 |
5.1 序参量演化模型的构建 |
5.2 变量选取及计算 |
5.3 协同机制演化分析 |
5.4 协同机制演化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5.4.1 困境分析 |
5.4.2 原因分析 |
第6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构思 |
6.1 对现有协同机制进行优化 |
6.2 构建新的协同机制 |
6.3 协同机制构建的原则 |
6.3.1 人本性原则 |
6.3.2 价值理性原则 |
6.3.3 正义性原则 |
6.3.4 成本原则 |
6.3.5 实效原则 |
6.4 丰富协同机制的内涵体系 |
6.4.1 理念的转化 |
6.4.2 环境的优化创新 |
6.4.3 组织体系的创新 |
6.4.4 方法的革新 |
第7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的完善 |
7.1 经济发展机制完善 |
7.1.1 构建科学的资源开发机制 |
7.1.2 制定合理的产业协调机制 |
7.1.3 建立长效反贫困机制 |
7.1.4 加大科技创新机制 |
7.1.5 实现经济均衡发展机制 |
7.2 社会稳定机制完善 |
7.2.1 优化社会日常管理机制 |
7.2.2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
7.2.3 推行风险社会监管机制 |
7.2.4 完善民族社会公平机制 |
7.2.5 加强民族团结机制 |
7.3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完善 |
7.3.1 优化协同动力机制 |
7.3.2 调整协同运行机制 |
7.3.3 完善协同保障机制 |
第8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未来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巡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综述 |
1.2.2 巡视制度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之处 |
1.4.2 主要不足 |
第2章 巡视制度与国家治理 |
2.1 国家治理与执政党建设 |
2.1.1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
2.1.2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
2.1.3 执政党自身建设状况决定国家治理水平 |
2.2 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 |
2.2.1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
2.2.2 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的基本途径 |
2.2.3 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 |
2.3 巡视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
2.3.1 党内法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3.2 巡视制度具有党内法规和国家权力监督制度的双重属性 |
2.3.3 巡视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 |
第3章 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 |
3.1 我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 |
3.1.1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发展的主要阶段 |
3.1.2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特点 |
3.1.3 古代巡视制度的局限性 |
3.1.4 古代巡视制度对新时期巡视工作的启示 |
3.2 党的巡视制度的演进历程考察 |
3.2.1 党的巡视制度的形成发展历程 |
3.2.2 党的巡视制度发展的鲜明特征 |
3.2.3 党的巡视制度创立以来的发展经验启示 |
3.3 西方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 |
3.3.1 西方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3.3.2 西方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的主要特点 |
3.3.3 西方监察专员巡视制度的启示 |
第4章 巡视制度的要素分析 |
4.1 巡视主体与对象 |
4.1.1 巡视主体 |
4.1.2 巡视对象 |
4.2 巡视的内容与权限 |
4.2.1 巡视的主要内容 |
4.2.2 巡视权限 |
4.3 巡视方式与程序 |
4.3.1 巡视方式 |
4.3.2 巡视程序 |
第5章 巡视制度的国家治理功能分析 |
5.1 反腐倡廉功能 |
5.1.1 事前预防 |
5.1.2 事中阻断 |
5.1.3 事后纠偏 |
5.2 党内治理功能 |
5.2.1 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能力 |
5.2.2 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
5.2.3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
5.2.4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
5.3 社会治理功能 |
5.3.1 强化权力监督 |
5.3.2 纾解民意民困 |
5.3.3 优化社会公共治理 |
第6章 巡视制度之实践检视 |
6.1 巡视制度的实践成效及经验总结 |
6.1.1 巡视制度取得的巨大成效 |
6.1.2 巡视制度的经验总结 |
6.2 巡视制度之实践挑战分析 |
6.2.1 巡视制度的组织体制不足 |
6.2.2 巡视制度运行机制不够流畅 |
6.2.3 巡视成果运用不够广泛 |
6.2.4 巡视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
6.3 巡视制度实践挑战之成因 |
6.3.1 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影响巡视制度有效发挥 |
6.3.2 巡视工作自身监督力不足 |
6.3.3 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
6.3.4 巡视监督主体对象权力不对等 |
6.3.5 巡视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
第7章 巡视制度之完善 |
7.1 突出实践引领,强化顶层设计 |
7.1.1 坚定中央意志,提高制度执行力 |
7.1.2 推进中央与地方巡视工作上下联动 |
7.1.3 加强巡视与其他监督方式的衔接融合 |
7.1.4 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
7.2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7.2.1 建立健全廉政法律体系 |
7.2.2 建立完善巡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
7.3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的相关机制 |
7.3.1 健全巡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
7.3.2 健全巡视人才选拔管理机制 |
7.3.3 完善巡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
7.3.4 建立健全巡视理论创新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7)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的困境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2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阐述 |
3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的现状及困境 |
