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及借鉴(论文文献综述)
韩美琳[1](2021)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是我国备受关注、持续多年、任重道远的经济话题。近些年,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文章虽然很多,大多都是从产业经济学视角,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阐释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和规律。也有部分学者应用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和列宁的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理论,解析产业结构变迁,但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分析并不多见。本文则以“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题,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加深对“高质量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相关概念的认识和理解,更是对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的应用和补充。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一话题,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引出的。此前的通常提法都是“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高度化”或“产业结构调整”。几种不同的提法虽然在含义上彼此相似,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被提上日程却意味着结构性矛盾已经相当突出,解决问题的期盼也十分紧迫。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冲击使中国经济的短板暴露无遗。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大量的过剩产能,说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因此,中共十九大报告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基础上,又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目前,我国的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一要经济增长稳定、区域城乡发展均衡、以创新为动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要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合理,不断实现转型升级,并显着提升产业发展的效益;三要具有一流竞争力、质量的可靠性与品牌影响力,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高质量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是统一的。一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至关重要一环,能够加速“高质量发展”进程;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高质量发展”势必会倒逼产业结构进行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把实体经济做强做优”。(1)可见,“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原理是理解和指导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依据。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阐释的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部类内部不同生产部门(行业)之间,必须保持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这种相互协调的比例关系一旦遭到破坏,产业结构就会出现失衡,供需关系扭曲,我国经济出现的大量过剩产能,就是违背社会资本再生产原理的结果。马克思资本有机构成学说,是诠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钥匙。科技进步条件下,资本积累不断追加,必然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过程,就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总是以技术的进步、创新为前提;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意味着产业资本的配置方式必然会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逐步向更高层次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这既是资本构成向高度化演变的必然趋势,也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一个固有特征。马克思的产业竞争理论,阐释了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竞争结果优胜劣汰,不仅不是资源的浪费,而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途径。产业竞争理论启示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2)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和“高质量发展”学说,为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实现途径和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全面分析国内经济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培育增长新动力、形成先发新优势、实现创新引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高质量发展”是统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和原则。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质的飞跃。纵观我国产业结构演进历程,经过几个阶段的调整、优化,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而言任重道远。现存的结构性问题是: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次不高;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究其问题成因可从七个方面概括:一是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二是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三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不佳;四是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五是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六是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七是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上不够到位。存在的问题成因说明,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忽视效率和效益的发展方式和理念,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原理和要求。因此,痛定思痛,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开阔视野,本文在借鉴美、日、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遵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理念,从五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一是从宏观制度层面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二是从中观产业技术层面强调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三是从微观企业层面呼吁提升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四是从企业运营机制角度要求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五是从市场供给端发力,强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文认为,决定和影响产业结构如何变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思考“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也是综合性的。它不仅涉及到政府、企业、个人不同的市场主体,而且还涉及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仅能够收获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积极效应,而且还要承受企业破产员工下岗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要求深化财税、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配套跟进,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扫清障碍。总之,只要我们坚定改革信心,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会迈出更快步伐。
顾典[2](2021)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中国生态经济的影响研究 ——基于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视角的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处于至关重要的阶段,传统的高投入、高增长的模式作用在逐渐弱化。自2015年起中国开始倡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十分明确。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粗放发展方式已经较难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一方面这种生产方式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另一方面这种生产方式再难对经济发展形成先前那么显着的促进作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状态、生态效率或者生态福利绩效的提高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也是很多学者研究的方向。他们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效率或者生态福利绩效提高的动力机制已经进行了一些比较深刻的研究,同时选择某个产业对生态效率或者生态福利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旨在进一步验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分别存在什么影响,并且比较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这两个视角进行研究时有什么异同。本文探寻产业结构与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同时也针对这两组对象之间的间接影响进行专门研究和定量分析。本文的重要创新点;首次提出了产业结构的绿色指数,并在此基础上得到了绿色的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绿色的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本文共分八个章节,按逻辑顺序逐步展开。第一章为导论,按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包括对当前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分析,从而引出了生态发展和产业结构等有关的概念。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提高与我们强调的五大发展理念里的协调发展是统一的,也是我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定要经历的过程;第二部分陈述了选题意义,选题正确是文章有价值的前提;第三部分、第四部分说明了该文的研究技术路线以及研究内容。导论这一章提纲挈领地讲述了本论文存在的价值,以及主体部分将按照什么样的思路开展研究。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以下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产业结构对生态效率或生态福利绩效的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福利绩效或生态效率之间的间接影响。在通常的研究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它是产业结构合理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合在一起的整体性的概念。生态效率的概念来源于可持续发展,西方最早开始对生态效率进行研究,国内的研究发展也十分迅速。生态福利绩效源于福利的概念,诸大建首次在国内提出了生态福利绩效的概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研究成果见仁见智,总体来讲趋于更加科学与全面。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原本是不同的研究范畴,对它们的研究看似诞生于两个不同的阶段,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又存在内在联系。在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的提升都是我们努力追求的发展方向。为此发现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或者直接影响机制,以及它们之间的间接影响并加以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所以本文在综述部分通过对前人研究的分析,试图找到一个合理的研究方向。第三章是经典理论及相关理论分析。本章分两大部分,首先分析了产业结构、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的经典理论,然后对本文要研究的问题进行有关理论分析。产业结构经典理论部分介绍了克拉克、库茨涅兹、霍夫曼、钱纳里等人的观点及研究成果。生态效率经典理论部分介绍了鲍尔丁、科斯坦萨等人的观点及研究成果。生态福利绩效理论部分介绍了Daly、诸大建等中外学者的观点。这些经典理论一直是经济学的闪光点,启发了许多后来的学者,为相关的经济学领域研究指明了方向。以这些经典理论为基础,计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指标就有了理论依据。而且本章后面的相关理论分析与这些经典理论一脉相承。这些理论分析针对的是解决产业结构状态与生态效率的对应关系,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的影响,乃至他们之间的间接影响的剖析。本章为全文的理论打下基础,从而保证文章的出发点在理论上是正确的、有意义的。第四章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状态)、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进行了测度,并且对生态经济的两个指标视角下的脱钩和收敛性进行了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干春晖[1]倡导的泰尔指数是计算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数较好的方法,而刘伟[2]的产业结构高级化指数也是较好的计算方式。本文利用DEA多阶段方法对生态效率进行了测度。本人借鉴诸大建[3]的方法对生态福利绩效进行了测度。中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合理化存在梯度现象,产业结构高级化东部地区最高、西部次之、中部最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测度数据来源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等。生态效率、生态福利视角下的脱钩结果不一样,但都是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破坏脱钩的衡量方法。虽然我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但通过收敛性分析告诉我们,只要努力生态经济向更高水平迈进是可以实现的。第五章内容是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与生态效率对应关系的实证分析[4],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直接影响的实证分析。本章在第四章的基础上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效率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二者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同时排除了内生性。为了提高生态效率,在全国范围、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需要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在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对生态效率的影响存在比较显着的差异。生态效率具有明显的一阶滞后效应,不同的地区控制变量影响的显着性存在差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效率存在空间影响。同时本章还实证分析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的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生态化的内在需要和导向,所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影响生态福利绩效就不难理解。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生态福利绩效也相应地处于不同的趋势。一般来讲,在工业化进程中如果生态福利绩效还没有跨过拐点,那么生态福利绩效还将继续下行。当生态福利绩效跨过了这个拐点,生态福利绩效就将重拾升势,真正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生态福利绩效的良性循环。在此章处于第五章和第七章之间,是本文主干承上启下的部分。通过stata分析,本章发现产业结构状态与生态效率有显着的对应关系,所以可以通过对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适当的调整,为生态效率提升创造有利条件。本文还发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有显着的影响作用。本章内容也为第七章探索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间接影响机制奠定了基础。第六章是间接影响的实证分析。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对电子信息技术、金融产业发展、清洁能源利用有促进作用,从而间接促进生态效率提高。相比较这些产业,在国内清洁能源相关的经济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几乎是空白。在研究过程中,本文作者借鉴与分析了他人选取的控制变量,发现虽然个别指标也较有代表性,但总体来看还是不够宏观与全面。所以本文尽量挑选最权威、最能涵盖清洁能源整体效果的数据,在实证后得出结论:清洁能源与产业结构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且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对于生态效率的提高具有显着的影响作用。清洁能源对生态效率的影响具有门槛效应。我们可以通过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来提升影响机制的作用。本章还利用倍差法对清洁能源的影响机制进行了验证,验证结果与前文分析结论一致。此外本章另外一部分是验证了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经济增长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福利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整体来讲促进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耗中占比提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而这些间接影响效应的提升进而又促进了生态福利绩效的进一步改善[5]。同时,本章还针对清洁能源、循环经济这两种因素进行了门槛效应分析和、DID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知道,二者可以互不干扰、因地施策。第七章是国际经验分析。本章旨在从他国找到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对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分析,指出他们的成功及不足之处。本文还对美国休斯顿和德国鲁尔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案例进行了深度分析,这两个案例对中国来讲极具现实意义。中国的中西部等地区正在经历痛苦的转型过程。美国和德国这两个地区的成功转型对中国现阶段的转型与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指导价值。第八章是本文结论的总结。本文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梳理了相关文献和理论,二是计算了生态福利绩效、生态效率、产业结构的状态指标(含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三是定量测算了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对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四是对前人没有专门研究的领域清洁能源进行了定量分析。作为政策咨询,本文认为中西部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中西部地区可以加强清洁能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培养。在东部地区需要对落后产能进行淘汰和输出,从而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本文还呼吁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拓展循环经济,提高循环经济的规模效应,从而使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更加协调快速的优化发展。
迟也迪[3](2021)在《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产业结构优化是一国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而言能够发挥显着的影响作用。现如今,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产业结构优化的难度有所增大。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且短期内并没有复苏的迹象。在此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下,研究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是具有较强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以国有经济相关理论和产业经济学相关理论等理论基础为依据,深入分析和检验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效果和机制,既能够丰富相关主题的研究内容,又能够构建起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与产业结构优化之间的研究逻辑,对于如何更好地通过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供一定的学术贡献。从本文的研究思路方面来看,首先进行了相关理论基础的总结和相关文献的评述。其次,对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产业结构优化的现实基础进行了分析和概括。再次,依据前文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对于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理论机制进行了分析。最后,分别从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不同角度出发,分别对其总体影响、异质性分析及影响机制等多个方面,运用多种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了细致的实证检验。在本文的结尾处,依据全文的研究内容提出了本文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体现在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这三个方面。按照理论机制分析的研究脉络,首先,分别从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两个维度分析了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总体影响,为后文的实证检验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其次,在产业布局维度分析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机制时,考虑到不同功能定位类型的国有经济,其担负的使命及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各有不同,需要分析不同功能定位类型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机制。此影响机制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分析不同类型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有何不同;二是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机制是如何实现的。再次,在区域布局维度分析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机制时,以区域市场化水平和政府经济干预程度作为区域制度基础,分析了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通过影响区域制度基础进而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机制。最后,基于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以强化其战略性的思考,在产业布局维度上,以不平衡增长理论为视角,分析了在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通过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来有选择地推动战略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能否显着地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区域布局维度上,以制度变迁理论为视角,分析了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通过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来推动制度变迁的演进,进而对产业结构优化产生影响的可行性,以及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是否通过影响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进而影响产业结构优化的进程。从总体来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能够起到显着的促进作用,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到主要的具体结论如下。无论是从总体影响检验方面,还是从不同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分类下的异质性检验方面,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而且资本密集度、经营成本、市场绩效、营收水平、固定资产利用率和市场化水平等中介变量,在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的影响机制中都发挥着显着作用。在国家发展战略的视角下以“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供给侧改革为例,实证结果表明,战略相关行业样本分组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具有显着促进作用,且战略相关行业人均总产值、资源配置效率、财务融资水平和固定资产利用率等中介变量,在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的影响机制中都发挥着显着作用。此外,作为前文内容的补充和拓展,以上市公司数据作为国有资本微观数据基础,得到了国有资本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具有促进作用的结论,且在不同控股情况下多次验证了此结论。就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而言,市场机制对于其影响机制基本上能够发挥较为积极的作用,但在政府调节机制下,战略性调整对于产业结构高度化相对更具积极作用,而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则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具体结论基本如下。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于产业结构优化具有显着促进的总体影响。在基于制度基础的影响机制检验中,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通过对外开放程度的调节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但不利于产业结构合理化,而通过政府政治激励的调节作用,则既不利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通过市场化水平的中介效应,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显着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而通过政府经济干预的中介效应,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显着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但抑制了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下,不同区域的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但抑制了产业结构合理化,而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既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也促进了产业结构合理化。进一步地,异质性分析基础上的影响机制检验中,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区域特征综合变量,结果显示,通过区域特征的中介效应,东部、中部地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促进了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而对于东北、西部地区而言,不存在通过区域特征变量的中介效应。通过构建动态空间面板杜宾模型,验证了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具有空间溢出效应。以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通过双重差分法和PSM-DID方法得出,国有资本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本文贡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以往文献在研究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时,多以定性分析方法为主,而很少采用定量分析方法。本文既克服了缺乏相关实证检验借鉴的困难,也克服了核心变量衡量及数据获取等方面的困难,尽力量化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等核心概念,运用多种实证研究方法和各种严谨的条件检验,确保实证结果的准确性。其次,现有文献在研究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时,一般将制度因素视为外生因素。而本文在相关影响机制部分,分析和检验了制度基础在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机制中的调节作用和中介效应,丰富了相关主题的研究内容。再次,以往文献中较少关注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空间溢出效应。而本文构建了动态空间面板杜宾模型,进行了相关的空间计量分析,拓展了相关主题的研究视阈。最后,现有文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是否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这一问题鲜有探讨,更多的是探讨如何通过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这类方法论方面的问题,且缺乏实证依据。而本文通过构建“两个维度、三个方面”这一本文特有的研究体系,即产业布局、区域布局两个维度和国有资产布局、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布局、国有资本布局三个方面,在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的基础上,阐明了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能够对产业结构优化产生显着影响,并通过影响机制分析与检验探索了其成因。