3.1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概况 |
3.2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概况 |
3.3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的困境 |
4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困的成因 |
4.1 治理理念的“碎片化” |
4.2 组织机构的“碎片化” |
4.3 运行机制的“碎片化” |
4.4 服务方式的“碎片化” |
5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困境的对策 |
5.1 重塑价值理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导向,凝聚共识 |
5.2 革新组织机构:以机构改革为抓手,优化职能 |
5.3 重构运行机制:以沟通协调为目标,健全监管 |
5.4 转变服务方式:以满足需求为宗旨,提高质效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部分科研成果 |
致谢 |
(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现状 |
(一)关于治理的研究 |
(二)政府治理的基础研究 |
(三)政府治理转型的研究 |
(四)总结与评述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规范研究与理论演绎法 |
(二)历史研究与利益分析法 |
(三)系统分析法 |
五、研究目标与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主要不足 |
第一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治理转型的理论阐释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政府 |
(二)政府治理 |
(三)政府治理转型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社会转型理论 |
(三)利益分化理论 |
(四)政治系统论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改革开放作为政府治理转型的系统环境分析 |
(二)政府治理转型的四要素分析 |
(三)改革开放与政府治理转型的关联互动分析 |
第二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演进与逻辑 |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演进历程 |
(一)改革开放前的政府管制模式 |
(二)从改革开放至市场经济改革前的政府治理模式变迁 |
(三)市场经济改革至十八大之前政府治理模式变迁 |
(四)十八大以来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发展 |
二、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推进的增量改革是中国政府治理变革的主要路径 |
(二)从单一的“党政体制”逐步转变为以执政党为主导的多元治理结构 |
(三)经验型治理和人治传统向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渐进转变 |
(四)“全能型”惯性和“压力型”体制的路径依赖 |
三、我国政府治理转型取得的成就 |
(一)政府治理理念的进步 |
(二)政府治理结构的进步 |
(三)政府治理工具的进步 |
(四)政府治理机制的进步 |
四、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逻辑 |
(一)以调整政府和市场关系为主要线索 |
(二)以推进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为主要方式 |
(三)以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为主要任务 |
(四)以激发和创新社会活力为主要方向 |
第三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挑战、阻力与困境 |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挑战 |
(一)利益需求多样性的挑战 |
(二)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增多的挑战 |
(三)社会心理失衡、价值观多样的挑战 |
(四)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挑战 |
二、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阻力 |
(一)政府治理理念习惯性阻力 |
(二)政府内部既得利益群体的惰性阻力 |
(三)非规则化治理传统的依赖性阻力 |
三、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面临的困境 |
(一)重塑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困境 |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 |
(三)政府权力异化、弱化的困境 |
(四)关联配套改革的困境 |
第四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动力与方向 |
一、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动力 |
(一)经济体制改革与主要矛盾变化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根本性动力 |
(二)执政党的领导和自主推进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保障性动力 |
(三)社会利益结构变化为政府治理转型提供了主体性动力 |
二、改革开放进程中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方向 |
(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优化 |
(二)简政放权、实现政府权力有限 |
(三)加强政府监管、实现政府准确定位 |
(四)推动机构改革、实现政府结构优化 |
(五)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实现治理方式创新 |
第五章 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的思路与对策 |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
(三)坚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
(四)坚持制度引领,强化法治保障 |
(五)坚持问题导向,渐进深化改革 |
(六)总结运用经验,鼓励创新探索 |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主要目标 |
(一)多元复合型政府治理模式的内涵 |
(二)多元复合型治理模式的特点 |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转型的对策分析 |
(一)建立“服务+”理念,深化政府治理理念转型 |
(二)优化“政府+”结构,深化政府治理结构转型 |
(三)选择“智慧+”工具,深化政府治理工具转型 |
(四)构建“整合+”机制,深化政府治理机制转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后记 |
(9)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总体思路与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五、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文献综述、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第一节 研究相关的文献述评 |
一、研究相关的国外文献回顾 |
二、研究相关的国内文献回顾 |
三、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的评价 |
第二节 研究相关的概念界定 |
一、市场监管的概念界定 |
二、行政执法的概念界定 |