田野[4](2020)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文中研究指明纵观美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中,虚拟经济的发展逐渐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累,并且因其特殊的全球影响力,最终引发了自“大萧条”以来收缩时间最长、损失最为严重的的全球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了美国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为化解危机,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及其成效、特别是危机后产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受到国际社会和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基于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导致美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推动我们对美国产业结构、特别是对产业结构演进与经济增长以及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其现实意义则主要在于:全球金融危机后,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是中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由于中美两国经济之间处于深度的相互依赖和融合,因此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必然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由此决定了深入研究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对于中国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论文第2章论述和分析了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在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是主导产业;工业特别是制造业获得了发展但是其规模和比重低于农业。到了工业经济时代,制造业代替农业成为主导产业,并呈现出现重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等特点;金融业亦逐渐发展并且出现了金融资本。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以后,服务业迅速发展并成为主导产业;制造业依然强大但是其比重则开始下降;特别是随着部分产业的对外转移,整个经济中的实体成分有所减少而虚拟成分则开始增加,但是二者基本上还是平衡的。自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并对产业结构的演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产业结构因此出现了软化与服务化;但与此同时,产业出现了空心化,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失衡。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遵循着“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一般规律。在产业结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过程中,资源禀赋、分工状况、贸易条件、市场规模以及需求结构等因素,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科技进步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科技进步不仅是历次主导产业更替的核心推动力,而且深刻影响着不同时期各个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美国基于大国开放模式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全球金融霸权的出现和不断巩固,使其产业结构的演进呈现出明显的特殊性,即具备了独特的优势;而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之前被推崇的结构软化、服务化、技术化相结合的“稳定性较强”的现代型产业结构遭到质疑。论文第3章回顾了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过程,阐述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特点及其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通过分析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说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美国利率和资产价格的逆转,直接诱发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蔓延导致流动性短缺和信贷紧缩的加剧,进一步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按照经济学家余永定的观点,此次危机实际上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华盛顿共识”的危机。危机既具有以往危机的周期性特点,又在传导路径、损失承担、警戒标准和全球扩散等方面出现了新的特征。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抑制了美国的消费和投资,而且影响了全球贸易和投资,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危机不仅使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持续扩散,金融机构蒙受巨大损失;而且对虚拟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与外部失衡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其内部失衡主要体现在国内投资、消费和储蓄的失衡,以及巨额的财政赤字;而外部失衡则主要体现在持续扩大的经常账户逆差、国际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和美元本位制的内在脆弱性。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主要体现在总量的不平衡、产业空心化以及经济金融化。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证明了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论文第4章论述和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与措施。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奥巴马政府提出了“再工业化”战略、国家创新战略、清洁替代能源战略以及国家出口战略。其中“再工业化”的提出并非偶然:除了过度依赖金融创新从而导致了经济的过度金融化以外,而且还包括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后,美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端产业,进而造成了产业发展的“空心化”等问题。国家创新战略对于维持美国在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方面的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清洁替代能源战略直接推动了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为美国从能源替代走向能源独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国家出口战略之下的贸易融资便利和商业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危机后美国的对外贸易状况。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主要体现在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造业回流”、贸易保护以及移民政策等方面。万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计划不仅旨在直接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时也为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立法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制造业回流”方面,其意图更加明显,手段也更为直接,如规定钢铁原料占比和关税措施等。在贸易保护方面,不仅与欧盟以及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加剧,而且与中国展开了双边经济关系史上空前的贸易战。其移民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也充分体现出了所谓的“美国优先”。然而,无论是奥巴马政府还是特朗普政府的战略与措施,都由于技术、制度、人力和政治斗争等方面的原因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论文第5章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不仅厘清了其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与基本情况,而且也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的基本效果进行了检验。就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的总体表现来看,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并未受到危机的严重显影响,但是其第一产业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第二、三产业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长周期的发展趋势。其就业增长主要出现在第三产业领域,而第一、二产业的就业增加有限;至于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也十分显着。从经济失衡的情况来看,不论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还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都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而只是有所缓解。在农业方面,危机后美国农业产出和价格下滑,农产品出口受到较大的影响。美国政府不仅维持了较高的支持强度,而且逐步扩大了价格与收入支持、农业保险、食品援助、贸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覆盖范围,在农业支持政策上做出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场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中等规模农场数量有不断减少趋势,而特大农场和小微型农场均有所增加。在制造业方面,“制造业回流”等政策推动了制造业产值与利润的恢复与增长,但从制造业内部结构看,则存在显着的非均衡态。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木制品和塑料与橡胶等行业的增长极为显着,而服装与皮革、印刷和原生金属等则出现了下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对于促进制造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显着的积极作用,从而部分地验证了这一期间的政策支持效果。在服务业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金融、保险以及房地产业在整体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呈现了波动发展的态势。金融危机使批发零售、运输仓储、信息和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增加值显着减少。从服务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变化来看,医疗保健和社会援助、企业管理和住宿餐饮等行业有较为明显的增长。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和服务业发展存在均衡关系,并且前者对后者构成了单向的因果关系。论文第6章为全文的结论和启示。作者认为,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符合基本经济规律,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暴露了其产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尽管美国实施的战略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历程及其相关经验和教训,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以及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第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第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优势;第三,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四,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第五,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第六,进一步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水平。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文聚焦于美国各产业内部结构的系统分析,把产业内结构作为重要的因素,对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行深入的研究。第二,观点的创新。本文认为,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外部失衡以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失衡,是导致其次贷危机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既是美国经济失衡的表现,更是其结构性原因。本文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是为了重塑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以恢复整个经济的均衡发展;然而以高端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调整战略,可能促使美国经济结构进一步软化,从而弱化实体经济对经济失衡的修正作用。
刘伟岩[5](2020)在《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文中指出2008年经济危机后,为摆脱经济下行的轨道,美国、日本、德国先后提出了“重振制造业”(2009年)、日本版“第四次工业革命”(2010年)、“工业4.0”(2012年)等战略计划,而我国也于2015年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这些战略规划的陆续出台拉开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 T)、人工智能(AI)等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帷幕。而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我国应如何借助于这一难得机遇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则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回顾日本走过的“路”可知,其也曾作为“第二经济大国”面临过相似的难题,且从中日经济发展历程比较和所面临的“三期叠加”状态来看,我国现阶段也更为接近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而日本却在当时的情况下借助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国内产业的改造升级。基于此,本文以日本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阶段锁定在其取得成功的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进而研究其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接下来要走的“路”提供极具价值的指引和借鉴。在对熊彼特创新理论以及新熊彼特学派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产业技术范式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借助于此从创新体系的视角构建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从整体产业体系来看,其属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过程,该过程是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且两者间的匹配性决定着产业升级的绩效;而深入到具体产业来看,其又是通过催生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来实现的,对于此分析的最佳维度则是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同样地,两者间的匹配性也决定着各产业升级的成效。回顾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可知,其呈现出三个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重化型”化,70~80年代的“轻薄短小”化,以及90年代后的“信息”化。其中,“轻薄短小”化阶段是日本发展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所在。分析其发生的背景可知:虽然效仿欧美国家构建的重化型产业结构支撑了日本经济“独秀一枝”的高速发展,但在日本成为第二经济大国后,这一产业结构所固有的局限性和问题日渐凸显,倒逼着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产业调整;而与此同时,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这种机遇对于后进国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机会均等”的,该国能否抓住的关键在于其国内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而日本战后近20年的高速增长恰为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且“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发展战略又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其积累了殷实的技术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借助于上文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从创新体系的视角解释了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如何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以及日本为何更为成功的。就整体产业体系而言,科技革命的发生必然会引致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且这一过程是在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创新主体联盟等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战后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仍是美国,日本的参与借助的是范式转换过程中创造的“第二个机会窗口”,换言之,日本的成功得益于对源于美国的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其技术经济范式呈现出“应用开发型”特点。而分析日本各创新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行为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等支持创新的行为,还是企业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遵循“现场优先主义”原则、实施“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以及培训在职人员等创新行为,或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针对产业技术进行研究、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以及培养理工科高科技人才等行为,亦或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型的创新主体联盟联合攻关尖端技术、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等行为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微电子技术发展潜力的。而这种“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间的相匹配正是日本能够更为成功地借力于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根因所在。进一步地从具体产业来看,科技革命引致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表现为新兴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范式的过程,这也是科技革命“双重性质”的体现。而对这一层面的分析则要用到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在选取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以及选取工业机器产业(以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主)和汽车产业作为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机械产业的典型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产业在技术体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所在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等方面的不同,其产业技术范式是相异的,而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产业上均实现自主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日本各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产业技术范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而进一步比较各部门创新体系可知,日本政府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针对“催新”和“改旧”分别形成了一套惯行的做法,但在这两类产业升级间又存在显着的差异,即:日本政府在“催新”中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均表现出了贯穿始终的强干预性,尤其是在计算机产业上;而在“改旧”中则干预相对较少,主要是引导已具备集成创新能力的“逐利性”企业去发挥主体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创新体系具有“临界性”特点且其优劣的评析标准是其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日本能够成功地借力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经验就在于其不仅构建了与当时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而且注重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加速推进了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并推动了新旧产业的协调发展。但是,这种致力于“应用开发”的“追赶型”创新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基础研究能力不足,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以及政府主导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等,这也是日本创新和成功不可持续以致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重新与美国拉开差距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在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追赶先进国家的“机会窗口”的同时,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追跑”“齐跑”“领跑”并行发展的机遇,并为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会。由于相较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必须构建极其重视基础研究且具有灵活性的国家创新生态体系,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以及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等。
吕慧娜[6](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李薪茹[7](2020)在《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研究 ——以人工智能(类)专业为例》文中指出新一轮智能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席卷全球,智能经济、数字经济以及技术经济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基于云计算、区块链以及大数据的人工智能产业在催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同时,驱动基础产业链条向应用高级链条转变,对传统产业结构引起重大变革,推动社会生产力整体飞速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能。面对智能产业的新需求,我国高职院校在专业结构调整中开展了系列行动及措施,但为何仍出现专业结构与产业需求之间适配性不足的问题?那么,我国高职院校对专业结构应如何进行调整?这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职业教育发展中永恒和经典问题。基于此,本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以产业需求为背景和前提,探讨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中适配性不足的问题。笔者围绕要研究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为若干子问题:(1)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动力是什么?(2)高职院校开展专业结构调整包括哪几个层面?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及具体内容包括什么?(3)高职院校开展专业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什么?(4)如何形成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模型及院校规则?行进中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何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发展和超越?如何实现其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对接?围绕上述问题,基于概念分析和研究设计,解释和剖析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之间的适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基于适配理论构建了本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研究运用历史文献法、案例研究法以及跨学科研究法开展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分为总-分-总三个部分,第三章为第一大部分(总),从宏观整体上分析了我国整个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与产业需求之间的适配关系及程度,从高职院校内部、内外部、外部三个层面出发,深入分析“专业-职业岗位群”“专业类-行业”“专业大类-产业”三种适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适配性不足的根源。第四章到第七章为第二大部分(分),为研究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选取了人工智能(类)专业作为案例,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大数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分别从“专业-职业岗位群”“专业类-行业”“专业大类-产业”三个层面探讨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理念、方式及特征。第八章为第三大部分(总),通过深入的案例研究,总结规律性经验及原则,构建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动态模型,以及专业结构调整中应遵循的逻辑、采取的措施。本研究致力于对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行为如何同时产生经济和教育绩效的问题作出解释,推动专业结构调整研究在解决产教适配问题上做出应有的贡献。本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从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整体调整来看,其宏观政策为产业需求发展以及专业结构调整提供了系统全面的支持。第二,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现实之殇的根源是临界的失衡。具体表现在政府、市场及高职院校三个层面。第三,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行动呈现专业结构调整逐渐趋于理性和客观、专业结构调整正在向中高职衔接与普职融通多轨并行转变以及专业结构调整中采取“非均衡”的调整方式的特征。第四,从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实践动态来看,未来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呈现以下几种趋势和走向,一是学科交叉融合和专业空间的多维拓展将成为今后专业结构调整的主流趋势;二是从产业发展方式来看,继续加强我国高职院校专产学研合作促进知识应用与转化的力度;三是中小城市和职业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在未来几年职业教育将迎来较好的发展趋势。
刘丽娜[8](2020)在《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回应研究》文中指出一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产业结构,经济新常态对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从供给端出发推进新兴产业迅速发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高端制造业等。产业结构调整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也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财税手段是政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调控行为。但我国财政税收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财税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制定主体混乱,指向产业不明确等问题,不利于产业结构向合理化和高级化转变。因此,探讨新常态下财税法律制度如何回应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阐述和分析了我国财税法律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支持和存在的问题,在考察和借鉴域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为新常态下推动财税支持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言献策。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在明确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新目标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强调政府在行使财政税收调控权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时要坚持适度原则。并从财税法的回应性特征出发,分析了财税法回应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四种具体支持手段。第二部分,通过梳理目前我国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律和相关政策,提出和分析财税法律制度在回应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高层级法律不充足,过度依赖财税政策;二是政策的制定主体混乱,易产生规则冲突;三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支持手段作用目标泛化,具体实施方式僵化;四是监督机制不完善,无法保证财税支持手段的有效性。第三部分,以美国、日本、韩国和印度为代表,考察和分析域外国家用于调整产业结构的财税政策,并从中提取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针对我国财税法律制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新目标,为财税法律制度回应产业结构调整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为保障财税措施的合法性,需要制定高层级法律,适度使用财税政策;遵守法定原则,规范财税手段的制定和实施主体。在财税支持手段的有效性方面,需要明确财税手段的作用目标,创新财税手段的具体实施方式,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对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监督。