三、综合执法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相关的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交易成本理论 |
三、行政自制理论 |
第二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动因及面向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历史逻辑 |
一、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阶段分析 |
二、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二重动因 |
三、市场监管执法模式变迁的路径依赖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需求侧动因 |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监管的需求 |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服务监管的需求 |
三、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监管的需求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供给侧动因 |
一、市场监管的整体效能提升不够 |
二、市场监管的服务质量改进不够 |
三、市场监管的法治能力提升不够 |
第四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面向 |
一、市场监管执法体制:“碎片”到“整体” |
二、市场监管执法理念:“官本”到“民本” |
三、市场监管执法方式:“人治”到“法治” |
第三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研究设计与样本来源 |
一、研究设计 |
二、样本来源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的进展分析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配置分析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分析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优化分析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实践的局限分析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系统设计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内容深度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缺乏配套协同 |
第四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一、市场监管效度的衡量标准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效度的影响因素假设 |
一、法律法规因素 |
二、权力配置因素 |
三、权力运行因素 |
四、执法保障因素 |
五、执法干扰因素 |
六、风俗文化因素 |
七、企业行为因素 |
八、社会诉求因素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
一、数据来源 |
二、样本描述 |
第四节 因子分析及理论解释 |
一、因子分析概述 |
二、原始数据处理 |
三、因子分析的过程 |
四、公共因子的理论整合及解释 |
第五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三维+三向”模式 |
第一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整合维度 |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转变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优化 |
第二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整合向度 |
一、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向度的理论基础 |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纵向整合 |
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横向整合 |
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纵深整合 |
第三节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原则 |
一、统筹协调 |
二、精简高效 |
三、权责一致 |
四、行政法治 |
第六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进路优化 |
第一节 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牢固树立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理念 |
二、完善细化全面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 |
三、着力强化全面推进改革的央地联动 |
第二节 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职能转变 |
二、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调整 |
三、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流程设计 |
第三节 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
一、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 |
二、协同推进市场监管事业单位改革 |
三、协同推进社会共治体制机制改革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四、充分认识强化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在建立高效、廉洁政府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文参考文献)
- [1]制度与技术: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研究[D]. 徐磊. 南昌大学, 2021
- [2]国家治理语境下机关事务管理的角色定位与改革创新[J]. 丁煌,王光良. 中国行政管理, 2020(12)
- [3]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4]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D]. 褚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5]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D]. 张军谋.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巡视制度研究[D]. 田良富. 湘潭大学, 2019(12)
- [7]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治理的困境与对策[D]. 田世佳. 三峡大学, 2019(06)
- [8]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治理转型研究[D]. 于瑶.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9]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D]. 单新国.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10]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模式构建与进路优化[D]. 谭安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