马瑞俊迪[9](2020)在《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 ——基于中美两国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产业结构作为最重要的经济结构,对科技创新的发展具有支撑作用。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互动关系,对比中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发展现状,从宏观上梳理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发展脉络,分析美国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互动过程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对中国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发展、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阐明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互动作用关系,建立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指标体系,以中美两国为研究对象,采用1990—2018年的指标数据,通过标杆分析法和等权方式处理数据得出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以及科技创新环境指标的原始时间序列。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和Johansen协整检验,然后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模型),对平稳时间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并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定量分析中国和美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表明:(1)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科技创新产出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具有显着促进作用。(2)美国经验表明科技创新环境对产业结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我国科技创新环境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能力还有待提高。(3)产业结构高级化可以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第三产业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平台。(4)产业结构合理化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应重视其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作用。最后,基于中美两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关系的研究结果,借鉴美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发展经验,从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互动效率、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的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途径三个方面,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的互动发展提出建议。
杜文彬[10](2020)在《美国STEM教育发展研究 ——以学校科目社会史为视角》文中提出作为应对21世纪人才需求挑战的战略举措,我国STEM教育的政策要求与实践探索方兴未艾,急需系统的基础研究和理论成果支持。与此相对照,美国作为最早开展STEM教育的发达国家,其推动STEM教育的历史脉络和经验教训,对于深化我国STEM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尤其是本土化的课程理论建构和实践创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美国STEM教育以20世纪80年代大众化科学教育改革提出“科学素养”作为开端。短短三十几年间,其已完成从科学教育改革思潮到实体课程的进化,并依托STEM学校,以“必修课”形式嵌入到课程体系之中。学校科目社会史视角下,美国STEM教育的生长空间构筑于学校教育人才供给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之间的差异。学校教育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手段、课程评价以及课程管理机制与社会人才需求的数量、类型、规格之间存在多重矛盾,这些矛盾构成了STEM教育的发展动因。以STEM教育发展多重矛盾的结构变化与矛盾解决主体在不同“行动者”间的转换为依据,可将美国STEM教育发展划分为STEM教育思想萌芽、课程体系初建、制度化推进以及标准化课程建设四个阶段。这背后既体现着学校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大潮的回应,也凝结着科教精英、民间团体以及政府等不同利益团体以教育改革回应社会矛盾的斗争与妥协。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是STEM教育的思想萌芽时期。美国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带来大量高素质劳动力需求,面向少数精英的结构主义教育已经难以满足新的人才结构需要。为解决上述矛盾,科教精英发起了以STS运动、2061计划为代表的大众化科学教育改革,以破除科学教育精英化的弊端。这次改革使科学教育呈现出大众化、素养化、跨学科整合以及标准化等有别于传统科学教育的新特征。STEM教育理念内核,包括面向国家劳动力需求的培养目标、跨学科整合的课程内容、秉承建构主义理念的教学方法、以及具有标准化评价烙印的课程评价,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构筑起来。尽管“STEM”这一专用术语尚未出现,其思想萌芽已经孕育在科学教育改革之中。但由于工程教育在STEM整合中缺乏实质性的地位,STEM教育尚未形成正式概念,也难以脱离于传统科学教育框架而获得自主发展。以“STEM教育”专门术语在2001年的出现为标志,2001年至2005年STEM教育处于课程体系初建阶段。随着美国不断向第三产业转化升级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海外精英对STEM工作岗位的占领,硬科学在美国学校教育中不断式微。为保证市场中STEM专业人才储备,以工商业主利益为代表的民间组织纷纷要求学校加强硬科学教育。这一诉求为工程教育进入基础教育体系开辟了通道,使STEM教育获得“工程”拼图,实现了其概念的完整建构。完成概念建构的STEM教育在大型学术团体主导下实现了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长足进步,课程体系建设初见形态。但由于发展主体各自为政,STEM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也呈现出各课程要素发展不均衡、发展动力受限等缺点。要应对伴随再工业化战略而来的STEM人才需求大潮,就必须在课程管理体系中做出调整,在更强力量的主导下实现整体推进。伴随着2006年《崛起于聚集的风暴之上》报告的发布,STEM教育正式进入联邦视野。2006年至2011年是STEM教育制度化推进阶段。为配套促进制造业回岸的再工业化战略,美国政府通过财政支援、整体规划、项目引导以及法令保障手段,强势主导着STEM教育发展。同时,联邦政府还统合各利益主体形成发展合力,实现了STEM教育国家战略式推进。该阶段STEM教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各种STEM课程设计与实施层出不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也由于财政的突然倾斜,该时期STEM教育呈现一种聚焦价值讨论而轻视实践质量的状态,功利主义与形式主义危机接踵而至。以2012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对全美STEM教育项目的质量审查为开端,STEM教育进入标准化课程建设时期。为应对美国STEM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与功利主义危机,曾一度缺位的课程专家重新主持STEM课程改革。以课程专家为主导,各发展力量通过构建横纵衔接的一贯制课程体系、开发聚焦学生自主探究的教学设计、以及制定州级STEM课程实施标准,实现STEM教育的标准化课程建设,并构筑起“联邦主导——地方规范——学校自主开设”的课程实施体系。至此,STEM教育依托STEM学校,以必修课身份在学校课程体系中获得一席之地。纵观美国STEM教育发展历程,可发现STEM教育各个阶段都和特定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背景紧密相连,有其独特的发展机制,包括从外力推进与内部自觉的发展动因机制,以工程为基点的跨学科内容整合机制,以及由多元走向统一规范的课程实施机制。我国STEM教育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着发展力量自发性、课程开发多元化与课程实践零散化等特点。从学校科目社会史视角梳理美国STEM教育发展历程中的相关经验、教训与发展机制,对接我国STEM教育本土化发展现状,本研究认为美国STEM教育发展对我国具有以下发展启示:首先,在与“结构”的关系上,应适度超前于社会发展与学校教育间的矛盾暴露;其次,需联合各方“行动者”发挥多元主体共同推进效用;最后,还要遵循科目发展的一般规律,尤其在内容开发机制与实践机制上要契合我国当前教育发展背景与育人要求,选择适配的发展方式。
二、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及借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及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1)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内涵界定 |
2.1.1 高质量发展 |
2.1.2 产业结构调整 |
2.1.3 产业结构转型 |
2.1.4 产业结构升级 |
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涉及的主要内容 |
2.2.1 方向动力 |
2.2.2 政策导向 |
2.2.3 模式选择 |
2.2.4 可行路径 |
2.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
2.3 研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理论应用 |
2.3.1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2.3.2 资本有机构成学说 |
2.3.3 产业竞争原理 |
2.3.4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3.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理 |
2.3.6 高质量发展学说 |
第3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纵览 |
3.1 产业结构构成状况 |
3.1.1 产业部门分布 |
3.1.2 主导产业选择 |
3.1.3 规模水平测度 |
3.2 产业结构的演进历程 |
3.2.1 以重工业为主导的初步工业化阶段(1952-1977) |
3.2.2 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纠偏阶段(1978-1991) |
3.2.3 产业结构趋向合理的深入改革阶段(1992-2008) |
3.2.4 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全面转型升级阶段(2009-至今) |
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的初步成效 |
3.3.1 三次产业比例关系有所改善 |
3.3.2 产业层次在缓慢提升 |
3.3.3 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所提高 |
3.3.4 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新格局正在形成 |
第4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问题表现 |
4.1.1 比例关系失调,结构层级不高 |
4.1.2 供需结构扭曲,产销矛盾突出 |
4.1.3 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 |
4.1.4 产品附加值偏低,资源能源消耗过高 |
4.1.5 受区域屏障制约,产业联动效应太小 |
4.2 症因探析 |
4.2.1 经济发展政策存在导向偏误 |
4.2.2 国际市场需求萎缩 |
4.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制度环境欠佳 |
4.2.4 企业获利能力偏低,生产方式过于粗放 |
4.2.5 经济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尚不健全 |
4.2.6 要素价格上涨,比较优势丧失 |
4.2.7 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
第5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国际经验借鉴 |
5.1 美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1.1 制定、调整与完善产业政策 |
5.1.2 致力于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创新 |
5.1.3 积极推动产业国际转移 |
5.1.4 提出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 |
5.2 日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2.1 适时制定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 |
5.2.2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 |
5.2.3 对外直接投资生产兼扩大内需 |
5.2.4 提升产业结构的信息化和服务化水平 |
5.3 德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做法与经验 |
5.3.1 推行积极的产业政策 |
5.3.2 鼓励支持产业技术创新 |
5.3.3 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 |
5.3.4 稳步推进工业4.0 战略 |
5.4 国外经验对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启示 |
5.4.1 完善产业政策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
5.4.2 加快技术创新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动力 |
5.4.3 培养人才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5.4.4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战略,助力制造强国建设 |
第6章 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对策 |
6.1 营造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好环境 |
6.1.1 建立健全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 |
6.1.2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6.1.3 提升有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
6.1.4 创新产业发展思路 |
6.2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
6.2.1 提升三次产业层级质量 |
6.2.2 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变 |
6.2.3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6.2.4 促进各产业间的融合发展 |
6.3 提升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能力 |
6.3.1 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
6.3.2 培育健康的创新环境 |
6.3.3 实现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的有机结合 |
6.3.4 重视人才的战略作用 |
6.4 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
6.4.1 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
6.4.2 以内涵型扩大再生产为主要方式 |
6.4.3 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 |
6.4.4 改变经营发展理念 |
6.5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6.5.1 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 |
6.5.2 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 |
6.5.3 完善要素市场配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中国生态经济的影响研究 ——基于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视角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选题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四节 研究框架与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产业经济理论研究综述 |
一、产业结构合理化 |
二、产业结构高级化 |
三、结构主义发展理论 |
四、区域经济学的理论 |
五、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
第二节 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理论研究综述 |
一、生态效率 |
二、生态福利绩效 |
三、其他生态有关理论 |
第三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经济影响的研究综述 |
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经济耦合机制的研究综述 |
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经济间接影响的研究综述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公式模型构建 |
第一节 产业结构、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发展规律的理论分析 |
一、产业结构的发展规律 |
二、生态效率的发展规律 |
三、生态福利绩效的发展规律 |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经济直接影响和耦合的机理分析 |
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效率直接影响和耦合的机理分析 |
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直接影响和耦合的机理分析 |
第三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经济间接影响的机理分析 |
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效率间接影响的机理分析 |
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间接影响的机理分析 |
第四节 理论模型构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核心变量测度及生态经济指标的脱钩收敛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一、方法的选择 |
二、测度的过程和结果 |
三、产业结构测度结果分析 |
第二节 中国生态效率 |
一、方法的选择 |
二、测度的过程和结果 |
三、测度结果分析 |
第三节 中国生态福利绩效 |
一、方法选择 |
二、测度的过程和结果 |
三、结果分析 |
第四节 脱钩分析 |
一、生态效率脱钩分析 |
二、生态福利绩效脱钩分析 |
第五节 收敛性分析 |
一、生态效率收敛性分析 |
二、生态福利绩效收敛性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中国生态经济的直接影响分析 |
第一节 耦合及解耦分析 |
一、耦合分析 |
二、解耦分析 |
第二节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一、变量和数据说明 |
二、模型的设立 |
第三节 基本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一、单位根检验 |
二、变量处理及实证分析 |
第四节 空间效应的实证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中国生态经济的间接影响分析 |
第一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效率的间接影响分析 |
一、清洁能源的间接影响分析 |
二、第二产业比重的间接影响分析 |
三、互联网的间接影响分析 |
四、经济增长的间接影响分析 |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福利绩效的间接影响分析 |
一、清洁能源的间接影响分析 |
二、循环经济的间接影响分析 |
三、经济增长的间接影响分析 |
四、城镇化的间接影响分析 |
第三节 生态效率视角清洁能源的门槛效应研究及DID分析 |
一、清洁能源生态效率门槛效应研究 |
二、DID分析 |
第四节 生态福利绩效视角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的门槛效应研究及DID分析 |
一、门槛效应研究 |
二、DID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生态经济影响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如何判断产业结构、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优劣 |
第二节 某些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分析 |
一、美国产业结构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分析 |
二、德法英产业结构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分析 |
三、日本产业结构与生态效率、生态福利绩效的分析 |
第三节 国际案例分析及启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相关政策建议 |
第三节 后续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简历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3)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相关概念及解析 |
2.1.2 产业结构的相关概念及解析 |
2.2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相关理论 |
2.2.1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2.2.2 公共经济理论 |
2.2.3 不平衡增长理论 |
2.2.4 产业政策理论 |
2.3 产业结构的相关理论 |
2.3.1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3.2 产业布局理论 |
2.4 相关文献综述 |
2.4.1 国有经济相关研究综述 |
2.4.2 国有经济布局相关研究综述 |
2.4.3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相关研究综述 |
2.4.4 产业布局调整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4.5 产业结构优化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4.6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研究综述 |
2.4.7 对现有研究的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产业结构优化的现实基础 |
3.1 中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历程回顾及现状分析 |
3.1.1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历程回顾 |
3.1.2 国有经济总量布局的演变及特征 |
3.1.3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的演变及现状分析 |
3.1.4 国有经济区域布局的演变及现状分析 |
3.2 主要发达国家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国际经验 |
3.2.1 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美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概述 |
3.2.2 基于发展阶段的英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历程回顾 |
3.2.3 立足于国情的日本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演进历程 |
3.3 中国产业结构优化的演变历程及现状分析 |
3.3.1 产业结构优化的演变历程及趋势 |
3.3.2 产业结构优化的现状分析 |
3.4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面临的现实问题 |
3.4.1 新常态背景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新挑战 |
3.4.2 “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 |
3.4.3 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新使命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理论机制 |
4.1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总体影响分析 |
4.1.1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分析 |
4.1.2 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分析 |
4.2 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分类下的影响机制分析 |
4.2.1 基于公共政策类和特定功能类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影响机制分析 |
4.2.2 基于一般商业类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影响机制分析 |
4.3 基于制度基础的影响机制分析 |
4.3.1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影响中市场化的作用 |
4.3.2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影响中政府经济干预的作用 |
4.4 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机制分析 |
4.4.1 不平衡增长理论视角下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影响中国家战略的作用 |
4.4.2 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影响中国家战略的作用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检验 |
5.1 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总体影响的检验 |
5.1.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1.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1.3 稳健性检验 |
5.2 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分类下的异质性检验 |
5.2.1 公共政策类及特定功能类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检验 |
5.2.2 一般商业类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检验 |
5.3 不同国有经济功能定位分类下的内在作用机制检验 |
5.3.1 公共政策类和特定功能类国有经济分类下的内在作用机制检验 |
5.3.2 一般商业类国有经济分类下的内在作用机制检验 |
5.4 国家发展战略视角下国有经济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相关检验 |
5.4.1 基于国家战略相关行业的分组检验:以“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例 |
5.4.2 “中国制造2025”战略下的内在影响机制检验 |
5.4.3 基于国家战略相关行业的分组检验:以供给侧改革为例 |
5.4.4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内在影响机制检验 |
5.5 基于国有经济产业布局维度国有资本微观数据的实证检验 |
5.5.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5.2 国有资本产业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5.5.3 国有股权结构分组下的异质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检验 |
6.1 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总体影响的检验 |
6.1.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6.1.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1.3 稳健性检验 |
6.2 制度基础作用下的内在机制检验 |
6.2.1 基于对外开放程度和政治激励的调节作用检验 |
6.2.2 基于市场化水平和政府干预程度的中介效应检验 |
6.3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下基于不同区域的异质性检验及机制检验 |
6.3.1 基于不同区域范围的异质性检验 |
6.3.2 不同区域范围分组下基于区域特征的中介效应检验 |
6.4 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空间效应 |
6.4.1 产业结构优化的空间相关性检验 |
6.4.2 空间计量模型的设定 |
6.4.3 国有经济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空间计量分析 |
6.5 基于国有经济区域布局维度国有资本微观数据的实证检验 |
6.5.1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6.5.2 国有资本区域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检验 |
6.5.3 国有股权结构分组下的异质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政策建议 |
7.1 明确各类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及合理规划其战略性调整的方向 |
7.2 完善市场机制与改进政府干预方式以优化制度基础 |
7.3 服从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以确保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战略性 |
7.4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空间效应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4)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1.2.2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1.2.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其措施 |
1.2.4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1.2.5 对相关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2.1 农业经济时代(1776—1860年)的产业结构 |
2.1.1 农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2 制造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3 服务业及金融业的发展 |
2.2 工业经济时代(1860—1945年)的产业结构 |
2.2.1 制造业的发展壮大 |
2.2.2 农业的稳步发展 |
2.2.3 金融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
2.3 后工业化时代(1945年—1980年代)的产业结构 |
2.3.1 服务业取代制造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 |
2.3.2 制造业相对衰落但仍占据重要地位 |
2.3.3 农业继续发展但是其相对地位开始下降 |
2.4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产业结构变化 |
2.4.1 信息技术产业主导产业结构的变化 |
2.4.2 产业结构趋于软化 |
2.4.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空心化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1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
3.1.1 从次贷危机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 |
3.1.2 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和特点 |
3.2 全球金融危机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 |
3.2.1 对美国实体经济的影响 |
3.2.2 对美国虚拟(金融)经济的影响 |
3.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3.1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 |
3.3.2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外部失衡 |
3.3.3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措施 |
4.1 奥巴马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1.1 奥巴马政府的“再工业化”战略 |
4.1.2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创新战略 |
4.1.3 奥巴马政府的能源战略 |
4.1.4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出口倡议”与贸易保护 |
4.2 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2.1 特朗普政府的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
4.2.2 特朗普政府的“制造业回流”政策 |
4.2.3 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保护政策 |
4.2.4 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5.1 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总体变化 |
5.1.1 危机后美国的经济增长表现 |
5.1.2 危机后国内生产总值产业构成变化 |
5.1.3 危机后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变化 |
5.1.4 危机后美国经济失衡的状况 |
5.2 危机后美国农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2.1 农业的总体变化 |
5.2.2 农场及生产条件的变化 |
5.2.3 农业产值与农产品的变化 |
5.3 危机后美国制造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3.1 制造业的总体变化 |
5.3.2 制造业内部结构变化 |
5.3.3 政府支出与制造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 危机后美国服务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4.1 服务业的总体变化 |
5.4.2 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 |
5.4.3 政府支出与服务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主要结论 |
6.1.1 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与发展符合基本经济规律 |
6.1.2 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美国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
6.1.3 美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
6.2 对中国的启示 |
6.2.1 从美国经济的失衡与调整看中国经济的失衡与加剧 |
6.2.2 中国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般分析 |
2.1 科技革命的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2.1.1 科技革命的概念 |
2.1.2 战后科技革命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及研究范围界定 |
2.2.1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 |
2.2.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基础 |
2.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3.2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2.3.3 产业技术范式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基于创新体系视角的分析框架 |
3.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机理 |
3.1.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本质:技术经济范式转换 |
3.1.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催新”与“改旧” |
3.2 创新体系相关理论 |
3.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3.2.2 部门创新体系理论 |
3.3 以创新体系为切入点的分析视角 |
3.3.1 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3.2 部门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与背景 |
4.1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 |
4.1.1 战前科技革命成果推动下日本产业的“重化型”化(20世纪50-60年代) |
4.1.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轻薄短小”化(20世纪70-80年代) |
4.1.3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后) |
4.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背景 |
4.2.1 重化型产业结构的局限性日渐凸显 |
4.2.2 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为日本提供了机遇 |
4.2.3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 |
4.2.4 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奠定了技术基础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 |
5.1 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载体: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
5.2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5.2.1 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 |
5.2.2 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 |
5.2.3 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 |
5.2.4 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
5.2.5 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
5.3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5.3.1 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5.3.2 遵循技术创新的“现场优先主义”原则 |
5.3.3 实行考虑市场因素的“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 |
5.3.4 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 |
5.3.5 重视对在职人员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培训 |
5.4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5.4.1 从事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
5.4.2 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 |
5.4.3 培养了大量的理工类高科技人才 |
5.5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5.5.1 产学官联合攻关尖端技术 |
5.5.2 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
5.5.3 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
5.6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评析 |
5.6.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6.2 “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战后科技革命催生日本主要新兴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6.1 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与日本部门创新体系 |
6.2 微电子技术催生下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
6.2.1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2.2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2.3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6.2.4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2.5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3 计算机技术催生下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
6.3.1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3.2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3.3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3.4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的匹配性评析 |
6.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半导体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2 部门创新体系与计算机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3 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战后科技革命改造日本主要传统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7.1 科技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本质: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 |
7.2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工业机器自动化的发展 |
7.2.1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2.2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2.3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2.4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需求因素 |
7.3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汽车电子化的发展 |
7.3.1 汽车电子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3.2 汽车电子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3.3 汽车电子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3.4 汽车电子化中的需求因素 |
7.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的匹配性评析 |
7.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工业机器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2 部门创新体系与汽车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3 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与教训 |
8.1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 |
8.1.1 构建了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 |
8.1.2 重视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 |
8.1.3 加速推进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 |
8.1.4 借力科技革命的“双重性质”推动新旧产业协调发展 |
8.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教训 |
8.2.1 创新体系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
8.2.2 创新体系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 |
8.2.3 政府主导下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对我国的启示 |
9.1 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我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 |
9.1.1 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机会窗口” |
9.1.2 为我国新兴产业“追跑”“齐跑”与“领跑”的并行发展提供机遇 |
9.1.3 为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机会 |
9.2 构建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相匹配的创新体系 |
9.2.1 构建国家创新生态体系 |
9.2.2 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 |
9.2.3 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 |
9.2.4 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研究 ——以人工智能(类)专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和问题提出 |
一、研究缘起 |
二、问题提出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高职院校 |
二、专业结构调整 |
三、产业需求 |
四、人工智能(类)专业 |
第三节 已有研究梳理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一、研究意义 |
二、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五节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图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适配理论 |
一、适配理论的缘起 |
二、适配理论模型的构建 |
第二节 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适配理论的学理分析 |
一、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适配理论的学理引入 |
二、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适配层次分析 |
第三节 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的理论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现实审思 |
第一节 面向职业岗位群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的调整 |
一、我国职业岗位群变化分析 |
二、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的调整 |
三、我国高职院校专业与职业岗位群适配性分析 |
第二节 面向行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类的调整 |
一、我国行业分布变化分析 |
二、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类的调整 |
三、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类与行业需求适配性分析 |
第三节 面向三次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大类的调整 |
一、我国三次产业规模发展的变化 |
二、我国高职院校专业大类的调整 |
三、我国高职院校专业大类与三次产业需求适配性分析 |
第四节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现实之殇 |
一、专业结构调整与市场需求脱节、对口率不髙 |
二、专业结构调整机制不健全,盲目跟风缺乏品牌特色 |
三、专业结构与产业需求宏观有序与局部失序 |
第五节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现实之殇的根源探寻 |
一、专业结构调整中市场临界机制的失衡 |
二、专业结构调整中政府临界弹性的失调 |
三、专业结构调整中院校临界依赖关系的僭越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案例选取分析——以人工智能(类)专业为例 |
第一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框架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设计 |
一、案例研究方法 |
二、案例选择 |
三、资料收集与研究信效度 |
第三节 案例描述 |
一、案例背景 |
二、产业需求与专业结构调整适配层次分析 |
第四节 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面向职业岗位群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的调整 |
第一节 面向职业岗位群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调整的基本理念 |
一、学生职业能力诉求—掌握职业性创新能力 |
二、高职院校及教师诉求—学科交叉思维培养“AI+复合型人才” |
三、企业职业能力诉求—高技能型、智慧型人才链的形成 |
第二节 面向职业岗位群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调整的基本方式 |
一、专业规模扩建与控制并行发展,满足市场弹性需求 |
二、人工智能专业分布于不同院系,满足职业岗位群差异化需求 |
三、拓展“异功同构”与“同功异构”的专业功能,满足消费者偏好转移性需求 |
第三节 面向职业岗位群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调整的基本特征 |
一、人工智能专业的调整正在向中高职衔接与普职融通多轨并行转变 |
二、人工智能专业的调整逐步趋于理性化和客观化 |
三、人工智能专业的调整逐步从学科交叉融合走向专业空间的多维拓展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面向行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类的调整 |
第一节 面向行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类调整的基本理念 |
一、新技术理念驱动AI行业层次结构变革 |
二、新就业理念驱动AI行业技术迭代 |
三、新职业理念驱动“AI+行业”与“行业+AI”形成涟漪效应 |
第二节 面向行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类调整的基本方式 |
一、非替代性选择和扩建人工智能“新兴行业-专业类” |
二、非竞争性补贴和扶持人工智能“潜能行业-专业类” |
三、非均衡性以优带劣方式布局人工智能“优势行业-专业类” |
第三节 面向行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类调整的基本特征 |
一、人工智能专业类布局集中趋势明显,分布于少数专业类别 |
二、人工智能专业类调整更加重视“非协同”模块化发展方式 |
三、人工智能专业类调整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多样化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面向三次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大类的调整 |
第一节 面向三次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大类调整的基本理念 |
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业态赋能产业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实施 |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政策助力产业技术革命 |
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指数驱动产业集聚效应最大化 |
第二节 面向三次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大类调整的基本方式 |
一、增设人工智能专业大类办学点,扩大产业规模效应 |
二、增加人工智能专业大类类别,扩大产业多元效应 |
三、布局人工智能专业大类梯形空间,扩大产业联动效应 |
第三节 面向三次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专业大类调整的基本特征 |
一、依靠增设专业大类和专业点数量的方式扩建规模 |
二、调整理念逐步从规模效应向层次效应转变 |
三、开设院校增量向中小城市和职业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延伸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动态模型构建及对策 |
第一节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基本原则 |
一、调整理念:坚持多学科、多领域“融通、跨界”的原则 |
二、调整目标:坚持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的原则 |
三、调整过程:坚持产业需求与人力资源诉求协同发展的原则 |
四、调整行动:坚持政策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原则 |
第二节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动态模型构建 |
第三节 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对策 |
一、设定专业结构调整目标流程 |
二、完善专业结构调整外部需求环境调研机制 |
三、制定专业结构调整内部要素衔接计划 |
四、建立专业结构调整质量评价反馈与诊改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学科负责人、团队建设人员及专业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2 我国高职院校人工智能(类)专业学科负责人、团队建设人员及 、专业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3 高职院校人工智能(类)专业毕业生就业调查(学生版) |
附录4 高职院校人工智能(类)专业毕业生就业调查(学院版) |
附录5 高职院校人工智能(类)专业毕业生就业调查(学校版) |
附录6 高职院校人工智能(类)专业毕业生就业调查(企业版)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8)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回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和不足 |
一、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一般理论 |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概述 |
1.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历史沿革 |
2.新常态下的产业结构调整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 |
1.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
2.财税法的回应性 |
(三)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工具和手段 |
1.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工具 |
2.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手段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法制现状和问题 |
(一)我国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立法现状 |
1.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法规 |
2.财政补贴的相关法律法规 |
3.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
4.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突出问题 |
1.高层级法律不充足,过度依赖财税政策 |
2.回应主体混乱,易产生规则冲突 |
3.回应目标泛化,财税支持方式僵化 |
4.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回应有效性待提高 |
三、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域外考察及启示 |
(一)财税法律制度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域外考察 |
1.美国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2.日本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3.韩国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4.印度财税法律制度引导产业发展的特点 |
(二)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域外考察的启示 |
1.财税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要立足本国国情 |
2.财税手段引导产业发展需要法律规制 |
3.财税手段的实施方式要保持多样性 |
四、新常态下财税法回应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探析 |
(一)制定高层级法律,适度使用财税政策 |
1.提高立法层级,加强法律与政策的配合 |
2.尊重市场规律,适度使用财税政策 |
(二)遵守法定原则,规范回应主体 |
1.完善顶层设计,明确预算编制主体 |
2.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制定主体 |
3.成立政策制定临时小组,鼓励公众参与 |
(三)明确回应目标,创新财税支持方式 |
1.确立目标选择标准,明确财税支持方向 |
2.创新财税支持方式,有效调整产业结构 |
(四)完善监督机制,保障财税手段的有效性 |
1.完善预算监督制度,实现源头监督 |
2.实施绩效考评机制,完善政策实施监督体系 |
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监督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9)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 ——基于中美两国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产业结构调整相关研究 |
1.2.2 科技创新相关研究 |
1.2.3 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产业结构调整的概念界定 |
2.1.2 科技创新的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业结构调整相关理论 |
2.2.2 科技创新相关理论 |
2.3 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关系分析 |
2.3.1 产业结构调整对科技创新的影响 |
2.3.2 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2.4 本章小结 |
3 中美两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现状分析 |
3.1 产业结构调整现状 |
3.1.1 三次产业结构演变情况 |
3.1.2 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现状 |
3.1.3 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现状 |
3.2 科技创新现状 |
3.2.1 科技创新投入分析 |
3.2.2 科技创新产出分析 |
3.2.3 科技创新环境分析 |
3.3 外部环境分析 |
3.3.1 经济环境 |
3.3.2 国家政策 |
3.4 本章小结 |
4 美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关系的实证分析 |
4.1 指标及模型 |
4.1.1 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
4.1.2 模型选择 |
4.1.3 数据处理 |
4.2 实证分析 |
4.2.1 平稳性检验 |
4.2.2 Johansen协整检验 |
4.2.3 VAR模型建立与格兰杰因果检验 |
4.2.4 脉冲响应分析 |
4.2.5 方差分解 |
4.3 实证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5 中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关系的实证分析 |
5.1 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
5.2 实证分析 |
5.2.1 平稳性检验 |
5.2.2 Johansen协整检验 |
5.2.3 VAR模型建立与格兰杰因果检验 |
5.2.4 脉冲响应分析 |
5.2.5 方差分解 |
5.3 实证结论 |
5.4 本章小结 |
6 美国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6.1 中美实证结果对比分析 |
6.1.1 协整检验结果 |
6.1.2 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
6.1.3 脉冲响应分析 |
6.1.4 方差分解 |
6.2 美国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经验启示 |
6.2.1 提高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互动效率 |
6.2.2 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体制机制 |
6.2.3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互动途径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10)美国STEM教育发展研究 ——以学校科目社会史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缘起 |
二、问题界定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STEM教育的一般研究 |
二、美国STEM教育发展历程相关研究 |
三、已有研究审视与思考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课程史研究的理论审视 |
二、学校科目社会史研究视角与研究思路 |
三、学校科目社会史视角下的研究方法选择 |
第四节 研究意义 |
一、深化STEM教育基础理论研究 |
二、为我国STEM教育本土化实践提供参考经验 |
第二章 美国STEM教育发展的多重矛盾与发展阶段 |
第一节 学校科目社会史视角下STEM教育发展的多重矛盾 |
一、STEM教育发展矛盾的梳理 |
二、推动STEM教育发展多重矛盾的基本解释 |
第二节 STEM教育发展的矛盾结构变化与阶段划分 |
一、大众化科学教育改革孕育STEM教育思想萌芽 |
二、工程教育的加入带动STEM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设 |
三、政府力量主导学校课程改革与STEM教育制度化建设 |
四、课程专家主导的STEM教育标准化课程体系构建 |
第三章 科学教育改革中的STEM教育思想萌芽 |
第一节 学校教育面临转型课题 |
一、精英化科学教育难以满足大量技术型人才需求 |
二、高等教育中的科学与工程教育式微 |
第二节 科学教育新特征的出现 |
一、不同团体的大众化科学教育改革试验 |
二、多重改革下科学教育呈现新特征 |
第三节 科工教育改革的实践火种 |
一、大众化科学教育改革下的科学课程整合实践 |
二、前瞻性却举步维艰的工程教育项目发展 |
第四节 思想萌芽期STEM教育的发展特征 |
一、STEM教育的理论基础大致形成 |
二、STEM教育的实践路径初见端倪 |
三、STEM概念发展尚未完善 |
第四章 工程教育推动的STEM课程体系初步建设 |
第一节 STEM人才预警与工程教育的纳入 |
一、硬科学专业选择持续遇冷引发STEM劳动力危机 |
二、STEM本土人才储备需从基础教育改革入手 |
三、基础教育中纳入工程教育实现STEM专业准备 |
第二节 依托工程教育实现STEM教育完整拼图 |
一、以工程教育作为STEM整合的“催化剂” |
二、“术语”出现与STEM教育步入系统化发展 |
第三节 民间大型学术团体主导的STEM课程研究 |
一、STEM课程改革全国示范项目出现——以“项目引路计划”为例 |
二、《学生如何学习科学》发布与对探究式教学手段的重新思考 |
三、教师教育学院协会引导的全国性STEM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研究 |
第四节 STEM课程体系的初建表现 |
一、STEM课程理念共识初步形成 |
二、STEM课程开发技术层面的经验累积 |
三、多方主体尚未形成发展合力 |
第五章 政府主导下的STEM教育制度化推进 |
第一节 STEM教育的国家战略式发展需求 |
一、联邦政府的“风险投资” |
二、标准化运动下STEM教学质量堪忧 |
三、STEM教育的国家战略上升进程 |
第二节 政府主导的STEM教育政策建设 |
一、大力度财政拨款为STEM教育改革提供保障 |
二、STEM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 |
三、以竞争性拨款项目调动各方STEM教育参与热情 |
四、立法以昭示发展STEM教育的国家意志 |
第三节 政府引领下STEM教育多主体发展合力形成 |
一、联邦主导下民间组织的STEM教育推动路径 |
二、“多元主体”STEM教育改革模式形成 |
第四节 制度化推进期STEM教育的发展特点 |
一、为满足国家劳动力需求而发展的STEM教育 |
二、STEM教育价值唤醒研究的热潮 |
三、趋向多元的STEM课程设计与实施 |
第六章 STEM教育的标准化课程建设 |
第一节 STEM教育发展面临内外困境 |
一、再工业化战略持续升级带来STEM劳动力需求倍增 |
二、STEM教育实施出现形式主义危机 |
三、功利主义反噬STEM劳动力培养效率 |
第二节 迈向标准化的STEM课程建设 |
一、横纵衔接的STEM课程体系 |
二、聚焦学生自主探究的教学设计 |
三、内容性与表现性一致的STEM课程实施标准 |
第三节 标准化课程建设阶段STEM教育的发展特征 |
一、课程专家成为STEM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 |
二、纳入人文学科提升STEM教育育人价值 |
三、强化问责保障STEM教育发展质量 |
四、层次分明的课程实施体系实现STEM教育有效落地 |
第七章 STEM教育发展机制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学校科目社会史视角下美国STEM教育发展机制解析 |
一、从外力推进到内部自觉的发展动因机制 |
二、以工程为基点的跨学科内容整合机制 |
三、由多元走向统一的课程实施机制 |
第二节 美国STEM教育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一、我国STEM教育发展的现状与需求 |
二、学校科目社会史视角下美国STEM教育发展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与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及借鉴(论文参考文献)
- [1]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D]. 韩美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中国生态经济的影响研究 ——基于生态效率和生态福利绩效视角的比较分析[D]. 顾典.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3]中国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对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D]. 迟也迪. 吉林大学, 2021(02)
- [4]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D]. 田野. 吉林大学, 2020(03)
- [5]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D]. 刘伟岩. 吉林大学, 2020(03)
- [6]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面向产业需求的我国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研究 ——以人工智能(类)专业为例[D]. 李薪茹. 天津大学, 2020(02)
- [8]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财税法回应研究[D]. 刘丽娜. 山西大学, 2020(01)
- [9]产业结构调整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关系研究 ——基于中美两国比较分析[D]. 马瑞俊迪. 郑州大学, 2020(03)
- [10]美国STEM教育发展研究 ——以学校科目社会史为视角[D]. 杜文彬.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8)